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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非首发] 老家、老街、老屋、老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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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9 08: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微风轻拂 于 2017-5-19 08:07 编辑

《送别》

生若夏花之绚烂,死若秋叶之静美;从灿烂到凋零,只有弹指一挥间。

才从大丰灿烂的荷兰花海回来几小时。傍晚,一个陌生的电话,是老家表哥的电话,唯一的舅舅去世了。生命大概就是如此,从灿烂到凋落只在刹那,我又要踏上老家的旅程,代我母亲去送她唯一的弟弟最后一程。就用这美丽的郁金香代表我的祭奠吧。

活着的我们,更应该珍惜这灿若烟霞,却刹那芳华的人世一瞬。

不消2小时,又来到了盐城大丰服务区

3小时后,来到了老家盐城阜宁县。

直接去舅舅家的路上,停下车拍张照片。故乡的一切,我都想拍进我的照片里,因为我不知道我这一生还有没有可能重走这条路第二遍。

2011年回老家时,和舅舅合影,儿子还在读小学,嬉皮笑脸的。6年过去,舅舅和我们已经阴阳相隔。


第二天凌晨,大表哥手捧舅舅的遗像,在火葬场为舅舅送别。

火葬场的炉火熊熊,人生一世,最终还是化为碳氢氧元素回归大自然。

隔壁油炉的另一个逝者的骨灰。有个说法,每个人都应该经常去医院的产房和火葬场这两个场所看看,产房是生命的起源,火葬场是生命的归宿,两个地方共同的特征是赤条条来,也赤条条去。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生不带来,死不带走,贩夫走卒、达官显贵,在这里是完全一视同仁的


逝者长已矣,生者如斯夫!黎明的曙光在天边露白,换个方向,朝阳和夕阳其实都是一样的颜色,一样的橙黄,人生和逝去原本也是碳氢氧元素的轮回。

那么就借着故乡的朝霞,默默祈祷舅舅的灵魂安息吧!

表哥捧着舅舅的骨灰盒护灵回家。

路边恬静的老者。生活就是这样,有痛苦的别离,同时却有平静的等待,每一个人从生下来开始,就是平静的等待离去!

对逝者的祭奠,其实是做给活人观看的仪式,这代表着人类对生命的一份尊重。

秤杆、剪刀、斧头,这些古老的传统风俗也许随着这一代老人的离去,渐渐的会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我不禁有些胡思乱想,也许将来我到离开的那一天,我的儿子他或许根本不懂这些风俗仪式了吧!

护送舅舅的骨灰盒去公墓。

公墓就是舅舅家拆迁的老宅的附近,一个绿树成荫的风景优美的路边。

舅舅、大姨、大姨夫、外婆、外公都葬在了这里。安葬了舅舅后,我和哥姐又去寻了他们的坟茔,烧了纸钱,尘归尘土归土,我的九泉之下的亲人们,愿你们安息!

这块池塘就是舅舅家的老宅,现在拆迁了,因为要有一个大型化工厂搬迁过来。美丽宁静的乡村随着一代人的老去,也渐渐凋零,人们从山清水秀的乡村家园迁出,在城镇的鸽子笼里圈养。

午饭后离开舅舅家回老家去,经过舅舅老宅旁边的这条幽静美丽的绿荫小道,我下车喊一起同车的大姐三姐一起合影,因为这条道对我有着特别的意义。这条路记录着我对童年故乡的记忆,10岁那年离开故乡后,我经历过很多宽阔的马路,却总也忘记不了外婆家旁边的这条乡野小路。

40年前,这条路没有现在这么大,也没有柏油,只是沙石铺垫的简陋马路,但却是我故乡周围几十里方圆的唯一的可以行驶汽车的马路。
大概还是五六岁时和四姐去十多里外的外婆家,途中要穿过这条马路,我和姐从来没看到过公共汽车,所以临走时父母叮嘱,看到公共汽车来了,一定要立即抱住路边的大树,否则容易被汽车带走。于是,经过公路看到公共汽车来时,我和四姐迅速跑向一颗大树,两个人拼命的抱住树,看着钢铁怪兽渐渐走远,才松了一口气“好险!”

1980年深秋,一个阴霾的日子。当兵的大哥转业去了外地,将全家搬迁过去。因为道路的狭窄,来搬家的卡车无法开进老家的村口,于是只能停靠这十几里外的外婆家旁的这条唯一的可以通汽车的公路上。我至今还能想起二叔家的堂兄用一辆破永久自行车载着我,在故乡颠簸的泥路上将我一路叮叮当当的送到这条路上的解放卡车。堂兄临别的最后一句话我至今还清晰的记得“小弟,将来有空多回家看看”。但是,快40年过去了,我却只回来了2次,故乡成为我内心永远耿耿于怀的情结。
《老家的老街》                                  

离开舅舅家,我们先送搭车的姨兄去他老街上家里。在老家的老街上遇到隔壁邻居,乳名叫“大三”。我离开老家的时候,他只有两三岁,从我家门口经过时经常被我捉弄,我摸他开裆裤下的小鸡鸡。几十年过去了,当年的小孩也人到中年。而我和他之间,无形中却多了隔膜,多了客套,他将我当作一个外乡回家的贵客,而我在他身上再也找不到昔日的身影。

我不禁想起鲁迅和长大的闰土。故乡在我内心永远是存在于记忆里的,现实里的故乡让我亲切却又陌生,这让我感到快乐却又难受。人长大后会少去很多乐趣,这大概便是成熟的代价吧!

老街旁的这条小河还是小时候后那样清澈见底,我已经好多年没有见到可以清澈看到河底水草的河水了。
每次我想起故乡时,会想到故乡的老街,然后会想起老街旁的这条小河。然后脑海里会浮现出这样的一幅美丽画面,一个叫费三的十五六岁的女孩,在河边洗着衣服,一双白生生的好看的手就这样斜斜的伸进这清澈的河水里。我不知道西施浣纱是什么模样,大概就是差不多类似的场景吧!因为费三是故乡罕见的平时喜欢说普通的话的女孩,对面河岸洗衣服的几个年轻的妇人用言语挑逗着费三,"三丫头,今天晚上邻村放什么电影啊?"费三用普通话快活的答话“是《啊,摇篮》。”

很多年过去了,关于故乡的记忆,我有时候总是会想起这个画面,犹如鲁迅故乡的社戏、水生、双喜………

离开故乡后,过了好几年,老家的二姐夫有次来看我们,告诉我们一个消息,十八九岁的费三和供销合作社的一个中年售货员私奔了。供销合作社就在费三家隔壁,隔着一道院墙,那男人经常跳墙过来和费三约会。

我内心很难接受这样的一幅香艳的画面,根本不能和西厢记张生跳墙私会崔莺莺相提并论。费三在我内心是一个纯洁活泼漂亮的少女,而那售货员,我认识,就是一个貌不惊人的糟老头。

时间又过了几十年后的今天,我又站立在这条小河旁,想想,那个费三现在估计也有五十多岁了,而那售货员大概起码有七十多岁了吧!不知道他们后来如何?

