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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拳头与温情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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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7-4-8 00: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林小白 于 2017-4-8 07:34 编辑

  拳头与温情的重量

  文/林小白

  3月20日,备受社会关注的鄂尔多斯杭锦旗女记者红梅遭丈夫家暴致死案在内蒙古鄂尔多斯中院开庭审理,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金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至此,此案算是告一段落,然而,它留给人们的思考却远远没有结束。

  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能让共同生活十五年之久的丈夫扬起暴力的拳头,对妻子痛下杀手?连续两日对其进行殴打,最终使妻子头部因多次受到钝性外力作用致颅内出血而亡?

  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柴静的《看见》里有这样一段话:家庭是人类生活最亲密的部分,为什么会给彼此带来残酷的伤害?这是个很常规的问题。但爱伦堡说过“石头就在哪儿,我不仅要让人看见它,还要让人感觉到它。”

  柴静说:“我想感觉到人,哪怕是血肉模糊的心。”

  那一期,她做的恰好是关于家庭暴力的节目,不同的是,被判刑的是妇女,致死的,是女人的丈夫。在被家暴多年之后,她们终于忍无可忍,杀死了自己的丈夫。

  鲜活的生命如同流星般逝去时,总是让人痛惜。即使是施暴者,红梅的丈夫金柱也不相信自己已经杀死了自己的妻子,他在写给父母的信里说:“在这一年中,我时刻在反审(省)自己,这究竟怎么了?好像做梦一样。可是事实就这样发生了。我夺去了跟我共同生活十几年的妻子,孩子母亲的生命,我自责,我有罪。”然而,多么沉痛的忏悔也换不回那个鲜活的生命了。

  ——后悔如果有用,世界上也不必存在“法律”这种东西。

  同样身为记者的我,很能感受红梅的遭遇,因为工作的原因,红梅经常要随领导下乡或者为企业制作内容,应酬很多。(我想,采访这个案件的同行们也能感同身受吧)丈夫对此很不满,新闻里说,导致红梅死亡的起因也在于此。在红梅应酬的过程中丈夫多次联系不上,去寻找的过程中,喝了酒就对妻子进行了殴打,连续两日的殴打,终于使妻子不堪忍受,而致其死亡。

  ——记者这个行业,本来应酬就不少,作为丈夫,不多加理解,反而采取最原始的方法来处理问题,实在不该。然而随着对案情的了解,我才发现自己的理解,已经流于表面。

  在整个案件的回顾中,红梅姐姐咏梅的一段回忆抓住了我的眼球。

  她说,红梅和金柱订婚后就被家暴五次,当时红梅还不愿意退婚。

  为什么被施暴多次还不愿意退婚?咏梅给出了答案:人言可畏和硬生生的拳头相比,红梅宁可选择后者。在小城里离婚是不光彩的事,对孩子不好,红梅很少对外人提及她的“家丑”。

  我想,这也是大多数被家暴妇女们沉默忍受多年都不愿意离婚的原因吧。外界的声音给了她们过于沉重的压力,让她们不得不顶着压力,一边忍受丈夫的拳头。

  在这过程中,我回忆起柴静关于家暴的节目里那些案件,它们有着诸多类似的地方,比方说,都害怕施暴者对家人的报复,红梅也害怕丈夫会杀害自己的父母,孩子。于是,一忍再忍,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

  在这一方面,妇女们戴着道德沉重的镣铐已经太久太久了。

  幸福的模式各不相同,但悲剧的形式却多有雷同。施暴者未必都是冷血的,在诸多案件里,他们也有“温情”的一面,他们在对自己的妻子施暴后也会痛心疾首,也会忏悔,然而,忏悔之后,还是会故伎重演,而受暴者总是怀着那点侥幸的心理,幻想着丈夫会朝着好的方向转变,而现实却背道而驰。与金柱生活了十五年的红梅何尝不是抱着这样的幻想盼望着?

