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许三观卖血记 鲁氵言 余华的作品中影响最大的是《活着》,引起争议最大的的当属《兄弟》,而《许三观卖血记》则是介于两者间一部桥梁之作。这部作品还被韩国人改编成了电影《许三观》,但是,我认为还是小说更好看些,如果冯小刚看重个小说的话,这个小说所带来的影响力绝不比《一九四二》差。小说以许三观一生12次卖血的事件,把中国底层小人物生存在国家大环境下的动荡所带给他们的喜悦与迷茫,巨大的欲望需求与人性的本善通过反讽与嘲解表达出来。作者在《十个词汇里的中国》写道:今天的中国,可以说是一个巨大的差距的中国。我们仿佛行走这样的现实里,一边是灯红酒绿,一边是断壁残垣。或者说我们置身于一个奇怪的剧院里,同一个舞台上,半边正在演出喜剧,半边正在演出悲剧。作品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这更易起读者的回忆,从而让欲望的喜剧与人性的悲剧所形成的落差,更好的展示了混乱现实中的伦理所制造出的荒诞与理性之间的差距。许三观的12次卖血,7次是为一乐。许三观不是一个高尚的人。面对许玉兰与人偷情,让他有了顶绿帽子,他极为恼怒,他除了暴力与冷暴力之外,希望通过卖血得来钱财去勾引女同事,以此来寻求自己的心理平衡。当一乐以及一乐生父面对死亡时,他在当面拒绝后,还是在背后下意识地给予了帮助。许三观身上体现出了那种阿Q样的生活经验与中国人那种大义。小说第22章写道:许三观说,一乐,平日里我一点也没有亏待你,二乐,三乐吃什么,你也能吃什么,今天这钱是我卖血挣来的,这钱来的不容易,这钱是我拿命去换来的,我卖血让你吃面条,就太便宜那个王八蛋何小勇了。一乐说,爹,如果我是你的亲生儿子,你就会带我去吃面条,是不是?许三观伸手指着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在第23章,一乐离家出走,许三观急了,在找回一乐骂了一番后说:你趴到我到背上来。一乐看到了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面条?许三观不再一骂一乐,他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读至此,我不由得泪流满面。这个充满小市民气息的人内心有一种放不下一位做父亲的担当。作者在讲述许三观卖血的故事时,通过对故事重组,使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能将苦难迅速转化为快乐与希望,从而让作品呈现命运的不幸的同时,又洋溢着喜剧性的格调。作者一次次把许三观卖血的故事一步步地推向高潮,在步步惊心的叙述中,那种温情让现实的荒诞所带来的绝望淡化,再淡化。在文章的后半部,许三观要一路卖血去救一乐,故事愈加真实却又更加荒诞无稽,同时又让人性的温情不断放大。许三观“拿出了一只碗,将河面上水刮到一旁,舀起一碗下面的河水。他喝了一口,冰冷刺骨的河水进入到胃里时,使他浑身哆嗦。他用手抹了抹嘴巴后,仰起脖子一口将碗里的水全部喝也下去,然后他双手抱住自己猛烈地抖动了几下。坐在河边窗前吃着热气腾腾午饭的林浦居民,注意到了许三观。他们打开窗户,把身体探出来,看着这个年近五十的男人,一个人坐在石阶最下面的那一层上,一碗一碗地喝着冬天寒冷的河水,然后一次一次地在那里哆嗦,他们就说,你是谁,你是从哪里来?你上来吧,到我们家来喝,我们有烧开的热水,我们还有茶叶,我们给你沏上一壶茶。许三观抬起头来对他们笑道:不麻烦你们了,你们都是好心人,我不麻烦你们,我要喝的水太多,我就喝这河里的水。他们说,我们家里有的是水,不怕你喝,你要是喝一壶不够,我们就让你喝两壶,三壶。许三观说,我就不喝你们的茶水了,你们给我一点盐,我已经喝了四碗水了,这水太冷,我有点喝不下去了,你们给我一点盐,我吃了盐就会又喝水了。最后许三观看看放在石阶上的三只茶壶,对他们说,我要走,可是我不知道这三只茶壶是谁家的,我不知道应该还给谁。他们就说你就走吧,茶壶我们自己会拿的。许三观点点头,他向两边房屋窗口的人还有站在石阶上的人鞠了鞠躬,说,你们对我这么好,我也没有什么报答你们的,我只有给你们鞠躬了。读至此节我几乎要说,三观,不要喝了,三观不要喝了!谢谢你们,谢谢你们。这种荒诞在这里你几乎感觉不到了。而许三观却在笑,笑的是人性的荒诞不经还是自己一生的宿命?在第25章最后,小说引用了不同时期领袖的指示,以印证不同时期人们的生活变动,可以想见,哪怕你是如何微不足道,你都是社会的一分子,大环境下的风吹草动也会对你有影响力。 这样一部作品之所以没有引起重视,大抵是因为作品的背景是放在60年代。对于那个年代的历史现在还是一个讳莫如深的历史,特别是作品引用了毛主席的几个指示也与许三观的卖血有关。小说没有大团圆的结局,许三观的生活好了,他却对于当年卖血的记忆不能放下.当年他的血养活了一家人,还救了一乐。面对好生活许三观想起了当年卖血后在胜利饭店”来一盘炒猪肝,来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许三观就想再去卖一次血来吃猪肝,喝二两黄酒。,然而,他许三观的血竟然是只有做家具的刷漆才要的死血。许三观一路哭泣走去,如当年一乐为了吃一碗面条一路哭泣西行一样。许三观一路哭泣,让所有的人都问,许三观,许三观,你为啥哭泣?许三观哭泣的很是壮观如当年他在林浦喝河一样。一乐吃上面条,许三观也吃上了炒猪肝,喝上了二两黄酒。但许三观却很失落,将来家中有了困难,他不能卖血救家了。家人告诉他那个沈血头是沈傻子的儿子,许三观才安下心来。说出了那一句”屌毛出得晚倒比眉毛长“,让人开怀之际,又有失落在心。 现在还有没有许三观?他们的生活还好不好?其实就是用上了智能机,许三观的生活还是一样的无奈,如果有一天他的生活无路可走了,就是他年轻,他的血也没有了可以出售的地方。一些当政者认为,从农村出来的人,在城市化的进程中,他们成了城市生活的闯入者,也成了城市文明进程的一种阻碍。这个城市本可以有他们的容身之地,可是城市就是成为了一个空洞,也不会让他们融入进来。许三观有三个儿子不再愁钱,而现实中的底层生活者永远不会有三个儿子,永远不会。来喜,来顺走出城市,还可以有田可种,而作为闯入者的外来人,正在被驱逐出城市,他们出了城市,故乡也没有他们的天地,他们一无所有-----老家的人把他们当做城里人,城里人又把他们做为一个闯入者,一个城市文明的破坏者。 现在重读《许三观卖血记》,虽然,底层人家不再有饥饿,但是他们的幸福在城市化的进程变得渺茫起来,那些许三观还是一如当年一样有担当,哪怕多么的无助,他们在夹缝中依然生活的有滋味。余华的作品在它淡淡的忧伤中,始终饱含着异常坚实的温情,甚至连那些荒诞不经也洋溢着温情气息,因为,当这些结束以后,惊奇与恐惧也就转化成了快乐与甜蜜,让人在苦难之中有了活下去的勇气,也有创造更好新生活幸福的动力。 旧作重读,别有滋味在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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