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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请散文版的朋友们注意一下首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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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7-3-14 10:0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财规定的首发,不仅仅只是首先把文章发表在中财即可。而是:计酬周期内没有在其它平台发表。计酬周期是指从文章发到中财之日,至文章加精、被公布计酬后一周。因为发出计酬作品的公告一周内,是举报期。如果被管理员查出,或被其他会员举报该计酬作品已发往其它平台,会被撤消计酬。

       如果上述解释没有表达清楚,请参看论坛首页置顶帖《中财论坛版权管理办法》中第二条的第一小条:
中财论坛是一个计酬文学网站,规定参与计酬评选的作品必须是原创首发,即创作后首先发于中财论坛,计酬前未在其他媒体或网络平台发表过(包含个人博客、QQ空间和个人微信号以及其他网站等),如在计酬期间发现有发表过的痕迹,即取消评选计酬的资格。

      此外,每期的计酬作品公告下都有一个说明: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Roaming\Tencent\Users\7058412\QQ\WinTemp\RichOle\F0VWV}KVX]TGD(}4033B3FM.png
2#
发表于 2017-3-14 10:38 | 只看该作者
遵守论坛规定,是必须做到的。
3#
发表于 2017-3-14 11:5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4#
发表于 2017-3-14 12:43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论坛规定
5#
发表于 2017-3-14 14:1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并遵守
6#
发表于 2017-3-14 15:55 | 只看该作者
收到。
7#
发表于 2017-3-14 16:25 | 只看该作者
明白了,辛苦版主!
8#
发表于 2017-3-14 16:5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提醒,多注意
9#
发表于 2017-3-25 21:0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并遵守
10#
发表于 2017-3-25 22:44 | 只看该作者
没力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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