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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非首发] 落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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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0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

  ——《圣经·新约·马太福音》

  (一)

  利马而先生习惯性地坐在靠窗的土黄色真皮沙发上,伸开双腿舒服地搭到面前的小几上,面对着透明的玻璃窗。窗户上有条浅浅的裂缝,从左下角开始闪电般延伸出二分之一公尺。整扇玻璃都蒙了层淡淡的灰,就像他老去的心情,总让人想到暮年。如果你认为利马而先生和大多数普通人一样是为了谋生而伤脑筋的话,那你就错了。他继承了父亲一座规模很大的庄园,里面(诺大的园子里)种满了紫色的薰衣草,每年都会吸引外地无数的游客长途跋涉不远千里来此观赏。随着这几年旅游热的兴起,庄园的生意蒸蒸日上,可利马而并不开心,总是显得郁郁寡欢。

  利马而先生的情绪像九月连绵的阴雨。他也搞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了,那种软软的愁绪仿佛从骨子里带来的,透着彻骨的寒。他用尽各种办法想摆脱如同摆脱肥胖的保姆一样,可这种情绪总会无来由地访问,让他无所适从。

  生活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周而复始地按照既定的路线行驶,没有丝毫改变的迹象。他早已厌倦了那些无聊的游客,他们总是举着相机,兴冲冲地在蓝色的薰衣草海洋里游弋,摆出各种姿势拍照,然后鸟兽样消散开,留下一地狼藉。他就住在庄园最高处东南角一座祖辈留下的城堡里,看着满山的花草臣服在脚下,心里有种莫名的惆怅。

  清晨,当阳光刚从地平线上升起时,他高大的圆拱形玻璃窗会被照的透亮,帘子上绿色的草地、蹁跹的蝴蝶、轻盈的小鸟好像活过来一样,招摇着将他吵醒。他慵懒地翻个身,叫佣人去赶走那可恶的阳光。佣人要给窗户挂上深色的帘子,他会反对。他不喜欢那种浓重的深色,那里面有妖怪(妖魔),总让他睡不踏实。佣人们没有办法,只好在窗子外拉根铁丝,挂上细软的晾晒之物。这样,阳光就被软软地挡在窗外,鸟雀叽叽喳喳的叫声也随着佣人们的动荡飘走很远。

  他不喜欢清晨,虽然外边有很美丽的风景,而他留恋的还是温暖的床铺。那里有他最温暖的记忆。记忆深处的片段构成了他纷繁复杂的梦的世界。年少时,他背着沉重的书包,穿行在繁华的街道,和普通的小孩一样去接受所谓的“教育”。教育简直是个恶魔,吞噬着他美丽多彩的童年,让他整日沉陷在虚构的世界里,什么四则运算,现在进行时和《司马光砸缸》,交媾出一个让他恐怖的世界。小学二年级时,他就明白了学习的最大意义是让自己遗忘孩子的天性,乖乖地做个老实人,像按在水里的鱼一样会被自己的眼泪淹死。

  他试探性地不按时交作业,编谎话来欺骗父母和老师。有次,他的作业没有完成,老师催促时他随口编出在上学的路上被人欺负了,作业本被抢走了。老师大惊失色,心疼地摸遍了他的全身,在确认没有受伤的前提下,露出了怜惜的表情。为此,他获得了三日的假期,可以自由地玩耍。他感谢上天,明白了偶尔使用一些孩子们惯用的技巧可以从大人那里讨来利彩。

  偶尔,他也会和老师做交易,用自己的零用钱换来考试卷上红色的优字;让同学帮助做作业,他唯一的付出是给他们在放学的路上背书包。小小的尝试,让他明白了大人和孩子一样都是很好哄的。他也学会了逃学、学会了编造谎言、学会了讨好他人。为了过得舒服点,孩子偶尔也要耍点小聪明。

  逃学,并不是件光彩的事情。总会有多事的熟人看见了告诉父母,他的屁股就挨了不少打。父亲打他时下了狠劲,死命的抽打用不几下屁股就开花了,到最后连哭都费劲。母亲会不断地哀求,但那种女人的哀求好像米粒掉进缸里没有任何回响。他心里想,女人就是不管用,这辈子不能靠女人,因为她们就是软弱的代名词。后来,在经历了残酷的挨打风波后,他学聪明了。学校里,他会乖乖地坐着,装出听讲的摸样。眼睛定定地看着一个方向,书本上黑色的字体瞬间膨大、蒸发,走出课本,虚晃晃地在眼前摇曳。讲台上的老师也成了会移动的斑点,发出机械的声音,怪物一样叫着。看着看着,他会忍不住笑出声,惹得全班学生都回头望他。他蓦然惊醒,羞涩地摆摆手,依然故我地寻梦去了。

