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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南京10月23日电: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受贿一亿多元人民币,日前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中新网10月24日)
姜人杰案发案已经有四年多时间,2006年法院就开始对姜人杰案进行审理,其进展情况一直为外界所关注。南京市检察院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该院三十年办理的三十件大案,姜人杰案成为其中之一,这一大案的准确信息才正式披露。看了有关报道,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以为姜人杰正如他的名字所喻示的那样,真成了“人杰”。
姜人杰何以是“人杰”呢?一是他揽的权大。姜人杰被捕前系苏州市副市长,分管苏州城建、交通、房地产开发等十三个领域,同时兼任第二十八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这些权力都是肥缺,可以看出姜在苏州官场的能耐和能量有多大。二是他捞的钱多。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至2004年间,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苏州多家房地产公司贿赂款,共计人民币一亿零八百六十七万元、港币五万元、美元四千元。三是他创下了单笔受贿新记录。姜人杰受贿金额中,有一笔为八千万,为大陆被曝光贪官单笔受贿之最。
姜人杰能成为“人杰”,暴露出目前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明显缺陷,同时也揭开了反腐败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姜人杰能够拥有那么大、那么多的权力,说明在一个组织内部,权力分配极度失衡,重权分离只是一句空话。众所周知,城建、交通、房地产等领域,都是权重部门,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也是最容易滋生腐败的部门,重权分设应该是权力分配的基本前提,否则,权力制约就无从谈起。姜人杰及其他一些贪官的落马,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他们在权力监督的“真空”里为所欲为,最终走上犯罪道路,除了本身贪欲膨胀外,都是源于权力缺乏真正的监督。因此,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应该是今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反腐败的势头是好的,一个又一个腐败分子被挖出,让人民群众拍手称快,看到了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但在加大反腐败的同时,如何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健全制度,实现从根本上消除腐败,依然任重道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特别要盯紧那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人物,使反腐败及早回归到正常和理性的轨道上来,避免陷入“小偷偷出腐败”“情妇帮忙反腐”之类的怪圈。
姜人杰腐败案,再次曝出了权力监督的“真空”。姜人杰落马,引人思考的东西很多。记得民间有习俗,说人的名字不要取得太大,取大了欺天欺地,是要招报应的。姜人杰的名字大了,他最终的下场印证的是,从“人杰”到地狱,往往就一步之差。这真的是报应吗?贪官们,警惕啊!
[ 本帖最后由 shen1029 于 2008-10-28 10:5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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