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老虎与小鱼 于 2018-5-28 09:52 编辑
叙述与魅力
首先,我要声明自己没有文学考古癖。所以没有象作为一名文学传记作者那样的好奇心——带着能窥探到别人隐私的那种稀罕劲似的窃喜。
我要说的只是匆匆,对,就是朱自清笔下的《匆匆》:任何一个故事的起笔与收笔,在“起”与“收”之间都是一种匆匆。
不可否认,鲁迅先生的故事是有魅力的:他的魅力在于他的精神气场。这个气场不是文采、亦不是一种人为的故意。只是简单地交待。这如同每个人都要吃饭、睡觉、劳作一样。
尊称他为先生似乎带着点民国味道,相当民国。谁又能否认从古至今礼仪总是中国传统中唯一不可忽略的东西——似出门要穿鞋、戴帽、着衣,都再再地体现着一种尊重。
我不知什么叫自传、传略或者自述。更谈不上懂历史。宏观与微观那是政治哲学与经济哲学上的概念,对一个小P孩子来说都言之过早了。但我确知先生的提笔与收笔都在证明两件事:
1. 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他给出了答案——谋生!
2. 人为什么要活着?他亦给出了答案——实现自我价值。
于是,我效仿先生的做法,反问自己“读的目的是什么?”,很快地,我亦找到了答案: 希望能发现新大陆!
可当哥伦布把玩着地球,告诉我“地球只是个圆”的时候,我喝起了茶,而先生则抽起了烟,他的头发很精神地竖着。
这时,Lionel Richie唱起了他的那首《Say You Say Me》。
于是,故事结束。魅力永存。生活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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