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668|回复: 1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9-3-23 03: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王汉玉 于 2019-3-23 07:55 编辑



      柳者,留也,古人有折柳送别的风俗。咸阳古道,朋友相送,恋人离别,征人出塞,折柳枝以挽留,西风残照,汉家陵阙,是一种诗的境界,人生的境界!

    李白这样说:汉阳江上柳,望客引东枝。树树花如雪,纷纷乱若丝。春风传我意,草木别前知。寄谢弦歌宰,西来定未迟。”李白不是送别,而是期待,纷乱的柳条是纷乱的思绪,因为期盼朋友时日很长了!

    孟郊说:杨柳多短枝,短枝多别离。”“赠远累攀折,柔条安得垂。”“楼上春风过,风前杨柳歌。”“花惊燕地雪,叶映楚池波。”长长的柳丝到孟郊笔下就变短了。为什么?送别朋友痛苦太深,攀折太多,回想过去美好的岁月,柳花如雪,柳叶映波。两相对比,别离与相思充盈着心房,日子似乎就变得越来越长。

      这是古人生活之柳、诗歌之柳、文学之柳!作为北方人,我的生命与意识中,柳也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多种形态的柳融汇交织在我的情感之河。

      幼年的时光,回想起来,总让人惊心。脑海里影响最深的就是家门口足足三人合抱的大柳树,枝叶繁茂,绿荫铺地,硕壮如苍龙。据说是爷爷出生那天太爷爷亲手所植,已经有一百多年了,现在仍然过几年会伐下一批新椽。这样强壮的生命力实在让人惊叹!幼年时光,就是围着大柳树欢乐嬉戏中度过的。这是柳的硕壮形态!

      上小学了,就背井离乡去遥远的的西部小镇求学,幼小的心灵,幼弱的身体,在来回一小时的路程上奔波,枯燥的路程只有沿河的垂柳和波影相伴。那垂柳的柔和与波影的柔滑至今深深刻在脑海里,终生难忘。这又是柳的柔情形态!

      大学毕业,分配工作,居住地有一公园满是合围盈丈的大柳树,是垂柳,既满足了对幼年大柳树回忆的渴求,也满足了对童年柔柳回忆的渴求。有水、有山、有花,更有假山映波,柳丝飘拂,游一回,满足多种心理需求,实在不可多得。这是柳的复合形态!

      柳的生命力,最震撼人心的却是低矮的沙柳,我在洮河两岸的盐碱沙地里见过,在腾格里沙漠的边缘见过,赭红色的叶子,赭红色的枝干,在沙堆上显示着对顽强生命的礼赞。这似乎才是柳真正的生命形态,令人感叹!

      其实还遇见过许多柳,就是这四种形态的柳印象最为深刻,流淌在躯体的血液和骨骼了,成为了我精神和文化的一部分,影响着我的生活进程!

      我写柳,就是为了照应古人的心态,对我生命的历程进行一点梳理!


2#
发表于 2019-3-23 19:23 | 只看该作者
先坐沙发,问好!     
3#
发表于 2019-3-23 21:11 | 只看该作者
唐人的柳,既婀娜多姿,又愁肠百结,文中的柳,却了一份顽强,更多了一些赞赏,赋予了柳更多的意义。欣赏!问好!
4#
发表于 2019-3-23 21:30 | 只看该作者
柳有四种形态!概括性很强的文字。内容还可以充分展开。欣赏。
5#
发表于 2019-3-23 22:14 | 只看该作者
柳的生命力,最震撼人心的却是低矮的沙柳——对柳树的了解够丰富!点赞!
6#
 楼主| 发表于 2019-3-24 07:5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大家阅读,顽强的中华民族崛起吧!!!!
7#
发表于 2019-3-24 09:14 | 只看该作者
西北的柳,尤其是红柳,生长在沙漠里,赋予了生命顽强的意义。
8#
发表于 2019-3-24 10:02 | 只看该作者
学习,文化内涵丰富好散文!
9#
 楼主| 发表于 2019-3-24 10:07 | 只看该作者
文友们,过奖了,能提供点启示就可以了!
10#
发表于 2019-3-24 12:05 | 只看该作者
欣赏学习老师好散文,问好!
11#
 楼主| 发表于 2019-3-24 20:09 | 只看该作者
匡建华 发表于 2019-3-24 12:05
欣赏学习老师好散文,问好!

谢谢阅读,谢谢赞赏!!!!!!
12#
发表于 2019-3-25 14:54 | 只看该作者
沙漠红柳我见过,很美很震感。
13#
发表于 2019-3-25 15:24 | 只看该作者
借物寄情寄思,赋予物以丰富内涵。这也是文学常用手法。本文借“柳思悟”人生,表达生命体悟,妥帖。欣赏,问好。
14#
 楼主| 发表于 2019-3-25 15:51 | 只看该作者
房子 发表于 2019-3-25 15:24
借物寄情寄思,赋予物以丰富内涵。这也是文学常用手法。本文借“柳思悟”人生,表达生命体悟,妥帖。欣赏, ...

评价中肯,接受,学习,问好!
15#
 楼主| 发表于 2019-3-30 00:04 | 只看该作者
提一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4-19 16:57 , Processed in 0.143662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