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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闲侃情人与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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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3-8-4 16: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古老的七夕一直被称着“鹊桥相会”,自从有了2月14这个洋节日,“情人节”一词在中国也红红火火地风光了起来,于是,将原本苦涩而美好的牛郎织女相逢日,也称着了现今只有少数“萧洒之士”才能享受的奢侈的情人节了,当然最根本的原因恐怕还是现在的洒脱男女越来越多,情人也越来越风光的缘故吧?

  情人一词,《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是指“相爱的任何一方”,要是按照这么说,既然是相爱着的,那应该是双方都付出了“爱情”,既然双方都付出了情感,那么这种情感就应该是符合人性的,无可指责的了。如此说来,“情人”一词就应该是爱情的代名词,是应该被认可,被肯定和张扬甚至被歌颂。就像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爱德华八世和辛普森夫人……

  可实际上,我们现实中现在流行的“情人”,这里是指与婚姻相平行行走的情人,感觉更像是一种情感的走私,有点像偷税漏税似的“走穴”,难怪有人给它取名叫“偷情”,这名字起的的确很有水平。有人说擅长盗窃的人,会终身落下后遗症,就是不偷都不行,而擅长偷情的人是否也有这样的后遗症,我没经过调查,但怕也有不少。其实,我不想说这是种“偷”的行为,毕竟不是很好听,我觉得它可能更像是一种价值的交换,至于是否是等价交换,那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了,当然,这只是我局外人的看法,或许他们之间确有“真情”。

  或许我有点无知,的确,我承认我是有点落伍,因为,我一直以为爱情男女双方真正的心灵碰撞,是一种“全心全意”的情感付出,是双方的心目中容不下任何第三者的自私的行为,甚至是能够冲破一切阻力,奔向与对方生死与共的毁灭性行径。如此说来,一边拥有婚姻另一边又拥有“情人”就只能被看着是某种交易,事实上,现实里的林林总总也无法让人不认为它就是一种交易:一方付出财物,收获了刺激,另一方付出身体,收获物质的享受。

  其实,我真的不是卫道,实际上我还常常为自己内心的道德底线汗颜:我以为在爱情和婚姻关系的问题上,婚姻只是一种规则,是社会需要的产物,它和爱情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就像交通规则一样:行人靠右走,只是为了让通行更顺畅,看上去更有条理。正因如此,恋爱的双方在走向婚姻时都要举行一个形式,宣布自己走进了规则,当然,走进婚姻规则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我相信大多数是出于爱的结合。婚姻是个稳定而漫长的过程,而“爱”则是个动态的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它需要用激情来维系,而也要承担激情所带来的后果。从这点上来说,“情人”即是婚姻的衍生物,他能够得到激情,又不用产生后果,因为他们各取所需,游戏结束各自离散去。

  我只是迷惑:爱情是需要激情的,而激情是会产生后果的,所以,爱情就必须要承担后果,不承担后果的爱情就不能算是真正的爱情,如此说来,如果婚姻是爱情的结果,那么我们同样也得必须承担长久的婚姻寂寞所带来的后果?可是,人生一世,草木一春,花儿开放只是为了尽情地伸展她的容颜,人走这一遭只是为了尽情地感知这个世界,如果违背本性用一生的时间去适应某种规则对人来说是否过于沉重?更让我迷惑的是:这种由婚姻衍生出来的“情人”究竟是更符合人性还是更符合道德?人性与道德究竟是相违背的,还是符合人性的道德才是更道德的?或者情人根本和人性的道德无涉,只和交易有关吧。在此,我无意标榜自己更道德或更具人性,也许我是真的很土,我想如果有一天,旧有的平衡对我已经失去意义的时候,让我再做一次选择,我仍然宁愿选择“爱人”而不是“情人”。

