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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小偷的“幸福”(过年啦,混得好的混得不好的,都乐一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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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30 14: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雪白演义 于 2016-12-30 16:39 编辑

  人人都想幸福,小偷也想。不但想,怕比常人来得还强烈。小偷是被欲望操控的人,他不会顾及别人也不会顾及社会,所以他比常人放得开,做人也“彻底”。

  小偷的“理想生活”也简单,那就是能在别人的口袋里多多斩获,拿别人当银行。下手时,自己是隐形人,可以天马行空,往来自如,被人发现也无恙,最好扶上马送一程,就像汪伦潭边送李白。最主要的是没有来自警察方面的危险,可以把偷的“事业”进行到底。

  不过,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小偷了。小偷如入无人之境的社会必然混乱不堪,小偷的幸福生活多了,社会的幸福指数就会下降。小偷是占有别人幸福为幸福的人。警察和小偷是一对天敌,警察抓小偷,是警察的职责。让人纠结的是,不管警察多么敬业,也不能把抓小偷当成幸福的事情来干。

  占有欲是小偷的内在动力,偶尔为之,过后改掉,小偷也算不得大奸大恶。怕就怕得手之后,把自己放纵得不可收拾,以此在把偷的行为当成了一种生活常态。小偷能做的是化险为夷的各种技术。技术越过硬,得手越痛快。得手后与躲过风险的过程,是小偷最愉悦的,像完成一次与美色的野合。小偷的幸福是畸形的,偷的“事业”做得再辉煌,都不能大张旗鼓地炫耀。小偷的“幸福”不能与他人分享,甚至也不能和朋友及家人分享。这是做小偷的郁闷之处。

  小偷与乞丐比,乞丐还有一丝谦卑和敬畏的话,小偷什么都没有,只有赤裸裸的欲望。当然,小偷也有讲道义的,所谓盗亦有道。像《水浒传》上的时迁,不偷穷人,只偷富人,甚至还偷皇帝。但敢偷皇上东西的人,不是小偷,而是江洋大盗了。说起小偷的传奇,要数孟尝君的那一次,让鸡鸣狗盗之徒帮孟尝君度过了生死劫,也算小偷自己扬了一次威。但并非有此义举,便可为小偷正名,也不意味小偷从此之后翻了身。偷得名气再大,也不可能彪名青史。

  偷就是趁人不备,私自占有别人物品的行为。明抢当然不算,没有一点技术含量,只能算一场暴力。贪污也不算,贪污的先决条件是权力,以权力攫取公共财产才叫贪污。如果非把贪污叫做偷的话,那应该叫监守自盗。当事人掌握着一定的公共资源,再揩公共资源的油,装进自己口袋。偷来的鼓敲不得,贪污也一样。小偷偷贪污人的钱,叫“黑吃黑”。因为“受害人”不敢报警,小偷偷得最明智,最大胆。当然,也最“幸福”。

  偷就是窃,窃就是偷,连在一起就是偷窃。偷窃的名目繁多,小到窃物,中到窃权,大到窃国,还包括窃色窃文窃名......小偷却是所有窃贼里边混的最差的,也是最不幸的。窃色,那需要有骄人的资源,小偷那三瓜俩枣,就算窃了,色的“质量”也大打折扣。窃国,更要身份显赫有手段有计谋,而且其风险要比偷人家一台手提电脑大得多。万一偷成了,便可鄙睨群小,雄踞天下。如此伟业,岂是小偷玩得转的?小偷只可在偷界干点小营生,朝不保夕,聊以糊口罢了。谁让他养成恶习,又馋又懒,不肯到产业一线做工人呢。

  又快到年关了,年关是小偷的活跃期。那些行走江湖没挣到钱的,或挣了钱让黑心的企业主拖欠不给的,心里不平衡,一时把握不住,难免铤而走险。“一瓢饮,一勺羹,居陋巷,不坠青云之志”,像颜回那样,毕竟是少数。更多的人面对诱惑时,怯于良知和法律而止步。止步了,虽然未必幸福,却没准是幸福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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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30 15:16 | 只看该作者
把小偷也论得风生水起,高,实在是高!
3#
发表于 2016-12-30 15:39 | 只看该作者
这也算是三百六十行中的一行吧。但愿学艺得精,不然就不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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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30 16:12 | 只看该作者
想起了牛群和冯巩的相声:小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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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30 16:13 | 只看该作者
我住二楼,我家楼上被人偷了一万块钱,楼下被人偷了四瓶茅台,我家安然无恙,很伤自尊,小偷真厉害,居然知道我家那两样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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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30 16:28 | 只看该作者
水如空 发表于 2016-12-30 15:16
把小偷也论得风生水起,高,实在是高!

哈,看到水兄你们华山论剑挺好的!
7#
发表于 2016-12-30 16:29 | 只看该作者
一孔 发表于 2016-12-30 16:13
我住二楼,我家楼上被人偷了一万块钱,楼下被人偷了四瓶茅台,我家安然无恙,很伤自尊,小偷真厉害,居然知 ...

你总有一天要发滴。坏了,你被贼子惦记上了
8#
发表于 2016-12-30 16:30 | 只看该作者
雪白的文,味道十足。蛮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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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30 16:32 | 只看该作者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6-12-30 15:39
这也算是三百六十行中的一行吧。但愿学艺得精,不然就不幸福了。

据考证,小偷是古最老的职业,可以追溯到动物界,比如猴子偷桃,鸠占鹊巢
10#
 楼主| 发表于 2016-12-30 16:34 | 只看该作者
一孔 发表于 2016-12-30 16:12
想起了牛群和冯巩的相声:小偷公司。

知道这段相声,当时很火额。
11#
 楼主| 发表于 2016-12-30 16:36 | 只看该作者
一孔 发表于 2016-12-30 16:13
我住二楼,我家楼上被人偷了一万块钱,楼下被人偷了四瓶茅台,我家安然无恙,很伤自尊,小偷真厉害,居然知 ...

小偷真不给面子,哪怕偷一孔家的一个茶杯也好啊!
12#
 楼主| 发表于 2016-12-30 16:51 | 只看该作者
天门牧夫 发表于 2016-12-30 16:30
雪白的文,味道十足。蛮好看!

谢谢啦!天门版主新年快乐!
13#
发表于 2016-12-30 18:36 | 只看该作者
小偷可千万不能幸福了,别人才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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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30 18:44 | 只看该作者
“警察和小偷是一对天敌”——这个恐怕欠妥。通常警察都有片区,小偷也是,二者基本是合作关系。如果你关系硬,那么只要知道东西在哪丢的,一般能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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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30 19:27 | 只看该作者
文字闪耀生活 发表于 2016-12-30 18:36
小偷可千万不能幸福了,别人才能幸福。

问好老师,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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