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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宇宙生命运动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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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3 08: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兔卧荒山 于 2017-9-13 08:46 编辑

                                                                                            宇宙生命运动法则
                                                                                                 文\兔卧荒山
            宇宙生命运动法则是生命九大法则之一,从运动的角度反映和描述生命的基本属性,其和诸法则一起构成完整的宇宙生命法则体系。运动法则是宇宙生命的固有性质和存在方式,是宇宙生命所天然的、内在的根本属性。没有不运动的宇宙生命,也没有离开宇宙生命的运动。运动法则和宇宙生命一样具有守恒性,即运动法则既不能被创造又不能被消灭,其具体形式则是多样的并且互相转化,在转化中运动法则总量不变。和其它诸法则相比“运动”是世人皆知,深入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内心之事。因为,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全都晓得“物质”是运动的,生命是运动的。然而在生命哲学的引领下,传统观念的“物质”已回归到其本质和本来面目,已提升或者脱胎换骨为宇宙生命。或者说传统观念所谓“物质”就是我们金塔中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体和第二级别有机物生命体。所以,宇宙生命运动法则的固有属性从常识上、一般概念上大家都是确认的,这是毋容置疑的。但是,坚定的站在生命哲学的立场上,深刻、准确的掌握生命运动法则就不好说了。所以,我们还有必要给予积极认真的探讨。
            自从有了宇宙,第一级别无机物第一层次原子生命体诞生以来,作为宇宙生命基本属性的运动法则就存在了。普遍的运动法则导致了宇宙生命生生不息,演绎繁衍,进化发展着宇宙生命,使得绝对的宇宙有了现在的金塔生命空间法则和体系法则。在二维或者三维空间中,运动法则是平面到其自身的一个映射,且使任意两点的距离与其象的距离相同;在生命哲学上,运动法则是宇宙生命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是宇宙生命在空间法则、体系法则和时间法则中的线性迁移。
         在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的“自然”科学还没有发展的古代,我们人类对生命或者生物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现状感到迷茫不可理解,往往把生命和无生命看成是截然不同、没有联系的两个领域或者两样东西,认为生命不遵从于无生命“物质”的运动规律。但随着生命科学的发展,这种错误的认识和思想已经没有立足之地了。我们人类的“生物学”、“生命科学”在吸收了数学、物理学和化学等学科的基础上,对宇宙生命的认识已深入到分子生命级别层次上,认识到高级别宇宙生命的基本单位是细胞生命体(低级别宇宙生命的基本单位是原子生命体),它是由蛋白质、核酸和脂质等生物大分子生命体化合组成的生命体系或者生命统一体。宇宙生命就是这一复杂的体系法则、空间法则中,质量法则、能量法则和自私法则(信息)等八个生命法则综合运动与传递的表现。这表明运动法则就是宇宙生命体内部的、本质的、固有的一种基本属性。因为,化合组成宇宙生命体生物大分子的体系法则、空间法则,以及其它诸法则和相对应的功能使命,在原则上都是相通的、互相转换的。它们都源于生命体,生命体的次级生命体又是相同的。例如各种生命(生物)的蛋白质的单体都是氨基酸,种类不过20种左右;各种生命(生物)的核酸的单体都是核苷酸,种类不过8种,这些单体都以相同的方式化合组成蛋白质或者核酸的长链,它们的功能对于所有高级生命都是一样的。另外,在不同的高级生命体内基本代谢途径也是相同的,甚至在代谢途径中各个不同步骤所需要的酶也是基本相同的。