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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明月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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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那些岁月那些人之一:连生是个“精神病”(长篇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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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08:54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再润色后,送出版社如何?加油!
32#
 楼主| 发表于 2010-1-23 21:42 | 只看该作者

那些岁月那些人(下篇3):孙奶奶和她的芦花鸡

那些岁月那些人(下篇3)
 
                    孙奶奶和她的芦花鸡      

  第一次见到孙奶奶的时候,那一年我14岁,是一个迷茫而淘气的孩子,随着青春期的来临,在我的脑海里,越来越多的充满着幻想和一些躁动不安。

  乡下的日子是单调而乏味的,北方的乡民们依然恪守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习惯,而微弱的工分刺激不了乡亲们任何劳作的兴趣,要不是为了他们自身的吃饭口粮问题,我敢说就算是生产队长把村头的老树下悬着的那个据说有些年头的铁钟敲破,乡亲们也不会为忙了一年而倒挂的生计忙碌。

  生产队长是一个看起来很鲁莽的汉子,那张脸很容易让我联想起连环画《三国演义》里面的猛张飞的样子,满脸的胡须,十分邋遢,但是,却是村民们相对比较敬重的人,在这个只有着韩白两个姓氏的村落里,唯独这个村长姓吕,而且也是在这座村落里生活了很多辈的人。更据说,几十年来,正是这座村子里,唯一的外姓,才让势同水火的韩白两姓氏,能相对安稳的生活了很多年。

  吕队长在这个村子里有绝对权威,村子里的大事小情,基本都是他处理,而在这个两大家族交织对立的村落里,能把这一碗水端平,那是一件非常伤脑筋的事情。那一年,山上的蚕场着了一把火,把半座山的好蚕林烧的精光,乡亲们就指望着这片蚕场能给他们带一点额外的收入,补贴一下贫困的日子,如今这一点指望都没有了。

  县里的公安局来人了,说是这是典型的反革命破坏事件,要限期破案。案子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白姓家族和韩姓家族的几个孩子,冬日里上山搂草,天太冷了,几个毛头就在一个小小的坎沿下面,弄了一些柴草,点燃了取暖,结果来了一阵风,风把火种吹向了蚕场。冬日里的柞蚕树叶子脆的一碰都能碎掉,所以那火就燎了半片山。要不是吕队长带着青壮劳动力,玩命的在山顶劈开一道火道,谁知道那火会烧成啥样子?

  六个年纪都不超过十岁的孩子,就这么被公安局抓了现行,五花大绑,那些娃我估计是吓傻了,哭的意思都没有,脸上挂着鼻涕痕迹,“迅速”破案的县公安局和公社的公安,洋洋得意地一个个叉着腰站在场院的空地上,两台吉普车正打着火,要把这几个娃娃送进公安局的“大牢”。六家的家长一片嚎哭,吕队长脸色铁青的站在场院的那个他熟悉的老树的铁钟下,那张本来就不白的脸,看起来更黑。就在县公安局刑警们要把这六个娃娃塞入吉普车的那一刹那。吕队长喊了一嗓子:“慢着。”他走到公社书记和县刑警队长面前,“领导,我给娃儿求个情,他们还小不懂事,放了他们吧。”此言一出,场院里跪倒了一片韩白两姓的人家,公社书记和刑警队长愣在当场:“老吕,你?”

  吕队长双手作揖的冲着公社的书记,冲着刑警队长。还是刑警队长机敏:“老吕啊,亏让乡亲们起来吧,其实我们也是奉命行事,按说这些小鳖羔子也够不上犯罪的年龄。”

  “是啊,是啊,放了他们,我来教育,损失我们自己认了。”书记和刑警队长对了一下眼神,书记说了:“那好啊老吕,我们就不管这事儿了,损失是你们自己的啊,今年的返销粮也要少一点,你们自己克服吧。”

  公社书记坐上刑警队长他们开来的两台吉普车走了,村子里的泥土路上扬起一团团沙尘。村民们谁都没动站在场院里。哪六个惹是生非的孩子,还被绑着呢。吕队长铁青着脸,对民兵队长说:“把这六个兔崽子给我押到队里。”在队部,据说吕队长狠狠的,在每个人的屁股蛋上拍了六巴掌,这几个小子真能抗,都一声不吭。

  吕队长的娘,我们都管她叫孙奶奶。是一个看起来就慈眉善目和蔼可亲的老人。总是把自己收拾得利利索索,说话慢条斯理的。韩白两姓的人万一闹了什么别扭,只要孙奶奶一出现据说立马烟消云散。

  奶奶据说是个大户人家的女儿,读过书明事理。我们这几个“外姓人”,临时落户的“借居户”,也随着乡亲们对这个老人有一种尊重,我的母亲总是尊称老太太:婶子。

  孙奶奶不是吕队长的亲娘。我从母亲的口中知道的孙奶奶的故事。

  孙奶奶年轻那会儿,是方圆十里八里出了名的美人。家里是一个很富裕的大户人家,他的爹和叔叔们都靠着做山里的药材,山珍让自己的日子过的很殷实。家里有一个大大的院落,有据说上百间的房屋。孙奶奶在该读书的时候,她的爹就送她进了县里最好的学校。在县里租了房子,专门有人照顾她的起居。

  日本人在北大营挑起侵华战争序幕的时候,孙奶奶正在沈阳读书。据说她的爹曾十万火急的让人把孙奶奶带回家,但是,孙奶奶早就和那些无数的热血青年一样,面对国仇,而热血沸腾。她爹派去的人,劝不回来孙奶奶。在悲凉的“九一八”歌声中,孙奶奶看着沈阳成了日本人的天下,她跟着逃难的人群,一路逃过长江,在流亡的路上,她认识了一个韩姓的青年,一说话,两个人是一个地方的人虽然不是一个村子,也就隔着几十里的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两个年轻人,就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岁月相识相爱。

  不久孙奶奶有了身孕,万般无奈,她离开了她的爱人,辗转回到了家乡,不久生下一个儿子,取名韩念。而和韩念的爹也一直断续的有着书信的联系,知道他后来去了延安,在后来,抗日战争结束,韩念10岁那一年,他爹回来了。这时候孙奶奶的爹已经仙逝,几个叔叔为了家财打得不可开交,韩念的爹把孙奶奶和儿子接回了自己的老家。但是,不久,韩念的爹就走了,去了解放战争的战场。这一走,孙奶奶再也没看见丈夫,韩念也再也没看见自己的亲爹。家里的墙上,只留下一纸发黄的“烈士证明”,韩念的爹死在辽沈战役的战场上,那一年,韩念十五岁。

  这是一个贫困的山村,韩白两姓延续下来几十年甚至上百年解不开的世宿恩怨。孙奶奶是读过书,见过世面的人,在村子里口碑好的不能再好,谁家有事她都肯帮。从娘家带来的那些财物基本上都被她恩施给了乡亲们。

