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过了一年就是一年,年龄增加了一岁,叶青了又黄了一次,庄稼播种又收获了一轮,立身闹市的小店也比往年的客人多了一些。倒也看不出多大的变化。和家依然十几里那么远,和娘依旧十天半月也难得见上一面。这些都是生活最基本的着色,没想去怎么改变,也没能力去做很大的改变。亦不可能,摇身一变,褪去庄稼人的这层皮,变成衣着光鲜的城里人。
城里人,我以为是不远不近的,不知道城里人怎么看待乡村。估计都是为了日子各自奔波,奔跑在属于自己的轨道。譬如奥运,千年难得一遇的机会,何况人生不过百年,有的人就能亲临赛场,或传递圣火的狂热场面。而我是不成的,经营着不算贫瘠亦不算丰腴的日子,只能把奥运想象成难以企及的人间盛事。幸好,我有一颗心。依旧火热,依旧狂热,痴痴傻傻,写下了《在乡村》,被《2008奥运诗选》的编辑青眼,爬上了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但我敢说,那不是一个人的声音,奥运,亦不是几个人或几个城市的奥运。所幸,我记录了奥运。尽管奥运并不一定能记住一个有我的村庄,有一个人“坐在田埂子上,等待国歌奏响的时刻。”
写字,是打从很小的时候遗留下的怪毛病。别人没事出去打牌、射鸟,我常一个人捧了书作夫子状,沉醉其间。有人问:看书有个屁用?是古人说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古人说古人的,我也弄不大懂,反正一个人爱上了看书写字,窃以为比喝五吆六搓一晌牌强,比搜肠刮肚看着谁家的瓜果梨桃新鲜诱人,死乞白咧用袖管擦擦就塞进嘴里强。
君子,乡间很少听得君子小人一说。你看我顺眼,弄二两烧酒,把俩人一起灌晕,海吹,海侃,天下大事,国际风云;我和你没有话题,嘻嘻哈哈打个招呼,擦肩而过,下次老谁家小谁结婚的席面上,不过多了一个还不算生分的熟人。
总之,人活着,就要有颗心。5.12汶川地震了,上级号召大家或多或少尽一份爱心。当然,我也去了,眼泪在眼圈里打着转转儿,捐上一半天的收成,算是良心未溟。很多人都在场,这个场不是指某个场地,其实乡间的每寸土地都有爱的波及。上至白发苍苍的乡间老妪,下至刚入学堂的孩童,每个人都伸出一双温暖的手,只为安抚远在千里,身处劫难的亲人。又是字,说来愧疚,既不压韵也不和平仄的诗歌《祝福开满通往天堂的路上》,被收录进《让爱传遍》。我知道,诗歌并没有那么大的能量,不能洞穿死亡,也不能寄托无限哀思,留下来,总算是一句心声,以此告慰那些无辜的灵魂。在灾难面前,百个人,千个人,亿万人站成一堵呐喊之墙的时候,声音会是多么强大!
有一个梦,一个难圆的文学之梦,而今,我已不称之为文学。林语堂说“做文,做人,不做文人”。何况自己并没资格去亲近那束神圣的花朵,缪斯在高高的神殿,并不是每个顶礼膜拜的人都可以和神灵灵犀相通。那么就记下爱,记下曾经的苦难,写天边的流云,也写庄稼一春一秋的轮回。我知道,记下这些就够了。虽然也有泰山极顶的彤彤日出,虽然也有浩荡大漠的长河落日,虽然,神州故园也有太白抒不完的如画长卷,古村名镇有读不完的悲喜长歌......那些,太过遥远。不如闲暇之时走过村庄的侧旁罢,顺手捻来一株野花野草,和土地相互交流关于《香附子的纠缠》。这是我所钟爱的一篇文字,恍惚中和下里巴人的香附子做了一次倾心之谈,然后,堂而皇之登上了《读者乡土人文版》的“心灵家园”。有些事,追逐太久,并不见得一定有丰收的喜悦;有些时候,淡然而往,不经意就闯入一片心灵的桃花源。《辽河》的《永不消逝的村庄》,《金山》的《布鞋乡村》,《岁月》的《到处有人说到牛》,还有《一群羊走过村庄的上空》等等。显而易见,是我所居住的乡村给了我一双飞翔的翅膀,让我在远离缪斯神殿的地方,做了一次次洗涤灵魂的歌唱。
乡土,有乡下人居住的地方就应该称之为乡土。也许有一万个理由,也离不开心灵的牵袢。那些无忧无虑的云,那些澄明纯净的水,那些曾经与之共度厚薄光阴的乡亲,即便走过了千里万里,也会在不经意间敲打着一个人柔弱的心房。红尘有爱,记得来路才能找到归途——也许离去了很久。就如我在乡村的侧旁曾经想把它遗忘一样,但不能。一个人喝过故乡的水后,只能是这方土地的后生,包括基因。
我在写,从《与虫共舞》到《住进一粒粮食》,从《第一片雪花》到《我所在的乡村是一篇远未结束的散文》......我知道自己并不是一个想成为什么家的什么人,那些散发着泥土气息的文字,也只不过是我对乡村表达的一种理想方式。乡村里有贫穷,到处可见为生计而奔波的农人;乡村有些单调,日升日落,围了一口煮不下天,也不能熬透地的大铁锅;乡村里还有泪水,当目送着满脸沧桑的亲人离去,那一声号啕,撕心裂肺;乡村有太多的离别,望了再望,飘荡的身影随着列车坚硬的卡嗒声开始四处流浪,泪水,流过了一春又一秋。乡村啊,这是一个何等让人满怀希望却又布满悲伤的乡村......
画一幅画,拙劣的笔迹依然有淡淡的炊烟升起,依然有满野的庄稼,有一条母爱的河流,经年流淌,载来过喜悦,也漂走过忧伤。我的行走当是季节那缕飘摇不定的风,一会儿爬上乡下的院墙,看看老院里的娘,在劳碌的身影。一会儿窜出村子,去看看梦里邂逅无数次的庄稼,青了又黄,黄了又青。树在长大,长高,而我会慢慢老去。那么就做一缕自由的风罢,想向东向东,想向西向西,在乡村熟悉的脉络里飘来荡去,记住一些还没忘记,将要忘记,或已经忘记的事物,只为了永远不再忘记。骨子里,流淌着乡村永恒的血液。
此为记,2008,灵魂走在《村里村外》的一些记忆或者叫《静土》。那些章节,写上了《文学与人生》,也许是最好的一个“跋”,连注脚,都那么乡村。
[ 本帖最后由 宋长征 于 2008-12-18 00:06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