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水如空 于 2019-4-2 05:50 编辑
夜读聊斋之——不可为也
负心汉遭受报应是古代文学中一个永恒的主题。因为在男权社会里,女人无疑是弱势群体。所以当“痴情女子”遇到“负心汉”时,除了借助第三方力量报仇申冤,就几乎无计可施。在一般的文艺作品中,靠“清官”为其申冤雪恨最有代表性。其中典型的就有《包公怒铡陈世美》及《王娇鸾百年长恨》。可是在《聊斋志异》中,却根本用不着别人代劳,因为《聊斋》中的奇女子,完全可以凭借个人的力量解决这一问题。《窦氏》《武孝廉》都是其中的经典篇章。
窦氏,这个姓就很奇怪。因为窦姓本来就少,而一旦提及,首先叫人想到的就是窦娥。然而这个窦娥,依然是靠她当了官的老爹窦天章为其报仇申冤的。可是《聊斋》中的窦氏却完全不同,用马瑞芳教授的话说就叫“《聊斋志异》无窦娥”。在这个故事中,她的老爹窦廷章不但不是女儿的保护者和坚强后盾,反而是另一股将其逼向死路的暗中力量。所以,报仇雪恨靠的只能是她自己。
故事仍从一个书生说起——或许不是书生,但至少不是普通人家,乃是“晋阳世家也”——他的名字叫南三复。这位世家子可不是吹的,因为他们家可是实实在在的“有别墅”的,只是离得稍远些:“去所居十里余,每驰骑日一诣之。”有这么一天,南少爷又去别墅游玩,结果“适遇雨,途中有小村,见一农人家,门内宽敞,因投止焉。”这位南少爷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近村人固皆威重南”。而这位主人家里条件又差,所以更是“跼蹐甚恭”——这位穷老头窦廷章不但穷了经济条件,更是穷了骨气,面对这位“富二代”,不但惶恐恭敬,更加“殷勤氾扫。既而泼蜜为茶。命之坐,始敢坐。”这也正是那个时代普通小民的真实境况。不但如此,他还“进酒烹雏,给奉周至”。而这一切,都是他年仅十五六的女儿下厨操办的。
问题是,窦大叔想的是怎么招待好这位阔少爷,可是那位“富二代”南三复却因为看到了窦女“端妙无比”而“心动”,即使回了家仍然“系念綦切”。如果说这就是一见钟情,也未尝不可。如《婴宁》中的王子服,《花姑子》里的安幼舆,《聊斋》里很多男子都是这样只见了一面就思念不已的。这位南公子也是一样。第二天,他便“具粟帛往酬,借此阶进。”从此“常一过窦,时携肴酒,相与留连。”慢慢地,终于和窦女混熟了,她“不甚避忌,辄奔走其前。”甚至小姑娘也春心萌动,他“睨之,则低鬟微笑。”结果“南益惑焉,无三日不往者。”至此,这似乎仍然只是一个《聊斋》中常见的爱情故事,只是一个比“人鬼恋”“人狐恋”略显世俗些的人与人之间的爱情故事而已。
直到南三复的色心变成了色胆。
《聊斋》中的爱情故事之所以可以超越世俗,很大原因就在于其主人公(尤其是女主人公)的非人身份。因其不是人,便可以不受人世的俗礼限制。可是在《窦氏》中,南三复是人,窦女也是人,南三复接下来的行为就有些耍流氓的性质了。
有一天,南三复又到窦家去,正好窦大叔不在,窦女一出来,南便“南捉臂狎之”。没有一点儿情感的交流,没有一句“游词”挑之,而是直接上手,南的人品可见一斑。而窦女虽穷,却穷得有些志气,至少在面对南三复时远超其父,她一边“峻拒”,一边表示:“奴虽贫,要嫁,何贵倨凌人也!”南三复见她态度坚决,便立刻改了态度,“便揖之曰:倘获怜眷,定不他娶。”窦女又“要誓”。南三复则“南指矢天日,以坚永约”,终于冲破了窦女的最后一道防线,做成好事。
在这个问题上,窦女其实还算不上是受害者,只能说是“很傻很天真”罢了。与其类似的,有《王桂庵》中的芸娘,同样是出身贫寒,同样是春心萌动,同样是老爹不在家,但芸娘的态度却十分坚决。她一方面给念念不忘的情郎王桂庵出主意,叫他找合适的媒人,另一方面则明确表示:“若望以非礼成耦,则用心左矣。”最后芸娘也得到了自己应有的幸福,应该说与其态度不无关系。
当然,我们也无法去责备一个少女面对一个家境殷实、风流倜傥又情意绵绵的男人的追求时的无法抗拒。因为单纯的她还不懂得“宁可相信世上有鬼,也不相信男人那张破嘴”的真理,以为有了誓言约定,自己真的可以得到佳偶,嫁入豪门呢!