不同生命体在代谢过程中都以 ATP的形式传递能量法则。然而,这些“相同的”生命体它们统一体的次级生命体更是相同的,因为,它们归根到底是原子生命的化合体,而原子生命体众所周知是运动的。运动法则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即,既承认绝对宇宙生命具有绝对运动状态,又承认相对宇宙生命具有相对静止状态。宇宙生命(“物质”)和运动法则是不可分割、分离的。一方面,宇宙生命(“物质”)是运动法则的宇宙生命(“物质”)。试想没有运动法则的宇宙生命(“物质”)那不就是形而上学的生命;另一方面,运动法则是宇宙生命(“物质”)的运动法则,宇宙生命(“物质”)是运动法则的承担者,试想没有宇宙生命(“物质”)的运动法则那不就是无极虚无的运动。一切宇宙生命皆处于运动法则之中,他(它)包括生命金字塔体系中的五个级别生命及其个体生命;包括宇宙生命的其它八个生命法则;包括运动法则自身。宇宙生命运动法则是绝对的,是自在和自为的。他(它)有生命的匀速直线运动和加速度运动;生命的静止就是零速度运动,是以特殊的空间法则作为条件的,况且,这种静止只是一种个性的、相对的、形式的和表面的“静止”。因为,宇宙生命统一体空间环境内部的次级生命体还在不断地反应、不断地运动,他(它)所处的参照系或者坐标系的更大的统一体还在不断的运动。生命运动法则的表现是多姿多彩、千差万别的。运动法则是生命的根本属性之一,是生命法则之一;运动法则又是认识和研究宇宙生命的方法和手段的重要途径。不讨论运动法则就无法讨论宇宙生命。运动法则必须是宇宙生命的运动法则,宇宙生命只有运动法则才是宇宙生命,这是绝对的,没有相对一说 ,就像生命是绝对的一样。运动法则是复杂而丰富的,我们要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不同高度和不同广度去认识、去把握运动法则。
          现在对宇宙生命运动法则的类别做以下说明。
          第一、按传统的物理运动分为热运动法则(分子生命统一体不变或者不发生质变情况下的无规则运动)、电磁运动法则(原子、分子生命统一体维持不变,只是电子磁场的运动)、原子运动法则(原子生命统一体内部质子、中子、电子和核子生命基因的运动)。由于热运动或者热运动法则是我们常用到的一个概念,而且在宇宙生命中有重要的地位,这里给予专门说明。热运动法则就是构成传统概念所谓“物质”的大量分子、原子,或者化合构成高级别生命的次级分子生命体、原子生命体所进行的不规则运动。“不规则运动”就是“杂乱无章的运动”,就是无秩序、无体系、无方向的运动,方向和速度大小都改变得很快的运动。热运动越剧烈,温度越高。温度越高,分子、原子无规则运动越剧烈。比如倒一杯热水和一杯冷水,然后向每个杯里滴进一滴红墨水,热水杯里的红墨水要比冷水杯里的扩散得快些。这说明温度高,分子、原子生命体运动的速度越快,并且随着生命体(“物体”)温度的增高而增大。因此,分子、原子生命体的运动也叫热运动法则。正因为“无规则运动”、没有秩序的运动,因而是一种矛盾运动,相对于有规则、有秩序的运动更容易引起“热”,二者相向而行成正比关系。所以,所谓“热运动”就是第一级别、第二级别生命体(分子、原子)没有规则的运动,就是相对于分子、原子高级别生命体(细胞生命体、植物生命体、动物生命体和我们人类生命体)空间环境内部没有规则的运动,其本质就是宇宙生命没有规则的存在,本能的、或者自在的运动。这就是布朗运动。1827年,布朗把藤黄粉放入水中,然后取出一滴这种悬浮液放在显微镜下观察,发现藤黄的小颗粒在水中不停运动,而且每个颗粒的运动方向和速度大小都改变得很快。就是把藤黄粉的悬浮液密闭起来,不管白天黑夜,夏天冬天,随时都可以看到这种运动,无论观察多长时间,这种运动也不会停止。在空气中同样可以观察到这种运动,悬浮在空气里的微粒(如尘埃),也在做不规则运动。布朗运动充分说明了宇宙生命本能的、天然的和自在的运动法则,从特殊的角度确认了宇宙生命运动法则。 在常温、常压下,空气分子的平均运动速度是500m/s,在1秒钟里,每个分子要和其它分子相撞500亿次(这为宇宙生命的化合升级提供了丰富的机遇机会)。毫无规律的分子从四面八方撞击着悬浮的小颗粒,综合起来,有时这个方向大些,有时那个方向大些,结果小颗粒就被迫做起忽前忽后、时左时右的无规则运动。固体生命体热传导的主要方式是热传递。各级别层次生命体或者各种所谓“物质”都能够传导热,但是不同级别层次生命体或者不同所谓“物质”的传热本领不同。善于传热的生命体(“物质”)叫做热的“良导体”,不善于传热的生命体(“物质”)叫做热的“不良导体”。热运动法则或者热传递的方式有三种,即,传导、对流、辐射。这三种方式往往是同时进行的。