  选择了学校就失去了快乐。这是他上小学二年级就有的想法。为了寻找快乐,又不被人发现,上课时,他乖乖地坐好,拿出绿色方格本,在规则的方框里画出自己喜欢的线条,让那些连绵不断的线条引导他的思想蹿出学校的高墙,飞在蔚蓝的天空里。时间长了,那些扭曲变形无所羁绊的线条竟然扭捏出他心里真实的想法。他想要一座高耸的塔,线条就引领他在方格纸上搭积木样一层层攀爬,直到最顶端成了一个尖利的刺指向天空;他想要一头大象,线条会驱使着手按照心的路子画出大象的模样,他则把自己装进大象的肚子里。……

  玩耍的举动竟然惹来老师和大人们的关注,他们说他是绘画天才,是典型的神童。他不以为然,简直不明白那些莫名其妙的人凭什么如此说。但调皮的玩性占据了上风,他要故意逗逗这些手握着道理的大人们。他更加努力地去画心里的画,得到的赞赏就加倍。

  有了初步的自由,他总想逾越世俗的规矩,脱离学校这个牢笼。但办什么事情都要循序渐进,大人们是不太好欺骗的。学校对于学生就像一个遮羞布,即便不学习,在里边也有最后的避难所。如同婚姻,别人需要的只是你结了,和他们走着同样的生活轨迹,否则,就会惹来是非,用爱和关心的名义搅得你生不如死。这是他后来理解的道理。

  有了初步的计划,他隔几天就会偷偷地逃离学校,而在消失的几天里画的更好。他给老师说只有在外边,呼吸着青草味的空气我才可以画,要不我会被自己胸中的呼吸给压迫死的。说着,他饶有介事地压压自己的胸口。老师叹息地说:随你吧,但不能耽误功课。自由对于孩子就像玩具一样永远舍不得丢弃。他拥有了这项对于所有孩子们来说难以想象的特权,隔上几天就偷偷地跑出去,寻找自己的方向。

  他知道自己是毕业生中被放弃的人,在每所学校里,老师会宠爱优等生,而把学习差的归之于孺子不可教之列。学校里,他虽然画的很好,可学习一塌糊涂,因为他不喜欢那些无聊的课本。他常常和几个被放弃的男孩子到街道楼下的游戏厅练手,对战、街打、CS联盟、英雄联盟,那些五彩缤纷的画面和引人入胜的游戏让他痴迷。他们口中谈论的也是谁的游戏装备好,又配上加蓝星月刀了,符文加点、走位、五连杀……

  好不容易,磕磕绊绊地进了初中,他感觉学校的日子太煎熬了。白天、晚上,头脑中飞旋的都是游戏的画面。他凭借着网吧里练就的嘴皮功夫,敢于和老师对抗了。他说课本编的太烂,不值得学;老师说他不下功夫,找借口。借口就借口,他常常仰起头,踮着脚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气的老师直吐痰。他也荣幸地登上了最后一排。上课了,他和周围的人低声嘀咕着游戏的画面,交流着经验。偶尔,老师的粉笔弹会朝他的方向飞来,那是他议论的声音太大,扰乱了课堂秩序。他乖巧地站起,自觉地靠到后边墙上,惹得大家哈哈大笑。毕竟,学生是学校的无产阶级要接受上级的领导。

  他的绘画天赋也在这无尽的对抗和游戏中消耗殆尽,唯剩下年少轻狂。利马而先生靠着窗户,呷口清茶,无神地看着窗外熟悉的风景。童年就像这玻璃上延伸的裂缝,透明的茬口让人无限向往。可这苦B的人生何日才是尽头呢?

  不知何时,他学会了打架。记得第一次是在鸿运网吧,他和几个哥们在组队打CS,走的是前后门,打的正酣的时候。旁边的一小B哥开机时不小心把他的主机给关了。CS团队失去了他这个金牌狙击手,立即被对方秒杀。他们几个瞬间上头,他拎起键盘砸在那小伙头上,小伙被砸蒙了,摇了摇,直愣愣地扑过来,一拳砸在他眼角给他镶了个熊猫眼。其余几个见形势不好,随手操起家伙扑棱棱地把小伙打倒在地,抢走了他的手机和口袋里的二十元钱。听着那种拳头击打在肌肉上的声音让他兴奋不已,他又狠狠地踹了小伙几脚,听着他身体里发出清脆的骨裂声。他想起了楚霸王项羽,大有英雄铩羽而归的豪迈之感。想着,他摸了摸左手中指浅色的伤疤。那才是年少轻狂,才是生活记忆。