  韩念是村子里老少认可的好小伙子,无论对白姓还是韩姓,用乡亲们的话说,一碗水端的平。中学毕业就在村子里当上了民兵队长,生产队副队长。就是蚕场着火的第二年春天,乡亲们的吃饭都成了问题,返销粮迟迟下不来,吕队长急得满嘴燎泡。韩念找到他“哥,这样不行啊,要饿死人的,这样吧,我带上青壮劳力去水渠工地吧,好歹那里还管饭,年底据说还根据工作量,给算返销粮,明年就能好点。”

  那一年的干旱,让这个不缺水的山村,四条河流断了水,艳阳下,鹅卵石被晒得烫人。就这样,韩念领着村里四十几个青壮劳动力,上了修渠的工地,吕队长领着老少爷们不分昼夜的抗旱保苗,保庄稼。

  饥饿的日子什么都可能发生。我们哪会儿的学校,中午家远的孩子都带着饭,在学校的伙房里,中午负责给热饭。吕队长的儿子,在中午打开自己的饭盒的时候,发现自己带的饼子少了一半,而另一半的饼子上清晰地留下一个蓝色的拇指印记。这种蓝色我们都熟悉,那是一种色片,很便宜的,我们买了兑上水,就可以当墨水。所以,这个“案件”并不难破,那个掰了吕队长儿子半个饼子的还是一个女同学,让我们笑话和鄙视了很久。

  这消息不知怎么就传到吕队长耳朵里了,据说他把儿子摁在炕沿上,抽了一通扫把疙瘩。第二天,他黑着脸扛着一袋地瓜,整整走了五里路,送到了小学校,告诉校长:千万别饿了孩子们。

  韩念死的消息传到屯子里的时候,让所有的人都惊呆了。为了排一个哑炮,他被炸的身子都飞过了高压线。吕队长在队部嚎啕大哭了一个上午,翻来覆去就是那么几句话:“兄弟,哥对不住你。”

  就是那一年,相邻的乡村几乎都绝收,唯独这个屯子里抗旱保出来的庄稼长得旺旺兴兴。就是那一年的一天,吕队长推开孙奶奶的家门,跪在地上泪流满面地喊了一声“娘”。就是那一年,韩白两姓出了奇的团结,几乎没发生一起纠纷。

  孙奶奶住进了吕队长的家,失去了爱子之后,孙奶奶的哀伤没有多少人知道。她的脸上还是那种和善的笑容,慢条斯理的说话。韩念在村子里那个相好的白姓闺女,也跪在孙奶奶的面前,要为她养老送终,奶奶摸着闺女的头说:“孩子,别苦了自己,韩念走了,你的人生还要继续。”并且拿出了自己留给未来儿媳妇的嫁妆,亲自张罗,把这个闺女找了一个好人家,嫁走了。出嫁的那天,那闺女泪如雨下,泣不成声。

  孙奶奶看见我们这些城里的孩子,总是会千方百计地给们弄一点好吃的,什么榛子,山核桃,红枣,酸梨。孙奶奶的院落里,总是收拾得干干净净,老人家没养别的,养了一群鸡,其中的那只芦花鸡让我记忆深刻。这是一只在鸡里面算是很有威风的那种芦花鸡了,据说已经很多年了。这只老母鸡所以让我印象深刻,是因我我觉得它的神奇。我不知道这只芦花鸡有多大了,它总是很孤傲的在孙奶奶的院子里踱着,但是,它从来不乱拉屎,只是在它认可的地方去“方便”。芦花鸡的最神奇之处,在于它和孙奶奶几乎形影不离,奶奶走到那,它必定亦步亦趋的跟到哪里。而最大的神奇在于,村子里的狗再凶,见了这只芦花鸡,都会远远的躲开,据说,这只芦花鸡能飞到树上,让所有企图战胜它的狗儿们,都望尘莫及。而且它的战斗力极强,能用自己的韧劲叨咬的企图和它作战狗儿们落荒而去。乡亲们说,这是一只相当通灵的鸡。而它每天一个蛋更是风雨无阻。最常见的场面就是,孙奶奶在自家的院子的瓜架下面,坐着干针线活,芦花鸡就那么围绕在她的身边。偶尔会“咯咯”叫几声,孙奶奶只要抚摸一下它的头,它马上就会安静下来。

  乡亲们的日子很苦,多数家里,在冬日里都是清汤寡水的日子。我们这些依然吃着“公粮”的人,其实感受不到那种滋味。开春的时候,被火过过的蚕场,那些柞树,居然顽强的返青了,韩念死的那条水渠也修成了,返销粮也落实到户了,能看到吕队长那张黑脸居然也有了些许的笑意。

  当上工的钟声日复一日的响起的时候,吕队长依然像个将军一样,站在老树下派活,声音威严而不容置疑,五月端午快到了的时候,孙奶奶正在忙活着包粽子,突然倒下,大家七手八脚的把老人架到屋里的炕上,她看着吕队长:“孩子,娘不行了,你可要带着大伙好好走啊。”这是孙奶奶留给这个世界最后的一句话。

  下葬孙奶奶的那天,上午一直是细雨蒙蒙。就在老人落葬的时候,突然云绽日出,乡民们都说看到了一片片金色的祥云。孙奶奶入土后,她的那只老芦花鸡,不吃不喝,就趴在孙奶奶的坟头,活活饿死。

  闭上眼睛,我的眼前依然晃动着孙奶奶的身影,晃动着那只老芦花母鸡的身影。
33#
发表于 2010-1-24 08:12 | 只看该作者
再学习了。
3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5 14:44 | 只看该作者

那些岁月那些人(下篇4):那个冬日的故事

那些岁月那些人(下篇4)
  
                         那个冬日的故事

  我在一九六九年底随着父母到这座城市的最北部山区后,大约有半年左右的时间没上学。因为学校里的路途很远,一路走来最少也有四—五里的路。北部山区的冬天,看起来更像冬天。纷飞的大雪,早就把山遮盖的银装素裹,只有那些顽强的青松树,尽管针叶上也裹着雪,却透着一种倔强的深绿色。

  在休学在家的日子里,我更多时间是跟着房东大伯去山上“狩猎”。所谓的“狩猎”也无非是下套子套野兔,或者是打山鸡。大伯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基本上他都不会空手而归,那杆一个人多高,枪筒很长的洋铳,他用起来得心应手。我不知道这杆枪跟随了他多少年,但是,我却能看到那杆枪的枪托,泛出的一种木色把摸久了才有的光泽,透着一种略显暗黑的青色。

  只要大伯瞄准了的山鸡,基本上就被锁定击落的命运。所以,很多时候,大伯会和父亲吃着野味山珍,举杯喝着烈性的白酒。小小的茅草屋里,洋溢着一种冬日里封闭着的温暖,和菜肴的香气。我那时候,除了吃一点猪肉,别的什么肉都不吃。所以,那些野兔,山鸡的肉,我从来没吃过。但是,我喜欢那些雄山鸡的翎毛,非常鲜亮艳丽,也不怪大清王朝的王爷们会选这种东西打扮自己,绝对有品味,绝对环保。

  离开了那座喧嚣的城市,离开了那条我永远无法释怀的小巷,离开了那些儿时的伙伴,童年的那一段记忆,就像被风干了的坚果,只剩下一个具像,即便你砸开它,或许也只有干涩和失望。

