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0671|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孟子的仁政思想系列之三——薄其税敛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9-4 19: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孟子的仁政思想系列之三——薄其税敛


                                         /laohai66666

  在孟子仁政一系列的思想中,他提出的赋税制度问题也是其重要的思想之一。他认为,要实行仁政,必“薄其税敛”(<<梁惠王下>>)取于民有制”(<<腾文公上>>)。要有一定的制度和节制,不能滥征,不能搞苛捐杂税,不能想什么时候征就什么时候征。他把这看作是富民之道,说:“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尽心上>>)赋税从轻,是这种税收制度的基本点。他把“什一之税”描绘为最为理想的税制:“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 (<<滕文公上>>)就是说,夏商周三代的征税方法虽然有“贡”“彻”“助”的不同,但税率却是一样的。这种十分抽一的税率不仅不能一味的强征。他批判“校数岁之中以为常”,即按固定的税率征税得到“贡”法,说:“乐岁,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为虐,则寡取之;凶年,粪取田不足,则必取盈焉。为民,“”父母,使民兮兮然,将终岁勤动,不得已养其父母,又称贷而益之,使老稚转乎沟壑,恶在其为民父母也?”这虽然并不是反对征税本身,且努力为之辩护;但同时,也显然包含对统治者横征暴敛的批判。他列举当时赋税繁多的情况说:“有布缕之征,栗米之征,力役之征。”(<<尽心上>>)征布、征粮,还要服劳役,三重负担家在一起,人民是不堪忍受的:“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离.”他要求对这种重税加以宽减,“君子用其一,缓其二。”

  另一方面,孟子出于维护封建统治的需要,有努力论证适当征税的必要性,而反对过分地减少赋税。有一个叫白圭的人,主张行“二十取一”的税法,孟子骂他是“貉道”,即夷狄之国的野蛮作法。他认为,要维持一个政权,使国家机器得以运转,没有一定的赋税收入作为经济支柱,显然是不可能想象的的;什一之税是尧舜之道,即不能超过,也不能太少。“欲轻之于尧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欲重之于尧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可以看出,孟子的确是处心积虑要维护封建统治,任何有害于这种统治的言行,他都反对评击过分的剥削,也完全是处于这种考虑.但是,他毕竟揭露了封建统治者的罪恶,且对人民表示了一定程度的同情。

  孟子还谈到商业税问题,主张“关市讥不征”(<<梁惠王下>>),在道路关口,对过往客商只检查非法活动,不征收捐税;对撒谎能够市的货物,如果征收了一种税,就不再征收另一种税,就不在征收双份税.这种较轻的税制自然是招徕客商、鼓励物质交流的有效措施.而这一切归结起来,又都是为了争取人心的归向.他认为,认真实行这些政策,就会“天下之商皆悦,而愿藏于市”,“天下之旅皆悦,而愿出其路”,“天下之农皆悦,而愿耕于其野”,“天下之民皆悦,而民为之氓”。赢得人民广泛的支持与拥护,就会“无敌于天下”。

  战国时期,许多的思想家都针对人民不堪重负的沉重赋税而发表见解。老子认为,“民之讥,以上食税之多,是以饥。”看法不谓不深刻,但其解决的方法确是主张干脆取消政权,退回到“结绳而治”、“小国寡民”的原始社会中去。墨子主张“节用”,要求统治者“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着眼于规劝统治者注意节约,减少浪费。应该说,作为政治思想,它们都有一定的人民性。倒是孟子针对赋税的看法更切实些,更丰富些。作为统治经验的总结, 孟子的这一思想对后世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字数(1400)









[ 本帖最后由 laohai66666 于 2009-9-4 19:18 编辑 ]
2#
发表于 2009-9-4 21:39 | 只看该作者
看出来,作者对孟子读的很熟,就一个问题,可以横向、纵向地引用论证。其实,征税,不能不行,只要掌握好一个度,在百姓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孟子的思想在当时,对于休养生息政策的实行,有其进步的意义。
个人以为,可以展开些,写的更普及些。
感谢您支持孟子版,推一下。
3#
 楼主| 发表于 2009-9-5 00:15 | 只看该作者
个人以为,可以展开些,写的更普及些。

谢谢您的点评!我以后在这方面争取努力.

[ 本帖最后由 laohai66666 于 2009-9-5 00:36 编辑 ]
4#
发表于 2009-12-16 08:26 | 只看该作者
欣赏!问好!
5#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0 01: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WLAG2006 于 2009-12-16 08:26 发表
欣赏!问好!

谢谢您 的鼓励!! :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25 16:09 , Processed in 0.085791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