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lvhq01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闯黄灯启示录

[复制链接]
31#
 楼主| 发表于 2018-1-13 13:02 | 只看该作者
木林 发表于 2018-1-12 18:42
有黄灯引起的一系列缓冲问题更值得深思z

黄灯是因,由此引出的一系列缓冲问题是果。抜根则果亡。
32#
发表于 2018-1-13 13:06 | 只看该作者
lvhq018 发表于 2018-1-13 12:06
没注意好,说明从未受过类似警告的处分。

对,真没受过这类处分,不过,我还是要努力,不受处分为好!
33#
 楼主| 发表于 2018-1-13 13:16 | 只看该作者
甄小竹 发表于 2018-1-13 13:06
对,真没受过这类处分,不过,我还是要努力,不受处分为好!

那真不错!不过像你这样自觉把警示当底线的人并不多,大多数人把警示当中可行。所以遵守规矩,光靠自觉远远不够,毕竟规矩都是用来约束不自觉的人的。警示在现实中往往成为儿戏。
34#
发表于 2018-1-13 13:28 | 只看该作者
lvhq018 发表于 2018-1-13 13:16
那真不错!不过像你这样自觉把警示当底线的人并不多,大多数人把警示当中可行。所以遵守规矩,光靠自觉远 ...

怎么说呢,我在想,可能是这个黄灯还不够刺眼,所以呢,很多人忽视了,很多人当儿戏了。
35#
发表于 2018-1-13 13:51 | 只看该作者
我这里黄灯没关系,不扣分。小处见大,文章很深刻。
36#
 楼主| 发表于 2018-1-13 15:18 | 只看该作者
甄小竹 发表于 2018-1-13 13:28
怎么说呢,我在想,可能是这个黄灯还不够刺眼,所以呢,很多人忽视了,很多人当儿戏了。

有些“不够刺眼”是设计者有意为之,比如春节期间禁止燃放鞭炮的现定,很多城市都是刊登在大年三十那天的报纸上,都放假了,谁看呢?等初七上班班看见,都放完了,一笑了之。管理部门也可以以此应付上级检查,摆脱不作为的责任。皆大欢喜。
37#
发表于 2018-1-13 16:34 | 只看该作者
缓冲就是缓一缓,放一放,这是中国人的生存方式。很多矛盾一缓一放,自然就消弭了。时间有镇静作用。单制度上的设计是刚性的,否则,就有了漏洞,有了空隙。中国人找漏洞这方面,高明得很。
38#
 楼主| 发表于 2018-1-13 18:43 | 只看该作者
微风轻拂 发表于 2018-1-13 13:51
我这里黄灯没关系,不扣分。小处见大,文章很深刻。

我们这里有时执行有时不执行,有些地方严格执行,一条法规形成了一国多制的格局,足见混乱。
39#
 楼主| 发表于 2018-1-13 22:17 | 只看该作者
雪白演义 发表于 2018-1-13 16:34
缓冲就是缓一缓,放一放,这是中国人的生存方式。很多矛盾一缓一放,自然就消弭了。时间有镇静作用。单制度 ...

雪白演义说的言简意赅,正合我意。
40#
发表于 2018-1-14 09:42 | 只看该作者
闯黄灯扣分罚款的法规出台时,引起了应该是全国司机的抵制,因为这样的规定相当于不设黄灯。
但就算是拍脑门制订的法律也不能朝令夕改,所以我们这里是下发了一个细则,就是闯黄灯处罚这一条暂不实行。
不过,作为司机个人来说避免闯黄灯是可以操作的,第一,城区道路限速60公里,路口减速到40公里以下,这是有明确规定的。第二,绿灯条的缩短或者读秒的减少都能预示黄灯将要亮起,这就应该提前减速了。如果遵守了这两条应该不会发生闯黄灯的情况,除非是看见绿灯将尽反而加速抢行。
41#
发表于 2018-1-14 10:33 | 只看该作者
读并学习。黄灯与红灯之间有几秒钟的时差。闯黄灯是有危险的。是应该引起重视。
42#
 楼主| 发表于 2018-1-14 15:53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8-1-14 09:42
闯黄灯扣分罚款的法规出台时,引起了应该是全国司机的抵制,因为这样的规定相当于不设黄灯。
但就算是拍脑 ...

因为有黄灯缓冲,所以绿灯将尽时,司机大都会加速越过。本文重点不在这,而在“黄灯”思维。
43#
 楼主| 发表于 2018-1-15 11:32 | 只看该作者
陈蓉芳 发表于 2018-1-14 10:33
读并学习。黄灯与红灯之间有几秒钟的时差。闯黄灯是有危险的。是应该引起重视。

谢谢朋友来读。闯黄灯确有危险,所以设计上更应慎重。
44#
发表于 2018-1-16 23:47 | 只看该作者
生活中的黄灯,与交通信号灯黄灯,联系起来。
对交通信号灯的观点,陈述明确、论证充分,资料很详细。欣赏!
45#
发表于 2018-1-17 08:47 | 只看该作者
以灯喻事,“缓冲”这个词很有意思,揭示了很多生活层面的东西
问好!祝福冬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24 11:00 , Processed in 0.051622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