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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为邓中佳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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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 09: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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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巴东县纪委、县监察局严肃处理“邓玉娇案”中涉案人员,有一个细节值得回味:邓中佳虽经查证无违法行为,但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中共野三关镇党委已于5月29日撤销邓中佳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同日,野三关镇财经所与邓中佳解除了公共服务岗位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平原晚报》6月1日)
        邓中佳无辜。本人“无违法行为”,仅因踏足是非之地“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就被撤职辞退。真乃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原来在中国、在巴东,有这么一个地方,共产党员进去不得,国家公职人员进去不得(查封除外)。进去了,就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有可能被撒职、辞退。这地方名字叫“营业性娱乐场所”。
        它是一个吃人的地方,专门吃人清白的声誉。
        但是,允许这样一个地方存在,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是否也有责任呢?如今被“依法査处”,足以说明这个地方早有邪气,和公仆们的官命相冲。

        今天的中国,还有多少这样的共产党员进不得国家工作人员进不得进去了就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营业性娱乐场所”呢?当然,在邓玉娇这样的刚烈女子出现前,邓贵大、黄德智们还是可以安全地接受异性服务“要求女服务员陪其洗浴”的。不过,这都是隐患,就像消防安全的隐患,一旦事发,邓中佳这样的守法公职人员就会牺牲。
        无怪乎智者发出感叹:干部难当公务员不好做属改革开放中弱势群体。他们潜在的威胁真不少,多如抗日战争中小鬼子脚下的地雷。
        比较起来,普通老百姓危险要小得多。他们一般没钱,尤其是农民、下岗工人。“营业性娱乐场所”本不是为他们开的,是为那些进去消费能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成功人士准备的。

                                               2009、6、2
2#
发表于 2009-6-3 10:18 | 只看该作者
“邓玉娇案”中反映出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3#
发表于 2009-6-3 21:00 | 只看该作者
这件事坏就坏在有公仆的帽子,其实这样的事情很多,普通人也不少,反应干群关系紧张,一件普通的事就复杂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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