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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关于自私和矛盾嫁接的思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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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1 09: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兔卧荒山 于 2018-6-11 09:47 编辑

                            关于自私和矛盾嫁接的思考(下)
                                                           
                                     文/兔卧荒山


       从矛盾文化概念或者哲学概念的诞生,到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的生存和发展过程的考察看,对待矛盾有两种宇宙观,即一种是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形而上学的基本观点。这个观点就是简单地从生命及其自私法则外部去找发展的原因,否认辩证法所主张的生命统一体内部矛盾引起发展的观点。另一种是运动的、发展的、变化的辩证法的基本观点。这个观点认为宇宙生命的自私法则,包括人类生命个体或者生命群体自私法则是矛盾的内因,其空间环境生命体是矛盾的外因。内因是矛盾变化的根据,外因是矛盾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内因和外因是一种辩证关系。这个宇宙的观点,今天更加清晰、更加具体、更加生动,它不是别的,就是我们的宇宙生命金字塔。金字塔统一体内部五个级别生命辩证运动就是及其丰富多彩的矛盾体系,是生命自私法则诞生的摇篮和运动的场地。
       生命矛盾或者自私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生命矛盾或者自私矛盾的普遍性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宇宙生命或者生命自私的发展过程中。从原子生命体诞生的137亿年前,到现在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诞生就是如此,从300万年前猿猴从树上到地面直立行走到现在的人类生命历史发展就是如此。其二是指每一生命统一体及其自私法则的发展过程中自始至终的存在着矛盾运动。这个生命统一体可能是生命个体,也可能是不同级别层次的生命群体。生命群体作为第五级别人类社会包括夫妻,包括家庭,包括社会组织,包括国家,包括地球村。其三自私矛盾普遍性在今天人类生命生存和发展现实中就是物质自私普遍性,其它的安全自私、性爱自私和精神自私则是矛盾特殊性的表现,当然也是次要矛盾的表现。矛盾的特殊性有两方面含义:一是同一生命个体或者生命统一体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比如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一生的不同阶段就有不同的特点 ;原子生命体一生不同的过程就有不同的特点(电子的旋转、电子逃逸、电子跃迁以及其它等等);人类生命物质生产力、物质生产关系、生命自私法则从原始社会到现在,在各个阶段就有不同的特点,在各个社会形态就有不同的特点,宇宙生命金字塔在发展的每一级别时其各自就有不同的特点。二是构成生命个体或者生命统一体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这些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就是不同的特点。生命矛盾或者自私矛盾的普遍性和其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二者相互区别、相互联结又相互转化 。
       自私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性和相对性。共性和个性、绝对性和相对性是矛盾存在的主要形态,不深刻的认知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抛弃了生命机理。在人类物质阶段,物质自私是矛盾的共性 ,是人类生命体的共性;其它自私类别则是矛盾个性,人类生命体的个性。宇宙生命金字塔是绝对的,生命是绝对的,生命自私法则是绝对的,从而它们的矛盾是绝对的;各个级别及其层次生命个体和生命群体是相对的,各个生命的自私类别及其自私过程是相对的,生命自私满足是相对的,从而它们的矛盾是相对的。
      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宇宙生命特别是人类生命自私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和谐,是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的本质原因,决定了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地位和性质,或者说人类社会处于那个自私阶段,以及其主要的自私是什么就决定了主要矛盾是什么,矛盾主要方面是什么。
