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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如何看待画家父亲画女儿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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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19: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画家李壮平和女儿

       前言我觉得这件事的争议是件好事,首先有争议但是少批判,说明社会宽容了、进步了、作风开化了;其次,有争议说明了社会民主了、不同的价值观伦理观更多元化;最后,最关键的是有争议说明了人们仍然对道德伦理是关注的,相反如果大家对此视而不见、事不关己,那才是最危险的。所以有争论是件好事。   
  
  近来,画家李壮平的油画作品《东方神女山鬼系列》,引起了极大关注,相当火爆。不为别的,只因画里的裸体模特是李壮平的亲生女儿。(1月20日《华商报》)

  对此,媒体和网友众说纷纭,一部分人认为这种行为无法被人接受,是乱伦行为;一部分人赞成,认为人体艺术是圣洁的,性学家李银河认为这很正常,人体模特是一种很正常的职业;一部分社会学家认为这种行为不当。我个人赞同最后一种观点,李壮平以成年女儿为模特,这种行为不违法,也不存在道德败坏,但是这种行为不符合社会伦理,我们不赞成、也不该提倡

  要正确理解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我们必须先弄懂下面几个问题:

       乱伦和不伦的区别。

  乱伦大家应该都知道,一般是指在一定家庭成员之间的为习俗所不容的性关系。而不伦是指不符合伦理纲常的言行举止。比如港台地区的三级片,它是符合法律的,但同样它是不符合社会伦理的,所以三级片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只能允许成年人在特定的电影院观看。再比如暴力凶杀影视,欧美国家只允许电视台在深夜播放,因为它不符合社会伦理,对未成年青少年有害。

  伦理道德不能脱离社会背景。

  人体艺术是美的,人体模特是合法的职业。但是,人体模特在画室内就很正常,人体模特公开的躺在上海外滩或者美国的时代广场上被人绘画,这不但不符合伦理而且还是一种违法行为。在大多地区,法律是禁止公共浴室内男女共浴的,这违法也不符合社会伦理。但是在日本一些地方和中国的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如摩梭人的习俗,男女共浴是很正常、合法的、符合伦理的。在蔡文姬时代的匈奴地区,儿子娶后妈是合法的,但在魏蜀吴的三国就属于乱伦行为。

  人体艺术本质上是“性的艺术”。

  人体艺术是美的,但是为何男人体少于女人体、绘画女人体的画家大多是男画家?为何很多女模特都成为了画家的情人?如《罗丹的情人》。因为人体艺术本身就是一种“性感美的艺术”,这种艺术是一种性的艺术,它需要情欲的冲动来启发艺术的灵感。很难想像一个太监会画好女人体,也很难想象一个已经没有性欲的垂暮老人会画好女人体。只有一个热爱女人、迷恋女人、欣赏女人的、并富有激情的男性画家才更适合画出世上最美丽的女人体艺术佳作。当然,潘玉良这类女性画家也有女人体艺术佳作,但是相对于庞大的男性画家群体来说,几乎忽略不计。人体艺术创作如此,欣赏人体艺术的行为又是复杂的,每一个观众在不同的情绪下欣赏人体绘画又会有很大不同,这其中掺杂着人体肌理、构图、曲线、光影的艺术审美,又掺杂着原始的性冲动审美,这种审美是复杂的、混合的,显然,对女人体艺术更有兴趣的是男人而不是女人,看看人体艺术的观众群就知道了。

  人体艺术的局限性。

  人体雕塑《大卫》、《断臂维纳斯》这些图片就能堂而皇之的悬挂在中小学教室里对学生进行人体艺术美的熏陶,但是汤加丽的人体艺术照片就不太适合悬挂在教室。中肯的说,汤加丽的艺术照片都是严肃的人体艺术摄影,但是人体艺术审美是复杂的,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即便你的审美造诣在高,但是你面对汤加丽艺术照片的第一感觉仍然是:这是一个美丽的不穿衣服的女人,然后才会觉得这是一个艺术的女人。人体艺术审美中掺杂着兽性、人性、神性这三种审美层次。

  汤加丽面对媒体为何会掉眼泪?

