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怕上床,字怕上墙
李凤宝
有道是:“人怕上床,字怕上墙”。床是灵床,自然人人怕上;“字怕上墙”,原本是讲视觉原因,字在墙上隔段距离平视,好坏一目了然。就像一个人,站立才能显现风姿风度,如果横卧平躺,若非胸腹起伏,跟死人没有两样。我害怕上墙的“字”,不是书法,而是眼下时兴的各式各样的公示。跟官以事告知于下,要其了解、执行的“告示”和只是为了“公开告之”的“公告”不同,公示的目的不仅在于预告周知,主要为了征询意见、改善工作。显而易见,公示有些讲究,至少要体现公开性、周知性、民主性和科学性。我害怕公示上墙,是感觉它在这些方面或多或少有缺陷。有些事情,你要是暗箱猫腻,外人即使怀疑,也难点中痛处。白纸黑字公之于墙,健残圆缺、媸妍丑俊也就暴露无遗。
就讲“任前公示”,它的初衷是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使党组织更全面、更准确地了解干部,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你要是真想“干部选得准不准,先让群众审一审”,让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公示就应当尽可能地详尽,起码要有从政能力、升迁依据、廉政情况、工作作风以及家庭状况几个方面的内容。常见的公示大多都是“例行公式”,流于形式,也就是些拟提拔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现任职务、曾任职务”人人皆知的东西,从不涉及品德、能力,成绩、优点、缺点、性格、气质、为人处世及被提拔的依据等等能让群众比较、鉴别和监督的有用的信息。群众不是组织部,不会了解太多的内情。内情不清楚,怎么去参与?你揣着明白装糊涂,群众自然没觉悟。简而又简的公示,能让群众发现什么问题?本来心存疑虑,加之情况不明,只能采取消极。更有明眼人一眼看出你在糊弄他,自然没有闲心给你当陪练。于是公示期限到,结果零举报。鲜见公示不过关而丧失任用的资格。民主了、透明了,组织意图顺利通过了。每回听讲零举报,我都生怀疑,当真非他莫属,人心所向,领导意图跟群众意见全都一样?窃以为,出现零举报,切莫高兴早,你这里可能还有下面的问题:一是限定的时间好象短了点。公示通常都在正式任用的前7天,有时还赶个双休日、黄金周,群众刚知道,期限就已到。举报本就有顾虑,激烈的思想斗争还没完,限定的时间已过去。你都任命了,谁还去举报。二是设置的门槛似嫌高了点。举报不论电话,还是信函,要求真名实姓,面谈更是真人当面。人家如实举报,你却“跑风漏气”,明知引火烧身,谁还惹事举报。三是“公示”的范围恐怕窄了点。公示应当公而示之,广而告之,现行却是要么媒体一次性,要么单位小圈子。你短平快“PASS”,效果也就可想而知:“多数人不知情、知情人不监督”。在此,我要提醒你:公示总是“零举报”不是好事情,而是传递着危险的信号。
当然,领导还是喜欢零举报,形式也搞了,过场也走了,“民主”并没削弱他的权力,“公开”也未束缚自他的手脚。“零举报”往往还当作他们的政绩:看人没走眼,用人选得准。“零举报”使其津津乐道,自然不愿接到举报。即使举报,也是消极应对、“受”而不“理”,要么束之高阁、不了了之;要么隐瞒遮掩、推诿搪塞。公示“例行公式”,流于形式,突出表现在都是“有头无尾”,未见善始善终,从不公布公示结果,几起举报?什么问题?是否属实?群众一概不知。更有甚者,任你如何举报,我之既定任用绝不动摇。
翻遍词典未见收,“公示”想是新事物。唯其新,更易充实和完善。没有觉悟举报,查找公示本身缺陷,权当为民主政治作点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