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吴显萍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任何一个观念的破除其实都很简单

[复制链接]
16#
 楼主| 发表于 2017-4-27 07:28 | 只看该作者
李立红 发表于 2017-4-26 20:34
独生子女的父母都有这样的担忧,孩子不能养老送终,尤其是孩子远在国外的,所以,我同学有个观点,就是不让 ...

也算是一种明智之举。实际上在外国的日子并不一定就好,成就就辉煌,还是自己国家好,不必卑颜屈膝,还有亲人家人相伴。祝福立红。
17#
 楼主| 发表于 2017-4-27 07:33 | 只看该作者
文字闪耀生活 发表于 2017-4-26 20:36
当父母都有同感,我也想过对儿子说那样的话,总见不到。独生子女的父母要关心自己了,别总为别人活着了。

是啊,有时候真的是指望不上他们呢,倒不是说他们不孝顺,而是他们的生活能力有限,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文字老师好幸福,和儿子对面楼相居,免了思念之苦。问候祝福文字,一生平安。
18#
发表于 2017-4-27 09:21 | 只看该作者
纸上谈观念转变很简单,现实很难。记得许多年前,社会刚出现“三点式”泳衣,与朋友讨论,朋友慷慨激昂:列举三点式的诸多好处,从审美、人性的张扬、现实的实用、观念的突破等等方面论证的无可挑剔。最后,我问他:不妨让你妹妹先穿?他则断然否定:那不行!那是我亲妹妹!
突破观念,是需要一批人牺牲的。
另外,观念突破要有底线,无节制突破会打乱现有的维持社会运转的道德、伦理、价值观等等基础,基石不在,大厦将倾。“五四”、“文革”、“改革”在精神方面的副作用犹在眼前。
19#
发表于 2017-4-27 10:05 | 只看该作者
不是有句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吗?
20#
 楼主| 发表于 2017-4-27 12:37 | 只看该作者
lvhq018 发表于 2017-4-27 09:21
纸上谈观念转变很简单,现实很难。记得许多年前,社会刚出现“三点式”泳衣,与朋友讨论,朋友慷慨激昂:列 ...

现实是:已经既成事实的时候,只有认份儿了。逼着人们接受,被现实强加的、坐实了的转变,不得不转变,呵呵。当然,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还是需要发扬光大的。感谢18版主的来访。看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祝福。
21#
 楼主| 发表于 2017-4-27 12:38 | 只看该作者
冰峰雪鹰 发表于 2017-4-27 10:05
不是有句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吗?

谢谢雪鹰老师来读评。问候祝福春安。
22#
发表于 2017-4-27 13:27 | 只看该作者
显萍此文写出了社会根部的痛啊,养儿防老的老话在当下真是不能再提及了
23#
发表于 2017-4-27 13:29 | 只看该作者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7-4-26 19:53
忽然就有些为将来的自己发愁了……

愁也没有用,像我们这样的年龄,上有老下有小,等我们送走了老的,我们就不知道是谁来会送了。最好的办法就时,姐妹兄弟亲戚朋友相互凑在一起,到养老院去,大家相互有个照应,由社会来给我们养老送终吧
24#
发表于 2017-4-27 17:02 | 只看该作者
自古忠孝难两全。平时常回家看看吧
25#
 楼主| 发表于 2017-4-27 17:08 | 只看该作者
云馨 发表于 2017-4-27 13:27
显萍此文写出了社会根部的痛啊,养儿防老的老话在当下真是不能再提及了

是啊,如果不是亲眼目睹两个亲友孤独地走,还真是不会相信这样的事呢……
26#
 楼主| 发表于 2017-4-27 17:11 | 只看该作者
云馨 发表于 2017-4-27 13:29
愁也没有用,像我们这样的年龄,上有老下有小,等我们送走了老的,我们就不知道是谁来会送了。最好的办法 ...

现在都在热议抱团养老,感觉真的不错呢……感谢云馨来访。祝福云馨。
27#
 楼主| 发表于 2017-4-27 17:12 | 只看该作者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7-4-27 17:02
自古忠孝难两全。平时常回家看看吧

谢谢清风版主来读评。说得极是。祝福版主春安。
28#
发表于 2017-4-27 23:38 | 只看该作者
还好,妖没有这些顾虑,父母已逝,我无儿女,一个人过日子,了无牵挂。今天就不去想遥远的明天会发生什么,明天来了,自有应对之法。
我一直认为,养儿防老这个观念是错误的,如果养儿为了防老,那么,伟大而纯洁的母爱和父爱就要大打折扣了。所幸姐姐是个明理人,早已洞悉一切。人活着,不给亲人好友和社会增加负累,善待自己,爱惜自己,就好!问候姐姐,安好!
29#
 楼主| 发表于 2017-4-28 11:48 | 只看该作者
妖是一个睿智的女子,对人生看得透彻
到了最后一段时日,我最想做的就是选一处风景好设施好的所在了此残生。然后有关人员会在我的衣袋里发现我的遗愿:按无主shiti火化处理。去者自己负担费用(已准备)。然后按所留电话号码告知其家人。骨灰随便处理,胡乱扬了埋了都行,就别吓着人就行,不错吧
30#
发表于 2017-4-28 12:44 | 只看该作者

回来拜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9-22 07:27 , Processed in 0.045941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