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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凡事,当一分为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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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8-11-8 18: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个初三女生曾和我探讨一个问题,看了一些作家的照片,为什么写作的颜值都不高?

  我说,能靠颜值吃饭的有几个愿意靠才华?颜值高的帅哥有很多机会发展,而且会产生“马太效应”,他们把丑八怪的机会都给抢走了,丑八怪们苦闷难当,只能用各种方式来宣泄不满,有人选择写字宣泄——就成了作家。美女呢更是,长得漂亮的身边一群绿豆蝇,今天张总请明天李经理请,剩下没人请的大窝瓜脸在寝室里苦闷,气极了写文章来骂:那个小狐狸精又卖去了!作家就是这么产生了。

  末了我加了一句,“像老师这样才貌双全的人,毕竟不多见啊!”

  我的学生更有才,“那完了,我这辈子都当不成作家了。”

  说这个小插曲,引出了下文市里的作家们,女士们不便细究长相,男士们大多嘴歪眼邪,偶尔来个五官端正的,还拄着双拐。人丑,心也不干净,“字由心生”放在这群作家里那就是一句屁话。其中有位名作家高老头,五十五岁左右,天生异相:鞋拔子脸、高颧骨、左眼大右眼小、耷拉嘴角,一嘴黄板牙,外加一个蒜头鼻子。这样的五官不当作家都白瞎了材料。据说高老师写得不错,但咱也没见过,还是老话,大师们的书都看不过来呢,这些小城市的边缘作家写的东西,实在腾不出空儿来读。

  和高老师素无瓜葛,但最近参与了一些活动,才发现高老师和周边县市五十到六十左右的文学女中年交往甚密,而且交游之广令人咋舌,对文学女中青年的关注更是无孔不入,我多么想让这位大作家关注一下啊,但是没什么卵用,我是男的。据说高老师情史比较乱,但咱没看到,也只能当是谣言来听。但今番见到了高老师不顾年纪不顾肾,差不多是异性就叮上去,上下一般粗的大象腿都不嫌乎,要是见了有三分姿色的他能把眼睛从眼眶子里鼓出来。唉,他为了培养女性作者也是煞费了肾膏。这种精神真是心向往之,然力所不及也。难不成长得丑的肾都好?那我这辈子注定是个肾虚患者了。

  泡妞得有手段,高老师是小说家,善于小说联系生活,他在指导文学女青年的时候,往往指东当西,让人摸不着头脑。比如女作者交上一篇作品,高老师明明应该推荐给报社编辑,他偏偏推荐给旁门左道,修鞋的卖菜的刮大白的,反正和文字无关的部门领导。旁人也许不知道这种套路,但唯独瞒不过小说家。我同学有个泡妞高手,据说睡了上千女人,他上学时就往女生身上吐唾沫,引得人家追打。后来我把他灌醉了后,他告诉我,吐了就得追,追上了就道歉,道歉了得赔礼,赔礼得买个小礼物,这一吐一追一道歉一赔礼,就是四面,那还有不成的?高老师这套把戏也是从这演化的,推荐错了就得道歉,道歉就得赔礼,赔礼就得请吃饭,吃饭就得喝点酒,以高老师的学识还有不成的?所以当很多小伙子找不到老婆的时候,高老师睡女人睡得连走路都得扶墙了,这只能说智商高下还是有区别的。

  说了这么多,我对高老师没有反感,而且他下次来我们这的时候,我一定要请他吃饭。席间我会破例对他极尽赞美之辞,当然与他的作品无关,当然与他的人品有关。我敬服他品质高贵,人品端方——不要以为我这是反语和讽刺,我恰恰是发自肺腑——因为,高老师还收了三十个学生,其中不少女孩子,他至今没有对女孩子下手,所作所为都是些傻了巴叽丑了巴叽的傻娘们儿,这是他的仁慈,也是一个小说家的慈悲,这足以让我敬佩。

  凡事,当一分为二看。有亮的一面就有暗的一面,有坏的一面就有好的一面,所以千万别把人一棒子打死,扪心自问,谁还没有三瓜俩枣的龉龌事呢?

