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159|回复: 1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大义灭亲——孙悟空的成功之路之九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0-22 20: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义灭亲——孙悟空的成功之路之九
  
  众所周知,在唐僧西天取经的路上,遭遇妖怪无数。这其中,除了猪八戒、沙和尚、小白龙三个改邪归正、加入唐僧团队,并成为仙佛“候补队员”之外,绝大多数都是众仙佛的属下或坐骑。而他们,无一例外的,有的在孙悟空的大棒即将落下之时,被一声“大圣,棒下留情!”救起;有的甚至事先连招呼也不打一声,干脆被各路神仙直接用法宝收去,名为收妖,实则袒护,最后的结果都是不了了之。
  
  而被孙悟空打死的几个妖怪,诸如白骨精,蟒蛇精,六耳猕猴等,都是与仙佛两界毫无瓜葛的“闲散黑恶势力”,甚至那个六耳猕猴就死在灵山会上,死在如来佛的眼皮底下,死在众菩萨和罗汉面前,也无人制止。固然,他打伤唐僧,抢去包袱,甚至要冒充唐僧前去取经,这些都是不可饶恕之罪,但罪不至死,何以连“慈悲为怀”的观音大士,以及“法力无边”的如来佛祖,都不伸手相援呢?说到底,还是“上头没人”的缘故。因为唐僧取经是由如来授意、观音“主抓”的重点项目,若有人横加干扰、肆意破坏,不加以惩处是绝对不行的。那么,既然要惩处,就得动点真格的,绝不能敷衍了事。就如在“严打”期间,总要办几件大案要案,抓几个典型,也好给“全天仙佛”一个交代。而这个倒霉的六耳猕猴,就成了这次“严打”的牺牲品,充当了“杀猴骇妖”的角色。
  
  值得注意的是“打黑英雄”孙悟空在这里所起的作用。试看,面对一个个凶恶、狡猾的妖怪,唐僧一次次被抓走,害得孙悟空精疲力竭、四处求援,甚至被烧得焦头烂额,被打得狼狈不堪,若不是他有金刚不坏之身,这一路上,也不知要死过几个来回。可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当那些罪大恶极的妖怪被人救起时,这个疾恶如仇的孙悟空竟然没有一点儿愤怒,没有一点儿抱怨,有时候甚至只是开一句恰到好处的玩笑,给自己一个台阶儿——如此而已。那么,如此宽容大度的孙悟空,何以就容不下一个他的同类——六耳猕猴呢?
  
  答案只有一个:他败坏了俺老孙的名声。
  
  要知道,在中国文学史上,孙悟空的形象早已定型,以囚禁五行山为界,前半部分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叛逆英雄,后半部分则是一个不畏强暴的“打黑英雄”。既然是一个“打黑英雄”,那么自然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与黑恶势力毫无牵扯、彻底决断才对。所以,在路过火焰山时,面对他“黑道”上的义兄牛魔王,他竟然毫不留情、拼死相敌,直到最后借助外力将其彻底制服。这个牛魔王,只不过是不借宝扇,并没有什么大过,他尚且如此,更何况那个胆大的六耳猕猴,竟然胆敢假冒他的大名,成帮结伙(那此变成唐僧四人的猴妖,自然是他的同伙了。),干起不法勾当,试图破坏取经大业,对他们又岂能手下留情?更重要的是,对方手段高强,狡猾奸诈,居然以假乱真,令他百口莫辩,若没有如来佛祖的一双佛眼,他的一世英名可能就会毁在他手里,如此居心叵测,不杀之又怎能出得了心中的这口恶气?
  
  看来,孙悟空还是深谙此中道理的。他出身贫贱,也是从妖精起家,与妖精为伍,当年他大闹天宫时就曾被称为“妖猴”。那么,既然已经改邪归正,而且有机会踏入“公门”,当务之急就是要尽快与过去的自己划清界线,好好表现,以取得顶头上司唐僧和观音菩萨以及如来佛祖的绝对信任,以便早出业绩,早得升迁。要而达到这一目的的最好办法就是大义灭亲。这一点,孙悟空做得真是淋漓尽致。看他对付西天路上的两个劲敌——牛魔王和六耳猕猴的手段,便可略知一二。试想,当初他大闹地府时,连生死簿上所有猴属的名字都尽行勾去,对同类的袒护真是无以复加,可是此时却偏偏就容不下一个与他面貌近乎完全相同的同类兄弟,自然可以窥知其中玄妙。民间有名歇后语:猪八戒啃猴猪爪——自残骨肉。事实上,不自残骨肉又何以表明自己的清白?不大义灭亲又何以表明自己的决心?
  