               第二、按几何线段或者二维空间分为直线运动法则和曲线运动法则。在运动中生命体所经过的路线是直线的,即直线运动(匀速直线运动或变速直线运动);在运动中生命体所经过的路线是曲线的,即曲线运动。宇宙生命体在所生存的空间环境中的整体移动行为都属于几何线段或者二维空间运动法则。低级别宇宙生命体是如此,高级别宇宙生命体也是如此。比如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的步行、奔跑、游泳、飞翔等。
              第三、按生命质量法则分气态运动法则、液态运动法则和固态运动法则,即,布朗运动发现的三种生命统一体的运动法则。其典型现象是分子生命体扩散所表现的运动法则。一是气态分子生命体运动法则,比如茉莉花,开了花以后,就可以闻到诱人的香气;大肉、鸡鱼腐烂了就臭气熏天;二是液态分子生命体运动法则,比如,在一杯清水里滴入一滴墨水,墨水就会逐渐的扩散,和水完全混溶一起。这说明一种液体的分子生命体进入到另一种液体分子生命体里,或者说液体分子在不停地运动;三是固态分子生命体运动法则,比如,把表面非常光滑洁净的铅板紧紧压在金板上面,几个月以后就可以发现,铅分子跑到了金板里,金分子也跑到了铅板里,有些地方甚至进入1毫米深处,经常堆放倒煤地方,地面有很厚的一层全变成黑色,这就是煤分子生命体进入的结果。分子生命体运动法则的本质是原子生命体的运动法则。
             第四、按生命体器官分游行运动法则、走行运动法则和飞行运动法则。这是针对第四级别动物统一体次级生命器官运动法则而言的。先说水中游动运动法则。在水中主动游动甚至逆流而行的宇宙生命体主要采取四种运动方式:一是波浪式游动,鳗鲡、海蛇等细长型动物在游动时,身体左右移动形成一个由头向尾传播的波浪形运动,其作用类似摇橹驶船,速度不大。二是水翼式游动,大型快速游泳的宇宙生命体如金枪鱼等左右摆动其尾鳍推水前进,作用也像摇橹。胸、腹、背、臀等鳍的功能主要是维持平衡。三是喷水式游动,水母、章鱼宇宙生命体均利用向后喷水前进。四是划水式游动,大多数水禽宇宙生命体后肢带蹼,在水面游动时左右交替划动。再说地面走行运动法则。分为蠕行运动法则和走行运动法则两种基本类型。蠕行运动法则见于多种管型宇宙生命体,如蠕虫和蛇,它们借躯体的伸缩、屈伸或摇摆向前行进,行进时部分身体紧贴地面。走行运动法则指依靠附肢在地面行动,比如节肢宇宙生命体和陆生脊椎宇宙生命体。附肢具关节,有助于灵活运动,而附肢将身体抬离地面才使快速运动成为可能。附肢不仅是运动器官,还要支持生命体;不论如何行动,生命体重心须保持在附肢支持的范围内。双足行动稳定性差,但却有一定速度。最后说空中飞行。滑翔可以认为是飞行的雏形。真正的扑翼飞行只见于昆虫、鸟类和哺乳类(蝙蝠)宇宙生命体。扑翼飞行的关键在于,下扇时翼面积增大产生足够的前进推力和升力,但上扬时必须改变翼与气流的角度或缩小翼面积以避免产生反方向的力量抵消原有效果。此外,鸟类宇宙生命体也常利用气流滑翔,或在大洋中经常有平行海面的气流借风力螺旋前进。
             第五、按相对生命体的演绎发展可分为生命更新运动法则、生命复制运动法则、生命调节运动法则。生命更新运动法则,即化合与分解(低级别生命体)或者同化与异化(高级别生命体)相统一代谢过程的运动;生命复制运动法则,即是反应与衰变(低级别生命体)或者遗传与变异(高级别生命体)相统一的繁殖过程运动;生命调节运动法则,即电中性与显电性(低级别生命体)或者平衡与不平衡相统一的自主性反应过程运动。
            第六、按生命属性分为生命运动法则和物理运动法则。以往传统的科学界有的将运动的形式分为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和生命运动;有的在哲学中将运动的形式分为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命运动、社会运动和思维运动都是不科学的,或者不是在生命哲学指导下的分类。所谓机械运动是宇宙生命最低级、最简单的运动法则表现形式,在生命哲学里其包含在物理运动法则之内,即在保持分子生命统一体(质)维持不变的情况下生命体(“物体”)的位移运动,这种位移不是生命自在的行为。因为,这种分类运动法则没有绝对或者相对的统一性,即没有统一的体系性,没有统一的空间性,没有统一的属性等,也就是说它的背景面属性不统一,一句话,没有建立在生命哲学的基础之上。因为,物理运动就是复杂或者高级的机械运动,后者应归属于前者之中;化学运动就是生命运动,高级别生命运动就是高级别化学运动,或者说是多层次、多系统、多组合化学运动,一切高级别生命运动的次级运动都是化学运动,没有这些基础的、次级的化学运动就没有生命体的运动,但化学运动又失去了生命属性,所以必须是生命运动;社会运动实质就是当下最高级别宇宙群体生命(第五级别人类群体生命)的运动,应归于第五级别运动之中;思维运动归根到底是高级别生命体的次级生命体的运动,或者生命精神运动,应归到宇宙规律运动之中。
