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362|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求助] 《请教管理,邱天版主阻止文友评阅文章对不对?》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1-4 17: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请教管理,文章有问题,能否取回修改?》

笔者来中财论坛,认识了好多优秀的写手曾经沧海刘满园曾棠等文友,邱天是斑竹,自然也认识了邱天老师。这里很活跃,熊立功、杨友泉认真阅读文友的文章,耐心指点点评。有其实曾经沧海刘满园曾棠等文友热情地对文友的文章,提出自己诚恳的看法和见解,供作者参考,使作者有的放矢修改作品。
笔者早年曾任过版主,和文友们讨论问题,或争论一些学术问题,从来没和一个人红过脸。邱天老师是这里的版主我不知道怎么得罪他了。
笔者初来时,发两篇小文,大家热情评阅提出宝贵意见,笔者虚心接受保存,正常取回修改了,那道没事。
笔者同样看朋友的文章感觉有不当之处,也一样谈个人见解,譬如:邱天老师的《扣子的微笑》,笔者很婉转地提了建议:
《扣子的微笑》从故事到行文与情节,甚至立意的却不错。
然而,看出问题不说,是对作者不负责任,为此,斗胆提个问题。不知当否?
“儿子,你笑一个,笑一个给妈看看啊!”妈妈这句话似乎是对十几岁的扣子说,或更小。这样说合乎情理。“妈怀你时,正赶上文化大革命”66年文化革命——扣子43岁成年人了。43岁的成年人贯穿在孩子似的故事情节之中,是否感觉有些突兀呢,您说对不?
呵呵,不好意思,个见,邱老师莫怪!

结果引来祸患,招致邱天侮辱人格词汇骂人:笔者忍无可忍,发专贴论证,邱老师才赔礼道歉!其实道歉与否无所谓,大家相互谦让也就算了,笔者从计较。为了避免影响不好,笔者已删除内容。
近,笔者一个素材写了两个版本,先发上一个,(另一篇没有脱稿)征求大家意见。大家提了好多看法,意见很好,值得参考,笔者感谢之至。笔者知道是败笔,取回了。这样,笔者犯了邱天的“滔天大罪”!
笔者另一篇发上,邱天跟在笔者文章首贴,大喊大叫,阻止别人阅评?
笔者请教管理:笔者败笔文章取回修改,有什么过错?请问管理有问题的文章能否取回修改?

[ 本帖最后由 燎原 于 2010-1-4 22:54 编辑 ]
2#
发表于 2010-1-4 20:44 | 只看该作者
至于邱天怎样“阻止文友评阅文章”,请燎原朋友举证。

《请教管理,文章有问题,能否取回修改?》——邱天的回答是:不行。发文章是来交流的,不是想发就发,想撤,就撤。如果都这样,论坛不都成自由市场,精华文章留下,有毛病的文章全取走?

所谓两个版本,就是将受批评的文章改个主人公姓名,稍作修改,情节没有变,邱天怕提了意见,作者再取走,所以不敢再提意见。

《扣子的微笑》还留在论坛。但在没有计酬之后一周,邱天将其发到其他论坛,这篇小说得到好评,刘忠学(中学)(某杂志副主编)给的评价是“可以发表的小说”,邱天已经投到杂志社。

燎原先生的作品5篇精华,应该有2篇是邱天给加精华的。邱天对他没有成见,即便他用“丘三”系列来气邱天(因为邱天排行老三),我还是该精华就精华,该批评就批评,从无二心。

大家可以到太虚去看看!

[ 本帖最后由 邱天 于 2010-1-4 20:59 编辑 ]
3#
 楼主| 发表于 2010-1-4 22: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邱天 于 2010-1-4 20:44 发表
至于邱天怎样“阻止文友评阅文章”,请燎原朋友举证。

《请教管理,文章有问题,能否取回修改?》——邱天的回答是:不行。发文章是来交流的,不是想发就发,想撤,就撤。如果都这样,论坛不都成自由市场,精华文 ...