  (二)

  时间褪色,记忆冗长。学校成了利马而先生的避难所。年少的利马而先生经过细心研究发现学校也是一个不错的地方。上课时,他被放逐像马儿一样可以自由奔驰在草原上。老师给的条件是不要捣乱,不要影响别人学习。他乖乖地被安置在最后一排一个边角落里,这样他正好有机会观察他人。学科不一样,教书的老师也不同。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性格,从语言、姿势、动作、腔调、服饰都有很大区别,即便是同一个老师每天也会有细微的变化。在这里,他们成了他的研究对象,他喜欢看物理老师穿着黑色的中山装,留一抹小胡须,故意拿声做腔地摆出老师的威严,似乎不如此不足以显出与众不同。后来在历练了世事后了解,或许威严有点不近人情,但恰恰是这种照本宣科的教条和规则保证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减少了错误的发生。虽然有时会有失公允,但谁会去计较呢?

  他比较喜欢英文老师,英文老师是位年轻漂亮的姑娘,苗条纤细,个子高挑。她每次上课都给学生带来不同的惊喜,不是一袭中国红的旗袍,就是修身的低腰牛仔裤,将她美丽的曲线展露无疑。她说话带着嗲声,有着嗡嗡的味道,后来才知道这是英格兰英语特有的发音。她在他简单浮躁的心里占据了一席之地。她热情泼辣,大胆直接,课堂上会放着舒缓的歌曲,用迷人的扑克牌和舞会将英语难点溶化掉。在一次英语情景剧模拟场景中,他破天荒地被点名。随着那声嗲嗲的“亲爱的(dier,林)”,他怯怯地站了起来,不知所措地问:“是叫我吗?是真的叫我吗?”女老师扑扇着毛绒绒的眼睛鼓励地示意。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几年来,学校把他作为问题学生早就放弃了,他也抛弃了自己认为自己生来就不是做好学生的料。学校只是一个暂时的避难所,只是让他对父母有个交代。孩子,总是会宽恕大人的过错。他理解父母,所以没有辍学,在有限的范围内寻找着自己的坐标。

  “林,请上来”女老师的话像甘冽的泉水将他清洌洌地激醒。他红涨着脸,将刚才那种斜肩松胯、流里流气的痞子气收起,为自己的失仪感到羞涩。孺子,只要有羞涩之心便可教导,二千五百年前的孔夫子如此说。好像一个冰冻的人突然进入暖房一样,他心中流淌出冰块破裂融化的声音。对于一个长年不被关注的孩子来说,这次简单的点名让他受宠若惊,他一反常态,高兴地走到老师身边。他走的很慢,谨慎、怯懦,每挪动一步都能听到破碎的声音,一种长久地生长在心底里扎根的冷漠和被忽视的小人物的悲剧。

  关注和被关注都是幸福的,孩子的心灵尤其脆弱,玻璃样透明,即便装出的不屑也抵不住温暖的熏陶。

  瞬间,利马而先生的心里学校成了教育的天堂,他像虔诚的基督徒瞻仰圣母玛利亚般看着眼前天使一样的女老师。如果年龄允许的话,他真想去拥抱漂亮动人的女老师。正在他踌躇犹豫之际,女老师似乎看出了他眼中的闪光,张开双臂大鸟般把他呵护在温暖的臂膀里。他彻底融化了那种与生俱来充满敌意的对抗。为此,他决定要学习。

  利马而先生呷了口茶,用舌尖剔除滑入口中的灰褐色茶叶,轻微地笑了笑。这种微笑如天空被风吹动又游走的流云,瞬间荡过他深沉的脸庞消失在无边的陆地上。历练了时事,他早已学会了淡定,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长江流于野而处之若素。

  …………

  (三)

  少年的心事单纯多变,骄纵的世故原本只为放纵心中的遐想。学校里,他成了问题少年,谁也不待见;社会上,他耍滑斗狠,打架斗殴。一夜间,他好像好(被)人群抛弃了,熟悉的人都把他当作祸害看待。时间久了,他也放弃了自己,认为这就是天性,谁也改变不了