  窗外一夜的北风,呼啸着吹打着窗棂,抖动着窗棂上的白纸,发出一种沙沙的声响。秫秸做骨架搭成的屋棚顶,里面有耗子团伙一样的,肆无忌惮的尖叫着,在上面走来窜去。屋外的两条看家狗,时不时地警惕的朝着漆黑的旷野,发出几声吠叫,像是威胁,也像是宣泄。火炕滚热的,虽然有点硬,但是,很舒服。只有在墙洞上泛着黄晕光泽的那盏煤油灯,让我觉得有些讨厌。因为它总是会制造出人的背影,在墙上影影绰绰,显得很诡秘。

  清晨到来的时候,大伯家的鸡鸭鹅狗,好像是最好的钟表,它们用喧闹迎接一个新的一天。不知什么时候,又落雪了,院子里铺了厚厚的一层,两只狗快活的在雪地里嬉闹,把雪扑腾了一身。很多年后,我看到一个打油诗人写雪的诗句:

  “江山一笼统,水井一窟窿,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读罢,不禁哑然。

  皑皑的白雪,在晨阳之下,泛着刺眼的光泽。正对着家门的那座山,基本全被覆盖掉了,只剩下几处黑峻的山梁,好像不愿意被覆那些落雪,很本色的站在天地间。北方的雪,夹杂着北风,打着旋儿,在屋前不远的那块略显平整的庄稼地里腾起一片白雾。吹的一些枯黄的秫秸迎风起舞。

  隔壁院子住着一家九口人。那个大婶是一个天生的豁嘴子,也就是我们今天医学上常说的那种“兔唇”。是因为这个缘故吧,她说话总是含糊不清。好像她和房东大妈之间有什么“恩怨”两个人很少往来,只是我们的到来,因为我母亲的缘故,看起来让这三个女人之间有了一些融洽。

  豁嘴子大婶,有六个女儿,一个儿子,她的丈夫好像是当地公路的“道班工人”,也就是当年寻常可见的那些,维护公路的人们。六个女儿,一个儿子,儿子最小,据说所以生这么多,就是为了要一个儿子。而果然如愿以偿,他们的第七个孩子果然是个男孩,名字和特别,叫做:拉柱。我相信这名字中一定包含着无数善意的希望和寄托。那会儿,这男孩也就一两岁的样子,哭声特别响亮。几个姐姐几乎烘星捧月一般对这个弟弟。但是,那毕竟是一段贫瘠的日子,一个有着九口之家的农村家庭,负担的沉重,就从那些孩子们的穿着上就可以看得出,可以用衣衫褴褛这样的成语来形容了。

  喧闹早已经成为隔壁院落的另一道风景,那几个要上学的闺女早晨的忙乱,伴着她们那个“皇帝”一般兄弟不依不饶的哭闹,豁嘴子大婶含糊不清的咒骂,以及偶尔才能听到的道班大叔怒不可遏的斥责。

  很多年后,我的脑海里都会浮现出这样一幕,这是人生的一个抹不掉的写实。时值今日,我写下这段往事的时候,总想期待着,能与这些我曾经有缘做邻居的人们,有过重逢,但是,岁月如梭,人生易老,那里寻找的到呢?

  一九九六年的一个夏日的午后,我第一次回到那里。二十七年,时空经历了怎样的转换,猝然间,我已入中年,故地早已经让我陌生,让我唏嘘。曾经的那一排草屋,早已经成为断壁残垣,只有那矗立在屋子遗址上的三根烟囱,那烟熏火燎的痕迹,还在隐约的告诉我,这里曾经的往事,这里曾经的过去。

  院落中,那盘青石磨还在,我甚至还能清晰地看到,房东大妈,腰里系着一块青布围裙,推着磨磨苞谷的情形,那是走不完的路,那是同样的路,那是曾经的圆梦。那个猪栏还在,青石迭造的这个猪圈,经历了二十七年,依然保存完整。就猪栏一隅搭起的那个棚厦的架子还在。依稀之中,我仿佛听到了那头永远长不大的猪的哮喘和咳声。看着屋门前的那座山,不知为什么,感觉矮了许多,也不再那么凶险,我知道,那是因为我长大了。山上的植被看起来不错,郁郁葱葱,回眸西望,即将的落日,将山染成一抹金黄的亮色,果然是,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站在空旷凋败的院落之中,看着疯长起来的蒿草,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唏嘘和悲凉。但是,转头看去,山下早已经是幢幢整齐的房屋,有平房也有楼房,远远看去错落有致,屋顶的红瓦,在阳光下彰显着一种生命的蓬勃和盎然。就连那成片的炊烟,也看起来袅袅飘缈,十分美丽。

  二十七年前的那个冬日的早晨,当我站在院子里,握起一团雪,攥成雪球,朝着那只对我一直不很友好的鹅砸过去的时候,房东大伯正笑咪咪的端着一袋烟看着我:“小子,今天我们去打野鸡?”我十分开心的跳起来。而那两条狗,也十分配合的围着我摇头摆尾。

  收拾停当,我和房东大伯走出院子,我们要去的地方并不远。而且,雪下得这么大,野鸡的觅食时很难的,这也是打野鸡的最好时候。翻过一道山梁,进入一个山坡,房东大伯眯缝着眼睛,朝我摇了摇手,我知道,这一定是大伯发现了什么。哪两条狗居然也出奇的安静,它们匍匐在地。大伯从肩上取下洋铳,开始装填弹药,这一切看起来十分娴熟。然后他俯下身小声告诉我:“别动啊,在这等我。”他开始提着枪,弓着腰前行,没走出几步,就听到“扑楞楞”的声音,几只山鸡受惊动飞起来,也几乎是这个同时,大伯的洋铳也响了,很沉闷的那种声响。接着就看见大伯挥手招呼他的两只狗,那两只狗相当训练有素的朝着大伯手指的目标,飞扑过去。很快,其中的哪只黑狗,口里就衔着一只山鸡回来“邀功”了,看样子山鸡还活着,还在挣扎,但是,不久就咽了气。是一只看起来很漂亮的雄鸡,翎毛在阳光下泛出异样的光泽。那一个上午,大伯居然打了四只山鸡。可谓满载而归。当我和大伯往回走的时候,大伯那杆长长的洋铳的枪筒上,悬着四只山鸡,一老一少的足迹,在大山深处,带着成就感的延伸到回家的路上。

  就在要翻过一道山梁就可以到家的时候,我和大伯几乎不约而同的停下了脚步。因为就在我们前方不远,我们同时看到,一只狐狸蹲坐在前方不远的一块石头上。大伯的两只狗吠叫着要往前冲,被大伯厉声喝住。这距离也不过四五十米,那狐狸并不惧怕我们。那应当是我见过的最英俊的狐狸,毛色十分整洁,甚至能看得清楚,它那双清澈的眼睛,大伯叹息了一声,“你又来了,饿了吧?”旋即,大伯从枪筒下,拽下一只山鸡,朝狐狸扔了过去,嘴里还在说:“走吧,走吧,记得不要去我们家祸害啊。”那只狐狸非常灵性的,从蹲坐的青石上跃下,衔起大伯赐予的山鸡,扬长而去。那只粗大的,毛茸茸的尾巴,毫不在意的在雪地里,拖出一道痕迹。这一切在我看来实在是太神奇了,看到我困惑的目光,大伯拍了我的脑袋一下,“走啊,小子,回去大伯说给你听。”

