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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爱书人和爱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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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6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夜莺 于 2017-4-22 21:59 编辑

爱书人和爱书事


      书遇上人,书之幸;人遇上书,人之福。爱书的人,自然有许多爱书的事。孔乙己有“偷书不为偷”之说,某人又有“唯书与老婆不借”的佳话。这都是书痴。书痴,说到底还是人痴。事实上,世间一切的痴,莫过于读书人的痴。王尔德过海关,问他带了什么,他说带了一脑子的书,也拿税吗?钱钟书半夜里拿把笤帚躲在门后等老鼠,尤痴的可爱。然这些都是大智慧的痴。实实在在的书痴,还在我们这些平常人中间。好购书是一种痴,借书不还是一种痴,街上逛专扎书店是一种痴。藏书,平日里没有人事只有书事,唯以倒腾文字为乐,更是一种痴,一生的痴。

      近日有朋友推荐我读《查令十字街84号》,我读过,要谈感想,就唯是一个“痴”字:我那位朋友的痴,——唯是他痴,才推荐我去读;他唯是推荐给我,才知道我的痴。我读这书,是看见了又一个书痴——《查令十字街84号》的主人公,同时也是书的作者,海莲·汉芙。我读这书,亦是读出了一个书痴遇见又一个书痴的喜悦。海莲·汉芙是一个书痴,可以不用作介绍,如果你也是一位书痴,她正如书痴的你我。

      现在我们来看看这位书痴的故事。海莲是美国纽约一位经济条件不太好的作家,经济条件不太好,当时的写作水平也不太好吧。尽管我们现在称她作家了,反正那时她没一点名气的,说是一个文学爱好者也可以。就像现在的我们,虽然写的不好,但还爱读书。虽然都还读不了,但还是喜欢买啊买啊。海莲·汉芙就是买啊买啊。她喜欢英国文学,她嫌美国书店的书不是价格昂贵,就是粗制滥造。1949年10月的一天,海莲在一份《星期六文学评论》的杂志上看到一则英国的书店广告,一家旧书店专营绝版书籍,就把书买到英国去了,具体说就是买到了英国查令十字街84号的一家旧书店——马克思与科恩书店,而且是一买就买了它二十年。

      海莲和书店通信,和书店经理弗兰克·德尔通信。弗兰克是个很正经很敬业的人。他竭尽全力为海莲搜罗她订购的书,有时候海莲只报书名,挑选版本的事宜就委托给弗兰克了。她相信弗兰克,弗兰克也有这个能力。这时的海莲33岁,还没结婚,她叫弗兰克称她“小姐”。活泼的海莲,以文字为口舌的海莲,几封信过后,热情洋溢的劲儿就上来了。亲昵,撒娇,发飙,有时候也奚落霸道地骂弗兰克几句,这也许是女人的专利吧,在男人面前的专利,而情谊就这样渐渐萌生了。那时50年代的英国,正值战后重建期,物资紧缺,海莲就从大洋彼岸不时给马克思与科恩书店的员工们寄去美国的鸡蛋火腿肉和罐头等。海莲的善良和豪侠赢得了书店全体员工的称赞和爱戴,员工塞西莉、梅甘、比尔等都陆续加入到和海莲的通信中来。通信已从商业的往来,上升到人际关系的交往。他们聊书,聊生活,聊家庭,聊事业。像现在,他们“QQ”聊天了。海莲已开始叫弗兰克叫她“亲爱的”。汉芙在那些书店员工眼里已成了“弗兰克”的汉芙。这是书缘情缘,他们,和现在的我们,都说不清。然而,又何必要说清呢。这是一段佳话,书的佳话。这些皆由一个“书痴”海莲引起。《查令十字街84号》,就是这些通信的书信结集。

      现在《查令十字街84号》成了畅销书,海莲也一举成名。全书仅仅三万余字,又非海莲一个人的文字,这让我有点不解。海莲的文字再好(我看又不怎么地好),也不能造成这么大的影响吧?何况书里弗兰克及那几位员工的书信,文笔也相当不错。总之是他们的故事吸引了人的眼注意,攫住了人们的心。这是爱书人的爱书故事:从1949年到1969年,二十年间,海莲购书50多种,数目并不多,说不上是马克思与科恩书店赢利的大客户。但二十年间,他们通信有二百余封,这种情谊已渗入到他们的生活生命里来。二十年间,海莲多想见见书信那头书店里的那些人啊。但生活窘迫的海莲,实在拿不出去英伦的路费,望洋兴叹,隔海相思。通信的第三年,也即1951年9月15日,海莲的朋友玛克辛去英国,海莲让其代她实地造访查令十字街84号书店。她的朋友去了,向她描述说:“活脱是从狄更斯的书里蹦出来的一间可爱的铺子”,读过狄更斯小说的人,应该知道这是一个怎样的铺子。这样过了二十年,直到1969年的1月,海莲收到来自查令十字街84号书店一封信,海莲看到信封字迹反常,心里一惊,打开一看是弗兰克的大女儿寄来的,信里告诉她,弗兰克已于上年1968年12月22日若因腹膜炎去世。海莲的心一下冰凉到极点,那个晚上她没能入睡,她哭了。那几个月以后(1969年4月),海莲的又一女友凯瑟琳去伦敦度假,穷困潦倒的海莲还是凑不足路资,不能和他们同去。她给她朋友写信说:“你们若恰好经过查令十字街84号,请代我献上一吻,我亏欠她良多……”