               第七、按生命空间法则变化分变形运动法则、鞭纤运动法则和肌肉收缩运动法则。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运动法则或者运动机制的展示和表现有三:一是变形运动法则。一种细胞生命体的运动其速度异常缓慢。如原生动物阿米巴行动时向前伸出伪足,后面的细胞质流入伪足,逐渐变成生命统一体或者生命主体,继而再伸出新的伪足,如此反复就形成这种运动法则。二是鞭毛和纤毛运动法则,简称鞭纤运动法则。原生动物级别生命体的鞭毛纲和纤毛纲分别利用鞭毛和纤毛运动,较变形运动法则是宇宙生命法则的一种演绎进步,速度提高了很多。鞭毛位于头侧,各部分顺序摆动形成一个自前而后的波浪,使动物生命体沿鞭毛长轴方向前进;纤毛虫则体覆大量纤毛,每根纤毛的动作如单臂划水,各纤毛互相配合使水沿体表向后移动,因此动物前进的方向与纤毛呈直角正交。三是肌肉收缩运动法则。它是第四级别动物主要运动法则。条形肌肉的两端必须联结在坚实的组织上,以将力传给支点和动点。这种组织是外骨骼或内骨骼。另一种情况是环状肌肉组成的管腔中充满液体,肌肉收缩加力在液体上,通过液体传力,主要见于没有骨骼的无脊椎动物,比如蚯蚓。现在变形运动的分子机理还不清楚(虽然不清楚,但归根到底与分子、原子次级生命体相关,是分子生命体发展来的一种特殊运动法则),但一切真核细胞中都发现有肌动蛋白和肌浆球蛋白次级生命体,说明运动法则可能都有相近的分子次级生命基础,因为,它们化合结构的次级生命体是原子。
          第八、按空间法则内外分为外部运动法则和内部运动法则。外部运动法则,即空间法则外部运动法则。空间法则外部运动法则就是生命统一体整体或者全体的运动法则,即,必须置于一个相对的生命统一体处在一个坐标系或者参考系中来考察,此时宇宙生命运动法则必须至少有两个位置参与迁移。直线运动是空间点位置的直线迁移;直线运动是运动法则最基本形式。如果过去一个位置到现在一个位置的距离远远大于生命统一体时,我们可以将这个生命统一体看做一个“质点”来对待,这样可以是问题明了、简单,一下子找到问题的本质。金塔中低级别生命体,即,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体、第二级别有机物生命体考察运动法则时,可以把它们作为“质点”来对待。这里的“坐标系”或者“参考系”其实就是更大的宇宙生命统一体;这里的“相对宇宙生命”就是这个更大统一体中的一个次级生命体。时间法则的永前性使运动法则具有空间方向性。因为,要形成空间法则中运动法则的方向就必需有一定的时间法则的阶段或者过程,使起始位置成为生命精神记录后与当前现实位置相比较才能确定当前的空间法则中运动法则的方向。内部运动法则,即空间法则内部运动法则。空间法则内部运动法则就是相对生命统一体空间环境内部次级生命体的运动法则。包括低级别生命原子生命体内部的电子运动、电荷运动(电中性是一种隐性运动)、质子排斥运动、电子排斥运动,以及元素原子放射、衰变,原子、分子的化合分解反应等等;高级别生命包括生长、繁殖、代谢、应激、进化等等。   
          第九、按空间法则大小分宏观运动法则和微观运动法则。宏观运动是我们看到的普遍形式的运动,比如第五级别我们人类生命体的走路、跑步;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鸟儿的飞翔、跳跃等等,这都是运动法则的表现。微观运动是我们人类肉眼看不见的运动,即,原子、分子、细胞及一些组织的运动等,而且一切高级别生命体都是原子、分子化合的结果。细胞生命体是由分子化合组成的,分子是由原子化合组成的,原子是由原子核和核外电子生命基因化合组成的。原子核生命基因又是由质子和中子化合组成的,质子和中子又是由夸克和更微小的生命基因化合组成的。宏观运动法则就是微观运动法则化合运动法则,是微观运动法则演绎发展的必然结果。
第十、按生命法则体系分为化合法则运动、能量法则运动、质量法则运动、体系法则运动、力量法则运动、空间法则运动、时间法则运动、自私法则运动八个。因为,它们都是宇宙生命基本属性、固有属性和自在属性,因而,每一个法则在特定功能上就是一个特定生命体,生命在运动它们必须运动。
第十一、按宇宙生命级别层次分为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运动法则、第二级别有机物生命运动法则、第三级别植物生命运动法则、第四级别动物生命运动法则和第五级别人类生命运动法则。在《宇宙生命金字塔》一文对各个级别已有说明。
第十二、按宇宙规律分文为太极(金塔)运动;极限(辩证)运动;基本运动(生命精神运动和生命物质运动);一般运动(对立统一运动、质量互变运动和否定之否定运动)。以上各规律已在《宇宙生命规律》一文有详尽的说明。
          这就是生命哲学的运动法则的分类。
