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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致敬同题】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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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7 06: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遗忘之城 于 2017-6-27 07:12 编辑

    念念不忘

    文/遗忘之城

    梦里贪欢几度情
    游丝半缕爱含狰
    太阳西坠云霞冷
    虚拢琴弦三两声

    这个夏天,太虚小说版的同题征文正进行得如火如荼,空前不绝后。版主的兢兢业业,会员的积极参与,文友的良性互动,让太虚的温度比这个六月更火爆。或洋洋万言、或短小精悍,都呈现出极高的水平。活动进行了一半,我突发兴致,把我在几位文友后面的点评整合到一起,代表我个人向这次同题致敬吧。因为同题的要求必须有个“今”字,所以我取名《念念不忘》,表达对文友们的念念不忘之情。另外,在每一个小标题里面,我也特意嵌进去一个“今”字,以示对同题活动的大力支持和点赞。

    一,梦里贪欢几度情【潭边老桑:今夜你会不会来】

     第一眼读到老桑的小说,是非常震撼的,这是一个爱情题材的短篇。无奈没时间,匆匆读完一遍就放下了。尽管如此,李庆这个鲜活的人物却一直如此真实地出现在我的脑海。是的,这个人物应该是作者生命里多个人物的组合,其中,更多的一面就是作者自己。同时,也是你、我和无数个同龄人在无奈的人生里苦苦挣扎的一个缩影。
    小说用第一视角来开篇,我完全相信,用这个钓鱼的片段起笔其实是在想念一位友人!如果删除这一段,作者也有驾驭能力。但这一段确实非常重要!至少,让我也在这一时刻想起了那位朋友!那位喜欢钓鱼、幽默风趣、耿直豪爽、喜欢文学的朋友。
    倒叙插叙需要一个很好的过渡,读遍作者的很多小说,基本上认同作者在这一点上做的游刃有余。骑车回家的路上,给了我一个回忆的恰当时间,主人公开始一步步像我们走来。回家见到李庆后,久别重逢的好友开始喝酒叙旧,时光再一次回到从前。这时作者突然很轻松滴做了个叙述角度的转换,李庆喧宾夺主开始了故事的讲述,小说中的另一个我呈现,手法老道之极,技巧运用娴熟。
    小说整体应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以我的叙述开篇,第二部分切换到李庆的故事,那么第三部分自然就是小说的高潮了。今夜你会不会来?会,已经来了!男女主人公久别重逢,这里不在用叙述的笔调,而是展开大量的对话。就在这里,小说也戛然而止!后续故事留白充分,每一个读者都可以展开无限的想象力。

        主人公李庆,应该说是个性情中人,不好不坏很有个性。李庆说,他生命中有过很多女人,这一点让女性读者心有芥蒂,很正常。在小说里,我们看到李庆生命里的三个女人,一个有名有姓、一个有名无姓、一个有姓无名。戴芝华,女一号,完美女人,也是李庆一生的最爱!男人爱一个女人却不能在一起,才会在和别人干坏事时拿她做性幻想。李庆和戴芝华属于早恋,又过早偷食了禁果,结果受到学校的处罚,这段爱情也很难功成圆满。但李庆是努力的,他想实现自己的梦想,然后风光迎娶佳人。无奈,生活永远都是残酷的。当他受到挫折时,遇到了艾科长,女二号。一个为利,一个为色,两个人很自然地一拍即合。李庆开始了充满谎言的人生,不得不对一个身材肥胖的女人夸奖其天生的模特身材,不得不一次次在天马行空的想象中完成女上司的性需求,这时的他是郁郁不得志的。但他依然幻想着与戴的爱情,他知道戴应该是他最后的归宿。李庆给戴芝华的信应该是这段时间写的,他希望戴芝华能等他,但他没有考虑一个女人的感受,青春是等不起的,或许还不一定等得到。小说中的第三个女人,是我的妻子小玲。李庆是绝对没有爱过小玲的,“我一直当她是妹妹”,这句话我完全相信。从这一点上,李庆的人品又稍微拔高了一点。小玲喜欢李庆,当时的李庆想拿下小玲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小玲最后嫁给了我,应该是完好无缺地做了我的新娘。李庆说,我要给你找个更配你的人。在他眼里,小玲就是那个更适合我的人。同样的爱好,人也挺可爱。李庆把小玲介绍给我,也是对我的一个肯定。谁都不会把自己的妹妹往火坑里推吧。后来也证明了这一点,我们在市区有了房子,我的生活很悠闲自在,和小玲只有偶尔的言语不和,夫妻还是恩爱的。李庆和艾科长的游戏最终也有欧武的时候,李庆没有从游戏中获胜,最后李庆犯了牢狱之灾,出狱后的李庆最挂念的人,依然只有戴芝华,其次才是我和小玲。
        戴芝华目前的生活是幸福的,李庆早就打听到。所以,他只是想看看她,而不是想见她。李庆绝不会再去打扰戴芝华安静祥和的世界,他要走得远远地,去另一个世界当自己的国王。读到这里,李庆人物的真实性和他的真性情再度震撼了我,经历过这些,他对爱情早已无欲无求,离开是最好的选择。李庆的本心是善良的,他对医生的教训,也看出他是重情重义的真汉子,无奈时不我待,经典的情歌此时已唱不出口。