  回到家,进了门大伯就冲着大妈说,“遇到黄仙了,我送它一只野鸡。”大妈的脸上有些夸张地表情:“哎呀妈呀,大仙又来了?这是找不到吃的啊,冰天雪地的。”

  吃过晚饭后,我缠着大伯让他说说,为什么不打那只狐狸,反而给它一只山鸡。大伯笑眯眯的看着我,指着炕犄角说“上去,坐在那里,我说给你听。”我脱掉了鞋子,爬上了炕,顺势依靠在犄角的被垛上,大伯的儿子朝我笑着,二哥不犯病的时候,非常好。

  大伯的老旱烟,很呛人,他吧嗒吧嗒的抽了一袋后,把烟袋锅在炕沿下面敲打了几下。天还没全黑,我能看出大伯的眼睛掠过一种对往事追忆的色彩。节省的大妈,总是在不到天完全黑的时候,是不肯点起那盏煤油灯的。

  大伯从抗美援朝战场上回来以后,“三级战斗英雄”并没有让他享受什么特别的待遇,他曾经作过一段这个村子里的生产队长,但是,这个韩白两姓居多的村子,两大姓氏积怨太深,让他力不从心。所以,他也就很快就不干了。后来,他自己就挑着铁匠担子,走村窜户,给乡亲们做一点日常必需的“家什”。冬天来到的时候,北方人习惯“猫冬”,而大伯在这个时候,会拿出他那杆洋铳去打猎。

  很多年以后,我在回想大伯那个晚上给我讲的故事,究竟有多少可信度,但是,又无法解释这一切。

  大伯说,他打猎的时候,开始是什么都打,最早的时候,山里狍子,獾,甚至还有狼,狐狸,山鸡这样的东西很多。大伯告诉我,狍子那东西确实是“傻”,一般来说,发现它,你不管如何先冲它开一枪,它受惊后会飞快地逃跑,然后你就可以选择一个好的隐蔽地点,耐心的等着它,不久这个家伙就会再来看看,刚才是什么“吓了它一跳”。而好的猎手,基本在这个时候就不会落空了。

  大伯给我讲了他为什么不打狐狸的故事,因为时间太久了,我依稀记得这个故事的大概。有一年,也是一个大雪的日子,大伯提着枪,追到了一只狐狸,那是一只“火狐”,也就是毛色偏红的那种。因为雪下得很深,很大,大伯和狐狸之间的追逐,就像一场游戏一样。大伯追狐狸就跑,在雪野上,一个猎人,一只狐狸,就这样开始一种竞技。大伯说,他追了整整一个上午,终于把狐狸逼近了一个山崖之上,没有退路。狐狸也累了,不跑了,蹲在那里看着大伯。大伯取下肩头的枪,开始不慌不忙地装填弹药,一切都准备完毕,大伯举起了枪,那狐狸并不躲避,大伯很自信自己的“枪法”,但是,他扣下扳机的时候,他惊讶了,枪居然没响,大伯十分惊异,他再一次拉起枪的击火帽,然后再一次叩动扳机,枪依旧没响,做着同样的动作,一连三次,大伯有些惊骇了。他知道,他不可能打到这只狐狸,他有些气急败坏的把枪扔在地上,就在这一刻,那杆枪轰然炸响,枪沙几乎打到大伯。这杆枪炸膛了,枪管都炸裂开来。整个的过程很短,但是,整个的过程,那只狐狸就在哪里蹲着看着。就在大伯感到沮丧和惊骇的时候,那只狐狸不慌不忙地从坐立的那块岩石上起身,也毫不惊慌的,很安静的从大伯身边走过。大伯说这话的时候用了他习惯的一个口头语:“妈拉个巴子,小子,你知道么,那会儿我汗毛都炸起来了”。那一刻大伯做了一个决定,跟着这只狐狸看看,到底怎么回事。他收拾了地上残破的枪,于是雪地上有着这样一幅画面,一个沮丧的猎人,一只悠闲的狐狸,一前一后。大伯跟随着这只狐狸也不知道走了多远,走进了一个山沟沟,走到了一个小山洞前,狐狸站住了,回头看着大伯,接着发出一声叫唤,山洞里接二连三的爬出来几只肥嘟嘟的小狐狸,大伯说那一刻,他突然有一种说不出的罪恶感。如果他枪杀了那只狐狸,这几只小狐狸怎么活?回到家,大伯把这个遭遇说给大妈听,据说大妈听了浑身直哆嗦,一口一个作孽。第二天,大伯提着一只准备过年的山鸡,特地去了那个地方,但是,他没看到那只狐狸和它的崽子,但是,大伯把那只山鸡留在那里。据说也就是从那时候起,大伯发誓不再打狐狸,也就是从那时起,院子里的鸡也不再被狐狸所骚扰丢失。

  很多年后的今天,我写出这段故事的时候,我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按照大伯的说法,白天他送山鸡的那只狐狸,一定是当年他打不死的那只狐狸的后代,所以,他要善待它们,因为这些狐狸从来不去祸害他们的鸡鸭鹅。

  冬日有暖阳的日子是很惬意的。在一个洒满阳光的午后,我一个人跑到我们吃水的那条山沟,山溪之上覆盖着厚厚的,晶莹剔透的冰凌,用石头敲下一块,含在口中,滋味不必城市里的冰棍差多少,除了少了甜的味道。

  用来吃水的那汪水里,有着小小的鱼儿在游曳,冬日的水是温温的那种感觉,阳光照射下,冰凌的表层腾发出一片淡淡的雾气,两条狗在我的身边绕来绕去,那座山让我有着无数神秘的向往和冲动。

  无论如何,人生总有一些美好的故事……
35#
发表于 2010-1-25 17:18 | 只看该作者
每一个章回都有一个不错的故事。
36#
 楼主| 发表于 2010-1-25 21:55 | 只看该作者

那些岁月那些人(下篇5):小镇大洋马

那些岁月那些人(下篇5)
 
                          小镇大洋马

  降温了,连温暖如春的厦门都能感受到冬日的寒冷。天阴沉着,坐在办公室里有一种从脚底下生起的寒意。我一边审校着新一期的杂志,一边梳理着自己对往事的一些记忆,一直到让它们渐渐的清晰起来,然后我开始了记录一样的写下这些文字。

  冬去春来,北方的春天虽然来得迟一些,但是,一旦来了,就一定是很迅猛。几乎转眼间,家门前的那座山上的积雪已经悄然化落,杳无踪迹。当中午时分的时候,你会看到解冻的庄稼地,在阳光的照射下,升腾着一种白色的雾气,这就是阳气上升的征兆,也是春天来临的特征。我特别喜欢山村的春天,那种万物的蓬勃几乎无处不在。先是在向阳坡面的花花草草首先露出娇嫩的面容,接着厚重冰封了一个冬日的河流,悄然开裂,清澈的河水,哗哗响着冲刷着河岸,义无反顾地流去。