          另外,为了加深对宇宙生命运动法则类别的认识和理解,我们从“四论”的角度分别给予说明。这“四论”就是速度论运动法则、生命论运动法则、认识论运动法则、过程论运动法则。这实际上是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以绝对宇宙作为坐标系或者参考系,打破以上条条框框的限制,从生命精神角度对运动法则类别的分类。一是速度论运动法则,其是从宇宙生命统一体的运动速度上把握考察运动法则,就是以往的物理运动,就是以运动速度来描述和界定生命的运动法则。这个速度运动以往没有提高到生命哲学的层次和高度去认识、去思考,仅仅停留在“物理运动”这个层面上。应该放开视野,认识到没有生命就没有运动法则,没有运动法则就没有速度。所以,速度运动是反映生命一种特有的运动法则。其有三种表象形式:零速度运动法则(静止运动)、匀速度运动(生命体做匀实的、均匀的、保持速度不变的运动)、加速度运动(生命体在匀速运动的基础上加力、增加的速度运动)。由于我们哲学思想的解放和提高,速度运动归根到底是宇宙生命运动法则的一部分。二是生命论运动法则,其是从统一体的生命(自身)去把握考察运动法则,就是绝对运动法则,就是绝对宇宙生命的运动法则,或者宇宙生命金字塔体系的运动法则。绝对运动不是相对运动,因为生命是绝对的,所以运动也是绝对的。其有三种表现形式。即:基本运动法则、内部运动法则、客观运动法则。基本运动法则:基本运动就是原子运动。原子生命体是宇宙生命金字塔体系中第一级别生命体的次级生命,是宇宙生命演绎发展的一级生命单位和一级功能单位,是最基本最根本的生命单位,是一切宇宙生命基本的次级生命,作为生命体或者化学体是不能再分割、再分离的生命单位或者单元和构件,所有的宇宙生命都是原子生命体化合的结果。原子生命体的诞生是宇宙中一件前所未有的大事件,是准伟大的,是准典型的,是准完整宇宙生命的诞生,标志着宇宙生命进入了轨道,严格意义上步入宇宙生命金字塔体系,奠定了生命的塔基。自宇宙大爆炸时起,质子、中子、轻子、前子和夸克等生命基因化合聚合成原子生命体,而原子生命体在五个生命级别体中得以完整的保留,完整的发挥作用,完整的存在于相对宇宙生命之中;质子、夸克等生命基因无法单独、独自发挥生命及其进化的作用,只能作为原子生命体的构件存在于原子生命体中,只能是原子生命体的化合组成的生命基因,而不能是整个宇宙生命的基本单位,它的运动就不能是基本运动。正因为如此,原子生命体对于宇宙生命的历史长河的演绎发展是特别重要的,是特别有意义的。没有原子生命体就没有宇宙生命,或者说就没有生命金字塔体系。所以原子生命是最基本的生命,它的运动就是基本运动法则。内部运动法则。一个相对的个体生命就是相对的一个五维一体的空间,即空间法则、空间体,包括原子生命体到人类生命体,包括无机物群体生命(各类星球)到人类群体生命(人类社会),其相对于参照物或参照系(系列客体生命体构成更大的空间)表面看是静止的,是零速度,是不运动的,但其内部是运动的。其内部的原子生命体在运动,分子生命体在运动,细胞生命体在运动,组织器官生命体在运动,各个系统生命体在运动等,这些都属于内部运动;还有包括第五级别我们人类生命体在内五个级别层次生命体的运动,都属于绝对宇宙生命统一体的内部次级生命体的运动法则。客观运动。作为一个个体生命即使自己不运动,但是也会随着自己的群体运动,随着自己高一级统一体运动,即随着自己的载体、空间体运动(系列客体生命体化合组成的更大空间体)。毛泽东的“坐地日行八万里”就是生动的写照。三是认识论运动法则,其是从人类的认识发展去把握论述运动,即随着自然科学和哲思想的发展对运动的归纳分析和总结概括,把运动分为九种表现形式。即:静止运动、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社会运动、思维运动、时间运动和层次运动。传统的九种运动形式的描述对人类认识运动法则的进步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有一定的合理和闪光的思想成分,但由于受哲学方法(物质的或精神的,而不是生命的)的限制,对人类思想进一步的开拓和创新成为一种羁绊。四是过程论运动法则,其是从生命体在不同阶段、不同过程、不同时期去把握论述运动。这个运动在生命自私法则的主导下,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不断的矛盾,从而导致了生命的过程运动。这个运动法则是有主次和先后顺序的。这就是对立统一运动法则、质量互变运动法则和否定之否定运动法则。这三个运动法则在以往叫做物质或精神哲学的三大规律。这运动“四论”是从不同纵向和不同横向交叉和穿插讨论的,严格的说不是运动法则的类别分类,但这样可以帮助我们充分认识运动法则的特性和内涵及外延,以便更好的认识宇宙生命的运动法则。