  李银河说“人体模特是一个很正常的工作”,我对这句话是有异议的。首先,人体模特是不是一个正常工作,不是看一个人、一群人的看法,而是一国人、一个社会人的大多数人的观点。前段时间汤加丽面对凤凰卫视记者的采访,提起前几年的人体艺术写真经历,她痛不欲生、悔不当初。既然是一个很正常的工作,为何汤加丽这样作风开放的人会掉眼泪?很多人体艺术照片中,模特的面容和下体部位都会被遮盖或朦胧处理。这些都说明人体模特仍然是一个很特殊的工作,并不是一个正常的工作。

  人的行为要符合社会习俗。

      性学家李银河大力赞成换妻、一夜情、多性伴侣,但是她自己却从没有坦言公开自己的性习惯是属于一夜情还是多性伴侣?显然,赞成别人和公开自己这是两回事,后者要受到社会伦理的挑战。

  对于李壮平以女儿为模特创作人体画,很多画家和评论家表示了肯定。但是我们反过来想一想,这些表示肯定的画家他们会将李正平作为榜样吗?也会以自己的女儿为人体模特吗?显然,这些人都是叶公好龙的人,他们是断断不会绘画自己女儿的人体的。画家李壮平自己也坦言:女儿为艺术做出了牺牲。既然是美好的艺术,又何来牺牲呢!显然他自己也知道自己这种行为还是不被社会伦理所接受

  很多网友觉得“父亲画女儿人体无可厚非,但是总有一种怪怪的感觉。”为何会有“怪怪”的感觉呢?这种怪怪的感觉是原发于我们内心的传统习俗接受度,“成年女儿在父亲面前裸体”或“成年男子在母亲面前裸体”这些都不符合社会伦理纲常。

  画家李壮平和父亲李壮平。

  对李壮平以女儿为模特创作人体画,我的观点是表示理解,但是绝不赞成,更不提倡。我个人觉得一个人的行为举止要符合时代背景、社会背景。而李壮平的行为是自私的、考虑欠妥的,他可以自己为人体艺术而献身,但是不应该让自己的女儿为艺术献身。作为一个父亲,他不应该只是考虑自己的绘画艺术,更应该考虑到女儿未来的人生之路。假如有一天,她的女儿后悔今天的举动怎么办?假如有一天他女儿谈恋爱了,她未来的男友和丈夫会怎样看待“自己的妻子给岳父做人体模特”这件事情呢?这未来的女婿会不会也有种怪怪的感觉呢?她周围的同事、朋友会不会也用一种怪怪的眼光看待她呢?

  所以,“画家李壮平”的行为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父亲李壮平”是自私的,他自私的用自己的女儿来挑战伦理、献祭艺术。
  

  最后,我想谈谈对李壮平的《东方神女山鬼系列》的绘画,我个人觉得还不算是一流艺术力作。绘画技巧倒是四平八稳,但缺乏点想象,画家显然想追求的是传统国画与西方写实主义的结合,但是结合得不是太好,山鬼也缺乏一种妖异的鬼气,既不象鬼,也不象仙,是一个美丽的女孩。





[ 本帖最后由 微风轻拂 于 2009-1-22 11: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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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 19:51 | 只看该作者

 审美的“本我、自我、超我”三个阶段。

 http://bbs.zhongcai.com/viewthread.php?tid=109126&extra=page%3D2%26amp%3Bfilter%3Ddigest


 审美的“本我、自我、超我”三个阶段。


  “本我、自我、超我”是佛洛依德精神分析论的心理学术语,我通俗的将之解释为“兽性、人性、神性”。

       本我,即天生的我,人生下来是一种动物,所以有“兽性”。这里的兽性并不仅仅指“本恶”,也包涵“本善”,比如狗也会感恩,豺狼虎豹也注重家庭和保护同族弱小。兽性具有不稳定性、盲目性,一个人生下来没有受到很好的教育,那么他的善恶行为会随着情绪变化而随意、任性。