  当地的山上,有着数不尽的野杜鹃,当地人管它叫“光腚花”,名字不太雅,那是因为它一定是最早开放的山花,在它的枝条上还在孕育着萌芽的绿叶的时候,它的花蕾早已经急不可耐的绽开了它的容颜,先是在向阳坡,一簇簇,一团团,如同艳丽的火焰,染红了半边山。慢慢的漫山遍野,开的肆无忌惮,开的骄横自然。也有叫它“映山红”的,但是村民们更喜欢管它叫作“光腚花”,尽管没有绿叶的陪忖,那花儿也会让你赞叹和心动。

  吃水的那条山溪,早已经解冻,清澈的山水,顺着被它们冲刷得干净如洗的山石缝隙,和沟坎跃然而下,哗哗作响,仿佛是一曲动听的歌。很多年后我读到诗人裴多芬的诗作,《我愿意是激流》:

  我愿意是激流,

  是山里的小河,

  在崎岖的路上,

  岩石上经过......

  只要我的爱人

  是一条小鱼,

  在我的浪花中,

  快乐地游来游去。

  我的脑海里马上回忆起这条山溪。

  猫了整整一个冬天,跟着房东大伯几乎踏边了这里的山山水水的我,终于要再一次走进学校,重新上学了。学校所在地,是一个镇子,距离我的家大约有四五里路的样子。一个冬天随着房东大伯东北西跑的漫山遍野的打猎,让我结实了许多,而且我已经基本适应了那种生活,从刚来时的水土不服,浑身起疙瘩,到后来什么问题都没有,适应的让很多人吃惊。

  走进学校,这所学校有一个很响亮的名字:双红小学。这名字的由来我不知道,但是,我想一定和那个特殊的岁月有关。这是北部山区的这个县城,一个颇有名声的小镇,尽管镇子不大,但是,因为这个镇子里面有一家巢丝厂,里面有上千名工人,而著名。这座镇子被一条南北走向的道路所贯通,如果你花点功夫,也就十几分钟就可以从一端走到另一端。我的学校,坐落在这个镇子的东南边,仅靠着那条穿越镇子的沙土路,挨着学校不远的,是一座粮库,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粮库那一囤囤圈好的粮仓。高大的粮库城墙,外墙上涂着粉白,赫然写着“备战备荒为人民”的领袖语录。

  我在学校的日子,并没有学到什么知识,被革命热火烧的脑子都不清楚的这个国家,和那些被信仰和忠诚调动的人们,除了没完没了地造反革命,剩下的就是在教科书里告诉我们“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的“种种恶状”。因此,高呼口号,好像是那个时代最时髦的举措,而红宝书,则成为那个时代当仁不让的护身符。而课本里漫画着叛徒内奸工贼的形象,大鼻子上满是麻点,他的夫人则被妖魔成一个几乎可以等同我看到的连环画《西游记》里面的女妖的形象。

  那会儿,除了镇上的巢丝厂有两台破旧的汽车,这个镇子上,最常见的就是各种牛车,驴车,骡马车,它们在各色的车把式的吆喝声中,从小镇这条主干道上穿过,而那些牛马驴骡们留下的排泄,则成为我们争抢的热门,因为学校给每一个学生都下达了“拾粪”的任务,庄家一枝花,全靠肥当家,没有肥哪里来的庄稼?这是农业老师谆谆教导的。为了争一泡牛粪,两个同学能大打出手,最后互相把粪筐扣在对方的头上。我承认,这在今天确实是一个匪夷所思的故事,但是,它却实实在在发生过。

  小镇粮库的站长,是我同班同学的父亲,我印象中,这个家伙是一个凶巴巴的主儿。长的高高大大,经常站在粮库的门前,就像一尊煞神。比他更神气的,或者说能与他匹配的是,粮库里的那头枣红色的高头大马。那一定是我见过的最大的马,它所驾辕的马车,显然比别的车都大了一个号,而且它没有其他的马在和它一起拉车,就那么孤高的端者辕马的架势。那马实在是很英俊。这匹马据说是日本人留下的战马后代,它比普通的马大出一个号。四个蹄子每一个都足有海碗口那么大。它的前脸,有一绺白色的毛发,顺着脑门自然垂下,我注视过它的眼神,是一种桀骜不驯的色彩。寻常可见,它拉着一车粮,毫不费力的走在镇子的砂土路上,四个蹄子在砂土地上踏出一中别样的声响,有着极强的节奏感,也有着极强的穿透力的那种声音。偶尔,它会仰天长啸,那叫声有着说不出来的一种绝望和悲凉的感觉。

  我听我的同学说过这匹马的来历。这匹马是同学的爷爷,在县里从一个要逃跑而没有盘缠的日本人手中买过来的,说是卖,还不如说是送,因为同学的奶奶仅仅给这个逃荒跑路的日本人蒸了一锅窝窝头,备了一些咸菜,还给了那个日本人几块光洋,那个日本人就千恩万谢的留下了这匹马。并再三操着蹩脚的中文告诉同学的爷爷:这是一匹有着正宗东洋血统的战马的后代,请拜托多多关照。说这话的时候,这个日本人连鞠躬带下跪的,脸上鼻涕眼泪都分不清。

  同学的爷爷从县城牵回这匹马的时候,震动了一村子乡里乡亲。几乎众口一致的认为:从来就没看过有这么高大,这么英俊的马。那些日子,同学的爷爷不得不连夜赶着加高了马棚,才能让这个身材高大的家伙,住进去。初来同学爷爷家的头几天,这匹马不吃也不喝,就那么呆立在马厩中,偶尔会极其烦躁的仰天长啸,那叫声凄厉而悲凉,听得一村人心都慌慌的。

  无论用什么样的草料,添加什么黄豆玉米,这马都不正眼看一下。同学的爷爷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知道这匹马是在思念它的主人,于是,在一个月夜十分,来到马厩,他抚摸着这匹马的鬃毛,十分动情地说:“马儿啊,你原来的主人走了,不会再来了,我就是你的新主人,你吃东西吧,我会好好待你的。”说着双手颤巍巍的捧起一把饲料,放到了这匹马的嘴边,突然这匹马的嘴动了,它开始轻轻的嗅着同学爷爷的手,那一刻,同学的爷爷看到两颗豆大的泪珠,从马眼睛里悄然落下。用同学的话说,这匹马简直就是他爷爷的命根子,谁都不许抽打它,而且也从来不用它拉车。在很多时候,他的爷爷都会牵着这匹马到村子东头的河套里,给它洗澡,同学说,那匹马在河道里一身水渍的抖动着,长啸着,碗口大的蹄子不停的尥刨着河里的石头,发出哗哗的声响。很多个黄昏,都有这样一道风景,这匹威严的高头大马,在河水中昂首而立,夕阳洒满在它枣红色的毛发上,散漫着一道道金红色的光泽。