人生有时候是很难想象的,正如红楼梦的林黛玉,她是最美的时候逝去了,如果她和宝玉有情人终成眷属,那么后来贾府衰败后,她又会是如何的命运呢?

而费三的父亲,是老街上有名的中医,我小时候生病就经常找他诊治。一个戴着圆圆老花镜的老头,屋里有一座当时代表不凡身份的古老的座钟,老头虽然亲切,却总是让我望而生畏。

供销合作社早就拆掉了,我站立的地方就是它曾经的门口,这里曾经车水马龙,人来人往。但现在,随着年轻人的大量外出,我的老家就真正的衰老了,如同一个老人,孤零零的在这蓝天白云下,晒着太阳,安享它的晚年。
老家、老屋、老人、老炮   

我的故乡犹如很多其他地方的农村一样,也正在悄悄的老去。随着城镇化的建设,乡村的年轻人要么读书、考学离开家门;要么经商打工,背井离乡远去城市谋生;要么在小城镇里建立自己的新家。而乡村就这样随着时光静静的凋零,成为这一代中国人看守乡愁的墓碑!
《老屋》


小时候在老家老屋前的唯一的全家福。我小时候大约7岁时候的唯一的照片了,也是我母亲的唯一照片。那个军人是我同父异母的大哥,旁边是大嫂。后面是大姐二姐,前面是三姐四姐,中间扎着小辫子的是我。而我的父亲,我搬迁去外地上学时,经常有人误认为是我爷爷。因为我父母出生我时候总年龄之和是100虚岁。

时间过去了二十多年,老屋倒塌成了一堆土墙框。2001年,老家的二叔去世了,我老婆抱着不满周岁的儿子在老屋门口合影。儿子太小,他对老家没有什么感受,他也不会知道,我让他在老屋前合影的意义,因为他的脚下就是21年前我曾经站过的地方。

当年三十多岁的大哥已经60岁了。

当年搬家时,老屋和宅基地都卖给了堂叔。堂叔给我们看守着老屋,他说老屋倒了,却一直没舍得拆掉种地,因为这样可以给外地的孩子们一个念想,回家的时候还可以看看。
《又过了十年》

十年以后的2011年,老屋的4堵土墙倒塌成2堵土墙。


十年以后,儿子十周岁,我们全家再次回到老家老屋前合影。



十年过去,我的儿子从婴儿长成了少年,大哥的黑发变成白发,已经70岁了。每个人最后都会成为背后老屋类似的命运吧!新陈代谢,新老更迭,老的会消逝,年轻会变老,但内心的乡愁却越来越浓!

6年后的儿子已经一米八三了,17岁的孩子比我高了一大截。

《老家、老屋、老炮》

时间又过去了6年,6年前的2堵土墙,只剩下了一堵。也许再过几年,老屋就彻底风化湮灭了。

三姐在老屋的土墙前合影,上一次回老家时还是1997年,三姐才三十多岁,这一次回来已经五十多岁了。

而我今天的老家,整个村庄几乎再也找不到一个年轻人,他们和我的老屋一样,已经垂垂老矣,我不禁想起冯小刚的电影《老炮》,他们就是一群老炮,固执的在为远方的子女们看守着日渐衰亡的家园。

而我自己,也加入了老炮们的行列。人到中年突然觉得时间过得越来越快。一年又一年,一不留神,一年就过去了,而我的博越也迅速的一周年了,我还没从新车回过神来呢!领克又出现了。

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金庸天龙八部里说“红颜弹指老”是一种催人迅速衰老的毒药。人生如梦,岁月催人老!

他叫双喜,我在村里唯一看到的年轻人,也有40岁了。因为没有太多挣钱的能力,老婆就离开他跑路了,留下一个还没上幼儿园的孩子。当年,我离开老家时,他才两三岁,他的名字常常让我想起鲁迅《社戏》里的双喜。

