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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写作与卖淫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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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9 08: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写作与卖淫的关系

                    刘虎/文

  写作的人,写出作品来都希望得到发表。这是豪无探讨价值的。写作与卖淫,则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概念,任何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写作者都不应该把这两个词汇放在一起去比较。否则,怎么看,都有点愚弄自己的意思。

  最近读到一个观点,原始的出处我找不到了,大意是:

  ——说写作不为发表,就像说卖淫不为赚钱一样虚伪。

  看了这句话,心里怎么想怎么别扭。

  先说说这两者的目的吧。

  写作出来的作品,固然需要发表,但这绝对不是目的。只是手段之一。为什么说是手段之一呢?因为我以为,单纯从作者的角度来说,写作共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传播,一个自我愉悦。为了达到传播的目的,作品出来后就需要发表。因为只有通过发表这一渠道,才能够实现传播的目的。虽然这发表有多种途径。自我愉悦,则有点理想化,但却并不神秘。因为一个人如果无法从自己的写作过程中体会到快乐,那么写作对他来说充其量只是一个工作,或者饭碗,而无法成为事业。一个不拿写作当事业的人,最高结局只是一个匠人。用当下的词汇来表述,就是写手,而不是作家。即便是对刚刚开始学习写作的人来说,初期的训练也必须寻找一条能够自我愉悦的道路。我这里所说的自我愉悦,就是作者应该去写自己所熟悉的,并且有感触的内容。只有这样,写作练习才可能是成功的。

  卖淫的目的是什么呢?当然是为了赚钱。不过卖淫也在传播,传播的是疾病,而且是两种疾病:生理的,和心理的。虽然这种传播只是副产品,并非目的,却也不能说卖淫就没有传播。但因此就可以说传播是卖淫的目的吗?如果有人这样认为,我以为你就没有继续阅读本文的必要了。

  显然,写作的发表不是写作的目的,而卖淫的赚钱却是目的,二者怎么就被扯到一起去了呢?我就不议论这种言行对写作者的不恭敬了。因为有这样言行的人在写作的时候就是拿发表作为目的的。

  正因为当下我国的多数写作者都是把发表当作目的,所以才使得我们的文学出现了大量的“同质”化现象,出现了跟风的现象,出现了讨好奉承编辑,出现了拉帮结派的现象,出现了文学作品被认可程度降低的现象,出现了有的作品被读者抛弃的现象。这些现象,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中国制造了大批的写手,生产了大量的垃圾文字。

  于是,有人感慨,这不是一个产生大师的时代。

  写作无所谓高尚,但写作一定首先应该是健康的行为。这也是为什么有人把作家称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原因,是文学之所以能够产生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原因。我不敢说卖淫就是肮脏的,但谁都应该敢于肯定,卖淫是不健康的行为。当二者都是目的的时候,写作当然就失去了健康的意义。那些所谓成功的写手们,把发表当做目的,一旦成功,就会赚到钱。为了赚到更多的钱,就会不择手段地应和市场,写出更多的发表的东西,赚到更多的钱。还有一些暂时还没有成功的写手,为了成功,也同样会不择手段。这样的写作也在传播,但是,这样的写作却和卖淫一样,传播也只是目的副产品,而且所传播的东西也是一样的,都是病毒。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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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9 09:19 | 只看该作者
将这二者拉在一起论述,颇觉新鲜。这二者本来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3#
发表于 2008-10-9 09:47 | 只看该作者
有新意.写作有多种可能,或自娱,这是多数,或趋利,很正常,因为生活需要.看过不少为生活写作的人,他们真的很辛苦.
 先读两遍,一定再来欣赏新观点.
问好
4#
发表于 2008-10-9 15:39 | 只看该作者
已学习。
言之有理。读后引人深思,很受启发!
问好刘虎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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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9 17:44 | 只看该作者
角度新,题目太抓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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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0 00:47 | 只看该作者
  写作与卖淫,一个靠后天积累,一个凭先天资源。后天积累是劳动,先天资源叫开发。脑力劳动传播思想、换取小钱,还能自娱;资源开发恐怕只能算作纯粹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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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0 08:33 | 只看该作者
有种写作专门娱悦别人,等同卖淫。比如趋炎附势、歌功颂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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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0 16:04 | 只看该作者
角度结合的很好。当今社会有些写手真的还不如卖淫的!
欢迎多赐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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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0 20:4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李淮南 发表
有种写作专门娱悦别人,等同卖淫。比如趋炎附势、歌功颂德。

作为一个文化人,我们要坚守纯净的心灵天地,旗帜鲜明地反对这种写作!
问好李淮南朋友!
10#
发表于 2008-10-12 20:32 | 只看该作者
可悲的是,就如卖淫一样,自身条件不好的连这个钱也赚不来啊——同样,这正是写手们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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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3 15:54 | 只看该作者
“写作无所谓高尚,但写作一定首先应该是健康的行为。”这个观点不错。
12#
发表于 2008-10-14 18:37 | 只看该作者
文学里也有小姐、君子、领导、百姓还有嫖客,分工不同,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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