  因而,实心实意的,为高老师,当浮一大白!同时借此杯酒,恭敬那些嫖娼的,出轨的,变态的却不打女学生主意的老师和教授们!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这在写法上叫“升华主题”。

  写了这些废话,估计加精是没啥希望了,但万一加精了,估计杨不死的不会来BB了。高老师长这样,只能通过情节来泡妞,很奇怪杨不死的靠啥泡妞,这么个死心塌地的奴才样,千年不变,好像泡着金X银X似的。嘿嘿,这在写法上叫补叙。

  题外话:下周签约写新书,但愿一切顺利!



2#
发表于 2018-11-8 19:32 | 只看该作者
祝愿编辑眼睛没瞎,签约不成。
3#
发表于 2018-11-8 19:37 | 只看该作者
这扑面而来的浓烈醋味,实在受不了了,得吐几天去。
4#
发表于 2018-11-8 20:45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其实人们都知道,任何人的才华和相貌都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说有关系的话,只能是一些人的心理在起作用。
5#
发表于 2018-11-8 21:0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蝉衣cy 于 2018-11-9 16:35 编辑
混混 发表于 2018-11-8 19:37
这扑面而来的浓烈醋味,实在受不了了,得吐几天去。

混混先生敏感
      他可能困惑:为什么那么多读者不理这样的言论?本来不想公布别人的事,好在妖的实际情况一年多前已经在这个论坛讲过了。妖写了五十多万字的《一屋子烟味儿》,我看了这个“故事汇”后觉得作者有写作的天赋,就专心指导,历时已经近两年。这是中财散文版读者都知道的故事,不应该说,说了也无妨,先生应该看到了妖的沉默。妖跟我说了后,由于最近在工地太忙又体乏,就一直没有留言交流看法。刚才翻看了一下,还好,骂人的脏字少。只是“搞破鞋”的语言及其定位存在问题:一、只用“搞破鞋”一词显得语词太贫乏,诸如第三者、包二奶、婚外情、轧姘头等都是可以变换的;二、与妖距离一千多公里,彼此没有拜访过,至少没有搞成“破”鞋,至于将来——妖真的恢复了健康,我是否离婚跟她结婚,我也说不了。如果真的这样了,倒是欢迎他届时宣传。这一过程也体现了淡淡不如风先生的思维方式和对待问题的特点:能够发现问题,然后就“快刀斩乱麻”地解决问题。分析问题的调查研究,对于定位问题性质和确定解决问题方法,是很重要的。我依然坚持这个批评过他的观点。我没有怀疑他是一位老师应有什么样的职业操守的意思,只是觉得他的判断太简单,即:以为一个男老师教一位女学生就是“搞破鞋”。论坛就是一个广场舞场地,他乐意怎么舞蹈,那是他的自由,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只要妖在文学创作方面一直保持学习并进步的状态,就好。
       他非常感性且有语言的激情,这倒是好事。写作的人是需要如此的。很希望这一过程对他的写作是有益的。可能先生也看到了我在那里指出他的一些观点的错误,小说不能议论等。不管我说的内容是否对他以及其他文友是否有益,他能够把吃过饭就掀桌子的脾气发出来,总比憋着好。至少是有益于身体健康的。
       刚才在消息栏看到论坛留的消息,小说版有一个“遇见小说”的活动,很希望能够看到二位的此类文章。如果能够挤出时间,我也愿意跟着你们写一篇。希望能够有时间写。
      个别观点不同应该是好事,起码给了争鸣以前提。一个乱争论的时代,素心是奢侈的,也是值得怀疑的。这不是开始也不是结束,所以我不排斥。
顺祝顺也!
6#
发表于 2018-11-8 23:16 | 只看该作者
负责任的说,本周文章可供选择的精华不少;P还好你这篇可以占个分母
按照逻辑学而言,一分为二是不够的,在“是不是”和“应该不应该”之间就有很多可能,更不提之外的。人性之复杂,本就迷人,祝光头会长新作顺利!
7#
发表于 2018-11-9 09:29 | 只看该作者
想起鲁迅那句话:“看见白臂膊,就想起全裸体,然后就想起生殖器,想起性交。”
8#
 楼主| 发表于 2018-11-9 14:09 | 只看该作者
lvhq018 发表于 2018-11-9 09:29
想起鲁迅那句话:“看见白臂膊,就想起全裸体,然后就想起生殖器,想起性交。”

