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
原帖由 lqm407 于 2009-6-3 11:07 发表 文章很不错,但如果没有原创首发声明,那就不能列入计酬范围的。 另外,希望常看其他文友的文章,共同交流。
原帖由 李荣涛 于 2009-6-3 16:20 发表 都是一种探索和趣味.无谁是谁非.
原帖由 西夏楼兰 于 2009-6-3 19:46 发表 也许环境造就诗的风格吧。这也是一种观点。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09-6-3 21:17 发表 学习朋友的诗论!
原帖由 唐蒙他爹 于 2009-6-5 15:40 发表 不错!支持一个!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17 01:55 , Processed in 0.050114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