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284|回复: 2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鸿鹄微小说《被窝里的女人》 修改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7-1-17 10: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11:0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3#
发表于 2017-1-17 11:52 | 只看该作者
不错,很温馨的主题,构思也巧妙,文字简约,没费话。
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13:4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5#
发表于 2017-1-17 13:52 | 只看该作者
还以为监守自盗呢原来是扶困济贫。细节描写很有现场感如临其境。人物对话凸显个性。

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主题需提炼。生活所迫进行偷盗就情有可原吗?作为单位的看守人员,允许放任偷盗吗?
小说虽是虚构,但不应违背规章制度。打磨一下吧,写得真不错。
6#
发表于 2017-1-17 14:00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清风版主的看法。如果能给人物行为一个既合乎人情,又合乎法理的诠释,那此篇的境界就高远了。
7#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14:1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8#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14:1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9#
发表于 2017-1-17 19:0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钟羿 于 2017-1-17 19:57 编辑
鸿鹄翱翔在蓝天 发表于 2017-1-17 14:11
谢谢!马上做修改让人物回到现实生活中!

蓝天,你这样一改,味道就变淡了。其实你最初的构思没有错。关键是结尾。即使迫于生计而去偷盗,也是触犯法律的。何妨换个思路,让女子的偷盗行为没有得逞,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第一次,女子偷盗被曹长明发现并制止,曹给她一些钱,劝她走正路。第二次女子为了给病重的丈夫买药,又来偷盗,依然没得逞。曹长明掩护她,也是为了拯救一个家庭。曹长明说:“大妹子,触犯法律的事,咱不能干。如果你愿意,就去你嫂子那帮忙。你嫂子刚开个小饭店,正需要帮手。有我们一口吃的,就饿不着你和妹夫。”(大意)这些内容通过文末对话即可完成。最后,留一句含蓄隽永的话点题。仅供蓝天参考。
10#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19:0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1#
发表于 2017-1-17 19:19 | 只看该作者
鸿鹄翱翔在蓝天 发表于 2017-1-17 19:07
今天看到你在《》晒图有奖版块给我打分了,祝你新年新生活。2017创作获大奖!

蓝天,写文章一定不要怕改,要字斟句酌,反复推敲,力求完美。这是提升自己的最好办法。托尔斯泰写《复活》,仅对主人公玛丝洛娃的肖像描写,就修改了20次之多。“应该写了又写,这是磨练风格和文体的唯一方法。”(列夫.托尔斯泰)

点评

说得好,文字就是修出来的,就像玉石,越打磨越显示其耀眼的本色  发表于 2017-1-17 19:41
12#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19:3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3#
发表于 2017-1-17 19:53 | 只看该作者
鸿鹄翱翔在蓝天 发表于 2017-1-17 19:37
我又做了一次修改,你看看结尾如何?

我觉得挺好了,意境出来了。再让其他文友看看,还有没有好建议,集思广益,共同进步。笔误:兵种~病重。
1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20:1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5#
发表于 2017-1-17 21:50 | 只看该作者
静下心,把能找到的经典短篇小说都读完,回头再看此篇就知道问题何在了。当然你要是玩玩的当本砖家没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2-25 14:56 , Processed in 0.111104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