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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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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7-9-29 08: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路障(1100字)

  真是人不可欺,水不可料!五年前在丁村还臭名昭著的大龄青年丁通,居然在年关期间,带着娇妻、开着豪车荣归故里了。一般情况下,英雄是不问出处的。丁通那些偷鸡摸狗、嫖赌逍遥的丑事,理所当然被人们尘封在心底,不去追究了。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就是好猫!丁通能以孤单之身,白手打天下,在广东开起了一家服装厂,说明他还是有些长处和本事的。村邻们既往不咎地跟他打招呼,基本上还是不失热情和真诚的:“通哥,搞发了呀!”“回来过年啊,通哥?”

  丁通一般只象征性地点点头,表情冷漠,并不作答,弄得人像吞了只苍蝇,十分尴尬。丁通开着据说价值一百二十多万的私家车在村里横冲直撞了一番,公然就停在了村里的中心河桥上。中心河南北方向穿村而过,把丁村隔成了河东河西两截。这座宽不过三米的老石拱桥便是村里最繁忙的交通枢纽。丁村虽然至今无人买得起私家车,但桥上停一辆车,往来的行人到底还是很不方便。摩托车、自行车经过,尤其险象环生。

  丁通的车在桥上停了两天,仍不开走。村长丁木找来丁通说:你的车不能老停在桥上,这严重地阻碍了人们的通行。

  丁通说:我的车刚好在桥上坏了,没办法!

  丁木说:那我叫人帮你推下来。

  丁通说:就这么放着吧。反正村里又没有第二辆小车经过。

  丁木和围观的人们听明白了,这家伙是故意要这么做!他一是要摆阔显富,二是要报复村邻曾经对他的鄙视。众人们不友好地议论开了:真是狗行千里吃屎!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丁通说:你们这群穷鬼,不服气还是咋的?我就这么做了,你们想怎么样?老子丁通不是五年前的丁通了,文打官司武打架,老子谁也不怕了!

  丁木严肃地说:丁通,村里修水泥公路,那么艰难,你一文钱都没出!现在倒要独占通道,你就不脸红?

  丁通说:“我脸红什么?我有钱!不就是一户一千元吗?”他从衣袋里掏出厚厚一叠百元大钞,捻出十张,三五下就撕成碎片,往桥下一撒说,“可我,就是不交这个钱,你敢把我怎么样?!

  丁木打电话叫来了镇派出所的刘警察。刘警察一边从腰间拿出白亮的手铐在手里掂着玩,一边说:丁通,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给脸不要脸的人,经常都会死得很惨!听老哥我一句话,把车开下去。

  丁通再财大气粗,也毕竟不敢与国家机器相抗衡。他乖乖地上去把车开走了。没想到,刘警察走了不到十分钟,丁通又把车开回来,堵在石拱桥上!

  丁村最年长的启黄大爷,向来德高望重、一言九鼎。他亲自登门对丁通说:古人云,穷要本分,富要饶人。你为什么要反其道而行之?村邻们过去是对你不客气,但那时是你的错!……

  丁通不耐烦的吼道:老东西说点好听的!不要“之胡者也”在这里放屁!

  启黄大爷气得直翻白眼。第二天早晨,觉得十分扬眉吐气的丁通,去石拱桥上取车,远远的竟然看不到车了!他疾步走近,傻眼了:那辆豪车委屈地翻在桥下的浅水里,所有车窗玻璃都被砸碎,顶棚和车架扭曲断裂,几个轮子也烧焦变形……

  丁通将丁村人全部告上法庭,要求索赔一百二十万元。法庭在调查中“得知”,丁通是自己开车不小心撞上拱桥的石柱,起火翻车的,与丁村人无关。镇派出所的刘警察还出庭作证说:“情况属实!”

