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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淡淡情,浅浅爱——席绢《爱我不必太痴心》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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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0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阳光笑靥 于 2018-10-20 16:38 编辑

  淡淡情,浅浅爱——席绢《爱我不必太痴心》读记

   说起来很没出息,没等文章敲打出来,我先自己想要钻地缝里去了。这一辈子,人家搞文字的,都把时间用来研究历史巨作,中外文学发展史,古诗词精华,文学巨作,而我将主要的时间都用来钻研港台言情小说了,还有韩剧、泰剧。看到人家写文章都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中外串联,即使吊的都是大书袋也还令人以为是本人的大作,我是真心的艳羡、敬佩,很五体投地的,穷尽全身力气赞扬的。

   但我就是懊悔不来可咋说?我就没出息了能咋整?我就爱惨了言情小说怎么办?只能把脸丢到太平洋去了。

   但也不是说,我从来不看别的小说,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我真的看了不少,除了《三国演义》、《水浒》之外的中外名著都有涉及(不看三国,水浒,是不喜欢三国里的是是非非,不喜欢水浒里的一群粗鲁老爷们),但我就是不那么感冒。看得不那么入神,有的是似懂非懂,所以我也就不去不懂装懂了。

   当大学四年我将那些东西都从头看了一遍之后,觉得人生还是轻松一点儿好,于是我就一个猛子扎进了言情小说的水里,很少再探出头来喘气。当然有时在旧书市看到一些世界名著,我也会买的,如《荆棘鸟》、《妇女乐园》、《简.爱》等等,也会认真从头看到尾的,但我的主打项目还是言情小说,看起来轻松吗。懒人啊,就是无可救药。无论干什么,都会与轻松懒散打断筋骨也要连着筋。

   最喜欢看的言情小说是美国女作家卡德兰的爱情小说。一次在书店遇到,我第一次大出血地买了整整一套十五本,当然都不是那么鸿篇。在港台女作家中,我喜欢琼瑶的古诗词功底,再就是喜欢席绢小说的睿智。而席绢作品里我最喜欢的则是《爱我不必太痴心》。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喜欢那种淡淡的调儿,喜欢到看了无数遍,就差没吃到肚子里了。如今,竟还想在书话版为它占一席地,不用别人说,我自己也觉得有一种乌龙的感觉。

   这篇故事的不同之处在于,女主人公任颖与众不同的人生调调。任颖的母亲就是一个另类女人。她为了自己的梦想——学画,而做了一个建筑界大佬的小老婆,那个大佬“登记有案”的妻子就有五个。但她母亲只自称是情妇,不是什么小老婆、二奶、三奶的。靠着她的“奸夫”,她成了一个知名的画家与画商,某艺术学院的副教授,知名广播主持人,开了一间很具规模的画廊《冰晶夫人》。

   这样的母亲,所抚育的女儿,自然也是与众不同的。母亲特立独行的价值观和爱情观,让任颖的心性如同母亲一手捏造成型的,完全与世间道德无涉。

   本来是一个富家独生女,但任颖却甘愿隐瞒身份,把自己浓妆艳抹,在某公司找了一份花瓶的工作,而这正是她年少时树立的梦想。然后因某一次主持迎新联欢活动,被公司那个三个月换一个床伴的,英俊、性感、风流倜傥的楼副总发现了她偶尔泄露出的与众不同,将其调到身边当了秘书。

   这楼副总绝不是一个一般人物。他也不忌讳让人知道他把女秘书当点心吃。但不同的是,货银两讫的原则下,他要求演什么要像什么,绝不容许有所骄侍。想要清高的女子就别靠过来,拜金的女子自掂斤两来参与,玩得甘心愉快也就成了。

   还没等上去十六楼副总室,各种嚼舌根与不屑就已经出来了。任颖丝毫不在乎。“语言是什么?伤害他人并不算什么,可怕的是你出口的字句,容易让人将你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

   当任颖看到楼副总的那一刻,她想她是有点儿心动了。于是决定与这名花心大少玩上一手,相信短时间内会过得很愉快而又没有负担。而楼大少似乎对任颖还有着特殊的期待。当任颖刻意表现出花瓶本色时,他反而感觉到了一丝失望。可见这花心大少也并不是无心,只是没有碰到对的人而已。