  文革到来后不久,这匹马的命运发生了变化。同学的爷爷被指控为“汉奸,特务”直接的证据就是这匹高头大马。他的爷爷很快就被县里的红卫兵揪斗,据说红卫兵抓走他爷爷的时候,也想顺便牵走这匹马,但是,他们十几个人,拉拽了半天这匹马纹丝不动,他们这才悻悻作罢。

  同学的爷爷是被用门板抬回老家的,已经奄奄一息的老人,告诉同学的爹:“我没错,那匹马是无辜的,你要好好待它,它有灵性。”当天夜里,同学的爷爷就咽了气,而没出两天县里的红卫兵小将们又来了,这一次他们不准备牵走这匹马了,准备直接杀掉它。也就在这个时刻,同学的爹亮出了公社革委会征用这匹马的文件,告诉红卫兵,这匹马已经充公,现在是公社粮库的马,他爹黑着脸,握着菜刀坐在马厩旁。愣的怕不要命的,况且已经有人为这匹马丢了性命,乡亲们都看不过去,据说都操着家伙就等着同学的爹一嗓子。红卫兵们也不敢鸡蛋碰石头,鸟兽状散去,从此再也没有人来骚扰他们。

  埋葬了自己的爹,同学的爹黑着脸,一言不发的来到马厩,他抚摸这这匹马的身子,泪如雨下。第二天,他就把这匹东洋大马牵到了粮库,并亲手为它量身打造了一挂大车,从此后,这匹高大的东洋马,就成为粮库,成为这个小镇最惹人的风景。而且所有人都知道,要想让它驾辕拉车,谁也不好使,唯独同学的爹,只要坐在车老板的座位上,那马的眼睛立刻就会泛出一种亮色,变得十分顺从。

  粮库的这匹东洋大马,是小镇一道恒定的风景线。它并不吃力的拉着一车粮食,“的的”的蹄声不知踏碎了多少个日子。同学的爹,后来在它的项上拴了一个铜铃,于是,伴随着“的的”的马蹄声,还有那清脆的铃声。

  我在这所学校,上了不到一年的课,岁月早已经让我淡忘了许多东西,但是,我唯独忘记不了这匹大马,以及它的故事。

  二十七年后的那天,当我再一次走在这个曾经的小镇的路上的时候,早已经找不到昔日的那条砂土路,笔直的柏油路,延伸到远方。镇上人流熙攘,楼房林立,那座曾经无比红火的巢丝厂早已经倒闭,成为一个新的住宅区。只有那条河流还在一如既往的流淌着,仿佛在讲述着一个永远说不完的故事,流水带走了多少人生的悲欢,多少人生的辎重,谁能知道?

  在同学家明亮的客厅里,同学的夫人为我倒了一杯清香扑鼻的茶。我也听他给我讲述了大洋马后面的故事。

  一九七一年的一个冬日的夜晚,同学的爹还和往常一样在粮库值班,他和往常一样,提着手电筒,在粮库里巡视,就在他走到那匹马的马厩边上的时候,他突然看到了马厩里闪动着火光,粮库里着火,这是多大的事件啊,他爹一边吹响凄厉的哨音报警,一边端起准备好的灭火沙,扑进马厩,着火的马厩就是那匹大洋马所在的马厩,而马厩的外墙没有五米就是一个粮囤,万一火窜到粮囤后果不堪设想。粮库里其他的值班员工也赶来了,就在大家奋力扑救的时候,大洋马马厩的上方那根着火的梁突然坍塌下来,而同学的爹正在这根梁的下方,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已经被牵出马厩的大洋马,突然一声嘶鸣,钻进了着火的马厩,用高大的身子,死死的抵住了下落的那根着火的梁,着火的梁在大洋马的背上炙烤着大洋马的皮毛,发出一股股刺鼻的味道。

  这把火很快就被扑灭了,忙乱的人们,惊讶的看到,那匹大洋马用一个昂首站立的姿势,昂着它的头,那根着火的梁早已经深深地烧透了它的皮肉,大洋马就用这样一个姿势,完成了它生命的最后一次站立。这把火事如何着起来的,后来一直没有破案,成为一个不解之谜。

  同学的爹放声大哭,那个饥饿的年代,一匹马的肉是十分具有诱惑力的,听说粮库的大洋马烧死了,很多商贩都堵在粮库的门口,同学的爹铁青着脸,冲着这些人喊着:“我的马不会卖给你们,滚!”

  同学的爹,用一挂车,拉上大洋马的遗体,走了十几路,回到自己的家,在同学爷爷的坟前,双膝跪下:“爹,孩儿不孝,您的马我还给你了。”大洋马的那个坟坑是同学的爹自己一个人挖的,挖了一整天,那坑很大,很深。大洋马的坟头,立着一块墓碑:忠马之墓。据同学的爹说,大洋马死的时候,至少有三十多岁了。

  同学家里,还保留着那匹大洋马项上挂过的铜铃,拿起来摇一摇,脆亮的声音,有着说不出来的穿透力。同学的父亲,那个粮库的站长,死于一九八六年,肺癌。

  2000年,我再一次去当年下乡的故地,又一次在同学家小坐。我注意到在他家的客厅的墙上,有一张很大的彩色照片,照片上同学夫妇和一个个子不高的中年男人的合影。看见我盯着这张照片,同学告诉我,这张照片上的男人是日本人,就是那个当年送给他爷爷大洋马的日本人的儿子。他特地遵从他父亲的临终嘱托,回到他父亲当年送洋马的地方,要替他父亲谢谢当年同学的爷爷奶奶,对他的父亲的救命赞助之恩。当这个日本人听完大洋马的故事后,执意要去拜祭同学的爷爷,也顺便去埋葬大洋马的地方看一看,这幅照片,就是在那片墓地前照的。远远看去,青山郁郁,几座坟茔爬满青绿,那匹大洋马就葬在这里。

  也是很多年以后,我在清理思路,回忆这个故事的时候,脑海里总是跃动着一句诗:“青山处处埋忠骨,何必马革裹尸还?”其实,对人,是这样,对这匹马却又何尝不是这样?如今,距离这个故事发生的时间,已经三十七年了,三十七年寒来暑往,三十七年每一天的日出日落,三十七年,我亦走过少年,走过青年,走过中年,岁月让我遗忘了很多往事,但是,有一些注定忘不掉。

  依稀之间,仿佛看到那匹威武的高头大马,拉着一车粮食,从镇里的砂土路上走过,那种英姿,那种威风凛凛,那“的的”作响的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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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5 22:02 | 只看该作者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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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8 00:11 | 只看该作者

那些岁月那些人(下篇6):两个窃书“贼”

 那些岁月那些人(下篇6)
  
                              两个窃书“贼”

  岁月给我们最深刻的就是记忆深处的那些尘封的往事,而那些往事或许已经泛黄,或许已经淡忘,也或许不愿重新提起,但是,无论如何,走过的日子,那些记载着我们的青春年少,或者是青春时代的往事,决不会简单的忘却。

  我们都缺乏一种勇气,缺乏直面人生的赤诚,甚至缺乏一种说实话的勇气。当我曾经自以为是的信仰的根基轰然坍塌的时候,那一刻,所带给我的绝不仅仅是一种思想上的沮丧和绝望,更多意义上,还有一种面对往事的懊悔和失落。

