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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作客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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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7-1-10 15: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进入九月下旬,我陆陆续续收到了十多个请柬,除了一个是老父亡故需要前去吊念的请柬之外,其余都是请我喝喜酒的。

  也难怪,到了我们这年龄的人,同学、朋友的孩子都逐渐大了,有的孩子考了大学,要热闹一番;有的儿女要婚娶,自然少不了要办个喜庆婚礼。

  这请客送礼的事,我早就感觉厌倦了,可是又不得不去凑热闹。虽然违心,可谁的一生又不做许多违心的事呢?世俗,有时也会将人逼上梁山的哦。这人情账啊,似乎永远也送不完还不完。

  并非我要随波逐流,如今,在江南的许多城市、农村,请客送礼已经形成了一种大气候。

  每年的“五•一”、“十•一”、春节前一段时间,便是旺季。近年来,这八、九月份又兴旺起来了,谁家孩子考取了学校,哪怕是专科或民办性质的马虎学校也会请一番客。为啥,个中原因不言而喻,自己送了别人的分子钱,也要找个机会将它回收一点,不然,这亏可就吃得太大了!

  此时,离“十•一”只有几天了,送情的旺季就快到了。原打算国庆期间到外面去旅游一回,放松一下心情,现在看来,只得取消计划了,做客喝酒,忙不赢哩。

  看着这一摞子的请柬,心中不免有些怨气,送不尽的礼,吃不完的宴席,一点微薄的工资,就入不敷出了。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世俗如此,哪怕是打肿脸来充胖子,你也还得爱这面子!

  我将请柬与手机短信送来的消息梳理一番,好作个安排,发现国庆节那天,同一日办喜事的就有三家。一家是送请柬的,有两家是发的短信。

  送请柬的那位,是在一所中学任副校长的同学。他儿子“十•一”娶媳妇,邀请我中午作客。另外两个信息:一个是我那位当局长的同学发来的,他家姑娘出嫁,听说没接客,只请同学聚聚,一看时间,还好,请的是晚餐;另一个信息是两年前已经病故了的一个同学的爱人发来的,也是孩子娶媳妇,也是午宴。

  那已故的同学,在世时是行政干部,而且弄了个一官半职。谁知世事难料,正在他风生水起仕途上升之际,可天不遂人愿,一场大病便要了他的命。说句实话,他在我的心目中的确不错,待人特好,很爱面子讲人情讲友情,同学、朋友有什么红白喜事,他总是积极去送情送礼,与同学相处很和谐,几乎所有同学都与他有来往,我们也时常在一起活动。可是好人命不长,得了个癌症,医治无效,匆匆告别了人世,弄得我也感伤了一场,甚至感叹人生的变数太大了,太没意思了!

  他的死去使我曾经一段时间都沉浸在感叹人生中,随着时间的流逝,感伤才慢慢淡化,活在世上的人,还得好好地活啊!

  好在我们同城的十几位同学都相处很好,关系都不错。

  三个同学都定在同一日办喜事,若是都要喝喜酒,我有些为难,必须考虑一个科学周全办法来安排。人情自然都是要送的,怎么送,我得想想。

  局长家请的是晚宴,不冲突,可是中午同时吃两家饭也不可能。我那老婆,又不喜欢做客,说什么一家也不去,思想工作做不通,而她又是我们家的领导,被领导者没有发布命令的权力,不好去要求领导做什么,只好随她的意了。可是我又没有分身术,怎么安排好呢?

  我在分析:我一个人只能去吃一家的酒席,吃谁家的好呢?办喜事请客,无非是一个热闹,主家都愿意有客人来祝贺,客多面子大,在餐馆里订了酒席,若是没人去吃,总是觉得没面子。当然,每一家都有自己的亲朋友好友,也并不在乎多或少我一个人,但我们每一个同学都会权衡去哪家好,这事肯定要想的。

  我的第一个念头闪的是去那位副校长同学家,因为安排的酒宴离我住地远一些,带个情去也不方便,只能自己亲自去一趟。

  刚刚这么一想,就觉得不妥。为什么?因为我脑子里闪出了另一个想法:要去,只能去那位已故的同学家,他已经不在了。我们作为同学,一种割舍不掉的同学友情,永远长存着,不管人家怎么想,我是这么想的:人走不能茶凉,我不能被世俗的冷暖而左右。

  我作出了这个决定后,就打算在这一日提早一点到副校长同学那里先送了个红包,然后再到已故同学那里喝酒。

  到了这日,我提前了一个多小时,先到副校长同学那里送情,副校长热情地留我喝酒,说是无论如何要喝酒,同学难得聚会一次,可不能缺少我。我被他的热情感动,可又不能违背我的安排,就明说了我的想法:你家的喜酒,中午是不能喝的了,要喝就晚上来喝。中午,我得去某某(已故)同学家。副校长同学愣了一下,也理解了我,便道:“那晚上一定要来的啊!”说着,似乎是不在意地收了我的红包,就让我走了。

