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587|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唐太宗为何不打冯盎?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9-1-23 22: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冯盎,字明远,高州良德(今广东高州)人,原本是十六国时期北燕君主冯弘的后裔。冯盎具有卓越的政治和军事才能,隋末起兵占领了岭南一带,由于他治理有方,岭南局势稳定,社会安宁。

    武德五年七月十八日,冯盎接受唐朝将领李靖的檄文,率领部属归顺唐朝。唐高祖李渊在冯盎的辖地设置高、罗、春、白、崖、儋、林、振八州,任命冯盎为上柱国、高州(今广东阳江)总管,封吴国公,不久改封越国公。任命冯盎之子冯智戴为春州(今广东阳春)刺史、冯智彧为东合州(今广东雷州)刺史。不久,唐高祖再改封冯盎为耿国公。
  
    贞观元年,冯盎与谈殿等人互相争斗,很久没有入朝。各地方州府前后十几次奏称冯盎谋反,唐太宗李世民命令右武卫将军蔺暮等人征发江、岭数十州兵马大举讨伐。大臣魏徵劝谏说:“中原刚刚平定,岭南路途遥远、地势险恶,有瘴气瘟疫,不可以驻扎大部队。而且冯盎反叛的情状还没有形成,不宜兴师动众。”唐太宗说:“上告冯盎谋反者络绎不绝,怎么能说反叛的情状还没有形成呢?”魏徵答道:“冯盎如果反叛,必然分兵几路占据险要之地,攻掠邻近州县。现在告发他谋反已有几年,而冯氏兵马还没出境,这明显没有反叛的迹象。各州府既然怀疑冯氏谋反,陛下而不派使臣前往安抚,冯氏怕死,所以不敢来朝廷。如果陛下派使臣向他示以诚意,冯氏欣喜能免于祸患,这样可以不必劳动军队而使他顺从。” 唐太宗于是下令收兵。

    同年十月初六日,唐太宗派散骑常侍韦叔谐(一作员外散骑侍郎李公掩)持旌节往岭南慰问冯盎,冯盎则让他的儿子冯智戴随着使臣返回朝廷。唐太宗说:“魏徵让我派遣一个使者,岭南就得以安定,胜过十万大军的作用。不能不加赏。” 赐给魏徵绢帛五百匹。

    冯盎是唐朝时期我国著名的军事家,在我国的盛唐时期能够脱颖而出的军事家,可想而知他在军事方面的才能是多么杰出,可以代表那个时候世界上最先进的军事谋略与指挥能力了。

    贞观元年唐太宗未与冯盎开战,可谓国之大幸,避免了一次不可估量的损失。究其原因,我认为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旧唐书》和《资治通鉴》中均未提及,只在《新唐书》中稍露端倪。《新唐书卷一百一十.列传第三十五》中记载了魏征劝谏唐太宗时一句话:“天下初定,创夷未复,大兵之余,疫疠方作。”

    何为疫疠?在中医里,疫疠是指具有传染或流行特征而且伤亡较严重的一类疾病。具有传播迅速、传染性强、病情严重、致病死亡率高的特点。与现代传染病指由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感染人体后产生的传染性疾病是一致的,包括霍乱、天花、鼠疫等。当时天下征战不休,卫生条件极差,所以贞观元年爆发了大疫。这种“疫疠”究竟是何种具体的疾病,我们现在已无从了解。不过,以当时的医疗条件,对治疗疫疠是没有什么有效办法的。这样的情况对行军打仗极为不利,如果大军遭受疫疠侵袭,又悬军深入岭南瘴疠之地,很可能不战而溃,这就使得唐太宗与其谋臣将领们不得不三思而行了。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19-1-24 08:47 | 只看该作者
楚兄涉猎真广。古时,岭南为流放之地。何也?即路艰且险,瘴疠多发,民不易生。堪同苦役。
3#
 楼主| 发表于 2019-1-24 17:34 | 只看该作者
柳藏 发表于 2019-1-24 08:47
楚兄涉猎真广。古时,岭南为流放之地。何也?即路艰且险,瘴疠多发,民不易生。堪同苦役。

汗!我看得比较杂,还请多指教!问好!
4#
发表于 2019-1-25 10:13 | 只看该作者
很喜欢读楚兄这些小篇章,在这里,能知道不少没有涉猎过的历史知识,并在楚兄的见解里更深的地领悟历史。
柳同学说,爱死书话版了。
我想了想,大抵是因为,在这里,能真正的学到一些东西。
5#
 楼主| 发表于 2019-1-25 10:56 | 只看该作者
冷晰子 发表于 2019-1-25 10:13
很喜欢读楚兄这些小篇章,在这里,能知道不少没有涉猎过的历史知识,并在楚兄的见解里更深的地领悟历史。
...

谢谢冷斑!我也很喜欢这里,能跟大家学到很多东西,问好!
6#
发表于 2019-1-27 16:36 | 只看该作者
读楚老师这文,真涨学问!小小短篇文字容量不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4-21 00:35 , Processed in 0.072695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