  其实少年的心是最真诚的,里边蕴藏着无价的珍宝。只是一时的灰尘掩埋了光华,随着时间的久长自然会显出耀眼的光彩。他想飞,飞的更高,怀着仗剑出游的志向,游走在金庸武侠的虚幻和英雄联盟的征战中。为了凸显自己的个性,他把单调呆板绿白相间的校服肆意涂画,剪成流苏式的条状,蒙上耀眼的红。少年的心是单纯的,在那间狭小逼仄的小屋里,他任凭头脑中的世界在漫游,不分昼夜,充满了憧憬,拿着生疏的剪刀,挥舞着,战斗着,兴奋的满脸通红,听着衣服撕裂的声音,想象着穿上他的耀眼和夺目,激动的无法自制。为了一个想象中的图样,他会不厌其烦地修改,在他的生命里,这就是他生活的全部,至少在他认为的时候。心有翅膀可以自由飞翔,手脚却无法脱离大地的吸引。看着那堆剪掉碎了一地的布头,手中的黑色长柄剪刀似乎有千斤重,锋利的刀刃快乐地咀嚼着棉织物,他全神贯注,肌肉紧绷,小心翼翼地行走着。剪到腋下半圆形的下行线时,手心出汗,微微颤抖走了个拐角,好像夜行人图省路抄近道却陷入黑暗一样。他在本该拐弯的地方直行了,看着被剪开的口子冷冷地看着他,他愤怒地把剪刀摔在地上,要勾勒出心中的图案就这么难吗?

  放弃不是少年的本色。他深深自责,重重地在脸上扇了几耳光,清醒下头脑。然后捡起剪刀继续沿着等高线开始新的历程。裁衣是他首次全身心地投入工作,虽然笨拙生疏,不时会有失误出现,可经过了初次的紧张出错后,他学会了自嘲,裁衣本来就是如此,哪有刀刀都干净利索的。获得了精神上的胜利,他反而享受起了这种利索的裁剪,剪掉的边角料就像活过的日子,即便拼接也无法恢复原处的模样。嘴里吹着欢快的《天空之城》,时不时会停下来,像一个智者一样欣赏自己的作品。那些地上的碎片、剪坏的缺口、如水的流线看着那么亲切,就像小王子看到花园里500支火红的玫瑰一样,他眷恋的依然是B612星球上那朵独一无二的玫瑰,那是来自于自己(亲手)一次次的浇水(浇灌)、呵护和倾听。……

  三天里,他全身心地付出过、痴迷过、失败过、沮丧过、雀跃过、疯狂过。经过了三天,他由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长成了大人。他明白,伸手讨要的幸福溜走的也快;真心付出的果实才最甜蜜。他穿着自己的新装,耀武扬威地走在家里,显摆地招摇着好让父母关注自己。大人就是不懂事,完全误解了孩子的心理。他们总用各种借口为自己辩护,对孩子的想法不屑一顾。母亲生气地说这是糟蹋布料,要是放在旧社会要被打的;父亲也嗤之以鼻,叫他滚远点。

  上帝啊!这可是我精心打造的第一件战袍,也许是今生唯一的一件了。你们难道不为我感到骄傲吗?利马而先生乞求着想唤回母亲的良知,可无论他如何撒娇耍赖都无法唤醒父母石头样的心。他由惊喜转为沮丧,失望地走出门外,独自站在浓重的树影里,想着自己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失败。失败的滋味蛇样潜伏到他的心底,占据了最显要的位置。他心都要碎了,眼中不由自主泛起晶莹的泪珠,双手紧张地搓着,手心由白变红,衣角被小手指蹂躏的发黑。他呆呆地站着,始终无法原谅大人的无知,发誓今生再也不需要他们了;他依然呆呆地站着,要为自己盲信大人而故意惩罚自己。

  “阿林,快回来吃饭了”。母亲喊叫着,看到他依然站着不动,气嘟嘟地走过来要拉他离开。他为自己刚才的誓言庆幸,他要惩罚大人的无知,依然固执地站着和长在土里的树根一样。母亲无法探知儿子阿林的心底,我行我素地要拉他离开,利马而先生还在为刚才的事情生气,要狠狠地惩罚他们。大人喜欢孩子,那么就通过惩罚自己来让他们心疼。年少的利马而先生如此想,拖延着时间来实现着惩罚的目的。

  母亲看着倔强的儿子身上穿着剪得乱七八糟的校服,原本压抑的情绪转化为气愤,愤恨地一把撕掉,随手扔在地上。利马而先生没有预见到这种突然的变故,或许再惩罚一会,他心一软会原谅父母的,可是她也太不体谅人了。不容许孩子以自己的方式处理犯了错误的大人。

  他像头被激怒的小公牛,愤怒地看着母亲,始终不退缩。母亲手指戳着他的额头,说:“跟你爹一个球毛病,倔的跟头驴一样”。说着,拽住他的胳膊就往回拉。

  利马而先生为自己的情绪没有被重视感到气愤,人在发怒时需要缓冲地带。母亲简单粗暴的动作彻底伤害了他,他用尽全力一蹭,挣脱了母亲的手,捡起地上的战袍飞也似地逃离了。

  母亲声嘶力竭的喊叫成了战场上垂死者发出的哀鸣,或许,他会胜利。他坚信,决定不再给大人伤害自己的机会,因为,他选择了逃离

  (四)