将我的博越停在老屋隔壁二叔家门口

二叔家厨房空无一人,二叔二婶去世了。4个儿子都去外地工作了,一个堂姐也嫁去了外地。二叔的家门索性连门都没有,几个简单的家什就这样敞开屋堆放着。


十年前写的旧文。

《秋风中那只断线的风筝》
    每到秋高气爽的季节,最适宜放风筝了。我已经很多年没有放过风筝了,放风筝的记忆还是和故乡联系在一起的,记忆中那只断线的风筝联系着一段永远扯不断的童年往事。
    我小时候的家乡小镇上看不到风筝卖,风筝大多是自己家扎的。我村里会扎风筝的不少,但是都是非常简单的样式。弄个芦苇,扎最简单的四边形,糊上纸,然后下面栓根草绳作尾巴来平衡,只要能飞上天就行,这便是最简单也是大多乡人能扎的风筝了。
    我村里只有李二他爹扎的风筝才稍微上点档次,他能扎出花式来,比如蜻蜓或者老鹰什么的。每到春天或者秋高气爽的季节,李二就会拿着他爹扎的大风筝一个人在村口野地里放。
    但是,李二总是一个人放,孤单影直的放,周围没有小伙伴陪他一起玩。 孩子们不敢,因为家里大人不允许:“记住,别和姓李家的孩子一起玩,平时也不允许向村西他家场地溜达”,这就是几乎我们村人众口一辞的教育家里孩子的训话。  
    为什么呢?   李二是男孩,和我同岁,他姓李,兄弟排行老二,上面有一个姐姐和我四姐姐是同学。我们村大多是同姓,就是我这个姓,是个大家族,有好几百户。其他的只有少少的几家杂姓,李二家便是。他曾祖父是外地逃荒讨饭过来的,文革中因为成分好,他大伯做过村支书。后来文革过了,就失势了,支书位置到了我远房三叔的手里。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结下仇恨的,反正听我父亲说李二的父亲狠狠的打过三叔一顿。
    李二家一个外姓人,李二父亲脾气又倔,在当时本地民风又是家族意识很强。因此李二家基本被周围邻居给孤立了,家长不敢让孩子和李家孩子玩,免得三叔看了不高兴。
    他家房屋在村口,尽管看上去和村人连成一片,但是却象个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基本没有大人小孩光顾他们家。即便李家子女出来玩,也基本不受人欢迎。
    我们那有风俗,时兴正月里,孩子给邻居的长辈拜年,我们那俗语叫磕头,然后就给糖果、糕点什么作为礼物慰劳孩子们。我印象很深的是那还是大约我3、4岁时的那一年,我和李二一起给村里的三奶奶去拜年。一进门对三奶奶贺喜:“三奶奶,给你磕头了”。但是三奶奶却出乎意料要我们真的给他磕头:“好啊!给我跪下来磕个头,三奶就给你们好吃的。”其实当地风俗说是磕头,就是晚辈刚蹲下身子准备磕头时,长辈会适时的止住不让真正磕,礼貌到了就可以,就是个意思。
    但是那次三奶很过分,她说:“大碗子真的磕头了,李二没有磕头,没有糖果吃”。结果她就真的给了我一把,却一点也没给李二。一方面家人宠我,给我梳个小辫,村里人看我父母面子上也平时对我另眼相看了,另一方面就是刻意的排斥李家人了。
    我那时候很小,但是也觉得三奶做得真过分,大过年的一点人情味都没。李二非常尴尬,我看见他强忍着泪花,自尊心受损了。我把手里的糖果悄悄塞了一半给李二,但是他死命的拒绝了,转过身孤单影直朝家里病怏怏的走去。我也替他难受,但是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乡人就是这样,有时候纯朴善良得很,但是有时候却又非常偏狭、小气。这件事给我印象很深刻,想起那件事,我就觉得有点憋闷,这对我对李二都是一次心理上的伤害。
    村里人都不喜欢和李家来往,但是父亲却不,他不反对我们和李家孩子来往一起玩,所以李二姐弟经常来我家玩。三叔和三婶尽管有点不开心,但是也拿父亲没办法。父亲为人耿直,他在同辈中年岁最大,威望也最高,因此三叔只得让着点父亲,不过这样的结果是我家也没有讨到什么好处,毕竟得罪了三叔。
    记得是那年秋天,李二忽然浑身没精打彩,于是他父亲带他去县医院瞧医生。回来后一家人象霜打的茄子。他姐姐悄悄告诉我姐姐,李二被检查出了绝症,医生说治不好了,回家弄点好吃的给孩子吃吃准备后事算了。李二没精打采的整日坐在门口晒太阳。他父亲也急了,看孩子可怜,又孤单没孩子培他玩,就破天荒的到周围邻居家打招呼,请孩子们和李二多玩玩。可是尽管这般,乡人倒也未必还象以前那般孤立他家,只是已经变成多年的习惯,总是格格不入,便没有孩子主动去他家找李二玩。
    李二还是一天到晚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在门口晒太阳。
    有一天我四姐姐对我说,李二姐姐请我以后多去他家陪李二玩玩,他太孤单了。平时尽管李二经常和我玩,不过大多是他来我家,我是很少去他家的,一来他家那地方没什么孩子去,冷清,二来我怕看见他父亲阴沉沉的脸。
    父亲叹口子气对我说:“你以后就多去陪他一起玩玩吧!这孩子活不久了。”
    我听了感觉沉重,尽管是玩,但是却似乎是带着这样的令人压抑的任务去的。
    李二一家看见我去玩非常高兴,买了好些吃的给我,还留我吃午饭,我从他家人脸上看得出感激的样子。他姐姐说李二活不长了,让我当他面千万别说漏了嘴,他弟弟还不知道自己的病,只是以为有点感冒而已,过不多久就康复的。吃过饭,李二父亲给我们拿出一个他刚扎的老鹰风筝,让我和李二一起去放,他姐临走叮嘱我别让李二太累着。
    那天,秋高气爽、风轻云淡,天很蓝很蓝,我和李二在村口放着风筝,村里孩子远远的看着我们却不过来。那天李二很开心,尽管他身体有点虚,脸色有点苍白,但是看得出脸上还是微微的泛红,很兴奋。我知道我不仅仅是来玩的,我有一个父亲交给我的任务,要让李二尽量玩得开心些,还不能太累,因为我知道他不久就要死了。
    我让他一边歇着,我自己拉着风筝在野地里撒腿跑,风有点大,很吃力,但是我知道我这样做李二会很开心。而且我中午吃了他家一顿丰盛的饭,我有点过意不去,我想尽量弥补,我要让李二这个下午能始终面带笑容。李二真的笑了,他最近很少笑了,总是看他没精打采晒太阳的神情。现在他笑了,我很小的年纪忽然觉得心里很温暖,我觉得我做了一件很好的事情,我能令我的朋友在这个世上最后的几天能开开心心。想到这我眼睛有点发酸,为了不让李二注意到,我特意迎着风拉着风筝跑得更欢,风筝便飞得更高了。
    就这样飞着飞着,飞过了这个秋天,飞越了我童年的那一段难忘的时光。
    冬天快来了,我大哥从部队转业在了外地,回来把全家一起搬迁去。    我要和李二告别了,那段时间我天天和他在一起玩,似乎他的身体并没有恶化,但是也没有变好,就那样没精打采的。我每次去的时候,他全家人都是心怀感激的样子待我哄着我,象待客人一般,似乎欠我的人情似的,这令我有点不好意思,其实那段时光李二开心,我自己也很开心,在村口一望无际的田野里牵着风筝飞奔是很快意的童年游戏。
    但是,这个游戏要结束了。我们全家上车准备搬迁出发的时候,亲戚邻居团团围着话别送行。我看见李二远远的躲在人堆后面,手里拿着一个风筝。我想他该不是忘记了今天我无法和他继续放风筝了吧!李二啊!我以后也永远不再有机会陪你一起玩了,好朋友,好好保重吧!
    李二怯生生的费力的挤过人群,把手里的风筝递过来:“风筝送给你,你到新家后放,你看到它就不会想老家了,因为你看到天上的风筝就会看到李二的,你新家的风一定也能把风筝放得老高老高的”。
    我说:“那你自己不放了么?”
    他憨厚的笑笑,有一丝哀伤:“你怎么忘记了,这些天没你和我一起放,我一个人根本就没力气放,你自己就拿去玩吧!再说,我就是有力气放到天上,一个人玩也没意思,还不如在家门口晒太阳。”
    车子终于发动了,带着乡亲的依依不舍的叮咛,在那年那月那日的秋天旷野里叮叮当当的向我未知的新家的方向奔去,也将我童年生活划作两截!告别了生活了十年的故土,也告别了童年的玩伴,而李二最后的一丝哀伤的面容便和那只老鹰风筝一起牵挂在我的心头。
    新家靠近海边,海风很大,海滩很开阔,最适合放风筝了,我看着高高飘扬在天的风筝,却再也感受不到以往的那种欢呼雀跃的心情。我新家远离村庄,没有邻居和朋友,语言又不通,心情落寞得很。我一下子深深理解了故乡李二的寂寞,一种没有玩伴远离故土的寂寞,便好似这随风飘摇的风筝,远离故土的游子,随风摇曳寻觅家的方向。
    有一天,我不小心把风筝挂在了电线杆上,风筝线断了,我却再也没有心情续接上,于是以后再也没有放过风筝。我的故乡、李二便和橱柜上蒙上灰尘的风筝一般悄悄沉睡在我的记忆里!    一晃便是九年,那年暑假我考试结束,终于可以松口气返回阔别九年的故乡散散心。
    听到我回来的消息,乡邻们四处赶来,将我团团围住,忽然我在人丛背后看见了一个二十来岁的姑娘远远的有点怯生生的脸带羞涩的微笑看着我,象李二姐姐当年的模样,他们李家人可能还是在村里被邻居排斥吧!即便这样的场合都不敢靠前,我忽然想起了李二,我想问问她李二情况。但是乡邻围着我你一言我一语令我不得起身前去,我想反正不急,过一会问她好了。一会,人群渐渐散开,我转身目光搜寻的时候,却见不到李二姐姐的身影了。
    后来,有一天我在故乡的青石板老街上散步的时候,有个女声喊我。我回过头,看见了李二姐姐站在一家修车店前,一边拿着汽筒一边喊我:“你姐姐还好么?”她的神情有些害羞。她的模样有小时候的样子,但是女大十八变,身材窈窕秀美了,脸蛋比以前长好看些。她看我的样子有些羞涩,毕竟我是个十九岁的风华正茂的大小伙子了,而她应该二十三四岁的样子。九年没见,有些生疏了,她还是忘不了我姐姐这老同学。我和她寒暄闲谈了一会,我真想问问李二的情况,因为我回家后一直没有看到他,或许他早就死了吧!但是万一不是白血病呢?我记得那时候只是说患了血液病,说不定后来治好也说不定。但是话到嘴边,我还是没有好意思问,毕竟如果李二死了,这话太伤感,也唐突,那么还是将这秘密悄悄存留吧!