而同时,南三复虽然“瞰窦他出,即过缱绻”,只想着鱼水之欢;但窦女却仍不失冷静,一再催促他“桑中之约,不可长也。日在帡幪之下,倘肯赐以姻好,父母必以为荣,当无不谐。宜速为计!”可是南三复虽然当面“诺之”,背后想的却是“农家岂堪匹偶,姑假其词以因循之”。结果又赶上“媒来为议姻于大家”,南三复的良心只是“初尚踌躇”了那么一小会儿,等到听说女方“貌美财丰,志遂决。”——当初的“指矢天日,以坚永约”不过只是热恋中男人嘴里的信口开河。无数事实证明,当男人哄女人上床时,什么甜言蜜语都说得出来,什么地久天长都可以承诺;可是说到谈婚论嫁,首先考虑的还有是这桩婚姻是否对自己有利的现实问题。
在类似这样的恋情中,最后吃亏肯定是女方,绝无例外。尤其是在女方不懂得保护自己、不懂得避孕常识的情况下(古代好像还没有这方面的常识,可悲的是,今天大多数女孩子仍然缺乏这方面最起码的教育),一旦怀孕,根本就无法承担如此严重的后果。窦女在发现了自己怀孕后,根本就没有别的出路,只有对南三复“催并益急”。而南三复为了逃避责任,则“绝迹不往”。
从发现怀孕,到生下儿子,窦女不知道多少次催促过南三复。蒲松龄故意略去不写,只用了“无何”二字,叫人觉得轻描淡写,可是恰恰反衬了后面无比惨痛的一幕。
女儿未婚产子,窦老爹丢了面子,自然很生气,故而“怒搒女”。窦女说了实情,并且告诉老爹:“南要我矣。”——至此“很傻很天真”的她仍然相信南三复的誓言。窦老爹放了女儿,“使人问南”,可是南三复“立却不承。”窦老爹“乃弃儿,益扑女。”窦女无奈,只好“暗哀邻妇,告南以苦。”南三复仍不为所动,“亦置之。”窦女最后选择“夜亡,视弃儿犹活,遂抱以奔南。”并且叫守门人通报:“但得主人一言,我可不死。彼即不念我,宁不念儿耶?”她终于祭出了最后的杀手锏——她为南三复生的儿子,希望他看在亲骨肉的份上给自己留一条活路。可是铁了心肠的南少爷却“戒勿内(纳)”。于是“女倚户悲啼,五更始不复闻。质明视之,女抱儿坐僵矣。”至此,负心汉南三复的无情无义冷酷残忍被刻画到了极点。而天真少女窦氏因为遇人不淑,付出了自己和儿子两条生命的代价。
可以说,在这场悲剧中,窦父也是其中的推手之一。他的名字“廷章”,使人不由得想起另一个名字:周廷章。周廷章,便是《王娇鸾百年长恨》中的那个负心汉的名字,因其对王娇鸾始乱终弃,最后落得个乱棍打死的下场。本篇中,作者没有为女主人公起个名字,却偏偏点出其父名叫“廷章”,显见其中定有所指。窦娥的父亲叫窦天章,能够为女儿报仇雪恨,可是这位在某种程度上间接害了女儿的礼教卫道士窦廷章,又能否为女儿申冤呢?