  为“信仰”而生活,为“真理”而斗争,我相信这是我和我的同龄人,所具有的曾经的共同的目标,就像用理想堆砌起一个梦幻的城堡,那城堡里盛满了我们的愿望和欢乐,但是,突然有一天我们不能不赤裸的面对:那不是一个美轮美奂的城堡,那就是一堆瓦砾,是一道道断壁残垣,下面有着呻吟,也有着不屈,还有着死亡,这种目击所带来的创伤,终生难以愈合。

  我在那座小村,那个小镇生活了不到一年,但是,这一年却在我的心底烙刻上一生都挥之不去的记忆。

  小镇东南面的一座小山上,有一座烈士墓,长眠着一个女烈士,她的故事,她的威名曾经是这片山区,或者这座小镇的骄傲。当刽子手的屠刀架在她年轻而美丽的头颅上的时候,她用微笑和凛然迎接了死亡。我不止一次在镇子里的“展览馆”见过她的或照片,或绘图,或遗物。小山之上,苍松翠柏,郁郁葱葱,烈士墓修建的在当时来说很气派。当地特产的花岗岩青石,围成了一块大大的空地,一方青石的坟茔,周边芳草萋萋,烈士的墓碑高大挺拔,一面镌刻着烈士的名讳,写着永垂不朽,一面用简短的文字镌刻着烈士的生平。站在小山之上,睥睨到,韩念献身的那条水渠,正渠水清清,涓涓流去,那水渠显得很气势。很多日子,学校不止一次组织我们来拜谒或者祭扫烈士的陵墓,以至于到后来,我们早已经忘记了对烈士的尊重,开始在墓园四周疯跑嬉闹。但是,正是的祭扫仪式,一定是很严肃的,我们手里的花都来自这座小山上开放的那些野花,或粉红,或金黄,或洁白,花儿都不大,但是,都是真正的来自自然的。那些花儿看得出来生就的倔强和野性,枝枝蔓蔓看起来全无什么规矩。我们采下来,再用一束青草把它们扎结成花束,放到烈士的墓前,那一刻,烈士墓前,会隆起一个小小的花团。

  2000年我再一次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在我的同学的陪同下,我买了一捆烧纸,我们特地爬上了这座小山,在爬的时候,我依旧像儿时那样,采摘了一束野花,并用青草作绳,把它们系在一起,那座烈士墓依旧在,只不过看起来很久没有人祭扫了,野草窜起的足有半个人高,烈士墓碑上的朱色字迹已经褪去,无奈的泛着一种粉白。我把野花放在墓碑前,在前方的空地上,点燃了烧纸,还没烧几张,一个提着镰刀的中年男人就怒气冲冲的赶了过来,大声呵斥我们:“谁让你们在这里烧纸的?”我有些困惑“这不是烈士墓么?”“那也不行,这片山林我承包了,这是我的”。好在我的同学和这位乡亲还算认识,解释了一下,那个中年男人这才悻悻作罢,临走还撂下一句话:“早就没有人记得她了。”这句话,在我的心里让我有一些很怪异的感觉。

  我在这所镇里的小学的日子里,更多的就是结交了很多新的朋友,他们当中有和我一样来自城里的孩子们,也有那些土生土长的农村娃娃。而且,这其中很多人至今依然与我保持着很密切的联系。

  和我一起暂时借住在老乡家里的,还有我父亲的一个同事的全家,他们住在我们家下面的山沟里,他家也有一个与我年岁相仿的孩子,他叫胜利,我们想当然的成为同学和好朋友。在那些日子里,从家到学校的四五里的山路,都是我们两人结伴走过的。

  学校是两排平房,每一排大约能有二十几间的样子,前排的这片,是低年级的同学上课的地方,后面的那一排平房是几个“高年级”班级另外加上老师们的办公室。前后排房子之间,是一个门洞。学校的前面是一座颇大的沙土地的操场,课间的时候,操场上会因为有三五百个孩子的嬉闹而尘土飞扬。

  我们的教室在操场的正面面对,班主任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老师,我至今还清晰地记得她姓牛,是一个不乏严厉却又很和善的老师,两条粗粗的辫子,会随着她声情并茂的读课文的时候而甩动。是一个毕业于师范专科学院的老师,听我的同学说,牛老师一生都没离开这所学校,直到1998年病故。

  穿过前排房屋的门洞,来到后面的那排房屋,在紧挨着西面临街的那堵墙的那一面,突然有一天引起了我和胜利的注意,那完全是一个偶然。放学的时候,天空下起了雨,我和胜利躲在门洞里避雨,等着天放晴了走。但是,当雨停下来的时候,我们走到学校的大门前,我们同是绝望的发现,学校的大铁门早已经被从外面锁上了。这也就是说,这座诺大的校园里,没有别的什么人了。那铁门很难攀爬,我们两人只能另寻一条出路。

  我们来到了后院,很快我们就发现,临街的西面的这堵墙,很容易就可以爬上去的,而翻过这堵墙,就是镇子里的那条唯一的主干道。天色已经渐渐黑了下来,我和胜利来到了这堵墙下,就在我们两人准备爬过这堵墙的时候,我忘记了是我还是胜利,完全不经意的一瞥,让我们居然有一个重大的“发现”。

  挨着那堵墙的房间,看起来很久没有人清扫过,门上方悬挂着一个“阅览室”的木牌牌,这让那个我们颇感兴趣。我们两人趴在窗子的玻璃上看到,居然满屋子的书。更让我们兴奋不已的是,就在这扇窗子上,居然破碎了一块玻璃,只是被一块纸壳子随便的遮挡了一下,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就拨开了纸壳子,把手伸进去,毫不费力的就掏出了几本书。

  这个“发现”让我们两人兴奋不已,但是,毕竟是初次“作案”,我们没敢多想,每个人胡乱地抓了几本书,放进书包里。当然,我们也没忘把那个纸壳子摆回原位,然后翻墙而出,走回了家。回到家我惊喜地发现,自己“偷”回来的书,居然都是几本科幻小说,这对我太有诱惑力了,因为我一直非常喜欢科幻书籍。还没下乡的时候,大哥同学的书,让我知道了儒乐.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神秘岛》《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们》《地心旅行记》《八十天环绕地球》。这次顺手牵羊,一共带回来六本书,其中有三本都是少儿科幻作品。我深知今天依旧能清晰地记得其中的一篇小说的情节,是说一个科考队,在走入一个峡谷的时候,突遇雷雨,就在他们避雨的时候,突然听到千军万马的厮杀争鸣声音,循着这条线索,后来他们找到了一个巨大的磁铁矿。