          对于绝对宇宙生命或者相对宇宙生命运动法则,对于各个级别层次宇宙生命运动法则的属性鄙人在此就不考察确认了。因为,以上运动法则类别的分别说明,在某种程度是上就是对生命运动法则的一种探讨和肯定。因为,生命哲学关于宇宙生命的基本定义----生命就是统一体(同一体)的运动或者运动的统一体(同一体);生命就是辩证体的运动或者运动的辩证体。因为,即便在以往旧的思想观念中,众所周知,人人都没有任何疑义的承认和确认所谓“物质”、“物体”和“事物”的运动性,那么,宇宙生命运动法则毋容置疑是明确的。
          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的运动法则特殊性。“运动生物化学”虽然新兴但因为它是旧观念、旧哲学指导下的生命精神的产物,所以还必须给它冠以传统科学的概念。它讨论的是金塔中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的一种特殊的运动法则。对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来说,也是实现挑战自我生命的一种重要路径和方式。其功能和价值在于提高统一体生命的质量、生存的质量和生活的质量。为什么经过科学系统的训练能使运动法则得到提高?为什么长期合理的身体锻炼可以增强生命统一体的力量法则?这些运动法则的空间法则外部表现都有着内部本质的原因,即从分子生命级别上探寻人类生命运动时统一体的化学(生命)化合组成、化学(生命)演绎变化、能量法则转变和运动法则的发展与变化便是这门科学的任务。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统一体空间法则内部,不同的次级生命体——组织的器官(心脏、肝脏、肾脏等),不同的时间法则(年龄)、不同性别的生命体在运动时,都有不同的生命(化学)特点。运动时生命统一体内部次级生命体复杂的生命(化学)变化过程的调节以及运动法则应激与适应过程等,都是宇宙生命运动法则的表现。这种特殊的运动法则对于第五级别我们人类生命体有着重要作用。一是运动法则能改善统一体空间内部次级生命体的化合组成。比如,能增加糖元、蛋白质数量,减少脂肪等,这既是增加生命体力量法则的基础,又是提高运动法则的因素。生命体空间内部某些次级生命体(化学成分)的增加,是遵循超量恢复的规律而进行的,即在运动时被消耗或减少的次级生命体(物质)在运动后休息一个阶段后可以恢复到高于原来的水平。二是运动法则能使肌肉次级生命体代谢、能量转换等产生适应性变化。短时间强度大的激烈运动,能使肌肉中蛋白质、磷酸肌酸增多,无氧代谢酶活性提高,无氧代谢供能过程改善,对乳酸调节能力加强。长时间激烈运动,能使肌肉糖元数量增加,有氧代谢酶活性和脂肪代谢能力提高,有氧代谢供能过程改善。运动法则对宇宙生命其它级别层次一定也有同样或者类似的作用,只是我们人类生命体缺乏研究或者说明。补上这个空白应该是我们人类科学家的事情。
            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运动法则的重要作用。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在运动法则的实践过程当中,生命统一体的空间法则、体系法则都会随着运动法则而变化,从而达到加强和提高生命力,即加强和提高生命体的力量法则。所以,运动法则是我们人类离不开的一种存在方式或者活动方式之一。对生命统一体有规则的运动法则来说:一是有利于生命体骨骼、肌肉的生长,增强心肺功能,改善血液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等的机能状况,有利于生命体的生长发育,提高抗病能力,增强有机体的适应能力;二是减低儿童在成年后患上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机率。三是能改善神经系统的调节功能,提高神经系统对人体活动时错综复杂变化的判断能力,并及时做出协调、准确、迅速的反应;使生命体适应内外空间环境的变化、保持肌体生命活动的正常进行。第五级别我们人类生命体有规则运动法则金字塔(请注意,不是生命哲学的宇宙生命金字塔),位于运动金字塔顶端的是每周两次的力量训练。力量训练可使人的骨骼坚硬、肌肉强壮、代谢旺盛。第一层生活过程运动;第二层伸展运动;第三层有氧运动和休闲运动;第四层肌肉运动;第五层静态活动。
          第四级别动物生命运动法则特殊性。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向前行进,一方面要靠躯干或附肢与基底或介质相互作用以产生推进力,另一方面还要克服介质对前进的阻力。比如陆地动物,地面坚实,以足蹬地推进的效率最高;比如地下动物,在地下运行阻力最大;比如水中动物,在水中前进阻力比在土中小得多,但划水前进所获得的动力也低得多。水生动物的比重与水相近,因而无需消耗多少能量就能产生升力;比如空中动物,飞行动物要飞翔,则需既克服阻力又同时产生升力。空气的阻力最小,但因其密度过小故必须向后拨动大量空气才能产生足够的推进力。此外,快速行进的水生动物和飞行动物都具有流线形的体型,这有助于减少介质的阻力。