    回到叔叔家,我又想问问李二情况,想想还是算了,知道又如何呢!就将这个谜题永远成为一个谜吧!我潜意识的希望李二仍然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
    一如鲁迅笔下的闰土,一个戴着毡帽的雄赳赳的少年手拿钢叉在月光下的西瓜地里朝猹刺去。而我的童年伙伴李二呢!一个少年,手拿一个老鹰风筝,‘咯咯’快乐的笑着,奔跑在我故乡那清凉的秋风里。兰兰的天上,白云飘飘,一个老鹰遥遥盘旋,盘旋着我童年的一个梦,故乡的梦!那么,这个梦便一直做吧!永远不再醒来,只要这风筝的线永不断开。
    风筝的线,细细的线,一头拴着我的童年,一头拴着我的乡愁。我的故乡已经不是现在的故乡,我的故乡被放飞在我遥远深处的记忆里,随着高高的蓝天白云间四处飘忽的秋风,四处游荡!
    李二送我的那只风筝的线已经断了,但是另一个风筝的线却在记忆深处的秋风里永远如丝如缕、连绵不断。
    李二,祝你能好运!

又来到了李二家。房子很破旧了,才知道李二当年是患了脊柱肿瘤去世了,去世的时候才十岁左右。李二的姐姐前几年也出车祸离去了,大概那时才40多岁吧!李二的哥哥也离婚了,一个人在外地做工,家里只有李二父母两个老人在家看家。很惭愧,我一直不知道李二大名叫什么,小时候后只喊他小名——李二。

过了几十年了,如果人可以轮回转世的话,李二应该是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的40岁左右的年纪的人了。

也许我下次再回来,又有很多人不见了,人生变化太快。

孤独的老人看见我们从远方过来看他们,很欢喜。老人家看到我们也想起了李二和他姐姐,眼里潮湿了。


旧文——《美味的牛食》

打开我的博越后备箱,拿出我的无人机,我要将故乡的影像从地上到空中,保留得更全面。实在不知道下次还能什么时候回来,故乡太老了,老得让我感到它衰老的近乎随风而逝。

空中鸟瞰我的故乡,乡村被绿树环抱,那条弯弯的小路记载着我儿时的足迹。

村口的青翠的麦田让我想起儿时的记忆,这块麦田记载我几十年前一次月黑风高的夜晚“做贼”的经历。至今我还记得四十年前的那个夜晚,我和姐姐是如何心急火燎的抱着猪草篮,里面藏着偷来的牛食,穿越这块麦地的。
旧文——《美味的牛食》

  美之食,我的美味食品是什么呢?在这个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时常要考虑营养过剩的年代,能让人念念不忘的美之食真是少之可怜。

但我五六岁时,近乎唯一的记忆,就是一顿美味的“牛食”,五六岁的记忆很模糊,大部分遗忘,就这一顿牛食的美味却让我终生难忘,每次想起它,都让我五味俱陈百感交集。

父亲91岁高龄去世的。父亲在老家的绰号叫“大头子”,这个绰号有两层意思:第一是他老人家在同辈中年岁最大;第二他为人诚实忠厚,村里人都信任他,大头子意思是以他为头头。因为他受人信任,所以当年生产队最重要的岗位总是交给他,比如“看青”。当年普遍缺衣少食,常有人在青黄不接时去偷生产队地里未成熟的庄稼,看守未成熟庄稼的社员是必须靠得住的人;另外生产队的饲养员也是一个肥缺,也需要一个品德靠得住的人。于是,父亲那时也兼任了生产队耕牛饲养员。