      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同一性(统一性)和斗争性(对立性)。矛盾的同一性就是矛盾统一性,它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要求,使之二者能够发生关系, 能够联系在一起,能够成为一个生命统一体。这是矛盾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否则矛盾将不复存在。各个级别生命体之间,以及各个级别生命个体和生命群体各自的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就是矛盾的对立性,这是指矛盾的敌对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要求。这是矛盾的表现和矛盾的反映,是矛盾生动、具体的体现,对立的互相排斥的斗争则是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统一性)和斗争性(对立性)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矛盾的同一性(统一性)是生命的形式,矛盾的斗争性(对立性)是生命的内容。所以,矛盾是统一对立,或者对立统一;所以,矛盾是辩证运动,是生命机理。在宇宙生命的矛盾中,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相结合,构成宇宙生命的矛盾运动,推动宇宙生命的发展,推动生命自私的发展。矛盾是人类进步的基石,若想要进步就要不断的认识各级别生命群体和各级别生命个体之间因自私而引发的矛盾,不断的解决这些矛盾。矛盾得到解决后,自私才能得到释放。自私无时不有,矛盾无时不有;自私对于生命是无条件的,矛盾对于生命也是无条件的。自私引起矛盾,自私又作为根本动力使我们去不断解决矛盾,达到顺应宇宙生命之理的协调,之理的统一。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统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对立性)相结合,构成了宇宙生命的矛盾运动,构成了人类生命矛盾运动,构成了生命自私的矛盾运动。生命个体统一体内部的矛盾运动就是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两个基本方面的矛盾运动。两个基本方面都想试图努力在生命矛盾运动中保持第一性,保持决定性,保持主导性,保持主要方面。但其实第一性和第二性是互相转换的,决定性和服从性是互相转换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是互相转换的。
      自私矛盾斗争的两种基本形式,即对抗性的矛盾和非对抗性的矛盾的表现。在自私类别中,物质自私和精神自私就是一对对抗性自私矛盾,要满足物质自私就必须放弃精神自私,要追求精神自私就必须放弃物质自私。当然,这是相对的,不是说物质自私时一点精神自私都没有,也不是说精神自私时,一点物质自私都没有。况且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有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内部矛盾就是各生命体内部各个级别或者层次纵向的上下矛盾,各个级别或者层次横向的彼此矛盾;外部矛盾就是生命统一体之外和另一个生命统一体之间的矛盾,这其实是更大一个统一体内部的矛盾。所有矛盾对于宇宙生命金字塔来说都是统一体内部矛盾,人类生命群体与生命群体,或者生命群体与生命个体,或者生命个体与生命个体之间诸矛盾属于第五级别人类生命统一体内部矛盾。人类生命个体内部空间环境生命体,以及各个层次生命体上下、左右之间的矛盾属于人类生命个体统一体内部矛盾。其它各个级别生命统一体内部矛盾也是如此。原子生命统一体亦是如此,其生命内部质子、和中子,以及电子和核子的矛盾属于原子生命统一体内部的矛盾。
      矛盾存在于宇宙生命金字塔之中,即存在于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统一体之中,存在于第二级别有机物生命统一体之中,存在于第三级别植物生命统一体之中,存在于第四级别动物生命统一体之中,存在于第五级别人类生命统一体之中,并存在于这些级别生命体的相互关系中,而且贯穿于宇宙生命金字塔137亿年化合发展过程的始终,贯穿于各个级别生命化合发展过程始终,贯穿于各个生命个体的化合发展过程始终。有生命的地方就有矛盾,因为有生命自私法则。有人类生命的地方就有矛盾,不仅存在于人类生命群体,而且存在于人类生命个体;有自私的地方就有矛盾,不仅存在于物质自私,而且存在于安全自私、性爱自私和精神自私。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矛盾只有被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的主观思想所认识,矛盾对于我们人类生存和发展才有价值和意义。
      任何生命统一体(每个级别生命个体和生命群体)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即任何宇宙生命都有两个基本点或者基本方面,而不是一个基本点或者一个方面,那么我们要如实地反映宇宙生命的本来存在,就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方法,对矛盾作全面的分析。既要看到宇宙生命的这一面,又要看到宇宙生命的那一面,即坚持两分法、两点论。两点论是一种辩证的思维方法。在考察复杂的生命自私矛盾发展过程中,既要研究生命自私主要矛盾,又要研究生命自私次要矛盾,既要研究生命自私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研究生命自私矛盾的次要方面,二者不可偏废,这就是两点论。而一点论与此相反,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只看到一种矛盾情况或一个矛盾方面,而忽视甚至抹煞另一种矛盾情况或另一个矛盾方面。比如,在人类的物质阶段,我们既要看到主要矛盾物质自私,也要看到次要矛盾安全自私、性爱自私和精神自私几个自私类别的存在,否则只看到物质自私这种观点,就从根本上否认了生命自私矛盾的存在,只能是金钱至上,物质至上,财富至上,成为物质的奴隶,成为拜金主义的崇拜者,生命的价值和层次无法提高。又比如,再看待宇宙生命,特别是金字塔塔顶的我们人类生命体时,我们不能只强调生命精神,强调精神自私的重要作用,始终认为精神是第一性,不会有时是第二性,那样就会走向唯心主义;当然,也不能只强调生命物质,强调物质重要作用,始终认为物质第一性,不会有时是第二性,那样就会走向唯物主义。我们必须构建生命哲学,坚持生命主义。