  春光乍泄,欲暖还寒。美丽多情的女老师开启了少年利马而先生的心门,他就像一头信马由缰的野马受到了羁绊,而且是心甘情愿的束缚。家庭郁闷压抑的气氛让他喘不过气来,父母的不理解和打压破坏了他美好的心情,让心在学校放纵吧。可那些刻板的教程、无知的老师、以及成排成排傻子样呆立着的教学楼都让他心情不爽。

  少年还没学会世故,总是凭着心劲做事,他选择了逃离。远远地逃离这个让人厌恶的地方,即便回到校园,他也依然故我地做着自己的事情,将老师和同学视之无物。没有信任就没有土地,他成了校园内的怪人,被隔离在一个透明的玻璃瓶内。只有精彩的游戏才能让他心中燃起生活的希望,那里充斥着杀戮、征战,靠着自己的力量不断刷屏、杀怪,逐渐强大起来就能放纵心中的狂野,举起少年的拳头击碎那些拦路的妖怪。他喜欢英雄联盟,靠着熟练的操作技巧,在29寸液晶屏上霸气地独领风骚。夜,成了白昼的附属品,在游戏的海洋里,他任意驰骋,意气风光,结识了一批电子竞技爱好者。他们熟悉的交谈就像狗喂着对方熟悉的味道。在这个世界里,没有尔虞我诈,没有强逼的作业和咄咄逼人的老师,剩下的只有快乐和快乐。

  他想着,举起青花瓷的茶杯在嘴角抿了下。时光匆匆,岁月流转。转眼间,熟悉的朋友像被风吹散的蒲公英,纷纷扬扬不知飘落何地。独有自己守着这份故乡的依恋,故乡——一个久远的让人生疏的名字。这是游子的最爱,而他深陷其中,想摆脱故乡的熟悉,展望城市的喧哗和浮躁,又胆怯不愿离开,守着这份无奈,迷茫中透着惆怅,迷离里带着伤感,就像对着自己养育长大的孩子,羡慕别人的光鲜却无法企及,舍弃又心痛,唯有促其快长,显要人前。豁然间,他似乎又回到了童年,那些翻飞着热闹的年代;心中,眷恋的还是美丽迷人的女老师,名字早已淡忘像故去的纸,一碰就碎。

  就是那次提问开启了他智慧的心门。学校里,他是个捣蛋分子,永远被安排在最后排的角落里,他也懒得热闹,独得一份清静。美丽清新的英文老师一跨进教师,学生们都震惊了,他也特意关注了下。那一水的红旗袍勾勒出她凹凸有致的身材,盈盈一水间的微笑怅若流水,惊艳出他心头颤悠悠的味道。十四五岁的少男少女已出脱了懵懂无知的年龄,各自固守着三八线的领地,胆怯而又谨慎地尝试着靠近异性,如猫,些许的惊吓就掉头逃跑,却跑不远,远远地看着,危险消除又警惕地返回来。清新自然的美丽是道堤坝,会冲刷掉人性最隐秘的黑暗,流出清水的色彩。利马而先生也倒在众人惊奇的目光中,众多的同学因为遇到美丽的老师而爱上了学习,甚至感谢父母把他们送到这个天堂。女老师说话声音柔美,浅笑的酒窝镶嵌在粉白娇嫩的脸上,萌态十足。她很会利用自己的优势,举手投足间带着英国贵族的风范。英语,煎熬了中国人上百年,成了学生最头痛的事情,她一反常态,在课堂上用音乐和舞蹈挑起学生活泼的天性。她宛若蹁跹的蝴蝶,在花丛中翻飞,掀起无数羡慕的目光。斗笠阿,反C奥,小鱼两点读作一……

  课堂有了气氛,学习成了顺水推舟的方便事情。利马而先生第一次有了学习的冲动,原来不光游戏精彩,学习也如此光鲜魅力。第一次,平生第一次,他拿起了生疏的课本,翻看起那些艰涩难懂的语言。老师鼓励的眼神柔柔的让他无法对视。要是搁在平常,挑战老师的直视是英雄的行为,会引来同学们的一片欢呼。而现在,老师的目光不再犀利,充满了水的温柔、海的宁静,而他却有了羞涩,心像潺潺的流水,映照在青山密绿的丛林中发出欢快的笑声。他外表的坚硬难以抵挡柔情的腐化,在目光的注视下,那眼神,写满了鼓励,好像母亲温柔的手轻抚在额头,又好像黑夜里橘黄的光暖湿了明亮的雨季。他感觉自己要缴械投降了——一种莫名的激动在心中沸腾——只为回应那明亮的目光,他翻开课本,也翻开心的一页。

