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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奇葩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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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8-8-24 15: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奇葩会议

  文/刘晓斌




  上个星期天下午去参加XX市作家协会的主席团会议。注意了,这XX市只是一个县级市,其作家协会当然也只是一个县一级的。


  会议不长,拉拉杂杂也就整了一个小时,但有些内容,我却到现在都云山雾罩,莫名其妙。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XX市作家协会属于非法组织,必须改名并注册或备案。


  说XX市作家协会是非法组织,是因为它至今还未注册或备案。经过详细询问相关权威部门,相关专家,他们说:备案要简单些。于是,作协主席便说:那我们备案吧。哪想到案还没备,就被有关领导给否决了。那就注册呗。可人家说了:至少要三万元的注册资金,且此款要确保一直在专用账户上,不准挪作他用。还有一条,不管这个钱是单位出还是私人出,出款人都必须写明是自愿捐赠!乖乖,这种情况还怎么注?谁又肯出钱?


  作协主席还在纠结呢,下一个问题又出来了:XX市作家协会的名称必须得改,不能有“家”字!


  想想也是,你一个县上的、仅仅靠业余时间胡乱写写的人,怎么可以称为“家”呢?然而,令人头疼的是,舞蹈家协会无家可称舞蹈协会;书法家协会离了家,叫书法协会也没啥不妥;音乐家协会把家搬了,音乐协会依然顺溜;作家协会把家去了是什么?


  本来注册与名称的问题就让作协主席够闹心的了,哪知又来了新的规定: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未经单位发文许可,不得在各协会任职。即使任职,也只能属于义务性质。


  所谓义务性质之类,据有关人员讲,是为了防止这些人员在协会领工资。嘿嘿,出台这些规定的领导简直是太有想象力了,或者说太有才了——这么多年来,在县级文学艺术界的八大协会中,我还从来没听说过有哪位“干部”领过工资呢!你听说过吗?


  至少作协主席同志是没领过的!所以,尽管单位答应发文同意他的任职,他还是下定决心:辞职!


  递上辞职报告,有关部门又说话了:要辞职可以,你得先召开作协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才行。不仅如此,你还得在XX天以内,按照新的要求,将新的班子成员选出来并呈报通过才行!


  这不,我们的会议结果出来了——


  注册资金无法解决,争取备案。


  根据主席团成员建议,将XX市作家协会,改为XX市文学爱好者协会。


  主席团(除主席外)一直举手通过:拒绝主席辞职!


  那些因单位不同意其在作协任职而辞职,以及自己不想找单位出具允许其在作协任职而辞职后,所留下的“干部”空缺,经过主席团成员的充分酝酿,已经顺利补上。






2#
发表于 2018-8-24 15:59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次听说,还有这样的荒唐事情,作家协会什么时候成了非法组织?
3#
 楼主| 发表于 2018-8-24 16:29 | 只看该作者
李灿 发表于 2018-8-24 15:59
第一次听说,还有这样的荒唐事情,作家协会什么时候成了非法组织?

最近最新要求:各协会名称必须规范,县级八大协会,一律不能有“家”;必须注册或备案;各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国企)人员未经单位发文同意,不得在各协会任职......
谢谢来读!周末愉快!
4#
发表于 2018-8-24 16:38 | 只看该作者
刘晓斌 发表于 2018-8-24 16:29
最近最新要求:各协会名称必须规范,县级八大协会,一律不能有“家”;必须注册或备案;各行政事业单位( ...

其实这样的规定毫无意义。另外,作协本身就是社会团体,没有谁在里面拿工资。
5#
发表于 2018-8-24 17:04 | 只看该作者
看着像小说。不过,现实中的许多事应该比小说更荒唐。
6#
发表于 2018-8-24 17:4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草舍煮字 于 2018-8-24 17:45 编辑

未经备案或注册成立的组织,应该是非法的。问题是,既然有这么多官员在其中任职,怎么会一直都不知道其非法呢?
更扯的是,既然是非法组织,为什么不允许辞职?其实都不用辞职,不再鸟那个协会就行了,因为协会的一切事务都是非法的,包括谁不允许辞职也非法。
其实,为了保证合法和文学水平,申请挂靠在上一级作协之下不是更好吗?
7#
发表于 2018-8-24 19:55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好玩儿,有趣儿……
8#
发表于 2018-8-24 21:35 | 只看该作者
咄咄怪事!难道说随便哪个人出个三万元,也能注册上一个作协咯?如果可以的话,中财立马去注册一下,文友们全能当上中财作协会员了吧。。。
9#
发表于 2018-8-25 05:20 | 只看该作者
槐安. 发表于 2018-8-24 21:35
咄咄怪事!难道说随便哪个人出个三万元,也能注册上一个作协咯?如果可以的话,中财立马去注册一下,文友们 ...

小狐狸这脑袋瓜子就是活泛!居然注册作家协会不用作品说话,用钱摆平,真够合法!
10#
发表于 2018-8-25 07:38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8-8-24 17:44
未经备案或注册成立的组织,应该是非法的。问题是,既然有这么多官员在其中任职,怎么会一直都不知道其非法 ...


同意草舍的意思。
既然是非法,还辞个鸟的职。
说一圈,也就是那些当政者们自己狗屎一堆,自己给自己套了一个大圈套,而浑然不知。
你不承认人家的组织,不叫人家干,好,人家不干了,这会你又承认人家是组织了,还要开会,选举,
这就是组织了。既然承认是组织,那么人家申请注册备案又不通过。
这叫什么逻辑。;P
所以有些政府的岗位,有些吃人饭不拉人屎的岗位,其实真是鸟用没有的,完全是浪费纳税人的钱。
11#
 楼主| 发表于 2018-8-28 09:37 | 只看该作者
李灿 发表于 2018-8-24 16:38
其实这样的规定毫无意义。另外,作协本身就是社会团体,没有谁在里面拿工资。

经过大家分析后认为,在领导们的眼中,作协与养猪协会是一样的
12#
 楼主| 发表于 2018-8-28 10:11 | 只看该作者
lvhq018 发表于 2018-8-24 17:04
看着像小说。不过,现实中的许多事应该比小说更荒唐。

是真的,开始我以为对全国的县作协都是这样要求的,现在看来,只是区域性的罢了。
谢谢18老师!
13#
 楼主| 发表于 2018-8-28 10:26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8-8-24 17:44
未经备案或注册成立的组织,应该是非法的。问题是,既然有这么多官员在其中任职,怎么会一直都不知道其非法 ...

主席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他不鸟不行啊。省作协(有些地方包括市作协)是被收编了的,县作协作为民间组织咋挂?看来这里面的东西很多啊。
谢谢煮字老师!这两天太忙,回复来迟,抱歉!
14#
 楼主| 发表于 2018-8-28 10:27 | 只看该作者
水如空 发表于 2018-8-24 19:55
这事好玩儿,有趣儿……

谢谢如空老师来访!秋安!
15#
 楼主| 发表于 2018-8-28 10:37 | 只看该作者
fonyuan 发表于 2018-8-25 07:38
同意草舍的意思。
既然是非法,还辞个鸟的职。
说一圈,也就是那些当政者们自己狗屎一堆,自己给自 ...

是当政者们自己给自己套了一个大圈?是这些人没把上面的文件吃透?是个别人在其中玩弄权术?我们都不得而知。但是,完全赞同老师最后那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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