   任颖的谨慎在于,她担心楼大少会知道自己之所以愿意和他搅合,完全是因为看中他的肉体。而身为一个狩猎者久了,必定痛恨被当成猎物。堂堂楼公子如果知道自己被当成牛郎,一定会对她造成生命威胁。

   从以上说明我们不难看出,任颖有着与人不同的独特、聪慧、敢为、顽皮和自我承当。她不会和她妈妈一样需要为五斗米折腰,不会轻易地去爱人,也不想让任何人爱上自己,也许这也是来自于父亲对爱情不忠的影响,还有对男性彻底的不信任。

   任颖的父亲和其他有多个小老婆的男人不一样处在于,他从不留女人在自己的宅子里过夜,这一点是任颖唯一与父亲相同的地方。

   母亲一向觉得任颖懂得让自己快乐。而生命的价值莫过于此。任颖见到母亲,告诉了母亲自己目前的计划,“我只想体会人人唾弃的身份是什么滋味,虚荣、拜金、矫饰,我在夸大展示着人心中必然的愿望,大不了人人唾弃”。

   任颖的第一次,她聪明地以上医院做了处女膜而掩饰了处女身份,显得自己好像已经身经百战。但在心理和身体上,性爱并没有给她留下美好的感觉,她想,也许应该找第二个男人试试看。可见任颖的玩心可以体现在任何事上。尽管表面上不在意,但她还是对于失去了处女身份而感到些微的惆怅。

   由于任颖没有夸张地表现出得宠女秘书的嚣张,四处颐指气使,反倒令楼公子疑惑,但她每次都聪明地应付过去。任颖明白,把自己的身价估得太高是失策的事。并不是哪一位花花公子都会对傲气女子另眼相待。想要他,就只能选择享用他的身体,互相快乐过也就可以了。别太贪心,因为痴心相守并不见得是好事。既然自己不愿意追求爱情,那单纯的金钱与性,反而会容易与快乐得多,这是她对待生命的方式。

   终于,任小姐玩腻了,当花瓶厌倦了,想要出国游学。她感到自己已经知道交往和性爱以及爱情的表相是怎么一回事儿了。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她也爱楼大少,可是那种感觉并不需要夸张到死去活来,浪费时间。她还有自己的路要走。她母亲从来不爱她父亲,所以爱情并不一定是必须的东西。

   于是她开始慢慢布好下台的路线。多表现出一些贪婪占有欲,无事也连环扣,终于惹得大少爷不耐烦了。楼家也开始为楼公子安排亲事,任颖正好可以全身而退了。但天要亡谁,也是躲不掉的。楼公子出差一星期,任颖刚好没事也请假一星期。到了第六天,她素颜直发地与母亲呆在一处,好死不死地就遇到了本应该在香港的楼大少,而且因为掩饰把他给买的耳环也给弄掉了。楼大少也好像认出她了,吓得她跳上母亲的车,落荒而逃。

   第二天,任颖忐忑不安地上班,楼大少问起她的珍珠耳环,并命令他第二天要带着那对珍珠耳环,与他参加宴会,并且宣告如果任颖想玩,他一定会奉陪到底。

   晚上楼公子就登堂入室,夸任颖不施脂粉时的美。并说你的这一面较为蛊惑我,也正是我没有染指过的清新。并警觉地说,近四个月,我是不是被一位粉墨登场的女演员给耍了?楼公子强行入侵了任颖的卧室,令她一阵惊慌,心中泛起悲惨的感觉,仿佛他进入的是自己从不让人窥视的内心。

   任颖撑不住了,办好了去英国的一切手续,但第二天上机场却被截回。被强塞入楼公子自己的公寓,并且立即将公寓更名到任颖头上,因为被别的女人住过的房子他是不会再要的。楼公子开始陷入混乱之中。搞不明白自己对任颖是什么态度。并且由于偶然的场面,知道了任颖的出身,知道了自己只是任颖的游戏。他问任颖一点儿也不喜欢自己吗?任颖回答喜欢啊,你是我最好的情人。

   楼大少问:女人都想抓住我,为什么你不?任颖笑容像狐狸:那才值得让你不择手段抓住我啊。并说:我欣赏花花公子,世界上有本钱花心的却少之又少。我爱你的出手大方,并且理智,不会让自己意乱情迷。问到她从不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时,她说我最欣赏的就是你的没心没肺。告诉他:快乐对我而言只是一种过程,而非某个地方。与你交往的过程就是我要得到的。