  校园里,他偶尔会遇到女老师。他有了紧张,低着头,装出没看见的样子匆匆而行。女老师操着嗲嗲的声音,软软地呼唤:“亲爱的林,我的爱人,你难道忍心看着我离去吗?”老师戏剧化的腔调让他情何以堪,他不得不抬头,对面那种目光似乎要穿透他的内心,直抵灵魂的深处。他无言以对,怯懦地说:“噢,哦”。女老师欢快地笑了,给他一个英国式的拥抱,鼓励地说:“林,我看好你,为了未来,请你放弃冷漠,和我们走到一起吧。”利马而先生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老师接着说:“这是一种承诺,你和我之间的,要言而有信啊!”说完,调皮地伸了伸舌头,扮个鬼脸跑开了,身后留下快乐的笑声。

  利马而先生平生第一次受到了表扬,这是美丽的女英语老师说的:“我看好你,我看好你”。长了十五年了,赞扬似乎成了第五季,脱离了四季轮回,被打入冷宫永世不得翻身。信任,这个人与人之间最难寻觅的东西在他的心底扎了根。为了老师的信任,而且是自己喜欢的女老师,他彻底转变了角色,转了性,挑灯夜战来迎接未来的人生。利马而先生的转变在熟人眼中犹如临死前的回光返照,充斥在那些大人的舌尖。惟独女老师和第一次见他一样,充满了信任和鼓励。随着堡垒的不断克服,利马而也可以和老师偶然对上几句英语,蹩脚的对话常常惹得老师哈哈大笑,但却是他人生学步的关键一步。

  两个月,仅仅短暂的六十天,利马而先生的英语评考第一次拿到了A,他无法相信这个事实,连自己都惊叹。一个吊儿郎当,屡次被学校勒令退学的问题少年竟然赢得了最好的成绩。可惜,女老师看不到了。这几天来,她都没来带他们的课,课堂上少了欢笑,好像瞌睡的人缺少了床的安慰。后来他们才知道,因为女老师出位的教学模式,引发了诸多大老师的不满被踢出局了。半个月后,他们换了一位年长稳重的男英语老师,一进门,他怒视了同学们几秒,直到把他们吓得龟缩起来才收回眼神,然后拿起粉笔在黑板上重重地写上“甄永生”的名字,看着白花花的粉笔渣扑扑地往下落,利马而先生知道他的好日子到头了。

  甄永生介绍完自己,恶狠狠地说:“这里,我是你们的神,你们必须无条件的服从,也就是听话,否则……”说着,他牙齿紧咬,脸上肌肉跳了几下,猛地把粉笔折断攥在手心,吓得几个女同学差点哭出来。利马而先生刷地站了起来:“先生,什么叫听话,我是你家的狗吗?我做个自我介绍,我姓不,叫听话”

  利马而先生话还没说完,看见眼前闪过一道黑光,习惯性地用手一挡,黑板擦“啪”地打掉在地上。他随手捡起桌上的课本飞了过去。甄永生没想到有人敢反抗,一愣神,打在脸上。他脸色铁青,刚想发脾气。利马而先生已蹿到讲台,飞起一脚,正中窝心,甄永生弯腰捂肚。利马而先生岂容他喘息,一个肘击狠狠地砸在背上,甄永生就像用完的面口袋,“扑通”躺到地上。利马而又狠狠地踹了几脚,发完怨气,在众人的欢呼声中趾高气昂地走出了教室。他觉得,这样才是英雄,从此就要走上江湖了。

  (五)

  江湖险恶,人心莫测。原本青春开心的少年利马而先生一去不复返。很多次,他会静静地端坐在透亮的河边,看着手臂上狰狞的青色龙形纹身,回想这几年来的漂泊生活。心累了,倦了,他想象着自己年老的模样。夕阳西下,伴着乌鸦的叫声,独自守在天边,望着熟悉的路却无法回去。

  生命本来就是一场不能回头的旅行,走过、路过、看过,剩下的就要等待终点的到来。而利马而先生正当盛年,却过早地经历了沧桑,心也倦了。父亲过世后,他回到了熟悉的故乡,在这座偌大的庄园里,他感觉自己就像泥土里的蚯蚓,可以松土却看不到光明。众人的目光里,他是幸福的化身,不到三十岁就拥有了别人无法企及的财富,成了人群中永生的太阳。有了光环,他偶尔也感到一种自醉和骄傲,虚荣的欲望在别人的羡慕和赞美中冉冉升起。