那时,耕牛是生产队最重要的生产物资,即便人吃不饱,也要让耕牛吃饱,有时候还要给牛加小灶,补充营养。

记得那是一个初夏的傍晚,我三姐神神秘秘的喊我一起出门去生产队找父亲。和父亲一起的另一个饲养员是本家堂叔。给牛喂食的饲料缸热气腾腾,堂叔用长勺在缸底搅合了几下,捞出了几个黑面疙瘩。堂叔神神秘秘的告诉我和姐,说这黑面里面麸皮都没去掉,虽然没白面好,但好歹也是面,这是给牛加营养的。堂叔和父亲偷偷的将黑面捏成疙瘩,这样沉淀到缸底,可以偷偷捞出来带回家,这一份是属于父亲的。

父亲和堂叔将黑面疙瘩放在打猪草的篮子里,上面盖上猪草掩盖。我至今还记得那个月黑风高的夏日夜晚,我和姐姐拎着猪草篮在庄稼地里心急火燎的一路狂奔,一路上我还不小心绊了一跤,两个人的心情犹如偷窃银行的盗贼,紧张得心脏都快蹦出胸腔。一回到家,立即关闭家门,然后狼吞虎咽的吞食热气腾腾还带着猪草青涩腥气的“牛食”。

那是我最刺激的一次童年记忆,犹如今天反特故事片一样的惊险曲折,至今回想起来都热血沸腾。那狼吞虎咽吞咽牛食的记忆至今想起来仍然口齿生香,垂涎欲滴。日后,我吃过很多美味的食品,即便五星饭店的山珍海味也不能与之相提并论。

感性让我觉得它的无上美味,理性告诉我仅仅是饥肠辘辘时代的特殊味觉。我想起关于朱元璋的一个翡翠白玉汤的传说。朱元璋早年民间逃难时,在一个百姓家吃到一碗小葱豆腐汤,日后做了皇帝的他无论吃了多少山珍海味,都不如这汤的味道。于是特地让人寻来当年的农夫,并御赐“翡翠白玉汤”,令其按照当年方法原样烹制,但却再也吃不到当年的味道!

而父亲从此一直到91岁高龄去世,每每提起当年这近乎一生唯一的亏心事,就懊悔不已!每次和家里人谈到这事,父亲都要顺带一句:哎!那次我偷偷用猪草篮偷牛食,被隔壁六队饲养员老宋看到,老宋和人聊起时,叹息“连大头子这种老实人都偷生产队东西,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父亲每每这时候都仰头长叹,似有无限的懊悔!

我们全家是1980年离开老家搬迁去外地的,后来,除了父亲,全家人都陆续回到过老家看过,藉慰思乡之情。

而只有父亲,一直到临终,他始终没有回过一次老家,即便家人和老家亲友反复劝他会老家看看。

对于曾经生活了六十多年的故土,难道没有一点思乡之情?我不太相信,我想,也许父亲对曾经那段不堪回首的岁月不想再提吧!

父亲的内疚,我的美味记忆,就这样和一顿畜生吃的食物有关。

至于我,倒是得到了一个好处,吃饭胃口特好,从不挑食。而我的儿子却偏食厉害,我常以我小时候吃牛食的经历教育他要忆苦思甜,但犹如对牛弹琴,收效甚微,我只能作罢!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代沟吧!

即便我的小猫,现在有时候红烧肉给它吃,都很不情愿的小舌头舔了舔,又继续去吃它的猫粮了!

连猫都如此,生活总是在变,变化的不仅仅是我们的味觉。

虽然不信仰宗教,但是很喜欢基督教的饭前祷告,谢谢上天赐予我们牛奶和面包!

感谢生活,感谢美食,还要感谢我们没有退化的味蕾!
小猫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太阳西斜,赶快和三姐到处走走,拍些照片带回去。否则时间来不及,明天下午就要赶回家。

村里每条路上我们都拍一张照片,留下日后的记忆。我们边走边想象这条路旁几十年前的模样。

乡愁就是一张小小的照片,过去的我在照片里,此刻的我在屏幕前。

这红瓦白墙的房子,我依稀记得它的主人,但实在没时间去探访,只能迅速按下快门,就此悄悄别过。对不起了,我的父老乡亲。

太阳西下,我又背着行囊来到故乡的老街,追寻昔日赶集时人来人往的喧闹。

老街上的干渠,夕阳水平如镜,静悄悄。

打开我的无人机,从上空再鸟瞰故乡的全貌。

夕阳映照下的翻水闸,宁静祥和,记得儿时一群孩子在这欢声笑语的嬉水,我便是其中的一员。

旁边小路上的小猫在玩耍。

看着我的镜头对准它,好奇走过来。

你是那里人,干嘛用这圆圆的玻璃瞄准我?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小猫看见不相识, 坐看客从何处来。

喵喵,客从远方来,别来无恙!

有点害羞。

不理我了。


故乡的傍晚静悄悄。

理发的师傅不知道我在拍摄他,小时候在这里理发,经常要排队几小时。记得小时候有一次走亲戚顺路坐他自行车回来,不小心脚踝伸进了车轮,刮破了皮,这是很多小孩的常见小事故。

村里的一个基督教堂,这些年,信教的农村人越来越多了。

路边人家的小猫,安详的享受它的傍晚。


太阳快下山了,该回大姐家了。

路边看到了一个墓碑,又有一个熟悉的人离开了。
故乡的日出   

当晚住在大姐家,准备第二天去拍日出。来到老家的第二天早上,便打算去拍日出,可惜没有规划好,忘记找一个合适的开阔水面的地方。再者,在老家附近的空旷的田野里拍日出,可能没有水面日出倒影的惊艳,但对我来说,这才是我原汁原味的故乡日出。

10岁那年离开老家,30多年过去了,第四次回到故乡。我的记忆却一直停滞在10岁离开故乡的那个日子。三十多年过去了,我经过了很多地方,拍过很多地方的日出,但似乎总是不能和故乡的相比。我总觉得我小时候老家的日出更圆,更大,如同这般,一轮金黄,冉冉升起。

这日出是属于我自己的,三十多年过去了,这故乡旷野的日出却和我儿时的印象一模一样。这纯净的空气,毫无雾霾沾染的日出,只有我的故乡才会有。这样的早晨没有雾霾,即便有雾,也是真正的薄纱遮盖的朦胧美,因为是雾而不是霾。

