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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杨佳和李丹阳的区别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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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4 2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同样是当事人对自己受到盘查不满,同样是和警方发生了口角,但杨佳事件是在数条人命的血色暴力中结束,而李丹阳事件的结局则是警民和解一片和谐。

  按理说,虽然警方是在正常执行公务,但作为守法公民的杨佳对警方检查需出示相关手续的要求并无不妥。而李丹阳仅仅由于警察说话的口气不好就停车挡路,大吵大闹,造成京城主干道十五分钟的交通拥堵却有些过分。况且,杨佳的自行车事实证明是合法租用车辆,与之相比,李丹阳在奥运车辆限行期间,便装驾驶拥有两张特别通行证的军牌宝马,则涉嫌违反了“驾驶军车必须着现役军装”“私人车辆不许使用军牌”等规定。

  既然如此,那么被强制带到警局接受调查,并在里面受到不明待遇的人,应该是李丹阳而非杨佳。但结果却恰恰相反,杨佳被带到警局讯问了六个多小时,而李丹阳则是直接驱车回家,事后到交警支队拿回了自己的证件,并和当事警察“聊了一会儿后已经和解”,而且声称“那位警官姓夏,他后来解释他当时是临时抽调过去的,还说我们不打不相识呢!”

  好一个“不打不相识”!这不由使人想起武侠书中的好汉,拔刀相斗百余回合不分胜负,结果惺惺相惜,化敌为友,双双挽手步入酒店捡一个临窗的桌子座下握手言和,甚至酒后还会八拜为交。这场面,我们在电视上和武侠书里见得多了。但“不打不相识”,总是双方功夫不相上下才行。如果一方实力不济,只能让人一脚踢翻在地。有些血性的失利者纵然使些性子闹出点动静,但迟早也会成为别人牺牲台上的祭品,逃不过身首异处的命运。

  可恰巧杨佳就是这样一个不自量力的角色。如果上海警察也能和杨佳“聊一会儿”,然后互相拍拍肩膀,道一声“兄弟我刚调过来,不懂规矩,咱不打不相识”,然后哈哈一笑,各自走人,当然不会发生后来震惊全国的暴力袭警事件。但偏偏上海的警察眼里没人,又偏偏杨佳咽不下这口恶气,结果发生了惨剧。

  中国驻外使馆在给赴外人员的提醒中一般都会有这样一条:“遇警察检查证件,要求其先出示警察证,记下警牌、警车号……”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海外我们也有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不消说在我们自己的国家,守法的纳税人在大街上被警察拦下检查时,要求警察出示证件更是于法有据,合情合理。让人生疑的倒是李丹阳,不知道她是如何得到的“两张特别通行证”,驾驶着号牌隶属于二炮总部的车辆在街上招摇。

  类似的事件,迥然不同的结局,涉嫌违规的李丹阳最后心满意足,合理合法的杨佳怨气难消。究其原因,无非是各自的身份使然。而这个起作用的身份,绝对不是堂堂正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而是宝马轿车、特别通行证及其他。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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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5 07:59 | 只看该作者
说到底,还是权势作怪,还是传统的狗眼看人低。杨佳倒霉呀。颇深刻也颇让人读后难以平静的杂文。问好。
3#
发表于 2008-10-5 13:54 | 只看该作者
性格决定命运
问好
4#
发表于 2008-10-5 14: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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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5 15:51 | 只看该作者
宝马轿车就是富人的特别通行证
6#
发表于 2008-10-5 18:31 | 只看该作者
  “看人下菜”是我们工作的老习惯。所以,有权有势者与名人办事很容易。如果杨佳是个大名人,那就不会发生杨佳事件了。
7#
发表于 2008-10-6 20:06 | 只看该作者
将两类事件,糅合在一起,的确是好选题。文章收敛中见锐气,说理性强,尤其结尾两段更见深意。
佩服明珠老弟敏锐地洞察力!
问好并远握!
8#
发表于 2008-10-7 11:22 | 只看该作者
两种结局,对比强烈,令人遗憾
9#
发表于 2008-10-8 18:39 | 只看该作者
学习,问好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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