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9311|回复: 7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说明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7-6 15: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人,郝少青,早期因没有注意发帖的公告,在论坛里发了几篇文章,不幸被加精,因本人意识生气退出论坛,也在论坛管理中看到对本人的处理!
后有好友相劝,来就是学习,也不必为银子过多的追求,向朋友学习还是能够有收获的,于是,就以lizheng【立正】寓意向大家好好学习!更是自己的想法,发现《中财》已经放弃前嫌,没有不让发的意思,就在这里连续发了几篇,更是遵守了论坛的一切公告和原则。
后来又有《山村夏夜》被加精,本人既是首发,又是原创,也没有计费,本人一再告诫自己:来这里既没有贿赂版主,也没有一丝讨好版主或高管的任何言行,更没有对总裁说点什么。这或许是还有人能对本文赏析,我于是很高兴。
但在计费稿发出的第二天,再看帖子,结果,加精给去掉了,一问,结果连帖子都给删除了,就想问为什么!结果发的所有帖子不是被杜永生移除,就是被凤凰0删除。
其用意很明显,在这里要想得银子不是贿赂版主就是贿赂高管!要不为什么给删除呢?本身就有说明:加精不一定挣银子,我就是想看看论坛是如何计费!结果我按照这里的所有规矩做了,还给删除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不是司马昭之心是什么?
更有那口口声声赚了银子,又贿赂版主的像苍蝇一样跟在凤凰0的后面摇旗呐喊,你有用吗?无非是拼凑别人的东西来挣稿费,再发到别的地方去宣传,如果版主或高管需要这些人抄袭和拼凑的文章,我可以提供!
希望看到的人不要生气,我说的不一定是你,但这里的现象是摆在大家面前的!
我没有多高明的手段去博得别人的喜欢,就是靠自己的实力在众人面前!希望有删除权力的人不要删除!更希望高管、总裁、朋友们提出自己的看法,在下不胜感激,并请能跟高管或总裁说上话的朋友代为转告,以此告知朋友们、版主们、高管、总裁!

2008、7、6
2#
发表于 2008-7-6 15:54 | 只看该作者
[原创] 说明(复制郝少青原文)
本人,郝少青,早期因没有注意发帖的公告,在论坛里发了几篇文章,不幸被加精,因本人意识生气退出论坛,也在论坛管理中看到对本人的处理!
后有好友相劝,来就是学习,也不必为银子过多的追求,向朋友学习还是能够有收获的,于是,就以lizheng【立正】寓意向大家好好学习!更是自己的想法,发现《中财》已经放弃前嫌,没有不让发的意思,就在这里连续发了几篇,更是遵守了论坛的一切公告和原则。
后来又有《山村夏夜》被加精,本人既是首发,又是原创,也没有计费,本人一再告诫自己:来这里既没有贿赂版主,也没有一丝讨好版主或高管的任何言行,更没有对总裁说点什么。这或许是还有人能对本文赏析,我于是很高兴。
但在计费稿发出的第二天,再看帖子,结果,加精给去掉了,一问,结果连帖子都给删除了,就想问为什么!结果发的所有帖子不是被杜永生移除,就是被凤凰0删除。
其用意很明显,在这里要想得银子不是贿赂版主就是贿赂高管!要不为什么给删除呢?本身就有说明:加精不一定挣银子,我就是想看看论坛是如何计费!结果我按照这里的所有规矩做了,还给删除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不是司马昭之心是什么?
更有那口口声声赚了银子,又贿赂版主的像苍蝇一样跟在凤凰0的后面摇旗呐喊,你有用吗?无非是拼凑别人的东西来挣稿费,再发到别的地方去宣传,如果版主或高管需要这些人抄袭和拼凑的文章,我可以提供!
希望看到的人不要生气,我说的不一定是你,但这里的现象是摆在大家面前的!
我没有多高明的手段去博得别人的喜欢,就是靠自己的实力在众人面前!希望有删除权力的人不要删除!更希望高管、总裁、朋友们提出自己的看法,在下不胜感激,并请能跟高管或总裁说上话的朋友代为转告,以此告知朋友们、版主们、高管、总裁!

