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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透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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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问一下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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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9-6-24 00:44 | 只看该作者
因为我喝高了,写了不少,醒来后就变成这一点了。
32#
发表于 2009-6-24 08:27 | 只看该作者
计酬并不排除交流呀!
33#
发表于 2009-6-24 08: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透透 于 2009-6-23 15:42 发表
那么我再问管理员一下,我该如何理解:论坛管理版面上挂着的:“咨询答疑,版主招聘事宜等事务”
我那帖子难道不是咨询并需要管理层答疑吗?!

透姐,稍安勿躁啊,你的提议很好的,大家先展开讨论下。
3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4 12:3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英妹子现身说话,姐问候。
我这个建议没有排斥或影响原来论坛的计酬方式,来中财的会员,可以去争取计酬,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一个一个的50元,对于许多人来说,是可以解决许多困难的,对于我来说,50元也是很有使用价值的,但现在一些如我这样的老会员或新会员,来这里,是因为对论坛、对这里朋友的情感,对于我(们)来说,这比50元来得珍贵,所以,如果我想参加计酬,我可以在计酬版面发帖子,如果我的文字在这里不想计酬或不符合计酬条件了(比如非首发),而只是想和老朋友交流或想听到真话即真诚的批评(不要否认在计酬版块存在的现实问题,为了能获得计酬,讲假话讲虚话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有时甚至抱成团,但这是别人的自由,我不提倡,可别人喜欢怎么样来玩,我自是尊重,爱咋咋的,对不?),我就希望有个比较纯粹的地方,不用去为计酬的规定而受限,尤其不是首发的却是原创的帖子,就可以在这里好好发帖交流,轻松自由地会会老朋友的文字,而不必因为计酬的原因,一个两个顾着面子尽说溢美之词。再就是如果有人发了非首发原创在计酬版里,也可以移到这边来,这样论坛就更宽容,也才能有更大的发展,所以,我才建议开设这个非计酬版块。

话说到此吧,祝福我的朋友们,愿你们开心每一天!

[ 本帖最后由 透透 于 2009-6-24 14:19 编辑 ]
35#
 楼主| 发表于 2009-6-24 14: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许也 于 2009-6-24 00:44 发表
因为我喝高了,写了不少,醒来后就变成这一点了。

呵,许兄,说说建议,其实又有什么呢?怕酒醒不见牛腊巴么?
36#
发表于 2009-6-24 17:46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建议不错,有了这样的版面,交流会更随意,真实,
多年了,有感情了,真还离不开,呵呵
问好,老朋友!
37#
发表于 2009-6-24 21: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透透 于 2009-6-24 14:15 发表

呵,许兄,说说建议,其实又有什么呢?怕酒醒不见牛腊巴么?


为此特意专贴发在论坛管理里了,一些想法也是即兴挥就的一己之见,还望大家多发表议论。
38#
 楼主| 发表于 2009-6-24 22: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许也 于 2009-6-24 21:44 发表


为此特意专贴发在论坛管理里了,一些想法也是即兴挥就的一己之见,还望大家多发表议论。


你老兄故意气我不是?同样的建议,你又发到管理版去,管理员又不把你的转过来这里与我的帖子作伴,是何道理?我的帖子是小婆生的不成?你说!?
39#
发表于 2009-6-24 23: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透透 于 2009-6-24 22:21 发表


你老兄故意气我不是?同样的建议,你又发到管理版去,管理员又不把你的转过来这里与我的帖子作伴,是何道理?我的帖子是小婆生的不成?你说!?


没那事,我也是习惯性的发在那里去了。要我怎么弄呢。
40#
发表于 2009-6-24 23:03 | 只看该作者
真麻烦,反正我不是超版,弄不过来。
41#
发表于 2009-6-24 23:06 | 只看该作者
你像女公安,在逼供我,给我施加压力,

说!

你许诺大姐500年前是俺许家一个屋檐下的

复制一份在此

  论坛改革,我也来罗嗦几句

  曾经有人因计酬互相攀比,争先恐后,又有人提出取消计酬……我也来折中罗嗦几句:

  1.透透的意见不错,为了满足部分老会员对中财的眷念和喜爱,为了满足部分不为了计酬而写作的会员交流,为了论坛的全面发展,应该考虑开设几个新版块:散文乐园、小说乐园、诗歌乐园、杂文乐园与灌水乐园并驾齐驱,作为非计酬区域。这样一来,那些不希望计酬的朋友们就可以找到一个自己的地方,尽情潇洒。一些混迹于计酬区的作品也可以分流到这里,减轻拥挤状况。一些笔力落后的写手还可以在这里得到较好的磨练。目前已经具备这样的非计酬区域,“会员沟通”“灌水乐园”就是,有意者现在就可以把佳作贴在这里分享与大家。我会来学习参观,并支持你们担任版主。