  不过,要注意的是,大义灭亲灭的可是自己的“亲”,绝不是上级的“亲”。即便在自己治下,出现个儿八贪赃枉法、鱼肉百姓的事儿,只要他与上司有些瓜葛,就绝不可以轻举妄动,即使他真的罪大恶极,即使他真的罪该万死。可是如果他实在有些太不识时务,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人民生命财产不能保障,甚至上司主抓的“三界级”“重点项目”也要受到威胁时,又该如何处理呢?自然,打还是要打的,不过,以悟空的机巧灵通,自然知道下手的分寸,那就是:逐而不缴,打而不杀,既往不咎。
  
  事实上,即使孙悟空不想这么做,也是不行的。因为追究起来,诸天仙佛无一不与妖怪有着这样那样的牵连,就连如来佛都是妖怪的外甥,又何况他人乎?那么,拔出萝卜带出泥,做为一个战斗在一线的“打黑”人员,你能打到顶着上司观音菩萨和如来佛祖头上吗?简直是笑话!
  
  可以想像,在孙悟空之前,也有过许多“打黑英雄”曾经战斗在一线,以《西游记》中所载,就有许多法师曾去捉妖,可是无一成功,全部落得个莫名失踪、尸骨无存的下场。究其原因,绝不完全是因为他们法力不强,更不是因为他们缺乏群众基础,主要还是因为他们不明其中关窍的缘故。而且至死不悟,真是可悲可叹!
  
  所以,也只有孙悟空能够最后获得成功,也只有他能够英名万载,既受到上司的肯定,又受到民众的爱戴,一举两得,名利双收。千载之后,谁堪伯仲?大抵看一下仙佛两界官方媒体上的报导,有一些“英雄榜”中披红挂彩的英雄,究其成功的原因,大抵就是师从于此了。因为事实证明,这样的“打黑”实在是很不彻底的。试看后人所作的《西游记》续集,其实仍然妖魔遍布、鬼怪丛生,便可知道其中原因所在了。(水如空)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8-10-22 21:21 | 只看该作者
有趣而富有内涵的文字。耐读啊!
文字有些错别字哈!“精疲力竭”应改为“筋疲力竭”吧! 
问好!
3#
发表于 2008-10-22 21:48 | 只看该作者
精疲力竭是对的啊。
4#
发表于 2008-10-23 07:18 | 只看该作者
也只有孙悟空能够最后获得成功,也只有他能够英名万载,既受到上司的肯定,又受到民众的爱戴,一举两得,名利双收。

另类的西游记解读,讽刺辛辣,有味道!
5#
发表于 2008-10-23 08:36 | 只看该作者
  读来有趣。
  孙悟空也生活在“人间”,他也要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
  《西游记》中的孙悟空前后判若两人,也许因为后来的孙悟空“成熟”吧!
6#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3 20:0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程学武 发表
有趣而富有内涵的文字。耐读啊!
文字有些错别字哈!“精疲力竭”应改为“筋疲力竭”吧! 
问好!


谢程版提醒。为此我特意请教他人,也认为精疲力竭没有错。我是用极品五笔打的,这两个词都有,只是后者用的是尽字,而前者两种都有。
7#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3 20:0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许也 发表
精疲力竭是对的啊。

谢许兄再次关注孙悟空系列。好久不见兄来江天了,渴望再读兄杂文新作。
8#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3 20:0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微风轻拂 发表
也只有孙悟空能够最后获得成功,也只有他能够英名万载,既受到上司的肯定,又受到民众的爱戴,一举两得,名利双收。

另类的西游记解读,讽刺辛辣,有味道!

谢微风兄!
孙悟空的系列写了很久,但这一篇是新的,除第四篇外,都对他的成功有不同的解读,而且都是以现代的角度。希望能给大家一点儿思考。
9#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3 20:1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lqm407 发表
  读来有趣。
  孙悟空也生活在“人间”,他也要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
  《西游记》中的孙悟空前后判若两人,也许因为后来的孙悟空“成熟”吧!

谢407先生支持!
事实上,每一个伟大的作品中的人物,都是生活在人间的。如果不是佳作,死亡而后被永远遗忘只是迟早的事。
10#
发表于 2008-10-23 20:36 | 只看该作者
水如空的这类文章,不错,这篇也是。
阐发有趣,且有让人会意的余音。
11#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7 20:05 | 只看该作者
谢武兄回复!本以为第八篇已是最后了,不想还会有感觉,会有此篇诞生.连我自己都意外啊!
新论坛,一时还不习惯.
12#
发表于 2008-10-28 19:43 | 只看该作者
很欣赏此类风格的解读。
13#
发表于 2008-10-28 20:37 | 只看该作者

问好!

《西游记》里可是大有文章啊。悟空后来还是深知官场潜规则的。
14#
发表于 2008-10-29 09:09 | 只看该作者
拜读学习了!
15#
 楼主| 发表于 2008-10-30 20: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黑龙江小龙女 于 2008-10-28 19:43 发表
很欣赏此类风格的解读。

谢龙女支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16 19:48 , Processed in 0.054303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