  丁通吃了个大大的哑巴亏,这才相信“众怒难犯”是真的了。

  作者:袁作军                        电话:13397210129

评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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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6#
发表于 2017-9-29 11:48 | 只看该作者
故事的主人公丁通坏事做绝,弄得臭名昭著,但他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反而记恨村里人不尊重他,发迹后回村里设路障。“穷要本分,富要饶人”,不听好心劝解,不讲公共道德的人,最后只有一个结果——害人终害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作品文字娴熟,主题健康,人物形象丰满。
2#
发表于 2017-9-29 09: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我来了,来了。先坐沙发。
3#
发表于 2017-9-29 09: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头拜读,上班中。理解一下。
4#
发表于 2017-9-29 11:06 | 只看该作者
前来欣赏品读,问好袁老师!
5#
发表于 2017-9-29 11:11 | 只看该作者
提个建议,感觉里面的对话要么都用引号,要么都不用,有用的有不用的不太合适。
7#
发表于 2017-9-29 12:25 | 只看该作者
众怒难犯,一个人之所以被别人不齿,总得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丁通没有这样做,而是在发迹之后,寻乡人的难堪,那问题来了,好人有好报,坏人呢?不言而喻。好文!加分支持!
PS:之胡者也,之乎者也!
8#
发表于 2017-9-29 13:30 | 只看该作者
人为炫富设置路障,引发众怒,最后哑巴吃黄连,咎由自取。小说篇幅虽短,寓意很深。祝袁老师节日快乐!
9#
发表于 2017-9-29 14:05 | 只看该作者
先加分,然后细细品读。
10#
发表于 2017-9-29 14:20 | 只看该作者
有人说过:得饶人处且饶人,就是要不计前嫌,心胸宽大,与人和谐相处。文章中的丁通却不是这样,不管村里人是否同意,擅自把车停在桥上,阻碍别人的通过。他的这种行为惹得到了众怒,最后他吃了个哑巴亏。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心胸不要太狭窄,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何必弄得四面楚歌似的,人人公愤呢。
老师的这篇文章写的很好,描写了社会上心胸狭窄的人最后的下场。好小说,十分接地气。赞!

点评

好一个“众怒难犯”!作者故意将之乎者也写成之胡者也,以示丁通之狂妄无知。妙也!  发表于 2017-9-30 20:45
11#
 楼主| 发表于 2017-10-4 14:55 | 只看该作者
郭子贝 发表于 2017-9-29 11:48
故事的主人公丁通坏事做绝,弄得臭名昭著,但他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反而记恨村里人不尊重他,发迹后回村里 ...

谢谢郭老师的分析和点评。我们这里就有一些这种一夜暴富,却为富不仁的“丁通”!哪怕他们很有钱,当还是只能算是“残次品”!在人们的眼里,没有分量,跟谈不上尊重。
12#
 楼主| 发表于 2017-10-4 14:57 | 只看该作者
枫叶飘飘 发表于 2017-9-29 09:18
回头拜读,上班中。理解一下。

谢谢柳叶老师一次次的关注和鼓励。我不是写作的行家,错误和缺点很多。有了您这样的老师关注着,我写起来,胆子就大了许多。进步也一定会有的!谢谢您!
13#
 楼主| 发表于 2017-10-4 14:59 | 只看该作者
郭子贝 发表于 2017-9-29 11:11
提个建议,感觉里面的对话要么都用引号,要么都不用,有用的有不用的不太合适。

谢谢郭老师的点醒!我的这个错误,有其他老师也指出过,可惜我没记牢。我太注重内容,就忽略了符号。其实标点符号对文章中心的表达很重要。谢谢您!
1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4 15:02 | 只看该作者
林小白 发表于 2017-9-29 12:25
众怒难犯,一个人之所以被别人不齿,总得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丁通没有这样做,而是在发迹之后,寻乡人的难堪 ...

谢谢林老师评点!之乎者也,正确。之胡者也,是我们这里的方言,还是不太好。今后我当今年用书面语言。
15#
 楼主| 发表于 2017-10-4 15:03 | 只看该作者
zizhu 发表于 2017-9-29 13:30
人为炫富设置路障,引发众怒,最后哑巴吃黄连,咎由自取。小说篇幅虽短,寓意很深。祝袁老师节日快乐!

谢谢紫竹老师点评!也祝老师及家人中秋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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