      弗兰克即死,查令十字街84号仿佛过去了它的节日,仿佛欢跳的火焰忽然暗淡下来,留给了海莲太多的遗憾和忧伤。仿佛一个好梦,还没做完,她突然醒了,回到真实的现实中来。她重理思绪,不免嚎啕大哭。这段感情如何处置,她翻出那些书信,整理付印,以寄哀思。书在伦敦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海莲也因此小有名气。一九七一年海莲受邀初访英伦,来到了她朝思暮想的查令十字街84号。此时离弗兰克去世已三年,这时书店老板马克思也已离世,书店已关闭了。然而海莲来了。海莲说“我来了!我来了!弗兰克你在哪里?”海莲走进屋里,满屋里空空荡荡,蜘蛛结满了丝。物是人非,海莲情何以堪。海莲这位本该受到热烈欢迎、热情招待的客人,此刻被冷落在这二十年间充满她生息的屋子里。她泪落滂沱,锥心刺骨。她好比是一个盲人,她一生都没能看见她亲爱的人,那人就去世了。

      海莲写这些信,因为不是写文章,就少了拘谨,笔调异常地活泼自由,然而愈是这样,文字愈是摇曳生姿。而言语之间,处处显示出一个爱书人的风貌。海莲和马克思与科恩书店之间,因书而生情,因书而生慈善之心。这是爱书人的痴,因痴而生的逸事。海莲如此爱书,因爱书而爱人。海莲爱书,不仅在寻书淘书,还在读书。海莲在马克思与科恩书店订购的书,都是自己很熟悉的书,熟悉到能叫出名字,叫出作者,叫出它的出版年代和版本,甚至能说出书里的一个很细小的情节。海莲一定读过这些书了,但海莲还是要买,她也不是收藏,她是要读,还要读。她说:“我从不买一本我没读过的书。”从这份痴以外,我们还看出海莲的读书方法。海莲读书,还喜欢读别人读了的旧书,特别是那些被别人读时圈点了的书。她说读别人读过的书,就是遇见那个读书人了。这是一份共享的快乐,是读书人与读书人灵魂的遇见。

      我也是一个书痴。因此我懂《查令十字街84号》海莲的“痴”。一切,皆有痴而生。我在这本书的译后序里,还读到所谓“重度书痴的黄金守则十二条”,读着都乐,抄录下来:
      守则一:千万不要只读新书。
      守则二:向人借书是不道德的。
      守则三:偷书贼应该被诅咒。
      守则四:有书不一定要看完。
      守则五:随处皆可读书。
      守则六:注意你的书是不是梦幻逸品。对于书迷来说拥有一本善本书,那怕是一本民国时期的善本书,该是一件令人多么兴奋的事。
      守则七:读书当益智消遣。
      守则八:边读书边写笔记。
      守则九:用阅读和古人交朋友。
      守则十:睡前读书帮助睡眠。
      守则十一:好好闻一闻你的书。
      守则十二:坏书是罪恶的替身。
      我也有我的守则,上面的我不尽苟同。其实每个爱书人各人都有各人的守则。夜莺说她遇到了好书恨不得让天下人都读;我是你读就读,你不读我沾光你吃亏,我还不劝你读。我是舍得往外借好书的,有一点是你得给我读好,好好读书,好好保护我的书。我认为借书不是不道德,我敬重好读书借书读的人,袁枚也说“书非借不能读也”。海莲是好书翻过来掉过去的读,我亦是这样读书。现在我读书是必写笔记,因为我现在读书,是不同于以往,以往读书是只知道往肚里填,现在读书是有话要说了,不说不快,不说不行。现在读书有了辨识,有了自己的主见,不再书上说好就好,书上说对就对了。于书痴,痴到怎样?守则十一说的好:好好闻一闻你的书。我是不读书的时候,也喜欢把手抚上去,尽管有时候油墨是臭的,也能闻出一股书香。在著名出版家范用编的《买书琐记》中,就有六十余位“书痴”,讲述自己和别人买书的故事。我的故事亦多多,相信文友们的故事也亦多多。花钱做的最便宜的事,当是买书。中财的稿酬60元不多,80元也不多,如果把这些钱折变成书,那就多多了。再好的吃食进了口就没有了,而书长在。所以买的书再贵也便宜。海莲给查令十字街书店寄圣诞吃食,她对比他们帮她弄到的那些好书,她仍是自责说,我送你们的那些东西几天后过了圣诞节你们就没有了,而你们给我找的书还在,我觉得还是你们给我的多,我是亏欠你们的。如今《查令十字街84号》已成了爱书人的“圣经”,“查令十字街84号”也成了爱书人的“圣地”。不管别人怎样,我是心甘情愿保留这份痴的。这痴痴得光荣,高尚。这是一份纯情,来在这世界上的纯情。可爱的干净的纯情,风吹过水洗过,和蓝天白云草木虫鸟一样的自然之景色和天籁之音响。我之不染俗尘,俗尘又奈我何?