  离开副校长处,我在路上一想:这可不得了,晚上要去局长同学那里喝酒,我怎么将这事忘了呢?这不是自己给自己带来了麻烦么?咋办?再可不好又返回去找那副校长同学说这事了,就先到局长同学那里去送个情吧,只道是答应了副校长同学,到他那里去吃晚饭。再说,局长同学也不在乎我去与不去,他那里有的是热闹。我这么一想,就趁着午宴时间还没到,就到局长那里去送情。局长也没怎么特别热情地留我喝酒,只说了几句客套话,我不是傻子,自然听得出来。

  我匆匆地离开局长家,带着个红包赶到那位已故的同学家。同学的爱人见我来了,十分热情,十分感动。她说她想不到自己的男人已经去世了,同学还能这样看得起她家,还来送人情贺礼,这同学情谊还真是深厚,一种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我听了她的话,心里似乎也有些触动,在她家的酒席中,我喝了酒,本来我平时不大喝酒的,但是这天我喝了一点,而且喝得格外高兴。

  傍晚,我按照我的承诺,去那副校长家补喝喜酒,在半路上却被另外一个同学拉住,说是我们同城的同学今晚都聚会在局长同学家,我说我已经答应了去副校长同学家喝酒的,不能去局长同学家了。那同学道,你真是个榆木脑袋,副校长同学今晚也到局长同学家去喝酒去了。不信,你待会能见得到的,若是他没有来,我陪你到副校长同学家去!

  我听那同学这么一说,也就只好同他一起去了局长同学家。果然,那副校长同学比我们还先到哩!

  我见了副校长同学,就说了准备去他家吃晚饭喝酒的事,那副校长同学笑道:“不碍事不碍事,一样的,我们同学都在这里聚会,我正要打电话给你呢。”

  听他这么一讲,我才觉得那邀我同来的同学说得不假。

  晚饭的招待,局长同学明显比白天热情了许多。可能是因为都是同学在一起,这局长的衔头放在了一边的缘故吧。

  吃了晚饭,大家又在局长同学的安排下一起去唱歌。大家都很兴奋,大家也知道,局长同学是叫秘书去安排的,报不报销,那是他自己的事。

  在唱歌的过程中,大家又一起干了两箱啤酒。因为喝得高兴,大家也就口无遮拦,什么话都问得说得。

  在同学们的相互聊天中,我弄清楚了情况:

  局长同学中午的客并不多,没超过十桌,据说有政策规定,负责干部办喜事,请客不许超过十桌,局长是“严格按照规定办”的。送红包的人也很自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客人只送了个红包就走人了,难怪局长见我去送情,并不怎么热情,更没有要强留我喝酒的意思。

  副校长同学家的客最多,中午吃了四十多桌,晚上还有一些客,由老婆去接待。当然,红包礼金也相当可观,可大家心里更清楚,局长同学的客最少,红包却会更可观。

  只有我那已故的同学家,准备了二十桌客,却只坐了不到十五桌。同城有十八位同学(已故的那位同学除外),有两位同学请熟人带了情去,在那里吃午饭的就我一个,我还以为其他同学一个也没去送情呢。至于收了多少红包礼金,可就不得而知了。

  深夜,我回到家中,将这事说与老婆听,她也感慨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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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0 16:45 | 只看该作者
这是叙事散文吧,皮卡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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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0 16:50 | 只看该作者
超版说是散文,个人觉得这个素材是可以写出一篇好小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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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0 17:30 | 只看该作者
一篇叙事散文,针砭时下弊病,素材不错,只是写得有点琐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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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0 18:58 | 只看该作者
感同于此作情节,身心疲惫应接不暇是九宫每逢节假日最大的无耐。但很赞同超版和紫竹版主点评,这的确像一篇叙事散文,就算不是散文,我自以为离杂文随笔更近一些。但也不能彻底说这篇文章与小说无关,九宫确实感觉到了,此作若作为小说来写,料很足而且非常好,但希望先生在小说的各个环节要素,须重新进行构思和打磨。可作为一篇散文或随笔,我到认为此作是成功的!浅见拙见,恕我直言。
感谢先生对于小说版块不遗余力的支持赐稿,致敬、辛苦!
6#
发表于 2017-1-10 19:50 | 只看该作者
建议作者以后写小说少叙述多描写忌议论。这样题材就不会分不清。请三思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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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 08:56 | 只看该作者
袁达清 发表于 2017-1-10 16:45
这是叙事散文吧,皮卡丘?

不是。因为文中的“我”并非本人,只是有这样真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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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 08:57 | 只看该作者
遗忘之城 发表于 2017-1-10 16:50
超版说是散文,个人觉得这个素材是可以写出一篇好小说的。

本来就是小说啊,文中虽然以第一人称,但事实并非本人的经历,只是事件的确有其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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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 08:58 | 只看该作者
zizhu 发表于 2017-1-10 17:30
一篇叙事散文,针砭时下弊病,素材不错,只是写得有点琐碎!

谢谢老师指教!
10#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 08:59 | 只看该作者
戏笑九宫 发表于 2017-1-10 18:58
感同于此作情节,身心疲惫应接不暇是九宫每逢节假日最大的无耐。但很赞同超版和紫竹版主点评,这的确像一篇 ...

谢谢九宫先生悉心评点,辛苦了,问好先生!
11#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 09:00 | 只看该作者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7-1-10 19:50
建议作者以后写小说少叙述多描写忌议论。这样题材就不会分不清。请三思为盼。

谢谢碣石版主指教,问好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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