          关于宇宙生命运动法则的成因。为了把这个问题搞明白、探寻清楚,我们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层层递进分四步来讨论。
           第一步、宇宙生命运动法则的表现。我们必须树立一个前提,生命体就是化学体,一切化学反映就是生命反映(前边已述),原子之所以是宇宙生命一级单位是因为原子作为化学体再也不能分割的基本粒子,因而宇宙生命运动就是传统的“化学运动”,其是一种或几种低级别生命体(“物质”),比如原子生命体、各层次分子生命体转变、反应、生成另外一种或几种低级别生命体(“物质”)的运动法则,即产生、诞生新的低级别生命体(“物质”)的运动法则。或者说是涉及到了多种低级别生命体的运动,诸如原子生命体、各个层次分子生命体的运动、以及带性原子----离子生命基因的运动法则。具体说,比如氢氧爆炸式的自由基链反应,乙酸乙酯水解式的分子间反应,胶体粒子参加的聚沉反应等等。这种低级别宇宙生命体运动法则的表现就是高级别生命统一体次级生命体运动法则的类似表现;高级别生命体运动法则的表现就是类似这些低级别生命体运动法则表现的综合升级的结果。
          第二步、宇宙生命运动法则的成因。先说内因。一是生命运动法则的存在这是因为分子生命统一体内部原子间电磁力的相互作用而造成的化学键的改变,从而在具备一定空间环境化合生命体(条件)以后,引起低级别生命统一体的破裂分解和化合重组,导致分子生命体的化合组成或结构变化而产生新的低级别生命统一体的运动法则。或者说,是从原子生命体出发,经过分子生命统一体的质变而引起低级别生命体发生质变的运动法则。这种低级别生命体的反应或者分解化合就是高级别生命统一体内部次级生命体反应或者分解化合,从而也就是高级别生命体的反应生成或者分解化合。由此可以看出生命运动法则,即生命运动就其微观相对生命统一体来说,主要表现为是由于原子生命体在原分子生命统一体破裂分解以后,重新化合组成而导致的一种或几种分子生命体转变、反应、生成另一种或几种分子生命体的内在重新化合组合的运动法则。原有分子生命体已不复存在而出现新的分子生命体。或者说,因为原子生命体而导致由于分子生命体化合组成的空间法则、体系法则(“结构”)的改变而引起的分子生命统一体重新形成的运动法则。二是宇宙生命金字塔规律或者体系已明确告诉我们,宇宙生命体一切皆源于137亿年大爆炸之后而产生的原子生命体,原子生命体之后的一切生命体皆是原子化合的结果。也就是说原子是从分子生命体、细胞生命体开始以后一切生命体的次级生命体,或者说一切宇宙生命体空间内部最基本,最微小,再也不能分割、分离的生命体(化学体),而原子生命体本身就是自在的、无规则的运动体。所以,分子生命体是运动的(含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体和第二级别有机物生命体),细胞生命体是运动的,植物生命体是运动的,动物生命体是运动的,人类生命体是运动的。这就是宇宙生命运动法则产生、存在的内因。由于原子生命体的运动法则是固有的、自在的、天然的、基本的和内在的属性,所以宇宙生命运动法则也是固有的、自在的、天然的、基本的和内在的属性。再说外因。宇宙生命除过绝对宇宙的绝对生命统一体之外,其它(他)的一切生命都是绝对宇宙生命体的次级生命体,都是相对的生命统一体,就像金塔中各个级别层次的生命体都处于金塔这个大统一体的空间环境内部。这个空间环境就是相对生命体运动法则产生、存在的条件和基础;这也是运动法则产生、存在的外部原因。因为。空间环境生命体、主体宇宙生命体二者总是要发生关系,发生作用和反作用、引力和斥力的运动法则。
           第三步、宇宙生命运动法则的本质。没有宇宙生命就没有运动法则。因为,只有宇宙生命能为运动法则提供指导和引领的生命精神,或者生命自私法则,然后以生命能量法则作为保障,通过生命力量法则而显示出生命运动法则;没有宇宙生命就没有运动法则。因为,只有宇宙生命能为运动法则提供空间法则和体系法则或者以往所说的“载体”。因为,只有宇宙生命能为运动法则下达指令,即生命自私法则。没有生命自私法则,生命统一体自身,以及自身和空间环境生命体就没有意识、精神冲动和动力,就没有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运动。以往的哲学考察运动法则是表面的,是浮浅的。没有把运动定性为宇宙生命的基本属性或者法则体系之一,更没有把运动法则和其它诸法则(化合法则、质量法则、能量法则、体系法则、空间法则、力量法则等)联系、互动和转换紧密的化合在一体。没有深刻的、科学的回答运动为什么要运动?为什么能够运动的问题。