     请相信并记住这句话: “这个世界尚有爱书人绝对是这个世界的幸事。”


                                                     2 17-04-13、14、15   Yc
      

 楼主| 发表于 2017-4-16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写了三晚上,六小时。要是一晚上写完,用五小时。如果不是在手机上写,四小时就够了。回头读着修改过来,快完了,手机又破天荒地系统停止运行,又白做了。第一晚没睡好,第二天干活困。第二晚没睡好,次天又困。第三晚写了一千余字,文章写完了,反倒睡得较好了。写了三晚上,耽误了我三晚上读书,以后不写了。
发表于 2017-4-16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可怜的,也很痴的,如果休了手机会怎样?
小文由“痴”说起,归于“痴”字,一气呵成,也可谓为“痴”而就。除了有个别错字,其他都挺好。
发表于 2017-4-16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书遇上人,书之幸;人遇上书,人之福。爱书的人,自然有许多爱书的事。

我前几天收拾旧屋,卖掉不少的书,内疚啊
发表于 2017-4-16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梅边 发表于 2017-4-16 20:08
写了三晚上,六小时。要是一晚上写完,用五小时。如果不是在手机上写,四小时就够了。回头读着修改过来,快 ...

这梅大师笨笨啊,谁在手机上写文章呢

点评

聪明人都用手机随时随地写东西,发文章。还说人家笨笨,真有云儿的。  发表于 2017-4-20 16:15
发表于 2017-4-16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相信并记住这句话: “这个世界尚有爱书人绝对是这个世界的幸事。”

想起前几天读书时看到的一句话:当你爱上读书,你便会发现,整个世界都在偷偷爱着你。
发表于 2017-4-16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切入角度较新,不同于一般的读后感。有读,有感,站在作者与读者之间,娓娓道来,这就是好的写真者或评论者。所以当赞!
发表于 2017-4-16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没有时间看书了,羡慕有时间看书的人
发表于 2017-4-17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查令十字街84号》我是看电影不二情书的时候知道的这本书,也了解了一些内容,看了这篇,更加觉得我需要去读读原作。问好,这算是书评吧,嘿嘿,写得真好,让我有了阅读欲望。
发表于 2017-4-18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书人的独白,有意味,有思考,看到了一个博学多思的梅边。
发表于 2017-4-19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华理由:是读书笔记,又自成文章。不拘于书,不悖于理。
发表于 2017-4-19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写得很有味道,读书,书痴,写得有趣又有意思。欣赏!问好!
发表于 2017-4-20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读书人肺腑之言,说是痴,其实是酷爱。许多观点都很到位。且有理有据,令人心服口服……梅边的文字越来越棒了,这是书读的越来越多且思考有深度之缘故!
发表于 2017-4-20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题目是《爱书人和爱书事》,起首说的也是人和书的事,但《查令十字街84号》却实实在在说的是人和人的事,书和信只是媒介。我没有读过,但读这篇已经转泪。
钱钟书年轻时曾经傲视几乎所有当时的文人名家,却钟情于两者,哪两者?就是他贴在书柜上的字条:“书和老婆不借”,姓钱,而钟情于书。
我不是书痴,可能是因为对书痴守则不完全苟同吧。第四条,我的书一定是要读完的,不过我读书慢,边读边琢磨,这样一生能读得太少,所以我不认为这样好。李敖采用的速读方法有些残忍,先读简介和目录,拆下有用的章节来读,然后收存备查,其他部分——丢掉。
弟六条,善本和金银财宝没有区别,生不带来死不带走。我的信条是,入我法眼,为我心得。有幸得见此生足矣。当然,若有人大量赠书,我自是来者不拒,左拥右抱,富可敌国,宠辱偕忘,其喜洋洋者矣。
最后一条,我向来读书都喜欢求信求疑的,尽信书不如无书。所以于我而言,坏书好过伪书。
“书非借不能读也”,书非买不能读,办了图书馆的借书卡后反而读的少了。我曾言人生三大幸事:非残疾人、生活在城市、受过高等教育。于我而言,第四件是——读书。

人云:读一篇文章就是与作者对话。我读了若是喜欢就恍惚与作者是熟人了,在网上遇见不觉言语轻慢起来。以至于有一作者这样问我:“朋友,我们以前相熟吗?不过,看了你的文字,你这朋友我交了。”对于梅边(好风雅的名字)兄,我也曾情不自禁,哈哈。
后来,又读了他几篇散文,暗忖此人绝对有傲物的资格。

发表于 2017-4-20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夜莺唠叨过《查令十字街84号》这个话题。

书痴,文痴,情痴……痴得有意境,痴得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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