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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歪说男女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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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4-22 19: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早就想写点关于男女有别的文字,但始终没能实现,究其原因主要有三。其一,论点过大,内容宽泛,恐道之不及。其二,世人对此论多有微词,或曰男女一样,或曰男女平等,更有甚者,女权、男权之流,观点截然,对错无稽。其三,标题难定,题目难取。想了不少,总觉不适。今取歪字,是为不正之意,全篇乃是歪理邪说。然仔细琢磨,歪理却也是理,总能代表部分人的意念。如读来可信,或有兴致读下去,我先致谢,此文有读者了,幸之大焉。若是读来无味,嚼蜡一般,是我之罪了,我先致歉,对不起,耽误您时间了。更或是讨厌我的歪理邪说,多啐几口亦无关系,莫要喋喋不休,我倒是无所谓,因为我听不到,可您就麻烦了,气多会伤身的。还没开篇,便葫芦瓢的扯了不老少,就此闸住。对了,还有一句要紧的话,此文目的单一,能搏您一笑足矣!是为导语。

  男女有别,男女不一样。我窃以为,这个观点支持的多,反对的少。首先,男女二字,字面上就不一样,“男”字七个笔画,“女“字三个笔画,您说是把?其次,生理上也不一样,这一点就不用我多说了。再次,实质上更不一样,男女如乾坤、天地之别,一阴一阳,一刚一柔,此乃阴阳使然,亦不必多言。男女是人的总括,按哲学的观点说,男女是人的对立统一体。无男便无女,无女亦无男,无男女之别也就无所谓人了。男女平等怎么理解呢?我认为,所谓男女平等主要是指男女之间人的人格尊严和价值的平等及男女权利和责任的平等。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不难理解,大家所要的平等是人格上的平等,不是指男女一样,恰恰相反,只有明白男女有别,男女不一样,才能从根本上达到男女平等。一个简单的例子,就能使持“男女一样”观点的人闭口——建筑工人中有几个女人?纺织工人中有几个男人?所以,男女不一样,是说男女各有侧重,各有千秋,自己有自己的优势,只是分工不同。该男人做的让男人做,该女人做的让女人做。按一个家庭来说,总不能让男人铺床叠被,让女人抗煤气管吧?我国政府历来提倡男女平等,并写进宪法,却另有法律要“保护妇女儿童权利”,竟然把广大妇女与不懂事的孩子放在一个档次保护着,确值得那些男女平等者思考。如果说男女在生产、生活中一样,那是对妇女的不尊,是对妇女的摧残,更是对男人的蔑视。可以想象,让一个妇女腰绑安全带,手持瓦刀去百米高空垒墙,或者高空架线,将是何等残酷。

  我一向赞成“妇女能顶半边天”,这话是在男女有别、男女分工不同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对女人的认可,也是对女人的尊重。我讨厌“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男同志能办到的事,女同志也一样能办得到”的话,甚至女权者有“男人能做的事,女人都能做,女人能办的事,男人不一定能办“的说法。我觉得,白痴都不会说这样的话,可偏偏有人喜欢这么说。乳齿孩童都知道,有些事男人能做,女人做不到。同样,女人能做的事,男人也做不到。这是性别使然,生理使然,阴阳之道。我不敢想象,大街上男人们花枝招展,忸怩翩跹,小步摆腰,而女人们则袒胸露背,赤脚秃头,昂首挺胸是何等局面。

  其实,我中华五千年的历史,都是追求男女平等,期间也实现了男女平等。从三皇五帝到孔老夫子,从封建帝国到社会主义的新中国,无不极力地实施男女平等。《通鉴外纪》载:“上古男女无别, 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孔夫子总编的《诗经》里,极尽对女人的赞美,充分体现了孔子“男女同尊卑”的观点,至于《论语》里“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的话,我认为,在理解上应该是见仁见智的,我感觉和“保护妇女儿童权利”有异曲同工之处。有人说,男尊女卑是传统文化带来的,是封建社会带来的。我说不是,母系氏族时期,是“女尊男卑”;武则天做皇帝、慈禧垂帘就发生在封建社会;花木兰和穆桂英也是封建皇帝鼓吹出来的;“母仪天下”是对封建皇帝老婆的称呼,何等的尊贵,怎么能说卑下呢!现今,我国又把“男女平等”当作基本国策,早就向全世界宣布了。由此可见,我中华民族一直在努力实现“男女同尊卑”的社会。至于“男强女弱”、“男主外、女主内”、“男人阳刚,女人阴柔”的说法,虽然有其偏见的一面,但也不无道理。

  女人要柔,男人要刚,以刚济柔,以柔克刚,这才能实现平等。刚柔相济,方能无往而不胜,才能和谐相处。家庭如此,国家如此,社会亦如此。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一水 于 2010-4-22 20:08 编辑 ]
2#
 楼主| 发表于 2010-4-22 19:42 | 只看该作者

怎么??

怎么成这个样子了?对不起版主了。帮忙弄弄呗。谢谢!
3#
发表于 2010-4-22 20: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迟暮迂腐 于 2010-4-22 19:42 发表
怎么成这个样子了?对不起版主了。帮忙弄弄呗。谢谢!


呵呵,关于版权问题,我还是建议你复制过来比较方便。我帮你编辑好了:)
4#
发表于 2010-4-22 20:16 | 只看该作者
看了先生的文章,我都笑得喘不过气来了。先生的观点一点也不歪,太正经了!
5#
发表于 2010-4-23 07:29 | 只看该作者
偶欣赏花木兰和穆桂英那类的女人 可是偶做不到 没人家能舞刀弄枪,只能弄点文字
6#
 楼主| 发表于 2010-4-24 10: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刘丽君 的帖子

做不到花和穆无碍,舞不了刀和抢最好,摆弄点文和字娴雅,加上些柴米油最真。呵呵,玩笑。谢谢你看过俺的字。
7#
 楼主| 发表于 2010-4-24 10: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陀螺 的帖子

先生笑了,我也笑了。先生笑我的文字,我笑先生的称赞。笑笑好啊,一笑泯千愁,呵呵!
8#
发表于 2010-4-24 12:01 | 只看该作者
诙谐的有力度,这样使轻人松阅读而又从中受益的文章,我喜欢.
问好.
另,由于男女的有别,还是多多爱护女子吧.
9#
 楼主| 发表于 2010-4-24 15: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摇曳风铃 的帖子

是的,爱护女子是男人的责任。无责任的男人不是男人,无爱护女子责任的男人不是好男人。
10#
发表于 2010-4-24 18: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丽君 于 2010-4-23 07:29 发表
偶欣赏花木兰和穆桂英那类的女人 可是偶做不到 没人家能舞刀弄枪,只能弄点文字

现代社会i,文字胜似刀枪!:)
11#
发表于 2010-4-24 18:31 | 只看该作者
确实,刚柔相济,男女相容,方能和谐相处。
12#
发表于 2010-4-25 07:45 | 只看该作者
还真是精辟呢!
很好的思想,精彩!
送上支持和问候!
13#
发表于 2010-4-28 11:36 | 只看该作者
赞同观点
确实,男女是有区别的,男女平等是建立在男女有别之上的平等。男刚女柔是天性,也是人性!
1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8 20:54 | 只看该作者
谢微风版主
谢看过俺的字
同时有个事
事就是问好版主
呵呵
15#
发表于 2010-4-28 20:57 | 只看该作者

男女确实是有别的,凡文中所举事例,相信无人能驳。
易曰:乾刚坤柔。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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