      作者布局是非常成功的!从钓鱼开始,钓上来的鱼后来都一一做了道具,其实李庆何尝又不是县河里的一条鱼儿,没有浪里白条的本领,最后也会被人钓住。李庆的一头卷发让我想起了巅峰时期的郜林,那时郜林一头金黄色的卷发迷倒无数女球迷。作者对一些小细节铺垫锝也很好,说明这篇小说作者是精心酝酿过的。李庆把电视调到中央九台观看非洲风光片,也暗示了他去赞比亚的信心和决心。医生嫌弃戴芝华是刮过宫的非处女,后面作者用了不少笔墨来刻画了戴芝华偷吃禁果后所承受的伤痛。戴芝华虽然是侧面描写,但人物形象呼之欲出,也许每一个曾经十年寒窗的学友们,心中都有一个这样的戴芝华。

       最后说到那本书,那确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道具,起码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断定作者的阅读视野非常宽阔,并能从经典中吸取精华,丰富自己的创作范围,这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二,游丝半缕爱含狰【随玉:今年清明不下雨】

好久没有读到楼主的小说了,翻看几遍之后,心情沉重又欣喜。沉重的是小说本身,欣喜的是楼主这次回归给我们带来一部上乘之作!

        床前无孝子,久病少夫妻。当妻子被癌症折磨到生命的尽头时。男人起初是照顾安慰,慢慢地开始焦躁,接着便开始嫌弃到不能容忍,再接着自然而然地出轨,最后杀死了妻子。男人整个蜕变过程真实可信,揭露了人性最原始的自私心理,随着妻子病情的恶化一步步膨胀,最后,这个自私的男人终于丧失了本性,在妻子气若游丝时,露出了狰狞的面目。而这一切又被自己的亲身女儿看到,给女儿幼小的心灵蒙上巨大的阴影,多年来难以摆脱。经过内心苦苦的挣扎后,最后随男友远渡重洋,选择了遗忘。这里,作者又还原了人性中善良的一面。纵使天大冤仇,终归没有走出弑父这一步。赞同作者这样的安排。试想,如果自己杀了父亲,手上沾染了亲人的鲜血,那和杀死母亲的父亲又有何区别呢。最后,主人公解脱了,读者悬着的心也放下来了。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远赴异国他乡的我,会开始自己新的生活。

        小说中的我,始终认为母亲是个傻女人,其实不是的。母亲善良聪慧,对父亲的态度是她无奈的隐忍,或者说是在八岁女儿面前伪装者自己。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与其与父亲决裂,倒不如坦然面对。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让丈夫在自己死后能够良心发现,疼爱自己的女儿。母亲是绝对知道父亲要杀她的,甚至在这个杀害过程中多多少少帮了父亲的忙,以至于后来警察以自杀结案。要知道,现在断案都是讲究证据的,母亲在被杀的过程中,不仅没有反抗,反而当她知道丈夫要除掉自己时,顺手借丈夫的手杀死了自己。并一再叮嘱女儿,是我要他这样做的,不要告他。这时的母亲,多么希望自己这个累赘消失后,父女俩能按照她的意愿生活下去啊。