  红梅的案件告诉我们:与那点淡淡的温情相比,拳头更让人畏惧,这时,法律才是保护自己的唯一途径。

  多么痛的领悟!

2#
发表于 2017-4-8 06:12 | 只看该作者
坐等文章出炉!
3#
 楼主| 发表于 2017-4-8 07:35 | 只看该作者

已修改完毕,请上座
4#
发表于 2017-4-8 07:57 | 只看该作者
小子很有才
5#
发表于 2017-4-8 08:0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李立红 于 2017-4-8 08:04 编辑

每个悲剧后面都有无法言说的苦,可能她太在意别人的看法了,人言可畏,宁愿被家暴。
我不理解一个记者,有些法律认知的人,怎么能容忍婚前就有的家暴?谁该为这出悲剧负责?她丈夫首当其冲,但红梅自己呢?她的家人朋友呢?该反思的太多了。
过去常看央视法律频道,家暴经常被作为主题,总有恨其不争之感
6#
发表于 2017-4-8 08:08 | 只看该作者
女人总是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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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8 08:27 | 只看该作者

不管如何,男人总应该让着女人一些。我觉得
8#
 楼主| 发表于 2017-4-8 08:28 | 只看该作者
李立红 发表于 2017-4-8 08:02
每个悲剧后面都有无法言说的苦,可能她太在意别人的看法了,人言可畏,宁愿被家暴。
我不理解一个记者,有 ...

传统观念束缚女人太深了吧,家庭,孩子,还有———人言可畏。感谢老师留评
9#
 楼主| 发表于 2017-4-8 08:29 | 只看该作者

叶子姐谬赞了,不过小白偷偷高兴了一把,给你敬茶了
10#
发表于 2017-4-8 09:10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在对家暴谴责的同时,也应该冷静反思施暴者施暴的深层原因:他(她)为什么施暴有瘾——是不是病态?被施暴者有没有责任?社会的关注度是不是有偏向?
家暴本身不正常,双方都值得同情。不正常的事没有赢家。
11#
 楼主| 发表于 2017-4-8 09:25 | 只看该作者
lvhq018 发表于 2017-4-8 09:10
我们在对家暴谴责的同时,也应该冷静反思施暴者施暴的深层原因:他(她)为什么施暴有瘾——是不是病态?被 ...

本身就没有赢家,输了的,是整个家庭。案件给我们思考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感谢老师留评谢谢
12#
发表于 2017-4-8 09:46 | 只看该作者
非常不齿男人欺负妻子,一个家庭有什么说不通的呢?我有一个同事常遭家暴,她从来不说,一次说出来了,我气愤极了:凭什么受欺负?我这脾气可容不了。不久,听说她又遭遇家暴,拿起水舀子照着男人头部打了过去,出了很多血。我心惊胆战,以为自己的怂恿起了作用。后来据说再没挨过打。这说明一个道理:反抗就是保护自己,人啊,不能纵容!很多女子,怕被人笑话,于是助长了邪气。文章提示法律才是武器。是的,非常对。不过在侵犯才有苗头时要看自己制止。

点评

忍无可忍无须再忍,狗急了还跳墙呢,人的家庭地位也得靠自己争取。太顾全家人,有时候往往失去了自己、伤害了自身,没有必要,尤其是那些动不动拿老婆出气的男人。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发表于 2017-4-10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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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8 09:55 | 只看该作者
文字闪耀生活 发表于 2017-4-8 09:46
非常不齿男人欺负妻子,一个家庭有什么说不通的呢?我有一个同事常遭家暴,她从来不说,一次说出来了,我气 ...

老师说得挺对,在萌芽之日就扼杀,运用法律的手段,最好
14#
发表于 2017-4-8 09:57 | 只看该作者
只会欺负老婆的男人,不能算是真正的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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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8 10:06 | 只看该作者
一介草民 发表于 2017-4-8 09:57
只会欺负老婆的男人,不能算是真正的男子汉。

老师所言极是,给您敬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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