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水如空 于 2017-1-24 15:23 编辑
佛经故事品读之《频头城经》 因为发帖子评判某些“大德”“法师”之是非,所以经常引得一干人的攻击。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其攻击的理由不是我所说的主理有何不对,而是基于一条原则:在家众不可说出家众罪。据此“原则”,出家众无论能否严守清规戒律,但毕竟是弃家出家,毕竟还能持守一部分佛法,毕竟还为后人保存了法的种子,所以在家众只能对其顶礼膜拜,而绝不能说三道四,或妄加指责。他们本身的问题,应由僧团内部解决。至于怎么解决,戒律中有一些明确的规定,与外人无关。 对此,我只能苦笑:不许别人议论,更不许别人批评,这是哪门子的僧众?又是哪门子的“原则”嘛!佛陀为了约束僧众、清净僧团而留下的戒律,说却被成为出家弟子护短的小家子气,很难想像这样的“信佛”者信的究竟是什么?或者说,他们究竟是在“信”佛,还是在谤佛。 在家众究竟应该怎样对待出家众,且看佛之金口是怎么说的。《杂阿含经》第280经《频头城经》及南传《中部》经第150经《频头城经》对此皆有明确记载,可见此经不假。 有一次,佛游行到拘萨罗国,来到频头城北的申恕林中。这时候,频头城中的婆罗门长者们听说佛陀到来,便“悉共出城,诣世尊所”,想听听佛的教诲。于是,佛便给他们讲了对待两种不同的沙门(意为“勤息”,即勤修“戒定慧”以息灭“贪嗔痴”三毒者,在此不妨简单理解为“出家人”)或婆罗门(印度四大种姓之最高种姓,指主持祭祀活动等的神职人员,比贵族所在的第二种姓“刹帝利”要高,所以贵族见到也要施礼)应该采取的两种态度。 第一类,就是不应“恭敬,尊重,礼事,供养”者。什么样的沙门、婆罗门不应“恭敬,尊重,礼事,供养”呢?佛说得很清楚“若沙门、婆罗门眼见色,未离贪,未离欲,未离爱,未离渴,未离念,内心不寂静,所行非法,所行疏涩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复如是。如是像类比丘,不应恭敬,尊重,礼事,供养。”大意就是说,一个沙门或婆罗门,如果“眼、耳、鼻、舌、身、意”这“六根”不够清净,当接触到外在的“色、声、香、味、触、法”(分别对应以上“六根”)还有贪爱,还有欲望,还在心里念念不忘……那么这样的出家人或神职人员就是不值得“恭敬,尊重,礼事,供养”的。 比如说,眼睛看到一朵花(色),或是一个美女,觉得很漂亮,于是多看了几眼,心里也很喜欢,并且试着再多看一会儿,甚至离开之后还在心里惦记着:我什么时候还能再看见呢?那么,这个沙门或婆罗门就是“内心不寂静,所行非法,所行疏涩行”,无论他们烧了多少香,磕了多少头,诵了多少经,念了多少佛……都是空忙一场,这样的人是绝对不应该叫信众们“恭敬,尊重,礼事,供养”的。同样的道理,当他听到一首歌(声),或嗅到一种香(香),尝到一种味(味),洗个舒服的热水澡(触),想到一件叫人高兴的事(法)……只要他有任何贪恋,有任何欲望,便是“内心不寂静,所行非法,所行疏涩行”,根本就算不上一个真正有修为的佛弟子,这样的人,可怎么叫人去“恭敬,尊重,礼事,供养”呢? 那么什么样的沙门、婆罗门才应该“恭敬,尊重,礼事,供养”呢?只要把以上的表现反过来看就行了:“若彼眼见色,离贪,离欲,离爱,离渴,离念,内心寂静,不行非法行,行等行,不疏涩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复如是。如是像类沙门、婆罗门所应恭敬,尊重,礼事,供养。”在现实生活,诸如上文提到的看到鲜花之类的外境,实在是很难避免的,但能够做到不贪恋,不执著,不放在心上,确实是很难的事。