离开故乡很多年了,人生犹如浮萍,随波逐流,我飘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日出,但是很少看到故乡这样的来自田野地平线的日出。那种远方地平线上升起的一轮红日,毫无遮挡,一如亿万年前的原始模样。

这些年我看过的日出,要么被高楼遮挡,要么被工厂的烟囱掩盖,要么田野里各种各样的塑料大棚遮挡,我每次拍日出不得不爬上楼顶类似的高处。就这样一望无垠的地平线上的一轮红日,我印象中,只有故乡的日出。


远处公路上的博越静静的守候着我。三十多年前,我一辆自行车也没有,今天我开着博越回家了。三十多年前500里路程,解放卡车整整一夜;今天我开着博越只花了区区3小时不到。

我站在空无一人的旷野里瞭望日出,想象小时候这脚下土地的模样。这脚下的土地似乎还是三十年前那样的一股新翻泥土的芳香。

我会想起电影《肖申克救赎》的经典姿势,这空无一人的旷野我想发自内心的拥抱这故乡的太阳,这是我的救赎,一个飘零他乡三十多年的游子。

在故乡的路旁,和我心爱的博越合个影

6年前回到故乡一次,后来无数次后悔,拍的照片太少,不能满足我平时对故乡的细细回味。

此刻,我要将这些都拍下来,故乡、博越、黄土地、故乡的清晨,还有一个站立的男人。这样的元素组成我的——故乡印象。

远方的大棚开始兴建了,也许下一次我回来再拍故乡的日出,或许地平线上的大棚会遮挡了我的视线。生活总是有很多无奈的两难选择。经济发展的同时,总有各种各样的舍弃。
祭奠亲朋   


吃过早饭,我们离开大姐家,去附近的公墓祭奠老家逝去的亲朋。

一路上绿树成荫。

景色如画,公墓到了。

将我的博越停在杨树林下。

每次回来,都会在这里发现又多了不少熟悉的名字。

大哥和三姐在寻找逝去亲朋的墓碑。

很多熟悉的名字,我们回忆着他们身前的事,有些我记忆犹新,有些我的记忆模糊了。人的一生,穷也好,富也好;浪漫也罢,风骚也罢;再怎么过也是一生,到头来,都会化为青烟一缕,黄土一堆。

我同父异母的大哥在小路旁烧纸钱祭奠他的生母。大哥三岁的时候,他母亲因病去死,随着时间的久远,也就忘记她老人家的坟墓,所以每年只能这样在公墓的路边烧几张纸钱祭奠祭奠。

76岁的头发花白的老人只有在祭奠自己的亲娘时,才会感受到膝盖的柔软。我的记忆里,我的大哥几乎是没有七情六欲的,我没有看到他流过泪,也没有看到他失过态,只是感觉他从小教育我的严肃态度。但是很多年前有一次,我无意中看到过他在县党校学习时候的作文,作文里写到他对母亲的感受。
大哥说他想象中感受母亲的模样,我那时才知道一个成年人内心中是如何的一个不为人知的世界。

我们找到了二叔二婶的坟墓,祷告二老在天之灵安息!

看到一个村里逝去的熟人,辛苦了一生,现在终于可以享受二层别墅了。

一个熟悉的乡村医生,记忆中很令人尊敬的老人,三姐说这个老人就是当年我出生的时候,给我接生的。我们便在他坟墓前祭奠一番,感谢他帮助我来到了这个世界。

祭奠完亲朋。我们开着博越,按照记忆的路线随处走走,每到一个熟悉的地方便下车拍几张照片。

曾经的羊肠小道,现在正在修建开阔大路。

任意的一个镜头即可媲美城市园林的风景。

绿树,远方,天高,博越,游子。

我就这样静静的斜靠着,将这最美的故乡定格下来。

我们驱车来到古淮河,故乡人叫——黄河,因为河水多沙。

春花秋月何时了?

一江春水向东流。

村口记忆   


我们驱车来到村口。

远处的村庄静悄悄。

熟悉的田埂,一一对证记忆中的景象。

一堵旧砖墙,大哥说这是50年代留下的水闸遗址。

听着老人家讲诉那过去的故事。

我才记得小时候自己经常在这里嬉水,赶紧蹲下留个影,这可是一件当代文物,可惜不久后可能就消失拆除了。

继续开车向前,寻找脑海里故乡的记忆。

一个熟人家,听说兄弟四人全部中年逝去,其中一个外出回家,在即将到达家门口时被汽车撞了。不禁让人叹息世道无常。

绿树环绕的家乡

绿油油的麦田,闭起眼,依稀想起儿时这里的田野。

人生总有很多无奈,我的脚步再也停不下来!

故乡的路,走不够;故乡的景,看不厌。






一直认为,有树的地方才是适合人居的地方。没树的城市水泥森林更像是囚禁心灵的骨灰盒,水泥森林就是一个毫无生气的冷冰冰的墓园。
故乡的土路和四姐的糖   

《故乡的土路》

三十多年前,我离开故乡时,堂兄的自行车,载着我吱吱呀呀的向停靠在十多里外的马路上的解放卡车进发。我对故乡的最后记忆就是自行车下散发着泥土芬芳的黄土路。

三十多年里,无论是我的故乡,还是其他地方,都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黄土路渐渐的变成砂石路、柏油路、水泥硬化路。硬化的路面平坦好走了,却也隔绝了人与大地的联系。

而我对故乡的顽固记忆仍然是昔日的黄土路。我无数次的想象十岁时候的我奔走在故乡旷野里的黄土路上的场景,天高云淡、一望无垠。条条黄土路上记录着我的足迹和童年的故事。

后来,我又回到故乡几次,但是却总也找不回童年的记忆,我知道我长大了、长高了,而我的记忆视角却仍然是十岁孩童的视野,相当于成人摄影师下蹲拍摄的角度。

现在我又走在了故乡的仅存的几条黄土小路上,我闭着眼睛想象自己当年奔跑在黄泥路的模样。我为何这么想念这脚下的黄土路呢?也许是对消逝的童年岁月的一种耿耿于怀吧!

这种耿耿于怀在于你不得不无奈的接受自己的长大和衰老,而童年和故乡就这样渐渐的随着黄泥路的消失而渐行渐远,成为永远割舍不断的乡愁!

