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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中国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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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08-7-8 08:48 | 只看该作者
严重支持杜永生维护自己的正义,并将协助其实施法律维权!
警告:若有再次肆意搬弄是非者,并攻击永生之流,我将以我个人的名义,并将此事交由我的律师全权处理,付诸法律。
47#
发表于 2008-7-8 08:5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叫lizheng的人,自从上期计酬发表后,没有他的文章,就在散文版的跟贴中说风凉话,我的帖子后面就有,还发了一个灌水主贴叫“悟”(现在已经找不到了),说这里狼狈为奸之类的话。
而凤凰0指出他就是郝少青之后,他就开始置疑中财的计酬标准,说话出言不逊。此时lizheng的灌水贴,几个文章找不到了,而凤凰0,杜永生斑竹在线,因为怀疑被他们删除就注册凤凰0没娘、杜永生没娘的名字开始谩骂,疯狂发贴。
帖子丢失,可以向论坛反映,相信论坛也会作出处理,但他注册某某没娘的ID,对会员,斑竹的人格侮辱、感情的伤害,不能姑息,他要道歉。
48#
发表于 2008-7-8 09:01 | 只看该作者
非道歉不可!我的律师刚才给我电话反馈:此举查实后,可以构成犯罪,如果不主动站出来道歉声明,即将付诸法律程序。绝不轻饶!请管理员保留相关证据,封锁相关帖子。
49#
 楼主| 发表于 2008-7-8 09:32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实名博客是有律师所的!!!!!!!!!!!!!!!!!
50#
 楼主| 发表于 2008-7-8 09:3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黑龙江小龙女 发表
这个叫lizheng的人,自从上期计酬发表后,没有他的文章,就在散文版的跟贴中说风凉话,我的帖子后面就有,还发了一个灌水主贴叫“悟”(现在已经找不到了),说这里狼狈为奸之类的话。
而凤凰0指出他就是郝少青之后...




上面管理员已经说话了,认字就好好看看吧!!!!!!!
51#
发表于 2008-7-8 09:3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中国善人 发表
我的实名博客是有律师所的!!!!!!!!!!!!!!!!!


你放心。给你十天时间,如果道歉的态度诚恳,不说了。如果。。。你就等着传票!!!
52#
 楼主| 发表于 2008-7-8 09:5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皖川情 发表
严重支持杜永生维护自己的正义,并将协助其实施法律维权!
警告:若有再次肆意搬弄是非者,并攻击永生之流,我将以我个人的名义,并将此事交由我的律师全权处理,付诸法律。






你看看到底是谁搬弄是非呢!管理员已经说话了。
53#
发表于 2008-7-8 09:58 | 只看该作者
嗯,在一定期限内,期待管理员的裁决!暂且就这样。
54#
发表于 2008-7-8 10:0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中国善人 发表
[QUOTE]最初由 皖川情 发表
严重支持杜永生维护自己的正义,并将协助其实施法律维权!
警告:若有再次肆意搬弄是非者,并攻击永生之流,我将以我个人的名义,并将此事交由我的律师全权处理,付诸法律。 ...


我再告诉你。取消你《山村夏夜》文章的精华以及后来的删除,不是我所为。我对待任何人都是一样的态度,只要文章写的好,就加精华,我认为你的那篇文章写的很好,没有任何犹豫的。你不仔细想想,而非常冒失的又非常疯狂的污蔑我、攻击我,而且更为严重的是,你居然注册“杜永生没娘”的名字,你自己看着办吧。我不再和你说什么了。关于删除文章的事情,我相信管理员会查清的。我说过,给你十天的时间,否则,等着法院的传票!
55#
发表于 2008-7-8 10:0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永生的意见。我的律师会有一个结论。
56#
发表于 2008-7-8 10:15 | 只看该作者
  关于这个事情前面有所知晓,中财论坛也对你做出了处理.如此反复,其用意何在?是文人,就应该有点为文的文德.好象曾经自己扬言说要退出论坛,为何又要注册那么多名字上来.你想知道论坛怎么计酬的,你可以到中财来看一下.有些人就是惟恐论坛不乱,好好的一个文学论坛就被你们这些人搅得污七八糟.
  污蔑版主,污蔑其他人,出言不逊.不知道反省自己,常把矛盾指向别人.帖子不见,你可以问论坛或者问版主,这么一点事情,在这里叫嚣.你有没有逻辑啊?自己不对的地方就得认错,该道歉的道歉.
57#
发表于 2008-7-8 10:18 | 只看该作者
依你这几日的表现,不难看出你是一个心浮气躁,利欲熏心的网络暴徒。你不仅严重破坏了中财的和谐氛围,而且在不断地伤害越来越多的文友。
你狂妄和狭隘的内心,使你不断地向前来规劝你的文友们歇斯底里地狂吼什么“看你也识不了几个字……”之类的厥词,让大家愤怒之余感慨,感慨之余再替可怜而可悲的你担忧。
其实你现在不必再关心中财的计酬管理了,而应该转过身去,细细地审视一下你们当地的教育制度,没有一个人相信一个巫婆一样又跳又闹的人,他的身份竟然是教师!
窥一斑而见全豹,拾一叶而知深秋。大家都看够了你这些天的跳梁之举——愚昧无知的内心和肮脏的灵魂昭然若揭,路人皆知。
不管到什么时候,善良的文友们的原则和初衷不会改变:真诚希望你低下惭愧的头来,用悔恨的泪水洗刷你过去的错误言行,番然醒悟,洗心革面,彻头彻尾地重塑人生观和价值观;向被你伤害过的所有人公开深刻道歉,以求大家的原谅和重新获得向大家学习的机会,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不要在令人唾弃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58#
发表于 2008-7-8 10:4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杜永生 发表
[QUOTE]最初由 中国善人 发表
[QUOTE]最初由 皖川情 发表
严重支持杜永生维护自己的正义,并将协助其实施法律维权!
警告:若有再次肆意搬弄是非者,并攻击永生之流,我将以我个人的名义,并...


我等待着相关人员的意见和举动。并将继续关注这起事件的动态。
59#
发表于 2008-7-8 10:55 | 只看该作者
大家给了你多次改过的机会,而你依然我行我素,大放厥词.等到受害者将你诉诸法律时,你才能明白你这人就是皱鼻子骡子卖个驴价钱——尽吃嘴上的亏了。
60#
发表于 2008-7-8 10:59 | 只看该作者
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中国善人,我看你简直就是一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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