所以,这样的沙门、婆罗门才是真正的修行者,是值得我们“恭敬,尊重,礼事,供养”的。 问题是,我们没有大智佛陀或解脱阿罗汉的“他心通”,又怎么知道某个沙门、婆罗门的心里究竟是怎么想到的,他们究竟有没有“离贪,离欲,离爱,离渴,离念,内心寂静,不行非法行,行等行,不疏涩行”呢?很简单,就和我们平时去观察、判断一个人一样,“听其言而观其行”也就是了。对此,佛陀想得很周到,他告诉我们,若果有人问:“彼沙门、婆罗门有何行,有何形貌,有何相?”那么就不妨回答他:如果有沙门、婆罗门“在空闲处,林中树下,卑床草蓐,修行远离,离诸女人,近乐独人,同禅思者……若彼沙门、婆罗门有如是行,如是形貌,如是相”,那就是我们应该的“恭敬,尊重,礼事,供养”人。 事实上,无论是沙门(出家众)、婆罗门(神职人员),还是普通民众,一旦处在声色场中,恐怕没有几个人能够不被染污的,所谓“不执着即清净,烦恼即菩提”,纯粹是骗人的鬼话。如古代帝王,每天倚红偎翠,只要“不执着”就能“清净”了?如果某一个“高僧大德”,找个人成天骂他,叫他心生“烦恼”,就等于帮他修“菩提”种子了?什么狗屁逻辑!最好的办法当然是远离可能染污的外境。对于沙门或婆罗门,要想真正的对外境不生乐著,没有贪爱,最基本的方法就是远离可能影响修行的不利环境。佛教原始经典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句子:“最初修远离行,离愦闹处,乐空闲处,阿兰若(梵文:寂静或空闲处,后一般指佛寺)处,山野林中,稻穰[艹+積]等,树下露地,冢间处住,则能系缚心之猿猴,以修习故,心则寂静。”与本经相比,说得更为具体,所以佛陀时代的出家众,是常常在山林、洞穴,甚至墓地进行修行的。因为只有这样“则能系缚心之猿猴,以修习故,心则寂静。” 除了要环境寂静外,还要保持生活上的简单,即“卑床草蓐”。很难想像,一个出家人,动则有名车座驾,行则有前呼后拥,住则有五星酒店,食则有山珍海味……(比如某寺住持释X信)在这样的生活条件下,是绝对不会有所修为的。“卑床草蓐”只是一个简单的概括,实际上,在戒律中,佛陀对僧众的衣、食、住、行都有很明确、很详细的规定,超过了,就是犯戒,就要接受惩罚。如果屡教不改,就要开除僧团,剥夺出家人的身份。比如吃饭,无论是接受请食,还是托钵乞食,都只能“日中一食”“过午不食”。比如个人物品,仅允许持有“三衣一钵”、座具及漉水囊,超过了就是犯戒。正是由于物质生活的简单,才能保证他们心不“执着”,最终才能够有所修为。 再次,就是要“离诸女人,近乐独人,同禅思者”。佛教诞生初期,尚没有女众出家,后来佛陀接受女众出家也是在极特殊的条件下,并且还为女出家众制定了严格的“八敬法”加以限制。所以对于沙门、婆罗门等,女人都是障道之因。比如唐僧的原型,那位著名的玄奘法师,他的大弟子辩机(可不是孙悟空),佛学精深,玄奘名著《大唐西域记》就是在他的帮助下整理成书的,可是他最后却因经常出入皇宫与高阳公证有染,被判了腰斩。在此,我们不对这一问题做进一步讨论。只看其更重要的一点“近乐独人,同禅思者”,也即“物以类聚,方以群分”的意思。如果我们不能判断某个沙门、婆罗门其究竟是否值得“恭敬,尊重,礼事,供养”,那么只看他经常接近是哪些人也就是了。比如说,他经常会和某些政府要员、名商大贾、影视名星……们混在一起,那么就基本可以判断,这种人,无论冠有什么“大德”“高僧”“上师”“法王”“活佛”“仁波切”……之类的名号,都是假洋鬼子一个,基本不会有什么正经修为,是绝对不应该去“恭敬,尊重,礼事,供养”的。 这才是真正的佛陀的教诲,无论是两千五百年前,还是两千五百年后的社会,都同样适用,永不过时。读罢此经,又怎能不叫叫人不生敬仰?所以佛一讲完,便得到了众婆罗门的一致称赞:“奇哉!世尊。不自誉,不毁他,正说其义,各各自于诸入处,分别染污清净,广说缘起,如如来、应、等正觉说。”“不自誉,不毁他”,以客观事实说话,这才是“溺者能救,闭者能开,迷者示路,闇处然灯”的佛说的正法。 且看时下那些自称“信佛”者,信佛,信佛,不信佛说的,反信那些吃得满嘴流油的常以“自誉”“毁他”为能事的“大德”“高僧”们的胡说八道,真不知道信的是佛,还是魔。