假如我是一只鸟,
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
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
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
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
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
——然后我死了,
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四姐的糖》

我有四个个姐姐。在我老家乡下的七十年代,重男轻女还是很严重。四姐比我大三岁,记得我大约五六岁的那年春节,和四姐去邀请堂舅舅来家里吃年酒。舅妈从屋里拿出一个很大的炒米糖,大概有我小拳头那么大,是我小时候见过的最大的了,我至今还清楚的记得这个炒米糖很硬,但很甜,估计糖稀加多了,而且炒米炸的时候没有完全的膨化。堂舅在供销社工作,所以糖对他来说不是很紧俏。但是奇怪的是,舅妈只拿了一个炒米糖给了我,我姐没有。舅妈对四姐说,你是做姐姐的,大了,你弟弟还小。那时候,我还小,觉得这个事情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我在家也是如此。

四姐在一旁的表情也神态自若,只不过我总是觉得有点不对劲,具体也不知道到底哪里不对,但内心就有那么一点点的别扭。于是这个场景一直留在我心里几十年,直到今天我还能记得那个炒米糖硬硬的、甜甜的味道。

另外一件事是家里二姐和三姐告诉我的。四姐上小学二年级那年夏天,我还没上学。学校组织学生去生产队拾草,每个学生发了一块糖,四姐没舍得吃。裤子没有口袋,布条做的裤带打了个结,将水果糖拴住了,准备带回家给我,结果路上裤扣松了,水果糖丢了。四姐在路上来回找,着急掉眼泪,被邻居三婶看到了,问四丫头找啥急哭了?

四姐说,我找不到带给小弟的水果糖了。

好多年后,我的脑海里一直印着这样的画面,夏天的傍晚,天高气爽、凉风习习,一个小女孩在飘着麦穗香的乡间小路上着急的寻找着什么。几十年后,我曾经又数次回到老家,我又走到那条路上,我情不自禁的闭眼想象当年的模样,老家之所以让我如此的耿耿于怀,正是因为它有那么多的美好回忆。

大概还是五六岁时和四姐去十多里外的外婆家,途中要穿过一条马路,我和姐从来没看到过公共汽车,所以临走时父母叮嘱,看到公共汽车来了,一定要立即抱住路边的大树,否则容易被汽车带走。于是,经过公路看到公共汽车来时,我和四姐迅速跑向一颗大树,两个人拼命的抱住树,看着钢铁怪兽渐渐走远,才松了一口气“好险!”

四姐日子现在越来越好了,多年前就将银行改制后的整栋楼买了,不过在我的内心里,她还是和以前一样。我每次回家去看她时,她总是在我的车后备箱里塞上一堆东西,家里养的草鸡蛋、院子里的蔬菜、冰箱里的乱七八糟的吃食,她是彻底当我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饭桶了。


开着博越,突然发现了公路旁边的这条土路,我内心不由一阵莫名的涌动。赶紧停车,当我站在这泥土上的时候,似乎能感受到脚下和大地沟通的气息,我似乎能看到很多以前的画面。几十年前的这条路上,也许就是四姐寻找那颗糖的那条路吧!

故乡的云   


《故乡的云》

儿时最难忘的回忆是夏日午后,躺在故乡老屋前树荫下的竹榻上,抬头看着天空中各种各样的云。

10岁离开故乡以后,我经过很多地方,有扬州的瘦西湖,有杭州的大西湖,还有北京的故宫、长城、圆明园昆明湖。但是它们的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雾霾下的美景,总是及不上我故乡天空的一片云给我的视觉震撼。













大姐家的小东西   


旧文——《小咪和鱼》
小咪是我家的小猫,2009年抱养回家的。小咪最喜欢吃鱼,特别是生鱼。不过为了免得它生食而患上寄生虫病,我是不允许它吃生鱼的,都要煮熟给它吃。

每当我在厨房给小咪煮鱼的时候,鱼腥味惹得这小家伙围着我上串下跳,两只前爪抓住我裤腿不放,“喵喵”的叫唤。活脱脱一个乞食的婴孩的摸样,叫声如童孩一般:“喵,我要吃啊!我饿啊!小家伙本就长得可爱,此刻更惹人怜。小小的脑袋,雪白的小手,那清澈无邪的眼神水汪汪的更显得无助。小咪乞食的叫声总是让我不由得想起我自己小时候的辰光。

我小时候的故乡,仍然很穷,平时难得吃顿肉食,孩子们每到做饭的时候就迫不及待的围着做饭的父母,嗷嗷直叫:”我饿啊!我饿啊!特别是家里兄弟姐妹多的人家,家境就更困窘了。在那时的乡下,总是能看到这样的场景:劳累了一上午的母亲在站在锅灶边做饭,家里三四个孩子围着母亲‘嗷嗷’的叫饿,有哭的,有喊的。母亲走到哪,小家伙们就纠缠到哪。有抓住母亲裤脚耍赖的,有抱住母亲后腿不让母亲行动的。母亲要做饭啊,要去给灶膛里添把柴火啊,要去一旁的水缸里舀勺水啊,但是孩子们就是纠缠着母亲。母亲被缠急了,就腿一使劲,孩子被绊倒了,于是厨房里刹时哭声一片,鸡飞狗跳。

于是,母亲只得无奈的叹口气,回到灶膛边继续生火,看着灶膛里的火苗发着呆。这是我小时候乡下最常见的场景,那是一个饥饿的时代,饥饿的孩子是不懂母亲的艰难的。我那时候也是这群孩子中的一员,我是家里最小的,相对受到父母的疼爱稍微多些。那时太小,不能领会母亲的艰难。

小咪贪吃的叫声总是让我想起小时候的老家,想起那段艰难的时光。每当我在厨房煮鱼,小咪围着我叫唤的时候,它的叫声总是叫得我心里发颤,隐隐作痛。我看着它乞求无助的眼神,恍惚间,觉得自己刹那间变成了昔日的母亲,而小咪就是我的孩子,那个昔日围着母亲叫饿的不懂事的小畜生!于是,我总是便再也管不住自己,冒着这小家伙患寄生虫的危险,从锅里给它挑起一条半生的小鱼,蹲在一旁看着这家伙狼吞虎咽的模样,刹那间内心喜悦荡漾。

小咪的叫声,让我一个大老爷们明白了一个女人的感受,做母亲的感受。每次下班回家一进门的时候,小咪就乖乖蹲在空空如也的猫食盆前等着我给它猫粮。它很乖,不吵也不闹,就这样安静的蹲在猫食盆旁,每当看到它的无辜眼神,总是让我瞬间柔肠百结。然后,当我给它的饭盆里放上几勺猫粮时,它立即埋头享用。听它小嘴巴里嘎嘣嘎嘣的咀嚼声,我内心欣慰的同时又会感受到肩膀沉甸甸的责任。

大哥在吃早饭,大姐家的2猫一狗在一旁抢食

小狗甘居猫后

小家伙们圆滚滚的,养得不赖

翘首企盼

主人,赏一口吃的吧。农村的猫狗可没城里的猫粮、狗粮,但它们却有充分自由。





来一口







太下作了,为了献媚居然毫无底线

是不是太会拍马屁了?