  记得刚从外地回到庄园时,父亲处在弥留之际,老泪纵横地攥着他的手,多少年了,父亲当年英气的身影换上了如今的枯老,他感到作为一个儿子的失职。父亲奋斗了一辈子,像一头不知疲倦的牛,不停地开垦创建了享誉一方的利式庄园,庄园里引进了荷兰风车和郁金香,遍植紫色的薰衣草,然后加工成玫瑰精油销往世界各地。在这里,有他无忧的童年、青涩的少年和犯了错误不告而别的出走。母亲早已过世,坟头修建在朝阳的山坡上天使般守护着如画的庄园。他回来了,在父亲百般催促下姗姗来迟,守在弥留的父亲身边,看着父亲咽下最后一口气。突然,他感觉世界抛弃了他,原本熟悉的生活乱成了一锅粥,世界成了冷冰冰的地窖。他的生,他的死,他的哀愁和快乐不再牵动世人的心,那个最关心他的人离他远去了,今后没有人再关心他穿暖了嘛,吃饱了嘛。耳畔再也听不到那种熟悉的唠叨,世界似乎也安静了,静的让人窒息。

  临近三十岁,利马而先生感觉生活走进了死胡同。进无可进的入口,退无可退的出口。生活成了一潭死水,独自挤在密林山间,任时光将它腐朽,滋生出浓重墨绿的青衣荡不起活物的气息。他把自己隐在丰盛的草木之间,远离了人事的繁琐,独自生存着。他居住的庄园在最高处,可以俯览山下的一切,芸芸众生来来去去,他漠然无视。父亲的庄园经历了岁月显出沉厚的庄严,他也懒得搭理,也不让佣人照顾,常常把自己锁在黑暗的房间里,凭着游动的光线寻找暗夜的精灵。他说那些闪光的跳跃的精灵是他至亲的化身,只要有他们,他才能心安。

  黑夜来了,他赶走了所有人,让他们静候在山下远离他的房间,甚至光线都要被关在生命之外。他的卧室地处城堡最深处的黑暗里,高大的窗户被蒙着大黑色的缎面呢子遮住。门成了孤独的老人,这个唯一的入口也被牢牢地拴死。他大张着眼,惊恐地看着四周,想象着里面藏着少年时的影子。黑色充满神秘和恐怖,无形中赋予人归属和安全感,因为每个人都要牵着它的手舞蹈。

  他守望着充满诱惑的黑夜。黑夜,在这个房间里没有出口就像人没有生命一样。他沉醉在自己营造的世界里,那里有飞舞的精灵、诱惑过往行人的梅芙女王、黑色的海洋和暗红色的深林。深林整日雾气蒸腾,看不到深处,里面的世界怪诞、虚无,晃动的光也夭折在襁褓中。生活里,他渐渐脱离了大家的需求,没有了常人的喜怒哀乐,整日把自己关在高山上的房里醉心于自己的设计,废弃的塑料、木块、铁丝都成了原料制作成装置艺术品,然后再推倒,按照心的方向继续前行,制作、推倒……

  没有人能够接近他的生活,他不需要生人的声音,或许死亡才能让人安静。常常的,送饭的佣人会被他无形的神秘震慑,吓得胆战心惊,数日恢复不了精神。没有人的纷扰,世界才能清净。人类,在挖掘自然,透支自身的同时损耗着生存的空间、时间,待人类消失后一切将变得更加美好。他常常如此幻想,幻想着纷扰的游人变成十足的怪物,在美丽的草原、山林、丘陵里繁衍生息,接受自然的伟大选择。偶然,他会将庄园里最肥沃的黑土装进精美的鱼形盘子,用长银针刺破中指尖端,挤出豆形的血滴,搅拌着黑土塞进嘴里大快朵颐。佣人和雇农们知道少爷的特殊嗜好,没人敢劝止,只能远远的观望像看一只猴子。

  (六)

  利马而先生把自己凝固成庄园里一棵沐风沥雨的树,根须向地下延伸,汲取大地的养分;枝叶向天空招手,引得鸟儿驻足观望。十年前,庄园里的树是小苗,如今都长成了汉子,而利马而先生看到的除了茂密的植物外,陈旧的建筑睡着了,摇也摇不醒。