附: 《杂阿含经·280.频头城经》:
如是我闻。
一时。世尊在拘萨罗国人间you行。到频头城北申恕林中。
尔时。频头城中。婆罗门长者皆闻世尊于拘萨罗国人间you行。住频头城申恕林中。闻已。悉共出城。至申恕林。诣世尊所。稽首礼足。退坐一面。
尔时。世尊告频头城婆罗门长者。若人问汝言。何等像类沙门.婆罗门不应恭敬.尊重.礼事.供养。汝当答言。若沙门.婆罗门眼见se。未离贪.未离yu.未离ai.未离渴.未离念。内心不寂静。所行非法。所行疏涩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复如是。如是像类比丘。不应恭敬.尊重.礼事.供养。
作是说已。当复问言。何故如此像类沙门.婆罗门。不应恭敬.尊重.礼事.供养。汝应答言。我等眼见se。不离yu.不离ai.不离渴.不离念。内心不寂静。耳.鼻.舌.身.意法亦复如是。彼沙门.婆罗门眼见se。亦不离贪.不离yu.不离ai.不离渴.不离念。内心不寂静。行非法。行疏涩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复如是。我于斯等求其差别。不见差别之行。是故我于斯等像类沙门.婆罗门不应恭敬.尊重.礼事.供养。
若复问言。何等像类沙门.婆罗门所应恭敬.尊重.礼事.供养。汝应答言。若彼眼见色。离贪.离欲.离爱.离渴.离念。内心寂静。不行非法行。行等行。不疏涩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复如是。如是像类沙门.婆罗门所应恭敬.尊重.礼事.供养。
若复问言。何故于此像类沙门.婆罗门恭敬.尊重.礼事.供养。汝应答言。我等眼见以。不离贪.不离欲.不离爱.不离渴.不离念。内心不寂静。行非法行。行疏涩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复如是。斯等像类沙门.婆罗门离贪.离欲.离渴.离念。内心寂静。行如法行。不行疏涩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复如是。我等于彼。求其差别。见差别故。于彼像类沙门.婆罗门所应恭敬.尊重.礼事.供养。
如是说已。若复问言。彼沙门.婆罗门有何行。有何形貌。有何相。汝等知是沙门.婆罗门离贪.向调伏贪。离恚.向调伏恚。离痴.向调伏痴。汝应答言。我见彼沙门.婆罗门有如是像类。在空闲处.林中树下.卑床草蓐。修行远离。离诸女人。近乐独人。同禅思者。若于彼处。无眼见se可生乐着。无耳声.鼻香.舌味.身触可生乐着。若彼沙门.婆罗门有如是行.如是形貌.如是相。令我等知是沙门。婆罗门离贪.向调伏贪。离恚.向调伏恚。离痴.向调伏痴。
时。诸沙门.婆罗门长者白佛言。奇哉。世尊。不自誉.不毁他。正说其义。各各自于诸入处。分别染污清净。广说缘起。如如来.应.等正觉说。譬如士夫。溺者能救。闭者能开。迷者示路。闇处然灯。世尊亦复如是。不自誉.不毁他。正说其义。乃至如如来.应.等正觉说。
尔时。频头城婆罗门长者闻佛所说。欢喜作礼而去。 南传《中部经》第一五0 《频头城经》:
如是我闻。 一时,世尊游行拘萨罗众人之间,与大比丘众俱,入于名为频头城拘萨罗人之婆罗门村。频头城之婆罗门长者等闻:“诸贤!沙门瞿昙实是释氏之子,由释迦族出家。游行拘萨罗众人之间,与大比丘众俱,达至频头城。而彼尊瞿昙,如是流布善名称:‘如是,彼世尊是阿罗汉……得见如是类之阿罗汉。’” 时,频头城之婆罗门长者等,诣世尊之处。诣已,或者与世尊共相问候,交换可喜、可乐之语后,坐于一面。又或者向世尊合掌,而坐一面。又或者向世尊之处申述氏名,坐于一面。又或者默然,坐于一面。世尊如是告坐于一面之频头城婆罗门长者等曰: “诸长者!若诸异学之出家者对汝等如是问:‘诸长者!如何类之诸沙门、婆罗 门不应恭敬、不应尊重、不应崇敬、不应尊崇。’被如是问者,诸长者!汝等应向彼诸异学之出家者如是记说:‘诸沙门、婆罗门之于眼所识之诸识,不离贪、不离嗔、不离痴、于内心不寂静,依身、语、意,行等22不等,如是类之诸沙门、婆罗门不应恭敬、不应尊重、不应崇敬、不应尊崇。其如何之因,如何我等,亦于眼所识之诸色,不离贪、不离嗔、不离痴、于内心不寂静,依身、语、意,亦行等不等,于彼等,其以上之等行,于我等所不承认也。是故,诸贤23!彼等诸沙门、婆罗门乃不应恭敬、不应尊重、不应崇敬、不应尊崇。诸沙门、婆罗门之于耳所识诸声,于鼻所识之诸香,于舌所识之诸味,于身所识之诸触,于意所识之诸法,不离贪、不离嗔、不离痴,于内心不寂静,依身、语、意,行等不等,如是类之沙门、婆罗门不应恭敬、不应尊重、不应崇敬、不应尊崇。其如何之因,如何我等亦于意所识 之诸法,不离贪、不离嗔、不离痴、于内心不寂静,依身、语、意,亦行等不等,于彼等,其以上之等行,我等不承认。是故,诸贤!彼等之诸沙门、婆罗门不应恭敬、不应尊重、不应崇敬、不应尊崇。’被如是问者,诸长者!汝等向彼等诸异学之出家者,应如是记说之。 诸长者,若复诸异学之出家者如是问汝等:‘诸长者!如何类之诸沙门、婆罗 门不应恭敬、不应尊重、不应崇敬、不应尊崇。’诸长者!如是问者,汝等对彼等诸异学之出家者应如是记说:‘诸沙门、婆罗门之于眼所识之诸色,离贪、离嗔、离痴、于内心寂静,依身、语、意,行等行,如是类之诸沙门、婆罗门应恭敬、应尊重、应崇敬、应尊崇。其如何之因,如何于我等,于眼所识之诸色,不离贪、不离嗔、不离痴、于内心不寂静,依身、语、意,亦行等不等,于彼等,其以上之等行,于我等承认也。是故,诸贤!彼等之诸沙门、婆罗门应恭敬、应尊重、应崇敬、应尊重。诸沙门、婆罗门之于耳所识诸之声,于鼻所识之诸香,于舌所识之味,于身识之诸触,于意所识之诸法,离贪、离嗔、离痴、于内心寂静,依身、语、意以行等行,如是类之诸沙门、婆罗门应恭敬、应尊重、应崇敬、应尊崇。其如何之因,如何于我等,于意所识之诸法,不离贪、不离嗔、不离痴、于内心不寂静,依身、语、意,虽行等不等,于彼等,其以上之等行,于我等承认。’ 是故,‘诸贤!彼等之诸沙门、婆罗门应恭敬、应尊重、应崇敬、应尊崇。’如是问者,诸长者!汝等应如是记说。 诸长者!诸异学之出家者若向汝等如是问:‘然而,诸尊者之如何行相、如何有随行者,由此,诸长者汝等如是云耶?--实彼诸尊者是离贪,或有调伏贪 之行迹。离嗔,或有调伏嗔之行迹。离痴,或有调伏痴之行迹--。’被如是问者,诸长者!汝等应向彼等诸异学之出家者记说之:‘实彼等诸尊者于空闲处、林中、独处、边处等修习床座而如是,假令几见,如彼等之胜乐,无如是眼所识之诸色。又如是,假令几闻,如彼等之胜乐,无如是耳所识之诸声。又如是,假令几嗅,如彼等之胜乐,无如是鼻所识之诸香。又如是,假令几味,如彼等之胜乐,无如是舌所识之味。又如是,假令几触,如彼等之胜乐,无如是身所识之诸触。如是,诸友!诸行相,有如是诸随行,而我等所[承认者,由此,诸长者!我等如是语--实彼等诸尊者乃离贪,或有调伏贪之行。离嗔,或有调伏嗔之行迹。离痴,或有调伏痴之行迹--。’如是问者,诸长者!汝等应向彼等诸异学之出家者如是记说之。” 如是说已,频头城之婆罗门长者等,如是奉白世尊:“奇哉!尊瞿昙!奇哉!尊 瞿昙!尊瞿昙!譬喻伏者……尊瞿昙容受我等为优婆塞。[我等由今日尽形寿归依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