  “爱人”:《现代汉语词典》解释:(1)丈夫或妻子;(2)“相爱的任何一方”。第二点和情人完全相同,当然,在香港,爱人本就是情人的代名词,我们大陆习惯将丈夫或妻子称为爱人,可见我们更注重持久和浪漫的品性。如果能从心底称丈夫或妻子是爱人的,这样的婚姻想必才是真正拥有爱情的婚姻,也才是道德的婚姻。

  两性的相吸源于原始的本性,两人的爱情则要相互的欣赏,欣赏是心灵得以沟通的一个渠道,或许同情怜悯也能让人产生保护弱小的怜爱之情,但我觉得那和爱情无关,欣赏一个人并不在于长相的美丑、地位的高低和才智的高下,每个人都有让人欣赏的地方,而当一个人被人欣赏的越多,无疑,沟通的渠道也就越广,产生心灵碰撞的机会也就越大。因此,从这方面来说,沟通是爱情得以产生和生存的基础。所以,我有理由相信,一对善于沟通的夫妻更能配合默契,相互理解,爱意当然也就更浓,婚姻也就会更加牢固。

  所有被载入史册,让人千古传唱的爱情都带上了悲剧色彩,这正是源于人们内心世界对于忠贞爱情的渴望。从这点来说,爱人永远都是生命中的阳春白雪,而情人——我不想说它什么都不是,可它的确什么都不是。

  由爱情走向婚姻是个必然的过程,纵然它可能不会长久,纵然它可能多灾多难,但它是爱情的必然过程。所以,我会去欣赏那怕拥有十次离婚的平民,也绝不会欣赏拥有十个情人的贵族。

  当然,在这个浪漫的“情人节”里胡侃这些,的确有点扫人兴的,那就不说了。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3-8-4 17:43 | 只看该作者

落伍就落伍吧:)

爱人的眼睛里就是不能容忍异物:)
3#
发表于 2003-8-4 18:28 | 只看该作者
爱——love
爱人——lover(or wife?)
情人——lover
妻子——wife

呵呵,糊涂,不懂!
4#
 楼主| 发表于 2003-8-6 08: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落伍就落伍吧:)

最初由 落蕊 发表
爱人的眼睛里就是不能容忍异物:)

好的,我听你的:)
5#
 楼主| 发表于 2003-8-6 08:5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manchurose 发表
爱——love
爱人——lover(or wife?)
情人——lover
妻子——wife

呵呵,糊涂,不懂!

我也不懂:)问MM好。
6#
 楼主| 发表于 2003-8-6 08: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回复: [原创] 闲侃情人与爱人

最初由 太阳神 发表
[QUOTE]最初由 糊涂 发表
  我一直以为爱情男女双方真正的心灵碰撞,是一种“全心全意”的情感付出,是双方的心目中容不下任何第三者的自私的行为,甚至是能够冲破一切阻力,奔向与对方生死与共的毁灭?..

我非常赞同这一种观点。

我也赞同这一观点。:)
7#
发表于 2003-8-6 09:08 | 只看该作者

糊涂MM!

最初由 糊涂 发表
我也不懂:)问MM好。


不懂就不懂,管他呢!
就这么糊里糊涂地过吧,哈哈。。。。。
8#
 楼主| 发表于 2003-8-6 11: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糊涂MM!

最初由 manchurose 发表
不懂就不懂,管他呢!
就这么糊里糊涂地过吧,哈哈。。。。。


哈哈,9494,走,让我们去找生命的“糊”。
9#
发表于 2003-8-6 15:34 | 只看该作者
又是应节作品:)
情人节,情人快乐!
10#
 楼主| 发表于 2003-8-6 18:2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哑猫阿凡 发表
又是应节作品:)
情人节,情人快乐!

祝你快乐!:)
11#
发表于 2003-8-6 18:3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回复: 糊涂MM!

最初由 糊涂 发表
哈哈,9494,走,让我们去找生命的“糊”。



哈哈哈。。。。。
咱姐俩可就赛着“糊^_^”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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