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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临沂风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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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借车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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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楼主| 发表于 2017-9-11 10:13 | 只看该作者
油纸伞 发表于 2017-9-11 09:13
一波三折的故事,特别是结尾反转的出人意料。
有两个细节谈点看法:
1、赵坤给东哥出示证件的小桥段。一 ...

针对老师提出的建议,我又查看了一下原文。文中好像没有穿便衣一说,出示证件是公式化的,虽然他们彼此很熟,但赵坤是和同事一起执行任务的,所以我用了出示证件一说。
结尾处这样处理,是因为肇事者已经逃逸,至今没有线索。而东哥的车是他省吃俭用买来的,肯定会被扣留,即使不扣留,后期维修费用谁来承担?
我是这样考虑的,不知道是否片面,再次感谢老师的耐心指教
62#
发表于 2017-9-11 10:32 | 只看该作者
临沂风铃 发表于 2017-9-11 09:48
卫哥太讲究了,忘了就忘了,没啥大不了的。谢谢卫哥,敬茶

胡说。我是你哥,怎能错过丫头的精彩文章。丫头的文必须支持。
63#
发表于 2017-9-11 12:59 | 只看该作者
临沂风铃 发表于 2017-9-11 10:13
针对老师提出的建议,我又查看了一下原文。文中好像没有穿便衣一说,出示证件是公式化的,虽然他们彼此很 ...

第一点,我意思是说,出示证件的,一般都是穿便衣。正因为交警没有穿便衣,着的是警服,又加之彼此熟悉,所以,一般不会出示证件的。

第二,文章最后,东哥情绪上应该缓解一些。起先,不但心痛车的损坏,其还要附带民事赔偿。但,后来是小偷偷车造成的车祸,东哥一般来说,就会免去附带的民事赔偿,其车被偷,或许还能成受害者。故而,故事情节一波三折,而人物的情绪也不会一成不变的,哪怕是微妙的变化。

个人看法
64#
 楼主| 发表于 2017-9-11 14:02 | 只看该作者
油纸伞 发表于 2017-9-11 12:59
第一点,我意思是说,出示证件的,一般都是穿便衣。正因为交警没有穿便衣,着的是警服,又加之彼此熟悉, ...

谢谢老师不厌其烦的指导。很感谢。这些常识,我这个门外汉只是想当然的去写。让老师见笑了。我马上去修改一下。再次感谢老师,希望老师以后多多指教风铃,风铃将会不胜荣幸
65#
发表于 2017-9-12 09: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草舍煮字 于 2017-9-12 09:13 编辑

主题还应该突出些,情节也有深挖的余地。
如果主题只是车不要借人,那写肇事司机是孙大成就行了。如果是写盗窃肇事案件,那肇事司机还没抓到,至少应该有个线索。
问好风铃!
66#
 楼主| 发表于 2017-9-12 09:16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7-9-12 09:08
主题还应该突出些,情节也有深挖的余地。
如果主题只是车不要借人,那写肇事司机是孙大成就行了。如果是写 ...

谢谢老师指教,敬老师茶
67#
 楼主| 发表于 2017-9-13 05:30 | 只看该作者
徐得荣 发表于 2017-9-9 12:19
没事,因为我曾在交警大队呆过三年。

难怪老师对法律上的问题这么熟悉,请老师以后多多赐教,风铃将不胜感激
68#
 楼主| 发表于 2017-9-13 05:31 | 只看该作者
九月盛菊 发表于 2017-9-9 20:52
今天看到一个新闻,一个人去别人家参加婚礼,回来的路上酒驾车祸,结果上了法庭。现在的事情很难说,自己一 ...

问好九月胜菊老师,早安
69#
发表于 2017-9-13 06: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人物形象的刻画,语言活泼的描写,这都是生活赋予作者的创作源泉,车不借,不够意思。借,遭坏了,就是两败俱伤。文学气息浓厚,人性的深度解析,不错的作品。
70#
发表于 2017-9-13 06:31 | 只看该作者
机动车主因疏忽大意在出借车辆时未向租(借)车人履行告知安全义务,而作为租(借)车人又因疏忽大意而而将车辆丢失,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均存在过错行为,作为出租、出借机动车辆的所有人应与承租人、借用人作为共同赔偿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1#
发表于 2017-9-13 07: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徐得荣 发表于 2017-9-13 06:31
机动车主因疏忽大意在出借车辆时未向租(借)车人履行告知安全义务,而作为租(借)车人又因疏忽大意而而将 ...

这条法规的确是,我记得有。
72#
发表于 2017-9-13 07:0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徐得荣 发表于 2017-9-13 06:31
机动车主因疏忽大意在出借车辆时未向租(借)车人履行告知安全义务,而作为租(借)车人又因疏忽大意而而将 ...

现在,咱做为驾驶员,如果拉着的亲戚朋友,出了状况,即使好心作为,也得给予赔偿呢
73#
 楼主| 发表于 2017-9-13 08:19 | 只看该作者
徐得荣 发表于 2017-9-13 06:31
机动车主因疏忽大意在出借车辆时未向租(借)车人履行告知安全义务,而作为租(借)车人又因疏忽大意而而将 ...

谢谢徐老师指点,我初始也是这样认为的。很感谢老师为我上了一堂法律课。给老师敬茶
74#
 楼主| 发表于 2017-9-13 08:19 | 只看该作者
枫叶飘飘 发表于 2017-9-13 07:06
这条法规的确是,我记得有。

枫版好!谢谢老师来看风铃
75#
 楼主| 发表于 2017-9-13 08:20 | 只看该作者
枫叶飘飘 发表于 2017-9-13 07:08
现在,咱做为驾驶员,如果拉着的亲戚朋友,出了状况,即使好心作为,也得给予赔偿呢

嗯嗯!是的呢!所以说烂好人不能做的,敬老师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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