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年来,赡养老人一直都被视为中华民族之优良传统和美德。不管社会如何发展,好象都不容质疑,否则,你就是不孝,就是无德,就是大逆不道。谈及赡养,我们常拿“羊羔跪乳,乌鸦反哺”来举证,甚至还不忘反问:“难道人还不如动物乎?”
纵观我国历史,赡养老人一直都是被统治阶级所提倡,并用道德规范或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包括今天的《婚姻法》中也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其理由是弘扬“传统美德”,使人“老有所养”,稳定社会秩序等。在小农经济占主导的封建社会,这确是一种必要和主要的养老方式,但随着社会发展,大集体的生产生活方式取代了过去的小农经济,成为社会的主导方式,国家公民的教育、养老和医疗,也就成为了国家的最重要责任,同时,它也将是一个国家向前发展的最大动力和阻力。
“子女赡养制”是封建时代的一种养老制度,是极其落后的一种赡养方式,虽然在过去对社会发展起到了不小的促进作用,但与现代社会管理制度是格格不入,甚至可说它已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绊脚石。虽然目前我国的养老制度还不够完善,但这不能成为国家逃避其社会责任的理由和借口,推进国家立法,逐步取消“子女赡养制”,势在必行。用法律形式强调子女的赡养责任,就是国家变相逃避其社会责任。
靠道德约束,让子女赡养老人,虽经历数千年,却一直都未能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反而出现了许多不和谐因素。这不能不让我们对这种一对一的赡养方式本身进行深入的思考,而不是一直追问为何没做好。自私是人的本性,就算是面对自己最亲的亲人。山西永济市八旬老人王秀英患肺癌晚期住院。7个子女家与医院的距离均不超过两公里,有的甚至仅距几百米,但老人病床前却无人照料,最后凄然离世; 山东单县66岁的绝症老人王美容,因无钱治疗,被儿子遗弃在医院;上海80岁老人陆惠娟重病入院,被5个儿女遗弃;浙江嘉善县七旬老人因不堪儿媳打骂,被活活气死;海南陵水英州镇70岁的黄阿公与老伴平时经常被不孝子打骂,老两口不堪忍受,最后两位老人双双服毒,黄阿婆死亡,黄阿公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人却疯了;还有诸如“猪圈老人”现象等等不赡养不孝敬老人的案例,农村尤为严重,原因就是广大农村都是靠子女赡养老人。城市因养老制度相对健全,赡养问题就比农村相对要好得多。我们可以指责这些子女的不孝,但却不应该简单地把全部责任都归罪于这些子女,社会责任绝不容忽视。
现如今,我们仍属于一个不太富裕的国家,贫穷人口仍占绝大多数,而现状是越贫穷的人,越需要子女赡养老人。当一个人连自己的生活都难已顾及时,再要求他去赡养老人,这个道德底线有时很容易被突破。立法取消“子女赡养制”,就是要减少无能力赡养又不得不赡养,而导致的种种“不孝”行为。这并非不道德,而是可促进家庭道德良好发展的一种有效方式。如今,在广大农村,赡养老人大都成了子女的一种无奈之举,而老人也只是有口饭吃,有个“窝”住。每年过年回老家,我听到看到的子女不孝之事,都可以装一箩筐。在农村吃得最差的是老人,穿得最破的是老人,小、矮、偏、旧房里住的是老人,在地里干活、照看孙辈的也多是老人。我在寒心之余,在责怪那些子女不孝之余,更让我想到的是“子女赡养制”存在的不足。的确,有许多不孝子女过得也还不错,但谁不想过得更好?和城里人比,他会感觉自己差得太远。大概没有多少的人会真心愿意和老人共同贫穷一辈子吧?这就是人性。我父亲因为有退休工资,所以不用我们赡养,我们只是常回家看看,多关心问候一下,就足够了。所以显得我们很孝敬父母,而父母感觉很幸福,也很轻松,他们感觉没给子女添麻烦,是自己在养活自己。
由于子女赡养主要是靠道德约束,看似有保障,但实际上这种保障性极差。如果无子女,或子女一旦出事,或子女贫穷无能力,或子女不孝等,都会让这种保障失去,甚至是没人赡养。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是非常之多,举不胜举。法律可以判决子女赡养老人,但却不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如果是靠社会养老,稳定性大,保障到位,就可让老人得到更好的赡养,也将会促进子女和老人的关系更加和谐。这对减轻广大子女的经济负担,缓和子女和父母之间的经济矛盾,克服老人对子女的依赖,改善老人晚年的生活状况,都将极为有利。同时,更有利于老人生活自己,而不是都活在子女生活之中,一代又一代,循环往复。
如果取消“子女赡养制”,不仅可以把子女从沉重的负担中解脱出来,也可以把父母从对子女的依赖中解脱出来,让每个人都可以真正自己活自己。其实,很少有子女愿意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同样,也很少有父母愿意和子女生活在一起。其中原因,大家都清楚。因为老人要靠子女赡养,所以养儿女时就要不惜代价投入自己的热情和一切,以备将来让子女给自己更多的关爱。所以导致了老人对子女的更多溺爱,怂恿了子女对父母的过度依赖、啃老,以至于许多子女都结婚多年了,还离不了老人,自己的孩子,还要老人带,老人想不带都不行。如果不用子女赡养老人了,老人暂时可能感觉难以接受,但也得早早为自己将来考虑,只要孩子成人,就不会再去管那么多,其实也不用管那么多,对孩子管得越多,独立性就越差,这是不用置疑的。如是,对老人,对子女才真正的双赢。
我国现在的养老机制,还是相对健全的,不管在农村,还是城市。只要人们的观念转变,只要国家能稍加补贴,完全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一个农村老人为子女上大学、找工作、盖房、结婚所花费都是非常巨大的,没有十万八万,恐难解决问题。而这部分钱如果用于缴纳自己的养老保险,足矣。子女的事让子女自己去办,这样有利于他们去积极创造。别让他们躺在幸福的安乐窝里消遥,那样会让他们不想奋斗,只想享受。只是我们在取消“子女赡养制”时,可以有针对性的分年龄段进行实施。对已步入老年的人,可以仍采用原来的方式,但国家可给予适当的补偿,对刚步入中年的人,从法律上让他们打消这个念头。这样才会让每个人都充分的展现自我,发展自我,把每个人最大的智慧潜力都挖掘出来,中华民族的复兴指日可待。观念的转变是最难的,也是最痛的,但不转变观念,就不会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那样会导致内耗加剧,受影响的不仅仅是一个或多个家庭,而是整个民族和国家的兴盛与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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