  2,为了满足另一部分把写作看作艰辛的劳动,需要报酬和鼓励的朋友之需,原来的计酬区应该进一步改革,应该考虑“质量第一”的计酬原则,在质量面前人人平等,没有新老会员之分,没有每人每周计酬一篇的限制,这样可以打破长期存在的激励不足的格局,极大的活跃真正酷爱写作和敢于比试的文友们的创作热情,多出佳作,并不会出现想象中的被少数人垄断的那种结果,因为如果有人写得很勤奋,很棒,每周计酬多篇,其它人也会被激起斗志去挑战,机遇是平等的,论坛就活跃了起来,怕就怕半死不活的平均主义。这样也有利于版主的认真负责,因为加精成为直接关系到某人可能计酬多篇的事情,会有更多目光在监督,评论。透透说的光说好话、假话的现象可能就没有了。因为你必须认真阅读后再发言,说真话!说得不对,马上有人发出追问。呵呵,假的就没有立足之地罗。如果还是这样平均主义下去,不痛不痒的,也就还是老样子拖着了,你一勺他一杯的轮着,总有轮不着的,还满腹牢骚。我希望有一人获奖多篇!希望真正的冠军出现!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只会激活论坛为一流的论坛!无悔于中财的资金投入。  

  3,硅谷漫游这个大版,历来是高悬于中财论坛顶端的门户栏目,这可能与中财论坛的企业性质有关。这里的文章都是贴近、反映企业的工作和生活的,对企业公司经营具有借鉴和参考意义。有时,一个有意义的点子、支招一旦被企业公司采纳,可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奇效,转换为某种强大的经济效益。这种对企业现状的反映,对企业管理的思考、探索,对企业文化的珍视,代表着一个企业的文化本真,更应该搞活,也具备搞活的条件。由于长期以来插足参与者寥寥,好几个版块没有版主,虽然管理层也有倾斜于这个版块,为了更好的振兴这个大版块,吸引更多的朋友参与写作和探讨,应该考虑采取积极措施来激活。大家都可以写写这方面的文章的,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产生竞争机制。

  写作是一种劳动,当我们的这种艰辛的需要用电和用时的劳动被中财论坛尊重和鼓励的时候,首先要感谢中财论坛每年花费了巨资投入,无私的扶掖、支持我们这些也需要鼓励的未名写手,周期是这样的短快,每周的周末都有一种开奖的那种期待和心跳,虽然最多每人每周只可以获得五十元,但是,很多人还是这样乐此不疲的期待下去,等待每一个周末的到来,看看自己是否中了。我本来是个较懒的人,惰性与写作常常较量并且压倒了我的勤快,正是因为有了中财的计酬激励,尊重我的写作,才使我持之以恒坚持每周一篇的写作下来,积少成多,已经有了相当可观的数量积累,如果出书,也不会忘记中财对我的恩泽和培养。

  中财的文章末尾声明使我能够更加认真的对待写作,而且还是我的保护神。因为如果遇到剽窃、擅自转载,我感到有了中财作我的后盾,(事实上剽窃转载比其它网站减少了很多);如果纸版再发或出书,只要注明手法中财就可顺利通过,也是证明作品属于个人原创的有力网络证据。中财一直是某些人无偿转载作品的冒险乐园,他们觊觎、虎视眈眈,希望以剽窃的手段白拿作品,但又威慑于中财的版权说明、势力和群众眼睛的雪亮望而却步。所以,我是把中财当作保护神的,我希望计酬,这样作品更保险、安全。

  很多人也许跟我一样:不单因计酬来这里写作,还因这里稿酬发放的信誉,还因这里的揭晓周期短,更因为这里具有一种及时互动、交流的愉快和文朋诗友的知音,可以促使自己每周练笔。

  中财论坛的访问者涉面广阔,遍及全国各地,包括富庶的沿海和温饱的内地,写手群体也较广,包括衣食无忧的小资和为了面包而赶稿的写手。 所以,对待计酬的态度不同是可以理解的。

 一国两制,而一坛两制可以很快看出结果。中财的特色是为数戋戋的网络计酬网站之一,一路走来付出了很多,也收到一定的社会效果,真不容易。应该在原有取得的成绩基础上更上一层楼。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些意见不妨采用,试试看,效果好了就继续,不好还可以改回来。祝愿中财新老会员们越来越和谐友爱,祝愿中财论坛成为会员们永远开心快乐的净土……


       欢迎交流、探讨,发表不同意见。

[ 本帖最后由 许也 于 2009-6-27 11:36 编辑 ]
42#
 楼主| 发表于 2009-6-25 14: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许也 于 2009-6-24 23:06 发表
你像女公安,在逼供我,给我施加压力,

说!

你许诺大姐500年前是俺许家一个屋檐下的

复制一份在此

  论坛改革,我也来罗嗦几句

  曾经有人因计酬互相攀比,争先恐后,又有人提出取消计酬… ...


晕没?你许诺大姐是谁你弄清了没?不过很高兴看到这混为一谈的事儿,哈哈。
还有,你过来做伴了,总算是有人打平伙了,不错哈。
43#
发表于 2009-6-25 16:19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许斑好可爱的,问好一下下,再握一下下!
44#
发表于 2009-6-25 16: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许也 于 2009-6-24 23:06 发表
你像女公安,在逼供我,给我施加压力, 说!
你许诺大姐500年前是俺许家一个屋檐下的

复制一份在此

  论坛改革,我也来罗嗦几句

  曾经有人因计酬互相攀比,争先恐后,又有人提出取消计酬… ...


呵呵,许姓一门有的是实话实说!
45#
发表于 2009-6-25 16: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透透 于 2009-6-25 14:21 发表


晕没?你许诺大姐是谁你弄清了没?不过很高兴看到这混为一谈的事儿,哈哈。
还有,你过来做伴了,总算是有人打平伙了,不错哈。


他是清楚的,不过你是糊涂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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