       重点论是一种辩证的思维方法,与均衡论相对立。指在研究复杂生命自私的发展进程时,要着重地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在研究任何一种具体的生命矛盾时,要着重把握它的主要方面。反对把各种矛盾情况或各种矛盾方面平均看待或在实践中平均使用力量,而陷入均衡论的错误,使问题得不到解决。重点论与两点论是相统一的。在研究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之间的辩证关系时,特别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宇宙生命,包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统一体在内,生命体自身包含着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既互相对立又互相统一的关系 。任何生命都是作为矛盾统一体而存在的,宇宙生命金字塔是一个矛盾统一体,五个级别生命各自都是一个生命统一体,各个级别内部各个生命个体和生命群体各自都是生命统一体。矛盾是宇宙生命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人类生命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生命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从而矛盾体就是生命体,对立统一体就是生命体。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互相斗争。所谓统一是指如下两种情形:第一,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个统一体不是别的就是生命。这个矛盾的双方就是生命两个基本方面,即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生命物质以生命精神为前提而存在,否则就不是生命物质;生命精神以生命物质为前提而存在,否则就是不生命精神。二者互相对立,互相斗争,作为矛盾的主次方面互相转化,共处于生命统一体内部,确保生命体运动存在。第二,矛盾着的双方,各自依据对方或者生命的一定的条件,产生或者形成新的愿望和需求,要求对方按照自己的方向、路线和意志去运动、去变化和去发展。它们中的一方总是对旧的另一方的给予否定,让其按照自己需要有新的发展,以及在旧矛盾向新矛盾的转化中对旧矛盾加以否定。这种否定都不是单纯的否定,而是辩证的否定,即否定之中有肯定,肯定之中有否定。对于生命个体来说,就是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两个基本方面的运动变化;对于生命群体就是生命自私中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的运动变化。
       最后要说一下逻辑矛盾。逻辑矛盾是一种生命个体思想上的矛盾,它不同于辩证法所说的矛盾。这表现有二:
       第一是一种假矛盾,是由于思维不正常人为造成的矛盾 ,其和辩证法的矛盾有本质的不同。其区别在于:一是前者是生命个体思想混乱的表现,而后者则是客观上生命自私矛盾在主观思想上的反映;二是前者是生命个体违反思维规则的结果,这是不正常的,后者则是正常的思维所固有的;三是前者是思维发展的障碍,后者则是思维发展的动力;四是前者是可以排除的,后者则是不可避免的。
        ————第二悖论。悖论也是一种逻辑矛盾,谎言悖论是最常见的。比如“我在说谎”这个句子。因若我所说是真(“我在说谎”),那我就是在说谎;但若我所说是假(“我不在说谎”),那么我就不是在说谎了。所以无论这句子是真或不真,情况都不可能成立。 矛盾是对立统一的整体。悖论起源于公元前6世纪。全能悖论始见于中世纪,因在基督宗教的教义中,至高无上的神是“全能、全知、全善”的,所以也叫全能上帝悖论。全能悖论不是要否定全能者或证明上帝不存在,而是指出“全能”这观念隐含矛盾,不可能存在着全能上帝,即使上帝存在,亦不会是全能的。直至今天,我们有人还在说假造假,不直面生命自私法则,或者自欺欺人,或者己欺他人,还在说“大公无私”。那么,请问“大公无私”的主体一定生命个体或者生命群体,无论生命个体还是生命群体主观意识或者主观思想上想“大公无私”,或者希望“大公无私”,或者欲望“大公无私”这本身就是生命体自己自个的想法,私人自己的想法,生命体自私的想法,或者自私的要求,反过来那个生命主体怎么能够“大公无私”呢?只不过大家可能是物质自私,那个生命主体可能是精神自私而已。只是说自私相互错位,相互补充,相互包容而已。“想”就是一种意识、一种希望、一种需求、一种欲望、就是一种自私,就是一种生命自私。然后,看“想”的目的是什么?,“想”的目标任务是什么?“想”的具体自私类别是什么?有的“想”到这儿就打住,就停止了,只存在于内心世界或者主观世界或者生命精神。有的“想”要继续下去,这就从主观世界跨越到客观世界,从生命精神跨越到生命物质,从思维意识存在质变为活动行为存在,从内在质变为外在,从设计质变为行动。对于那个主体(X)生命体而言,变成一个问题或者一句话就是:X有私心,这个私心就是X大公无私(对于X来说,首要内在意识上想,或者希望、或者欲望大公无私,然后外在表现上才能大公无私);或者:X想大公无私;再或者:大公无私。还有著名一句话:上帝能创造出他自己举不起的石头吗?
