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道德教育变成白痴教育 老子说:“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一个社会,如果整天把“道德建设”放在嘴上,便可见其道德早已沦丧,是到了非拯救不可的地步了。比如中国历史上,历朝历代无不提倡“以孝治国”,因为孔子说过:“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统治者之所以整天把“孝”放在嘴上,正可见其时的“德本”早已动摇了。比如汉代有民谣:“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由各级政府推举的“道德模范”——“孝廉”,都会和老爹分居;那些没有被推举者,其“孝德”如何,就更难说了。不看民间,只看帝王自己家里,为了争夺皇位,父杀子、子弑父、兄弟相残等情况几乎成了常态,所以他们提倡的什么“父慈子孝,兄友弟恭”都是一些骗人的鬼话——自己做不到,却偏叫别人去做,不是骗人是什么?谁若真把他们的话当真,谁就是不长脑子的笨蛋,是地地道道的白痴。事实上,我们的道德教育,其出发点究竟如何暂且不论,而实际推广的结果,却常常沧为这样的白痴教育。而在这种教育下培养出来的,若非善于“权变”的伪君子,便是头脑一根筋的笨蛋。 比如“二十四孝”中的“王祥卧鲤”,宣扬的便是“孝”。关于王祥之“孝”,除了“卧冰求鲤”之外,《晋书》本传中还有两段故事:一是王祥后妈想吃烤黄雀,结果便有“黄雀数十飞入其幕,复以供母”;二是他家里有一颗丹柰,母亲很喜欢吃,结果之后“母命守之”,于是“每风雨,祥辄抱树而泣”。一个人的孝行,是否可以感动得黄雀主动飞进窗子给人吃,一个人的身体是否可以把冰化开并且叫两只鲤鱼自动出水,除非这种事大概除了白痴,根本没人相信。至于风雨天抱着大树究竟对保护果实有什么用,也实在很难说。除非那雨是贴着树身从下往上去,身体还可以遮挡一部分,否则既保护不了树上的果子,又可能损害身体健康。《孝经》中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依此标准,这么糟蹋身体,恐怕是连“孝之始也”都没做到,还要成为大孝的典型,岂不是笑话! 而王祥身上更叫人哭笑不得的故事是,他的后妈曾经对他恨之入骨,非要置之于死地而后快,于是趁着夜里他睡着时前去持刀行凶,没想到恰逢王祥起夜,结果一刀砍到了空被上。王祥回来后,“知母憾之不已,因跪前请死”。这是一个为了“孝”而不要命的故事,而且是典型的白痴教育的典型。史籍记载是:“母于是感悟,爱之如己子。”其实这种事很难说,如果他那后妈恼羞成怒,一刀下去,他不但丢了小命,还造成了后母残暴之名及杀人之实,这种事究竟是孝还是不孝,显而易见。类似的事件,古人早有成例,五帝之一的舜帝有一个盲眼的老爹,也给舜娶了一个残暴的后妈,又给他生了一个不肖的弟弟,这三口人都想着法儿的要置舜于死地,而舜的应对方法则是:当他爹妈要杀时,他就“避逃”;如果犯了小错,大概不会因此丢了性命时,则“受罪”。如果舜也像王祥那么白痴,也许早就丢了性命,历史上的“五帝”大概就要变成“四帝”了。 再如另一个典型的故事“范巨卿鸡黍死生交”,说的本来是一个相约守信的故事,然而传来传去,到了《喻世明言》中,就变成了一个白痴教育的范例。故事中说:范巨卿和邵元伯是太学同学,知交好友。学业完成后,二人依依分别,同时约定两年后重阳范巨卿到邵元伯家前去相聚。可是由于范巨卿忙着买卖,把这事给忘了,等到早上邻居送茱萸酒才想起来,可是一日之间根本就来不及如期赶到千里之外,于是,他便做出一个缺心眼儿的决定:自刎而死,让灵魂驾风去赴千里之约。而更缺心眼儿的则是,当邵元伯得知这一消息,毅然决定千里前去奔丧,并且赶在范巨卿发丧之前,于灵前自刎而死。这便是“八拜之交”之一,著名的“鸡黍之交”。与此类似的,羊角哀和左伯桃的“舍命之交”也是这样一个类似的白痴教育的故事。 讲究诚信,一点儿没错。孔子也认为“民无信不立”。然而孔子虽然说过“民自古皆有死”,认为守信比吃饭还重要,然而他从来没叫人为了讲究信用可以不要命。孔子主张的是“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守信虽然很重要,可是与生命相比,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况且如故事中所说,范、邵二人只为一个“信”字便自残性命,弃父母妻子于不顾,那分明是不仁不孝、无义无礼之徒,根本与高尚无关。类似这样的道德教育,说到底,不过只是白痴教育而已。 把道德教育变成白痴教育,似乎是我们的一个光荣传统,比如在我们宣传的“道德模范”事例中,就有为救公共财产而不惜身命的“草原英雄小姐妹”,为勇救山火而牺牲的少年赖宁(此事真伪存疑),有为免玷污国徽图案而追赶一分硬币最终丧身轮下的女童,有为拯救公共木料不惜身命投身洪流的青年,有为忙给病人做手术而置自己高烧女儿于不顾的医生,有晚上卖淫白天拿钱资助学生的乡村教师,有捡数十年破烂生活穷困潦倒而养育十几名孤儿的捡荒者……不尊重事实,不尊重科学,不尊重人性,不尊重生命……如此事例,究竟何德之有?如此行径,又与白痴何异? 《孟子》中有一个事例,有人问孟子,如果“舜父杀人”,身为天子的舜应该如何处理?孟子的回答是:“窃负而逃”。亲情是基本的人性,在亲情面前,什么法律,什么道德,都可以忽略不计。《论语》中也有一个“证父攘羊”的故事。有一位叶公和孔子说:“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的回答则是:“吾党之直者异于是,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中矣。”父子相亲,为保护亲人,对外人隐瞒真相,这才符合最基本的人性。如今我国法律也规定,被告近亲不必出庭作证,由过去的提倡“大义灭亲”,到今天的“亲亲相隐”,也正是基于这一人道的考虑。 如果说孔孟学说代表了中国古代最基本的道德准则,那么,把道德教育变成白痴教育也正是他们极力反对的。孔子弟子宰我曾经向孔子提出一个很尖锐的问题:“仁者虽告之曰:井有仁焉,其从之也?”对此,孔子没有像那些无良的道德说教者,号召弟子们为了追求高尚的道德而一头扎到井里去,他的回答是“何为其然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对于君子,你可以以其道来欺骗,但绝不能把他们都当成白痴。同样地,诸如此类教育,在不考虑其虚伪说教成分的前提下,如果说还真能有什么效果的话,其效果也只能培养成一些身披“道德模范”光环的白痴。若想以此扭转社会风气,建设成一个德化天下的社会,则无异于痴人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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