   楼公子说:想必让你爱上我一定是一项有趣的挑战。她的回答几乎结巴:你……在开玩笑。

   但从此二人有了牵念,他会挂念她,她也会想起他。但不是非有那个必要在一起朝夕相守,那感觉淡淡的,可是——它存在。多令人心悸,这种感情与爱情差多少?然后楼公子与她打了个赌,三天不避孕,如果怀上孩子就结婚。虽然任颖并不想要孩子多一个负担,但也任由他去了。

   任颖问楼逢棠为什么选中她,楼大少回答:如果我要的是那种成天以爱粘死我的妻子,我不会三十岁仍单身,用金钱去交易男女关系。因为我知道渴望爱的女人痴心起来,与疯子没有两样。如果我说我爱你,也不会让你天天花痴般地问我爱不爱你。而你正是万中选一,不会做傻事的人。这么说吧,我也要自由要空间,知道世上有人和我灵魂契合的感觉真好,促使我必须娶你。任颖道:原来我们是同道中人。我还以为你只是好渔色而已。

   男人总爱留住令他惊奇的东西,但任颖不会为任何人停留。她再一次落逃,和母亲的一个学徒,也是爱惨了冰晶夫人(母亲自己称)的年轻人一起到了英国然后飞法国。在任颖看来,相爱成痴是很恐怖的,往往一想到就毛骨悚然,她庆幸自己未曾深陷。但她不知道的是,实际上自己已经深深爱上了楼逢棠,也不抑制自己去想念他。

   到了法国,因为语言不通,任颖只能每天坐在屋子里喝咖啡。并且她有不好的预感,发觉自己有可能怀孕了。她开始有了自作孽不可活的自觉。并且她终于被楼逢棠逮着。任颖怀疑自己的眼睛花了,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这算是他乡遇故知吗”?

   楼逢棠指出任颖的逃离只是怕他的厌倦或爱得太深。并且指出他们本来就在恋爱了。而任颖以为它们只是互相欣赏而已,然后他太花心不能爱他,她自己也从不期望。让楼逢棠一说,她也明白了自己是在恋爱。然后楼逢棠允诺了任颖一大堆的自由,使任颖终于被打动,觉得如果错过了彼此,一定不会找到更特别的人了。爱能多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互相爱,在一刹那;而每一个刹那都是一个永恒。两个人终于结婚了,并且任颖也没有告诉楼逢棠她实际上只有他一个男人,既然他不介意她的过去,她就等七十岁时再告诉他吧。

   爱情其实就应该这样,只要淡淡的,浅浅的,一直存在就好。互相要给以对方足够的自由,放养优于圈养。爱得死去活来的爱情会使人感到很累,太痴情太痴心就会太在意对方的一切,捆绑对方的一切,使双方都有喘不过气来的感觉。所以就像任颖和楼逢棠这样,互相给足对方自由,最好。很喜欢一首诗,是好友淘儿在我日志后的回复:淡淡秋月淡淡光,淡淡秋花淡淡香,淡淡思念淡淡芳,淡淡牵挂淡淡尝。最好的爱情就应该是这样的吧。

(说明一下,我喜欢读的都是之前的言情小说。现在的东西我是基本不看,完全一个模子写出来的:开篇基本都是在豪华大酒店,一个男人或女人,或喝高了,或被人陷害,一夜情之后连睡的是谁,或被谁睡的都不知道。然后女主远走他乡,几年后带个聪明的孩子回来,然后与孩子父亲相遇,由陌生到相爱,然后再节外生枝,枝外生番,从前十章左右的篇幅看了正好,如今都千八百章的,实在没闲工夫和他们耗下去)。





评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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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0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写着玩的,大家不必费心
发表于 2018-10-20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笑靥 发表于 2018-10-20 16:11
自己写着玩的,大家不必费心

沙发让姐姐自己占了,不乖哦

点评

下次不会了,妖妖恕罪。抱抱  发表于 2018-10-20 21:48
这也能让妖妖看到啊,孙悟空的一般火眼金睛啊,呵呵  发表于 2018-10-20 21:46
发表于 2018-10-20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年轻时候读过席娟。忘了是什么了。
这文字,令人回味过去。
发表于 2018-10-20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言情小说何错之有?人的一生哪个不曾被情感羁绊过?每个人性情之间的差异,导致了喜好的不同,这很正常,我喜欢《水浒》,真是恨不能早生八百一千年,不要金钗,只持冷剑,风风火火闯九州啊
没有看过这本书,但我以为,所谓真爱,不是非得每日里攥在手里。那样的爱,其实是对自己和对方的不信任。放爱自由,也是一番别样的温柔!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0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鲜然 发表于 2018-10-20 21:36
年轻时候读过席娟。忘了是什么了。
这文字,令人回味过去。