       可是转折也在这里。长时间的压抑和绝望,让父亲的人性泯灭,此时的他已经变成一只狼。看到女儿不能原谅自己,索性变本加厉,连女儿也想处理掉。计划失败后,又开始在女儿身上榨取油水。作者把一个男人狼性的一面刻画得淋漓尽致。还好,这个世界总是有阳光的,男友出现了,我的噩梦终于可以结束。最后给母亲上个坟,除掉那些杂草,等于也除掉了心灵上的荒芜。拔掉草的小坑被男友小心地抹平填满,预示着男友也用爱抚平了自己心灵上巨大的伤痛。今年清明不下雨,若干年后的清明,肯定还会回来。

        这是一篇主题沉重的小说,在作者娴熟的文字功底下铺展得十分完美。语言打磨精致,情节真实可信,刻画细致入微,个人认为一篇佳作无疑!
   

    三,太阳西坠云霞冷【素离歌:今秋残云】
     读这篇小说之前,作者给我的印象是一个爱写爱情小说的小女生,当然,爱情小说都写得非常好!但这一篇,看得出来作者做了一个新的尝试,我暂且将它定位成伦理小说吧。读了不下三遍,应该说,这次尝试还是很成功的!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也是孩子心里的太阳。当太阳西坠,还未成熟的心灵得不到温情的关怀,正确的诱导,势必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小说中的云霞就是这样,最终酿成悲剧。

     云霞是个苦命的孩子,从来没有父亲的温暖,水性杨花的母亲为了自己的私欲,几乎从没想过身边的女儿。云霞身心慢慢成熟,花儿含苞待放,在一个新家开始尝到生活的甜蜜。这里的道具是大白兔奶糖,一个十四岁女孩对奶糖的渴盼,其实是对甜蜜生活的向往。新爹给了她从未享受过的父爱,但母亲对隔壁老王的红杏出墙让她心有余悸。由于从小的耳濡目染,让云霞对男女之事产生了极强的抵触心理。云霞只想得到父爱,对傻哥丝毫没有好感,但最喜欢她的新爹却只是把她当儿媳妇,这对她来说是一件既矛盾又痛苦的事。她只能把这一切归咎于她的母亲。最终,心理已经开始扭曲的少女终于走出为世人和法律所不容的一步,利用傻哥对自己的好感,教唆他杀害了自己的亲身母亲!

     看到这里,我是震撼的!古人云:虎毒不食子,反过来也是。一个少女弑杀亲母,这心理上的阴影面积可不是能用角尺来测量的。作者前面用了大量的铺垫,环境的烘托,基本上可以让读者来接受这个事实。另外值得提及的是,傻哥能写出“是我”,说明傻哥并不傻,傻哥的母亲扔下他们和别人走了,也让傻哥对继母这样的行为产生憎恨,主观上也是有杀人动机的。

     也许作者很少涉及侦探方面的题材,所以作者在案件上取了下巧,没有使用过多的笔墨,特别是傻哥杀人的过程做了隐藏处理。但读者能想象出,二十二岁的傻哥身强力壮,在高粱地偷偷杀死一个娇小玲珑的三十来岁女子的可信度还是非常高的,细节方面处理的还是很到位。当然,如果当侦探小说来写,不增加个几千字是无法讲得圆满的,另当别论。

       作者的叙述语言越来越好,文中更有不少神来之笔,读一遍就能发现。如果非要说点瑕疵,个人认为小短篇的分节要把握好。比如这篇小说,母亲失踪后,2、3小节都在回忆,但在第3小节的中部一下子转回到现实之中,让读者猝不及防,建议这里可以分开。有很多名篇还有两句话一节的先例。

        这次同题,佳作频出,楼主的这篇小说,分量还是相当重的!