2008、7、6




我郑重地对你说,你的文章是我加的精华,因为文章已经符合加精的要求。而取消精华删除文章不是我所为。当然,别的管理取消了,也是有自己的理由的。因为,你当时太猖狂了。你不分青红皂白,恶意污蔑我,攻击我,我已经够忍耐的了。我说实话,根本就把你当孩子看。因为你不配为文、为人。不管怎么样,只要你文章写的好,用什么名字注册上来,我都是一视同仁,绝无私心。我不像你想象的是那种做事没头脑的人。再说一句,你必须向我道歉。因为你已经严重侵害了我的名誉!我保留起诉你的权力。你的恶意污蔑以及注册“杜永生没娘”的行为,我已经报请当地公安机关。你等着吧!(那个叫凤凰0的是我们论坛的一位普通的会员,是一位敢于仗义执言的人,你同样侵害了他的名誉!)
3#
发表于 2008-7-6 15:59 | 只看该作者
我已经把郝少青所有的恶毒攻击的污蔑人的贴子保存下来了。
4#
发表于 2008-7-6 16:3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5#
 楼主| 发表于 2008-7-6 16:54 | 只看该作者
我自注册只要能注册就行!论坛是没有规定的,我告诉你,你可以再删,只要你删,我就发!
6#
 楼主| 发表于 2008-7-6 16:56 | 只看该作者
此事一定要引起论坛的重视,你放心!!!!!!!!!!!!!!!!!
7#
 楼主| 发表于 2008-7-6 17:06 | 只看该作者
越抹越黑,我告诉你!!!!!!!!
8#
发表于 2008-7-6 20:30 | 只看该作者
这事怎么没完没了了?没意思!
9#
发表于 2008-7-6 21:30 | 只看该作者
前些日子,有个叫郝少青的在论坛上乱发了一通帖子,后来他本人声明请把他的帖都删除。现在怎么又说删了他的文,以此前来发难?劝先生克制一点,其实这样做没什么意思,谁也打不倒谁,只能是往自己脸上抹黑。
10#
发表于 2008-7-7 07:56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一个普通会员,看到注册“某某没娘”这个名字搞不清怎么回事,现在才明白。真诚地奉劝这位先生,注册这样的名字,伤了他人,自己也显得不够大气,您还是安静下来,宽厚为怀吧。
11#
 楼主| 发表于 2008-7-7 07:5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小河 发表
前些日子,有个叫郝少青的在论坛上乱发了一通帖子,后来他本人声明请把他的帖都删除。现在怎么又说删了他的文,以此前来发难?劝先生克制一点,其实这样做没什么意思,谁也打不倒谁,只能是往自己脸上抹黑。





这篇题目叫《说明》,你眼缺钙,还是纯粹来捧人大腿,你写不出好东西来,即使你做什么门,也不一定给你加精的啊!
奉劝你在说话之前三思而后说!!看你的这言论,未必能认识几个字,回家好好学习吧!
12#
发表于 2008-7-7 07:58 | 只看该作者
您内心不要太激烈,安静些,安静些……
13#
 楼主| 发表于 2008-7-7 07:5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西溪 发表
我也是一个普通会员,看到注册“某某没娘”这个名字搞不清怎么回事,现在才明白。真诚地奉劝这位先生,注册这样的名字,伤了他人,自己也显得不够大气,您还是安静下来,宽厚为怀吧。



谢谢你的劝告!!愿你在真诚的道路上,一路走好!谢谢!
14#
发表于 2008-7-7 08:01 | 只看该作者
奉劝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何必搞的剑拔弩张呢?
15#
 楼主| 发表于 2008-7-7 08:0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西溪 发表
您内心不要太激烈,安静些,安静些……






再次谢谢,真诚是做人之本,看看上海袭警、贵州瓮安吧!
只有无奈才选此下策啊!!!但愿能够理解。不在其中焉知其苦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5-1-30 07:38 , Processed in 0.155232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