  两个少年的秘密,不会轻易让第三人知道。自从我和胜利发现了这座“书库”之后,我们两人在这座“书库”里至少拿出了几十本书。以至于,后来我们的手臂都够不到了那些书,让我们很不“甘心”。终于有一天,我和胜利,手臂也够不到那些书了,胜利有些气恼的拽着门锁,谁也没想到,那把锁居然根本就没锁,这下子把我和胜利兴奋的几乎抓狂。学校早已经空无一人,两个孩子就这样肆无忌惮的闯入了“书库”。胜利更过分的是居然拽开了电灯。于是在昏黄的电灯光亮中,我们两个犹如走入大观园的刘姥姥一样的孩子,眼花缭乱。我早已经对连环画这样的读物不感兴趣了,我把注意力放在那些“大部头”的书上。很快我就从这些落满灰尘的书堆里,找到了《女皇王冠上的钻石》《幽灵岛》《希特勒财宝的秘密》《水晶洞》几本我特别迷恋的鄂华的科幻小说。而胜利则塞满了一书包连环画。

  我一直特别怨恨胜利的娘,这个极其有着“革命警惕性”的老妇人。其实我和胜利早就秘密约定,我们不要这些书,看完了就把它们送回去,换回来接着再看。但是,无论是我还是胜利,都不可能完全恪守这样的“规矩”。所以,留下几本心仪的书,在我们看来也天经地义。

  事情的败露,完全因为胜利他娘的高度警惕。这个不识字的老妈妈,最大的嗜好是经常翻腾他儿子的书包,目的何为,胜利至今也搞不明白。尽管胜利知道他娘的这个与众不同的嗜好,并采取了很多应对措施,比如不敢把这些书都带回家,或者是藏在家里很隐蔽的地方,但是,狐狸还是被猎手抓住了“尾巴”。当胜利的娘,在胜利酣睡的时候,抖落儿子的书包,居然看到一书包连环画的时候,这个老妈妈那一刻,嘴巴一定是惊讶出一个“O”型,于是她怒不可遏的拖起睡得迷迷糊糊的胜利,高举着扫把疙瘩,胜利在没受到任何皮肉之苦的情形下,就如实招供。而这一切我浑然不知。

  当胜利的娘拽着胜利的耳朵来到我们家的时候,她嘴巴里大义灭亲的字眼就是“这两个兔崽子可不得了,偷啊。”当然,我也从来没避讳把那些书带回家,妈妈问起的时候,我就说是同学借给我的。这一次,彻底败露了。“到底偷了几次书?”在大人们严厉的目光里,我和胜利开始“招供”:一次,两次,多次,N次。在父母们的严厉呵斥中,我和胜利都感到了自己做贼的无耻和丢人。

  事情败露了,如何解决,我们每个人手中都有十几本书,胜利娘坚持说,让我们把这些书送回去,并向学校坦白交待。我们无法抗命,只能灰溜溜的背着“赃物”先找到班主任牛老师,当她听了我们两人的“作案经过”后,咧着嘴笑:“两个小东西好大的胆子。”接着她把管库房的老师找来。那个老师已经很老了,好像是姓谭,他什么也没说,牛老师让我们跟着他去库房把书还了。就在那个布满灰尘的阅览室,谭老师哼了一声:“就你两个小东西干的啊?告诉你们老师我早就知道有人在偷书了,不过,我喜欢愿意看书的人,偷书看不是罪,你们知道么?那库房的锁头我故意不给你们锁的。”此刻我和胜利这才知道,早已经在人家谭老师的监控之下。谭老师叹了一口气:“这下好了,你们不能再来了,这样吧,我再给你们一次机会,你们看看这里的书你们喜欢什么就拿走吧,不要出去说,这是最后一次。”我和胜利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和眼睛,但是,我看到了一双最让我毕生不会忘记的老师的眼睛,那目光很多年来一直在我的心底清晰的一次次闪现。但是,哪一天我和胜利什么书也没拿,尽管我那么想拿,但是,没敢。从那以后,我和胜利再也没去过那间阅览室,因为我们都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2000年我重返故地的时候,很想找到那位老师当着他的面给他鞠一次躬,发自内心地说一声“老师,谢谢您。”可惜,从同学口中得知,谭老师早已经故去。人生不论你经历了什么,就像鲁迅笔下的《一件小事》描写的那样,再小或许也不能忘却。我和胜利十分幸运,我们遇到了一个开明的老师,一个知道知识就是力量的老师,一个在那个岁月里依然倔强的挺拔着自己的性格的老师,他们都没有为难我们,让我们在全校师生面前出丑难堪。“我喜欢看书的人,偷书看不是罪。”谭老师的这句话,已经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底。

  很多年后,在大学学习鲁迅作品的时候,一篇《孔乙己》,那个灰袍大褂的孔乙己“窃书不能算是偷。”一下子让我联想起自己,联想起那段日子。如今,我们的父母早已经都去了天国,我和胜利在02年的一次聚会上,说起这段往事,不知道是因为酒后失态,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竟然相拥而泣。

  事实上,很多年来,我一直不敢忘记这件往事,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在于,它几乎影响了我一生对书籍的迷恋和热爱,而我这种对书籍的迷恋和疯狂,带着我走进中学时代,以及我后来那许许多多于书籍有关的故事,看起来荒唐而滑稽。

  在我看来世上最乐之事,无如读书。在读书的日子里,可以忘掉一切烦恼和不快,感知生命的真谛。面对当今世界的缤纷多彩,面对日渐淡漠的人情世故,有些人轻歌曼舞,尽情宣泻青春的资本,有些人醉生梦死,用酒杯来表达对生活的无奈。一个人能否经得起这些功名利禄的诱惑,这些形式主义的羁绊,静坐在书屋,一杯茶、一本书、一支笔而攻读不休呢?自己能否从书中找寻到心灵的滋润和陶冶呢?陆游有诗曰:“官身常欠读书债,禄米不供沽酒资。剩喜今朝寂无事,焚香闲看玉溪诗。”一拿起书,就没有名利之争,没有尔虞我诈,排除了一切干扰,消除了一切杂念,只是流连忘返于书的情节之中,和作者笔下的人物零距离接触,感受灵魂的脉动,抚摸喜乐和忧伤,来高尚品格、丰富情感、锤炼智慧,充实自己饥渴的心田。

  那些书,曾经启蒙了我,也曾经教化了我,尽管我和胜利的“作为”看起来不那么光明正大,但是,我丝毫没觉得有什么特殊的愧疚。一直到今天,我很在意为自己添一身行头的花费是不是很高,但是在看见我自己心仪的图书的时候,我会毫不在乎的出手买回来。每一次回家,都要做的一件事,就是要把几个书柜里的书,捣腾一边,因为书柜的托板都被压得变形,需要调整。

  出版于一九五九年的《女皇王冠上的钻石》,当时的定价是0.58元,现在已经绝版,旧书市场上也几乎找不到它的踪迹,而且,找到了也不会很便宜,但是,我真的很想收藏一本。因为它藏着我儿时的梦,藏着我儿时的往事,藏着我儿时的无数的想象和期盼。

  所幸,在那个变态的年代,两个孩子的行为遇到了“宽容”这让我每当回忆起这段往事的时候,都会发自内心地感到人生的美好的那一面,就像我儿时的眼睛中看到的绿树青山,看到的山涧流水,一切都那么清澈,一切都那么本色,一切都那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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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08:23 | 只看该作者
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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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4 10: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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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5 07:1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远山的风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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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1 06:36 | 只看该作者
请42楼不要来发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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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07:2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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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 16: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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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 16: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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