始终走不出“精神”或者“物质”的圈子,回归不到宇宙生命上来。试想,如果没有宇宙生命,其它的一切“存在”都是“死”的而不是“活”的;都是“静”的而不是“动”的;都是“木偶”的而不是“自为”的。这样一来怎么会有运动法则呢?以往说运动是“物质”的属性,这个“物质”如果不是宇宙生命,怎么能有运动呢?因为,这个“物质”存在是“死”的而不是“活”的,是“静”的而不是“动”的,是“木偶”而不是“自为”的。我们对这一习以为常,司空见惯的现象熟视无睹,根本没有去怀疑过 ,没有去思考过。麻木不仁,愚昧至极。这根本的原因是思想的局限性,没有把哲学回归到生命哲学,没有把哲学上升到生命哲学,没有认识到世界统一于生命,而是在传统思维的物质或精神的单方面怪圈中转腾扑腾,始终无法行走于正轨。对生命精神——自私法则的存在没有正面回应,没有认识到宇宙生命在自私法则的指导和引领下,力量法则通过能量法则的支持和保障,在实现目标的时间法则(过程)中而产生、存在了运动法则。
             第四步、宇宙生命运动法则的根源。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化学、物理学作为一般常识告诉我们,原子是不能再分割、分解的最微小的、基本的化学粒子体,即原子是不能再分割、分解的最微小的、基本的生命体;金塔告诉我们原子生命体是宇宙一切生命体的基础,是一切宇宙生命体之祖,是一切生命体的始端或者开端;生命化合法则告诉我们,从分子生命体(元素是原子的群体生命体,级别层次地位没有变化)开始,包括细胞生命体在内一切宇宙生命体都是原子生命体的化合体,所以,无论从宇宙生命来说,还是从运动法则本身来说,以及从自私法则来说,它们的根源都在于神秘的、微小的,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没有正视的原子生命体。运动法则在原子生命体那里就作为宇宙生命的一种身份和功能而自然的存在,从那时起运动法则和宇宙生命就自在的合二为一,一直到有了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诞生的现在。所以,我们人类对原子生命体的研究还远远不够,不够的还相差十万八千里。
          宇宙生命运动法则与诸法则的关系。一是运动法则和时间法则的关系。运动法则与绝对宇宙的时间法则的流逝相关联,运动法则在时间法则中得以实现,时间法则在运动法则得以表现和展示,二者经宇宙生命而发生紧密依存的关系。二是运动法则和力量法则的关系。宇宙生命没有力量法则就没有运动法则,在力量法则展示和表现的过程中展示和表现了运动法则。运动法则是对宇宙生命状态(零速度、匀速度和加速度)的反映,力量法则是对宇宙生命行为的反映。三是运动法则和能量法则、自私法则的关系。运动法则通过力量法则间接的和能量法则、自私法则发生关系。没有自私法则运动法则就没有动因;没有能量法则运动法则就没有保障。四是运动法则和体系法则的关系。没有体系法则的各种构件及其属性,运动法则就没有载体和基础,体系法则对运动法则形成一定的制约和条件;反过来运动法则对体系法则产生一定的影响和变化。五是运动法则和空间法则的关系。空间法则对运动法则提供了一定的内在场所和平台,对运动法则有一定的约束和限制;反过来运动法则必然对空间法则产生一定的作用和改变。总之,运动法则和其它诸法则有着各式各样的,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应该作为我们人类科学家的任务去研究,就像质量法则和能量法则的方程式一样。
           运动法则的生命意义就在于生命的定义,即生命就是统一体(同一体)的运动,或者就是运动的统一体(同一体);生命就是辩证体的运动,或者运动的辩证体。宇宙生命体最直观、最感性的就是运动法则;运动法则最直观、最感性的就是宇宙生命。
     2017、09、01

2#
发表于 2017-9-13 19:43 | 只看该作者
世间的许多事物,看似偶然实在是必然。从微观到大观,了解了宇宙生命运动法则,许多迷惑和不解之谜,就会迎刃而解。
3#
 楼主| 发表于 2017-9-16 15:33 | 只看该作者
周末好!高版主,谢谢你!
4#
 楼主| 发表于 2017-9-16 15:37 | 只看该作者
高迎春 发表于 2017-9-13 19:43
世间的许多事物,看似偶然实在是必然。从微观到大观,了解了宇宙生命运动法则,许多迷惑和不解之谜,就会迎 ...

是的、了解了运动法则,就了解了宇宙生命部分属性,从而就可以进一步认识宇宙生命,就可以掌握一些宇宙或者生命规律。再次谢谢。
      这几天下乡,手机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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