看到白胳膊想性交,
那看到下体淋漓想什么?
没看到啊,没看到说什么。
我还说恐龙九条腿呢,我也没看到。
9#
 楼主| 发表于 2018-11-9 14:13 | 只看该作者
槐安. 发表于 2018-11-8 23:16
负责任的说,本周文章可供选择的精华不少还好你这篇可以占个分母
按照逻辑学而言,一分为二是不够的, ...

不负责任地说,我有艾滋病,你们同情我吧,给我精华吧。
网人网事,我不认识不了解,就别跟我解释。
你说是女的是男的,那是你的事。
你说淋漓了干巴巴了,那也是你的事。
没见过单凭陌生人白活我就信了,那是我傻。
就像高老师,没见过的就是谣言,我写的是我见过的。
10#
 楼主| 发表于 2018-11-9 14:13 | 只看该作者
一介草民 发表于 2018-11-8 20:45
呵呵,其实人们都知道,任何人的才华和相貌都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说有关系的话,只能是一些人的心理在起作 ...

没颜值的都这么解释哈哈哈,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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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9 14:14 | 只看该作者
混混 发表于 2018-11-8 19:32
祝愿编辑眼睛没瞎,签约不成。

我已经敢跟他们蹦高了,因为我无法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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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9 14:15 | 只看该作者
混混 发表于 2018-11-8 19:37
这扑面而来的浓烈醋味,实在受不了了,得吐几天去。

吐死你得了,怀疑和杨不死的一伙的。据说杨不死的人多势众,想欺负谁就欺负谁,这不,欺负老实人都习惯了,欺负到我头上了。
13#
发表于 2018-11-9 15:04 | 只看该作者
淡淡不如风 发表于 2018-11-9 14:15
吐死你得了,怀疑和杨不死的一伙的。据说杨不死的人多势众,想欺负谁就欺负谁,这不,欺负老实人都习惯了 ...

日,你已经无耻到不可救药了。
没看到谁欺负你,只看到你一直坚持不懈的欺负别人。

但是,但是咧,和本混欺负别人相比,你还差得太远,太远。

写东西你不行,骂人又不行,欺负人更不行,活着得多大勇气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14#
发表于 2018-11-9 15:07 | 只看该作者
淡淡不如风 发表于 2018-11-9 14:14
我已经敢跟他们蹦高了,因为我无法取代。

专门造垃圾,还无法取代?皮厚的!你这水准,闭眼随便能抓一大把,信不?
15#
发表于 2018-11-9 18:24 | 只看该作者
混混 发表于 2018-11-9 15:04
日,你已经无耻到不可救药了。
没看到谁欺负你,只看到你一直坚持不懈的欺负别人。

      回复先生那个帖子后,妖看到了。就提醒我,不该把她得癌症的隐私再次公开,尤其不能在这个地方说。会被某人拿出来当成快乐来说的。果然应验了。不是特别在意作家是否具有悲悯情怀,只是觉得:这样的人类共同情感、道德律和价值观,这种使人具有人味的基础也丢掉,很令人叹息。
      论坛不仅是一个“坛”的公开场所,还是一个讲究“论”的地方。不在学理范围论文学,不讲规矩地乱论,把语言情绪化,并把这样的矛头指向人身,完全放弃做人的底线,比如对女性的侮辱等,只能让人愤慨。需要提前说的是,一旦妖开骂,我是不再像之前那样阻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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