    四,虚拢琴弦三两声【清风剑:今年还那样】

     这篇拟人化的小说,应该代表了这次同题的一个题材,很有特殊性。作者栩栩如生的描述,风趣幽默的语言,见多识广的视野,给我们带来一种全新的感官享受。相比以前的作品,用突飞猛进来形容丝毫不夸张!我很怀疑作者是不是进了哪个高研班在学习。作者虚构了一部瑶琴,在那里轻拢慢捻,可我却分明听到如同天籁般的琴声。这就是这篇小说的魅力!

        鸠占鹊巢,小时候就学过的一个成语,但一直不明白它的本意。这里,作者绘声绘色地给我们讲述了这个故事。我不由想起坊间传说的隔壁老王来。丈夫盼了个儿子,视若珍宝,可是长大后才发现,和隔壁老王就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杜鹃下了蛋,还要把窝里原来的蛋踢一个出去,借以以假乱真。看来,动物的智商一点不比人类差。

      小说开篇的环境描写,局部的气氛烘托,诙谐的故事穿插,都让我眼前一亮,看来作者是花费了不少心思的。特别是大量拟人化的词句,让我不由得惊叹作者的想象力。虽说是一篇寓言小说,但我们却分明从这些小家伙身上看到了人类的影子。究竟是在讲动物,还是在写人性,我已傻傻分不清楚。

      作为本次同题,因受题目的限制,名字不好取。虽然一直觉得应该有个更好的题目,但也苦思不得。另外,作为这种小说本身,是不好大面积展开的。所以觉得略短,意犹未尽。

      最后,为作者这种另辟蹊径的精神点赞!读者确实喜欢看到不一样的画风。(这篇文字出炉的时候,又看到作者的另一篇《企鹅》,同样精彩,可以成一个系列了)


   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以上只代表我个人观点,与大家分享。同时,我非常喜欢一个论坛里有多种不同的声音。
    最后,祝文友们创作愉快!精彩继续!                        

评分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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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7-6-27 06:46 | 只看该作者
向城兄致敬!
3#
发表于 2017-6-27 06:47 | 只看该作者
辛苦了,加版权吧!
4#
发表于 2017-6-27 06: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问候楼主。祝福楼主在太虚玩的开心。
5#
发表于 2017-6-27 07:35 | 只看该作者
回来得晚,还有很多作品没欣赏,谢谢城兄指路!
6#
发表于 2017-6-27 07:45 | 只看该作者
辛苦了,问好!
7#
发表于 2017-6-27 07:46 | 只看该作者
昨天把分花完了,晚点加。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8#
 楼主| 发表于 2017-6-27 08:22 | 只看该作者
枫叶飘飘 发表于 2017-6-27 06:54
问候楼主。祝福楼主在太虚玩的开心。

活动结束之前还有个版主篇的。枫版辛苦了。
9#
 楼主| 发表于 2017-6-27 08:23 | 只看该作者
zizhu 发表于 2017-6-27 07:45
辛苦了,问好!

感谢紫版雅赏,静候紫版佳作。
10#
 楼主| 发表于 2017-6-27 08:25 | 只看该作者
沉思在舞蹈 发表于 2017-6-27 07:35
回来得晚,还有很多作品没欣赏,谢谢城兄指路!

我服你!鸡叫两遍才睡叫三遍又起来了。注意休息!
11#
发表于 2017-6-27 09:20 | 只看该作者
辛苦了!敬茶!
12#
发表于 2017-6-27 09:21 | 只看该作者
不错不错,支持一下~

点评

超版亲自点亮,小可受宠若惊,众人拾柴火焰高,我将继续为太虚的繁荣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发表于 2017-6-27 09:29
13#
发表于 2017-6-27 09:41 | 只看该作者
一统整合后的单个系列评新颖别致针对性强,理据详实观点鲜明有益阅读有益提高。好评。学习。加分。
14#
发表于 2017-6-27 10:31 | 只看该作者
关于随玉那篇,眼睛很毒!写得好,我都没想到这点。
15#
发表于 2017-6-27 10:40 | 只看该作者
城应该多发主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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