  长舌的妇人要为利马而先生说媒,三十岁的人按理该找个门当户对的闺女了。而利马而先生似乎不着急,对良家闺秀的女人带着天然的敌视,那些女人太爱装了,装淑女,装清纯,装的无所不能,会让无知的少年上当,葬送自己一生的青春。婚姻,似乎成了她们最好的赌码,一旦拥有就占尽所有,金钱和灵魂。男人的身体也成了某个已婚女人的专属品,将爱情的墓穴建立在排泄之所。利马而先生喜欢所有美丽的东西,绚烂的珠宝、奢华富丽的生活和美丽妖艳的女人。在他的生活中,女人只能出现在黑漆漆的夜里,因为女人是和神秘和性联系着的,她们充满了邪恶的力量,会扰乱人的心智。只有在黑暗的王国里,男人才能充分释放自己的本能,将女人攥在手心里燃烧。他喜欢那种年轻貌美带着涩涩味道的女性,但她们带来的欢乐转瞬即逝,更多的是无尽的麻烦和烦恼。

  在他短促的三十年里,少年的他曾经幻想过美丽的英语女老师,那也仅仅是一种心灵的靠近和信任。流浪中,他也有过一夜情,那种神秘的存在就像叶尖悬挂的露水,晶莹剔透却转瞬即逝。回来了,三十岁后在父亲的一再恳求下,他返回故乡,继承了庄园。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离开时眷恋,拥有时却无法看清。庄园里熟悉的一草一木都沾染了他的味道,渐渐地,他对庄园平生出一种熟悉和依恋,像残疾人依靠器械一样,他觉得自己离不开这里,并且要老死于此。

  他不满足庄园的现状,想尽力去改变,为此设计了无数美妙的蓝图和方案,但天一亮,看着那些熟悉的风景又平生出一种慵懒。不想去触摸那些已定型的物品,任何事物都是有灵魂的,微小的伤害都是不仁义和道德的。你快看,就在那座小小的土丘上,立了一棵五英尺高的樱桃树。那颗树下经常会有黑暗的幽灵流荡。小时候,秋夜,在樱桃树下玩耍时能听到美妙的歌声,老人们说那是幽灵们在聚会。静静的听,不要去打扰,你甚至能听到她们谈话的内容。

  迈过土丘,在一片紫色的薰衣草地里,有闪亮的记忆在奔跑。那时候,这里是一大块毛茸茸的草地,他喜欢撒足狂奔,任风在耳旁呼呼吹,感觉自己漂浮在海里。经过父亲艰苦的经营,如今绿草地早已荡然无存换上了令游人羡慕的薰衣草。看着这些美丽的花草——为他赢得财富和名誉的地方——他反而有种陌生感,他厌恶自己的童年被人遗弃,可生活又无法恢复到元初的样子。常常的,他站在山顶,让风从身边吹过,那风让人陌生,冷冷的,失去了情调。为此,他也厌倦了山里的风,把它们堵在城堡外成为无所依傍的游魂。

  佃农阿细是他最要好的朋友,那是童年。那时候,他们会一起在荒芜的山上挖山虫,偷吃地里种植的红苕,甚至偷偷钻到粗大的管道里捉迷藏。他是不好好学习被开除,阿细是家里没钱上不起学做了他家的佃农。阿细整日忙碌在田地里,要种植蔬菜、水果和麦子。看着阿细因劳累而扭曲变形的脸,利马而先生觉得阿细很陌生。而阿细整天乐呵呵的,有了妻子和一双儿女,显出很满足的样子。

  利马而先生在庄园里生活着,就像把自己扔在虚妄的童年。童年在别人眼中是记忆,在他这里就是生活。他寻找着自己的童真,寻找中越发的失落。失落的利马而先生就望着日落,看着熟悉的一草一木,想象着年老的模样。

  年龄随着日子增长,而利马而先生把自己放在虚妄的空间里,过着老去的人惯有的生活。无事可做也不愿意去做事情。每天,重复着昨天的生活。在太阳的暖光中醒来,出门,看看远处的山峦和山底下梦幻般的薰衣草,然后躲到炉子旁,伴着肥嘟嘟的大黄猫打盹。

  利马而先生心死了,他的心在回到庄园后就归寂于天堂。如今的利马而先生正看着窗外的风景,呷口茶,露出冷漠的表情,冷冷地看着熟睡的大黄猫,猛踹一脚,赶走疼的喵喵叫的猫,自己屈膝收腿,抱住脑袋盖上黑色的大衣呼呼地睡了。

  猫占据了他的位置,这是无论如何不被允许的。

发表于 2017-4-10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的小说,有深度思考的空间
发表于 2017-4-10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然后我板凳
发表于 2017-4-10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地板。都是我的
发表于 2017-4-11 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了,坐着。
发表于 2017-4-11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厚实的小说,真是精品之作。向老师学习了。
发表于 2017-4-11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篇有意境有深度的精品小说力作,学习之余,由于非首发交流文章,恕不过多溢美之词赞誉。
感谢分享,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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