       悖论的本质是什么?我们结合对“大公无私”的再分析,再加以认识。 “大公无私”这个成语,或者这个概念本身含有逻辑矛盾,即悖论的存在,不可能存在大公无私者。其理据及推论方式如下:
       一是排中律。无论X能大公无私,还是X不能大公无私都是一种矛盾。
       先说X能大公无私矛盾性。X能大公,但“大公”不等于“无私”,大公没有无私的必然结果,或者说大公的必然结果不是无私。因为,在人类生存和发展主要矛盾所决定人类社会的物质阶段(奴隶社会到科学社会主义社会),“大公”普遍意义或者一般情况下指的是物质的大公,这种物质的大公在X能做到的情况下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但这种真实的和客观存在的目的不是为了大公而大公(如果为了大公而大公,那将与生命主体没有任何关系,自然表现大公的活动行为就不存在了),而是有另外目的的,这个目的就是舍去物质自私而获得精神自私(四个自私类别中,物质自私和精神自私是互相对立的,互相相反的性质)。当然,也有可能舍去物质自私而获得性爱自私,舍去物质自私而获得安全自私,但主要是舍去物质自私而获得精神自私。这种精神自私的获得,也就是精神自私,就是生命自私的一个类别,就是生命自私。这就是说用物质自私的失去换取精神自私的得到,这种物质自私的失去是作为一种付出,一种代价,一种条件而存在,在此基础上获得精神自私或者其它的自私,二者是一种交换,一舍一得。况且,X确实外在的或者客观上活动行为表现和反映出了于其他生命个体或者生命群体,在某一或者某几个自私类别上的大公无私,那么,在有外在的或者客观上活动行为之前,肯定内的在或者主观上是想满足精神自私而活动行为上表现和反映出所谓大公。这种或者这个“想”就是一种想法、一种希望、一种欲望、一种自私。所以,外在的、客观的物质利益自私的大公,其实是内在的、主观上的精神利益自私的表现和反映。所以大公无私实质上是大公有私,有大公不等于无私。当然,物质大公的前提是保障自己所需要的基本物质。这里人们:一是严重的忽视了大公的具体对象。因为,生命个体不可能一切的、所有的都大公;一切的、所有的都大公了,包括安全都大公了,那将不是人类生命,或者已经没有了人类生命。二是忘记了思考为什么会有大公?这样可以引出心里需求,引出精神自私,或者其它自私的存在。
       再说X不能大公无私矛盾性。因为,X自己外在的、表现的活动行为不能,或者不存在大公,由于人类生命体一切活动行为的表现受主观意识的操控和主导,那说明X主观意识就没有大公,就不想“大公”,所以本质或者本身的行动就不能大公,从而就没有“大公”的存在和反映,这是真实的、客观的没有存在。那不能大公自然的、直接的就只有自私,不存在舍得,不存在交换。处在人类物质阶段生命自私的一种常态,如果自私那就没有无私,所以X不能大公自然不是无私而是有私,而是自私。
       二是归谬法反证。先假设“存在大公无私者”(命题A),然后得出两个命题:X大公;X无私。X大公是一个生命体外在的,已经表现的,客观存在的活动行为;但这种活动行为毫无疑义是主观思想主导的结果,支配的结果,决定的结果,是主观思想需要的结果。需要就是欲望,欲望就是自私。如果主观思想上不想“大公”,自然客观行动上就不会有“大公”的这种活动行为,因而“大公”的前提是自私,所以命题A内含着矛盾。X无私的主体是生命体,而宇宙生命包括人类生命在内的九大生命法则中生命自私法则就是其中一个法则,也就是说生命是自私的,这个主体是自私的,X是自私的 ,因而X无私根本不存在,所以命题A内含着矛盾。
       根据归谬法,由于前提A可推出矛盾命题,即可推出前提A内含矛盾。否定前提A可得出“不存在大公无私者X”。

       我们通过以上的思考,现在来回答有关问题。矛盾的主体是什么?或者矛盾的载体是什么?矛盾的主体不是别的,就是宇宙生命金字塔 ,就是宇宙生命,就是各个级别的生命体,或者生命体内部各个层次的次级生命体。它们即是矛盾的主体,也是矛盾的载体,没有生命就没有矛盾。从此,矛盾不再是空洞的,而是具体的、生动的某一生命个体或者生命统一体。矛盾为什么能够产生?因为自私。因为代表着生命精神的九大生命法则之一就是生命自私法则,生命因为自私而产生矛盾。没有自私就没有矛盾,有矛盾必有自私,一切矛盾皆因自私而为,皆因自私而有,皆因自私而动。因为安全自私人类生命体之间,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与其它四个级别生命体之间而产生矛盾;因为物质自私人类生命体之间,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与其它四个级别生命体之间而产生矛盾;因为性爱自私人类生命体之间,人类生命体与其它四个级别生命体之间而产生矛盾(因为性爱自私是在一定的安全自私和物质自私基础上而产生的,隐含着安全自私和物质自私);因为精神自私人类生命体之间,人类生命体与其它四个级别生命体之间而产生矛盾(因为精神自私是在安全自私和物质自私基础上而产生的,隐含着安全自私和物质自私)。