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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依傍之下,安有平等?——纪念包不住的二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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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7 12: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依傍之下,安有平等?——纪念包不住的二奶

刀口漫步


  一个老板包养一个情妇并不难,难的是同时包养五个情妇,在经济不景气时,还要被迫“裁员”四人,最终不得不效仿“超级女声”、“星光大道”,开展了三轮“PK大战”——秀形体、比歌喉、拼酒量,为优胜者颁发“终身成就奖”,并继续其被包养的身份(见半岛都市报2月16日报道《老板资产缩水裁员情妇五情人PK败者开车坠崖》)。

  生活高于艺术,现实超乎想象,国产作家和导演尚未攒出这样精彩的段子,这位青岛的西门大官人已然奉上其荒诞的“行为艺术”之作。作为两次拍案惊奇的看客,我不禁哀民生之多艰,叹情圣之辛苦,俺这里正为一个媳妇揪心呢,你那儿霸占着五六个尤物,还得“竞争上岗”……

  别的先不说,且为那些秀色可“包”的姑娘们喊声冤吧,姐们儿几个憋屈啊。明知道咱这身份不能久矣,最终只有两条“明路”,要么扶正上马登堂入室,要么领遣散费卷铺盖走人——这也是各行各业所谓“临时工”的尴尬境遇。可万万没有想到,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姐们儿几个要提前“下岗”,既没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也没有政府给咱撑腰,《劳动法》还不管这事儿,顿觉前途一片渺茫,遂有人起了轻生乃至同归于尽的念头,这完全可以博得俺的理解和同情——谁叫咱吃的就是这口“青春饭”呢。可是这年头吧,你让法律去管道德的事儿,法律自个儿就犯罪了;而让道德去管法律的事儿,道德全都崩溃了。

  说句让“女权主义者”咬牙切齿的话,这毕竟还是一个“男权”社会,小鸟依人们依然习惯大树底下好乘凉,而不愿去打拼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所以才有人甘心去做“零售型”的皮肉生意——是谓“卖淫”;而更加高级一点的,会选择“批发”或者“量贩”式地出卖自己大好的青春——是谓“傍大款”。

  作为一个贱贱的男人,有时我也会替她们着想,卖淫也好,傍大款也罢,都是周瑜打黄盖,也自有其享有和滥用身体资源的权利和自由,有些资产阶级国家还给弄合法了。咱这儿与其偷偷摸摸、阳奉阴违,何如更加人性、更加专业地成全一番呢?——只要不影响家庭和睦、安定团结。可是细究起来,就有些纸上谈兵的书生意气了,纯理性地考量:卖淫和嫖娼的勾结,从身体背叛诱使精神背叛,即使不会动摇名存实亡的婚姻,也会率先伤及爱情以及夫妻之间那份珍贵的默契——性是一种私有财产,除了配偶,其他人不得擅用。中国人估计现在还没开放到大玩“换妻游戏”的地步……

  再者,从提高女性地位的意义上来讲,既然你无法取得经济上的独立,又怎能奢谈男女平等?这就像我们的新生代,好像根本无视“家长制”的存在,可是你吃我的、穿我的,一直在家长的羽翼庇护之下活着,又能取得何种意义上的自由和独立呢?你没有西方孩子一样刚刚成年便去打工的历练,依然赖在家里“啃老”,即使耍点儿离家出走的小性子,也不过是心智不成熟的撒娇罢了。而情妇们的被包养生涯,归根结底,也无非是一种心智不成熟的生活方式而已,一个人的独立,乃是其莫大的幸福,你放弃最大的幸福,去退而求其次于物欲之欢,在我看来,还没有真正活明白——所谓“蒙昧”,必不能久矣。



[ 本帖最后由 刀口漫步 于 2009-2-17 12:41 编辑 ]
4#
发表于 2009-2-19 10:03 | 只看该作者
江天出现了两篇写二奶“PK大战”的文章,都很不错,角度不同,各有千秋。
3#
发表于 2009-2-19 01:3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不好说。生存之道,各有所好吧
2#
发表于 2009-2-18 10:14 | 只看该作者
金钱淫人,安得不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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