装死?

假装害羞?

为了献媚,真是毫无底线啊!

难道我批评得不对吗?

几十年没蹲过茅坑了,居然蹲茅坑的时候,也来偷偷窥探。

嗯,偷看,还假装一本正经?

连小鸭也不害羞,居然大庭广众做起人类和动物最古老的原始动作。

干完活,三口之家悠哉悠哉的开始散步

和谐的小家庭

一摇一摆,偷得浮生半日闲。

队伍整齐划一。

只羡鸳鸯不羡仙

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

只羡鸳鸯不羡仙,烽烟未许损华年。

一家人走进油菜花丛,消失不见。



一直认为一个适合人居的家园,应该有一个场院,房前屋后有树,有鸡有鸭,有狗有猫,这才是一个真正的适合人类居住的家园,而不是鸽子笼式样的所谓城镇化。


别了,我的故乡!   


终于要离开故乡了,大姐买了好多卜叶让我们带回去。老家的卜叶很出名。

小鸟似乎在为我们送行

树梢的麻雀吱吱叫着——一路走好!

再见了,如画的村庄

再见,树梢的鹊窝!

再见了,美丽的随处可见的林荫道

再见了,辽阔的原野。

我记得当年大姐初嫁时,我第一次来看她,和母亲穿过这条小路的场景。

邻居的小狗看着我,你是谁?



自由自在的家伙们。不用上班,不用干活,真是幸福的狗生啊!

再看你一眼。

村口的绿树也有点依依不舍。

我的博越整装待发,将继续登上回家的征程。

干柴火都散发着迷人的芳香。

这条道伸向远方,很多年轻人从这里离开去外面世界去打拼。他们收获了很多,也从此失去了很多。

远处的手机信号塔似乎提醒着这个时代的变化。

废弃的石碾预示着一个淳朴的农耕时代的消亡,我们这代人的内心深处也将永远埋藏着一块难以释怀的乡愁。

回家的途中有进过了桃花源。

进门看了几眼,也许我们这代人寻找的乡愁,也变成一种这样的民俗表演,用商业的外衣包装打扮成另一种根本不存在的乡村景观。

人生其实没有回头路,我们只能不停的被催促向前。

回去的路上,经过老屋后面不远的一条路。我赶快停下车拿出无人机,因为突然记得老屋后一排人家我忘记拍摄。三姐说再不走,就要摸黑赶路了,我说就让我再看故乡一眼吧!

让我再看你一眼吧,我的老家。离开时,我十岁;第二次看到你,我十九;然后再次看到你就人到中年了。人生能有多少几十年,我下次再看到你,也许满头白发了吧!

曾经多少次白日梦,想象自己变身一个遨游空中的大鸟,高空慢慢的滑翔,从故乡的上空飞过,视野下的故乡还是儿时的模样。

故乡在凋零,那些残破的屋顶早就空无一人很多年,如同一个孤零零的被人遗弃的老人,孤独的守候着乡愁。



时代在变,我们只是身不由己,为了生活只能再次上路。

那么,再见,我的故乡!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21#
发表于 2017-6-17 23:49 | 只看该作者
哈,画面好热闹啊!
20#
发表于 2017-6-17 23:36 | 只看该作者


大赞!!!
19#
发表于 2017-6-14 21:24 | 只看该作者
逝者安息。生者珍重。
18#
发表于 2017-6-14 17:18 | 只看该作者
风水不错!
17#
发表于 2017-6-14 16:3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6#
发表于 2017-6-12 22:4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材料,特别好!

不是精品,可惜了!

大赞!细心的您!
15#
发表于 2017-6-12 22:4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材料,特别好!

不是精品,可惜了!

大赞!细心的您!

14#
发表于 2017-5-21 00:49 | 只看该作者
岁月的痕迹是活在春风吹又生的新陈代谢中,同样死在大漠孤烟直的孤独中,人生苦短,享受快乐吧!
13#
发表于 2017-5-20 17:37 | 只看该作者
厚重的乡愁,永远的记忆。
12#
发表于 2017-5-20 11:31 | 只看该作者
微版的家人都是高颜值呢,包括娶进来的媳妇……超厚重的一篇,涵盖了数十年老家的沧桑,人物的变化,家乡的一草一木都是那样的亲切,可是,老家如今却无法遏制地凋零了,令人感叹……微版的文字功底和摄影技术都是最棒的:victory:
11#
发表于 2017-5-20 06:4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岸晴天 于 2017-5-20 10:12 编辑

乡音乡情,图文齐发,好伤感和有回味的文章,好难得的画面,家乡是每一个人都难以忘怀的地方,小狗小猫都特别亲切可爱,何况家乡的父老乡亲呢,更难舍的是自己的亲人。问好版主!
10#
发表于 2017-5-19 22:43 | 只看该作者
一、拍摄技术不错,图片很清晰;
二、思想内容性强,生活化与人情特浓的图文并茂;
三、嫂子长得不错,你儿子也精干。福气。
四、老师车不错,多次亮相,看来是爱车一族。(就是下次得换个宝马啥的。
五、文章很长,内容很多,整理起来一定费了不少时间。
六、人有一生,路有多条,且行且珍惜。
七、握手、致意。
9#
发表于 2017-5-19 21:27 | 只看该作者
微风这文字写得广博,涵盖了很多因素,思考了很多问题,关于老屋、关于生死,关于新旧,关于成长……
有一幅画特别打动我,就是那个满是油菜花的路上,有一只小猫,它的眼神迷离,多像人,生于世间,就这样迷茫地看着世界,等到知晓了一些事情的时候,已经不再有清澈的眼神,不再有美丽的梦
8#
发表于 2017-5-19 15:26 | 只看该作者
微风斑这篇容量挺大,读得人心里杂七杂八的味道。一副人生的缩影连同对故乡的浓情转化,一份惆怅,就留在了故土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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