呵呵,不予理睬,等管理答案——
4#
 楼主| 发表于 2010-1-4 22:09 | 只看该作者
这是《岁月》的第三修稿评语!
无拘无束 快乐写作 
  

级别: 副总版主
   
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使用道具
UID: 569
精华: 4
发帖: 2828
威望: 7061 点
金钱: 124946 RMB
贡献值: 0 点
注册时间: 2006-10-29
最后登录: 2010-01-04 地下室  发表于: 2009-12-22 22:13 只看该作者 | 小 中 大



引用
引用第6楼尘风起兮于2009-12-22 20:55发表的 :
邱老师的题材总能让人难忘,我想说的是,如果把开头和结尾处理一下会更好,“扣子哭着跑回家中,他朝妈妈喊,妈,我不上街了!我不上街了”开始给人的感觉是个孩子,但却是30岁的人。用“哭”还不如“气”。结尾别用疑问,疑问把他的无奈心情淡化了.......(个见,望邱老师别见怪)  


  “扣子哭着跑回家中,他朝妈妈喊,妈,我不上街了!我不上街了”开始给人的感觉是个孩子,但却是30岁的人。

  这的确是个问题,我当初读的时候也有这样的障碍。后来讨论此作时,忽略了(大毛病改掉后,这个问题就是个“大问题”了)。

  问候尘风朋友!
  欢迎光临刘老师作文网:
     http://blog.sina.com.cn/zxbk

来自: 顶端 回复 引用 分享 举报

[ 本帖最后由 燎原 于 2010-1-4 22:23 编辑 ]
5#
 楼主| 发表于 2010-1-4 22:15 | 只看该作者
呵呵,那个(付主编)是鄙人的朋友,早知其目的,哈哈
太可笑了!!这是邱天的第四修改稿:http://bbs.suiyuewenxue.com/read.php?tid=65306&fpage=2


一个喜欢文字的老头
  

级别: 论坛版主
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使用道具
UID: 5469
精华: 16
发帖: 5814
威望: 24705 点
金钱: 51075 RMB
贡献值: 1 点
注册时间: 2008-05-31
最后登录: 2010-01-04 板凳1  发表于: 2009-12-23 20:59 只看该作者 | 小 中 大



引用
引用第4楼天与娉婷于2009-12-23 20:38发表的  :
一群孩子该不会有胆儿取笑一个三十几的男人吧?除非这男人弱智。
也觉得扣子捡了钱是不会笑出来的,有这样家庭环境的人,应该不会贪昧才对。
为什么不写扣子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将钱归还主人呢?也许,宾馆老板因此而永久的留用,才会让扣子发自内心地笑出来。

邱老师,俺多嘴了,您多包涵!


您真的多嘴了!(身为版主的邱天,用这样的口气,对待善意提问题作者)

这篇小说改到这里吧!也许不成熟,真的不成熟!不改了!

就这样了!

邱天有种被捉弄的感觉。图什么?图发表吗?谁给我发表?(不自知之明——可笑而可悲!)

呵呵!邱天知足!

当版主很累。真的!
[ 此帖被邱天在2009-12-24 08:25重新编辑 ]
我的小说,待出嫁的新娘;
我的诗歌,谁人遗弃的孩子,赶快来认领哦!

[ 本帖最后由 燎原 于 2010-1-4 22:39 编辑 ]
6#
 楼主| 发表于 2010-1-4 22:19 | 只看该作者
对不起,邱天老师,哈哈,惹不起,咱躲得起!你所谓的证据,管理会到版面去看跟帖,了解!
在此说一句:我比你年龄,鄙人依旧声称您老师!听听你上述的口气,不知天高地厚,您学会礼貌待人好吗?

[ 本帖最后由 燎原 于 2010-1-5 12:44 编辑 ]
7#
发表于 2010-1-5 09: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论坛规定发表在论坛的原创作品一个月未被计酬或者未收到相关的通知函的,该作品可自行处理。如被计酬的作品发表在别处需注明首发于中财论坛并附上地址。如果你的作品发表后,得到了一些建议需要改动,那么必须重新发表,重新发表的作品需要在一个星期后,并注明是修改稿,如是个别字句可以在原文上修改。
  顺祝两位新年快乐!!
8#
发表于 2010-1-6 10:14 | 只看该作者
邱天版主的做法并无不当。大家都是为了文学而来。
9#
发表于 2010-1-10 14:46 | 只看该作者
小小论坛,也起风波
10#
发表于 2010-1-24 10:29 | 只看该作者
我们看到邱天是个负责任的好版主.
11#
发表于 2010-1-24 17:27 | 只看该作者
来此时间不长,无权评说。个人感觉对其他版主都没多少印象,唯喜邱天斑斑直率,豪爽。
握手,问好邱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0-7 07:34 , Processed in 0.048012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