这个自私矛盾还包含着其它四个级别生命体之间的自私矛盾,包含着四个级别各自内部生命个体之间自私矛盾,包含四个级别生命体中各个生命个体内部的自私矛盾。即,它们各自因自私而产生的矛盾。矛盾为什么要运动?因为生命九大法则之一就是运动法则,矛盾有运动法则,矛盾就必须运动。矛盾为什么能够运动?因为生命的九大法则之一就是力量法则。力量法则不断地推动矛盾运动变化,矛盾有力量法则,矛盾就能够运动。矛盾为什么能够持久的存在?因为九大法则之一就是能量法则。矛盾有能量,矛盾就能够持久的、永恒的和绝对的存在。正给予这样的考虑,我们必须把自私法则和矛盾法则进行嫁接,这样二法则在同一生命统一体就会更加焕发青春,焕发活力。从一种生命精神出发,因为矛盾这一概念在一般的社会意义上存在较早,“自私法则”的接穗应该嫁接到“矛盾法则”的粘木上;但从社会存在的角度出发,因为没有生命就没有矛盾,没有生命自私就没有矛盾的根源上认知,“矛盾法则”应该作为枝条(接穗)嫁接于“自私法则”之树(粘木)上。
        矛盾从黑格尔的精神转到马克思的物质,现在植入了宇宙生命及其自私法则,将在这里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将为生命自私的对立性、辩证性打开天窗;将为生命自私的互补、融合指明了方向;将为自私法则的不平等性和阶段性提供了依据;将为突出主要自私,集中力量建设主要自私,为促进人类社会顺着人性潮流的进步提供了抓手和切入点。对生命自私及其生命的生存和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通过以上思考:一是我们找到了矛盾的本质东西,这个本质就是生命自私,就是生命,就是宇宙生命,就是宇宙生命金字塔。其实这不是我们的创新,也不是我们的发明,这只是我们的一个发现,这只是我们对宇宙生命的一个再认识,或者对宇宙生命金字塔的一个再认识。因为,这是我们把矛盾理论还原于矛盾存在,把矛盾思维还原于矛盾生命。矛盾其本源就是宇宙生命的一个方式,其本身就是一种生命,现在我们把它归还回去而已。二是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就是辩证法,就是生命机理,也就是说没有矛盾就没有生命,因为那样生命将是一潭死水。这样从“生命——自私——矛盾”,又回到“矛盾——生命——自私”上,完成了一个大循环 ,说明宇宙生命的存在和发展从始至终都无法摆脱自私法则这个环节。没有这个环节矛盾将不成立,生命将不存在。所以,生命是自私的生命,矛盾是自私的矛盾。三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主要方面和矛盾次要方面互相转换或者互相转化的原理告诉我们,人类社会的发展不能始终如一的总是以物质自私为主要矛盾,人类社会的发展不能始终如一的总是以物质自私为矛盾主要方面,必须转换或者转化。这为我们思考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提供重要理论依据。四是由于我们认定了辩证法,因而形而上的和辩证的宇宙生命发展观,无疑辩证法是我们要坚持的发展观。这样以来,始终如一的以物质生产力为社会发展主线的发展规律的观点就有问题,从而为我们思考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提供了理论支撑。

         

    2018.06.02

2#
发表于 2018-6-12 03:41 | 只看该作者
矛盾从黑格尔的精神转到马克思的物质,现在植入了宇宙生命及其自私法则,将在这里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将为生命自私的对立性、辩证性打开天窗;将为生命自私的互补、融合指明了方向;将为自私法则的不平等性和阶段性提供了依据;将为突出主要自私,集中力量建设主要自私,为促进人类社会顺着人性潮流的进步提供了抓手和切入点。对生命自私及其生命的生存和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敢于承认自私的合理存在性,大胆研究自私与矛盾的关系,的确有着思想发现和创新的意义。
3#
 楼主| 发表于 2018-6-13 10:18 | 只看该作者
高迎春 发表于 2018-6-12 03:41
矛盾从黑格尔的精神转到马克思的物质,现在植入了宇宙生命及其自私法则,将在这里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将为 ...

高老师上午好!
其实我们人类的一切文化,一切思想理论与我们人类生命分不开,与我们生命自私都分不开。当然,矛盾就自然地不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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