鲜然现在也年轻着呢。 女孩们都曾经是言情小说迷。感谢鲜然关注。祝好。
发表于 2018-10-20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姐真的写席绢了,呵,赶紧看看

点评

呵呵,闲着也是闲着,抗痴法,就是多练习写字,呵呵  发表于 2018-10-21 09:46
发表于 2018-10-20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本我看过,应该说席绢的我全看过。不过我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是哪一本,只知道自己不喜欢的是哪些。
阳光姐看得认真、细致,把小说的内容一一细细写出,又一一加入自己的看法。写得清丽,温和。
发表于 2018-10-21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读书,自然有选择,选择自己喜欢的去读。
每个人喜欢的书籍不同,每个人每个阶段喜欢的也有所不同。
把喜欢的、曾经喜欢的那种心情写下来,大家分享,就是一种好形式。
问好。

点评

谢谢何版精华鼓励。祝福晚安。  发表于 2018-10-31 22:10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1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雨夜昙花 发表于 2018-10-20 22:44
这本我看过,应该说席绢的我全看过。不过我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是哪一本,只知道自己不喜欢的是哪些。
阳 ...

悄悄告诉你啊,这本书我看了不少于10遍,卡德兰的那套书也是看了又看。实际上我最喜欢酸酸甜甜的内容,还有浅浅淡淡的情节。讨厌太甜腻的,傻白美。喜欢睿智的女人。很高兴与昙花有此同好,握个手拥抱一下吧
发表于 2018-10-21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冷晰子 于 2018-10-21 11:05 编辑

看得出来,阳光在某个点上和我的阅读重合不少。比如最后一段,我居然看过一部,雷同的其他,略略阅过便索然而弃。
琼瑶的小说,也很是喜欢了一阵子。
或者,在女人的心中,爱情,终归是人生之重点,不管我们承认与不承认。
阳光的笔,很有自己的特色。一点点俏皮,一点点犀利,一点点管他春夏与秋冬。
周末好。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1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何足道哉 发表于 2018-10-21 07:29
读书,自然有选择,选择自己喜欢的去读。
每个人喜欢的书籍不同,每个人每个阶段喜欢的也有所不同。
把喜 ...

感谢何版的理解和雅评。何版对读书的总结很精辟,说到读者的心里了。我自小喜欢小说,然后是诗歌,最后喜欢上了读美文,一直到今。之间也交叉着阅读,就是不算深入,记忆力不好,从小就是短期记忆,呵呵。问候祝福何版,秋安。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1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冷晰子 发表于 2018-10-21 09:59
看得出来,阳光在某个点上和我的阅读重合不少。比如最后一段,我居然看过一部,雷同的其他,略略阅过便 ...

真是爱死冷版了,总是那么睿智,博学,多识,机警,反应迅速,应对从容,是女中翘楚,是某些人的天敌。一对n,也不逊色。想必生活中的冷小姐必然也有某些地方像极了一些故事中的女主,令人欣羡。昨天偷摸侦查了一番,原来冷版之前是散文版的明星啊,篇篇精华。找时间得好好读几篇大作。感谢冷版的雅评。爱情的确是人生中,尤其是占据女人心目中很大块地方的东西,甚至会影响女人的一生。多情的男士也如此。所以选择性地看一些言情小说也不无坏处。感谢冷版的评语。问候祝福冷版秋安

发表于 2018-10-21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阳光姐是最近一直热忱读书了,我还是懒汉,一天胡混时间着。着陪小子写作业,已经够烦人了,他磨磨叽叽,一天也写不了多少,抓狂着尼。
发表于 2018-10-21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情其实就应该这样,只要淡淡的,浅浅的,一直存在就好。互相要给以对方足够的自由,放养优于圈养。爱得死去活来的爱情会使人感到很累,太痴情太痴心就会太在意对方的一切,捆绑对方的一切,使双方都有喘不过气来的感觉。所以就像任颖和楼逢棠这样,互相给足对方自由,最好

这样的感觉真好。
席的书没读过,我年轻时候看的是琼瑶……
好想再年轻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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