  自我,这个我受到后天的教育而淡化了恶,强化了善,这是人的后天教育形成的理性,这时候人才是真正的“人”,即人性。

  超我,是对人性的进一步升华,上升到道德的高度,即神性。

  “本我、自我、超我”三者并不是泾渭分明的,比如坏蛋希特勒,他杀害犹太人的时候显露的是兽性的恶,他疼爱妻儿情人的行为表现为兽性的善。他的绘画创作又显示出神性的超我。所以说,人是复杂的,兽性、人性、神性综合的,只不过一部人表现得更倾向道德的神圣,一部分人更倾向兽性的本恶而已!同样,也可以用“自发、自觉、慎独”三种觉悟历程来比喻“本我、自我、超我”三个境界。

  对于审美,我们也可以“本我、自我、超我”来比喻。传统意义的“真善美”相当于审美的超我阶段;暴力美、颓废美、阴郁美、愉悦美相当于审美的“本我”阶段;审美的自我阶段则是经过后天审美教育,对审美有了理性的选择。

  “本我、自我、超我”的高下关系又是很复杂的。超我、自我未必都比“本我”高尚,如封建社会崇尚的贞洁烈妇的审美观是一种超我审美,但是这种审美却是扭曲天性的、压抑的。如三寸金莲是对自然健康美的摧残,自然美就是“本我”审美的一种。

  “本我、自我、超我”又是复杂并存的。比如男人欣赏女性人体艺术摄影,可能有性的冲动感,这是本我。又会掺杂着对人体曲线美、肌理美、构图美的审美,因而转移了性冲动,这是超我和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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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 19:51 | 只看该作者
提前祝朋友们新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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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19:56 | 只看该作者
我只同意这点" 人的行为要符合社会习俗"。更准确地说是符合中国人传统道德背景下的社会习俗。要不这种不智的行为除了哗众取宠,只能被大多数人视为一种道德的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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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20:29 | 只看该作者
人体艺术,刘海粟开先河。过去有电影《画魂》,讲的是女画家潘张玉良从良后的自新生活。就艺术本身而言,画家父亲画女儿人体也未可厚非,当然需要境界的配合。不太了解这则新闻,以中国的民俗约束,这个“艺术”父亲的行为,似乎苟同的人不会太多。

[ 本帖最后由 一水 于 2009-1-21 20:30 编辑 ]
6#
发表于 2009-1-21 21:14 | 只看该作者
理由不说了,别人都已经说过了。总之,觉得这样的艺术行为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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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21:17 | 只看该作者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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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21:20 | 只看该作者
  微风的见识真不一般,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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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21:4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很特别。牵涉到很多……

欣赏者多是具有一种艺术细胞的或者是艺术感应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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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08:41 | 只看该作者
兽性、人性、神性,人体艺术美三个审美层次讲得很透彻。

赞同这样的观点,不赞成、不提倡,不反对。不过李壮平作为“父亲”是不是自私很难说,也许为了出名,为艺术的同时父女俩共同决定秀一把。毕竟这个社会出名很容易也很难,尤其是艺术作品还达不到“一流艺术力作”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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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09:0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确实说起来很是复杂。楼主说出了自己独特的观点,这是是否可贵的。也许,看法各异才是正常的现象。
  拜个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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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09:27 | 只看该作者
说得在理,论得中肯。祝牛年春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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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 22: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石头会说话 于 2009-1-21 19:56 发表
我只同意这点" 人的行为要符合社会习俗"。更准确地说是符合中国人传统道德背景下的社会习俗。要不这种不智的行为除了哗众取宠,只能被大多数人视为一种道德的背叛。


祝朋友新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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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 22: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水 于 2009-1-21 20:29 发表
人体艺术,刘海粟开先河。过去有电影《画魂》,讲的是女画家潘张玉良从良后的自新生活。就艺术本身而言,画家父亲画女儿人体也未可厚非,当然需要境界的配合。不太了解这则新闻,以中国的民俗约束,这个“艺术”父亲 ...


问好一水!艺术是美的!
15#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 22: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西夏楼兰 于 2009-1-21 21:14 发表
理由不说了,别人都已经说过了。总之,觉得这样的艺术行为不好。



祝朋友新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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