实际我们在读《窦氏》时,只能看见一个谨小慎微的窦老爹的形象;即使他施暴痛打女儿,我们对他还是恨不起来——毕竟始作俑者是南三复,过错不在窦老爹。事实上,即使他不打女儿,只要南三复不接受她,未婚生子的她也不可能在如此沉重的道德压力下继续苟活,等待她的只有死路一条。她虽不是什么贞洁列女,但也绝不可能突破最基本的礼教束缚。
而那位曾经在南三复面前“跼蹐甚恭”的窦老爹,面对女儿的惨死,仍然表现出一个父亲的愤怒。他立即因此“讼之上官”。而“上官”也“悉以南不义,欲罪南。”结果还是银子战胜了法律,被南三复“以千金行赂得免”。至此,窦女之“冤”真是一点儿也不逊于窦娥,而且他老爹只是一个农夫,似乎已经彻底没有了昭雪的希望。
不过在蒲松龄笔下可是“《聊斋志异》无窦娥”的。窦女虽死,却阴魂不散。她虽然没有能力直接将南三复杀死,却凭借自己的超凡智慧成功复仇,完成了一个天真少女化身复分女神的终极蜕变。
首先,她托梦给许亲南三复的那户“大家”:“必勿许负心郎;若许,我必杀之!”可是那位“大家”却“贪南富,卒许之。”事实上,他们家也是“奁妆丰盛”,两家正是门当户对,若无南三复负心窦女一事,也应该是良匹。可惜,大德有亏,蒲翁绝不会允许他娶一个门当户对又模样“亦娟好”的新娘。
问题就在于,那位害得窦女及其儿子惨死的南三复却毫无心理负担。仍然高高兴兴地做着自己的新郎。所以即使新娘子“善悲,终日未尝睹欢容;枕席之间,时复有涕洟。问之,亦不言。”也仍然没有耽误了他的“枕席之事”。可是报应很快就来了,没过几天,老丈人和太母娘前来串门,一见新娘子便吓个半死,因为他们“适于后园,见吾女缢死桃树上”。而屋里这位新娘子则“闻言,色暴变,仆然而死。视之,则窦女。”这是窦女化身新娘,一次报仇。
这次报仇虽然没有达到目的,但因窦老爹“发女冢,棺启尸亡。”所以“倍益惨怒,复讼于官。”使南三复一边“又厚饵窦”,一边使“官亦受其赇嘱”,终于闹得“南家自此稍替。又以异迹传播,数年无敢字者。”
到了这个地步,如果南三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此改过自新,大概仍有机会。可是他念念之间只是“摆平”自己的官司,不惜花费重金。此外,当然还要再娶一房媳妇过幸福日子。甚至在他心里,从来都没想过承认错误,向窦女忏悔,乃至请人做法超度窦女冤魂之类的补救措施。所以,等待他的只有同样惨痛的下场。
因为之前家里的“异迹传播”,近处没人敢把女儿嫁给他,他便“不得已,远于百里外聘曹进士女。”可是刚下了聘,还“未及成礼”,便有“民间讹传,朝廷将选良家女充掖庭”,于是家里有女儿的,纷纷赶着把女儿送到夫家成婚。南三复的新娘也这样上赶着送上门来了。“一日,有妪导一舆至,自称曹家送女者。”开始时,南三复也有怀疑:“何无客?”结果被送亲的老太太一句“薄有奁妆,相从在后耳”,便给遮过去了。南三复再做新郎,春心荡漾,“视女亦风致,遂与谐笑。”这次却比上次观察得细致了些,因见她“俯颈引带,神情酷类窦女”,便“心中作恶,第未敢言。”见新娘子“登榻,引被幛首而眠。”虽然“亦谓是新人常态,弗为意。”却并没有急着继续“谐笑”。等到“日敛昏,曹人不至,始疑。”再看新娘子,早已“奄然冰绝”了。打发人去告诉曹家,才知道曹家根本就没有送亲之事。这个尸体,乃是“姚孝廉女新葬,隔宿为盗所发,破材失尸”。这还不算,等姚家“闻其异,诣南所征之……启衾一视,四体裸然。”这下子实在闹大了,连屡次受贿的赃官也救不了他,终于“以南屡无行,恶之,坐发冢见尸,论死。”窦女的第二次报仇终于成功,使负心汉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窦氏面对强大的仇人、面对腐败的贪官,不借第三方力量,只凭一己之力报仇雪恨,惩罚负心汉,彻底颠覆了传统文艺作品中女子柔弱的形象,堪称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又一个精彩的人物形象。而南三复,作为一个负心汉,则与陈世美、周廷章等一脉相承,是又一个突出的典型。在文末的“异史氏曰”中,蒲松龄评价其:“始乱之而终成之,非德也;况誓于初而绝于后乎?挞于室,听之;哭于门,仍听之:抑何其忍!而所以报之者,亦比李十郎惨矣!”将南三复与《霍小玉传》中的李益做对比,霍小玉之鬼魂也只能使李益三娶都“辄加猜忌”,终生不得幸福,而窦女则使南三复先后两娶都贪上人命官司,并最终付出生命的代价。她的报仇,远比霍小玉更加酣畅淋漓,更加大快人心(只是可怜了那位出身“大家”的新娘,她又何罪之有?却为此搭上了性命)。
《论语》载:“南容三复白圭,孔子以其兄之子妻(qì)之。”南容,即孔子弟子南宫括,字子容,他因为念了几遍《诗经·大雅·抑》中的“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不玷,不可为也。”便成了孔子的侄女婿。《窦氏》中南三复的名字,分明是借用了《论语》这段故事。南宫括把这几句诗念了几遍(“三”代表多次),孔子便认为他是个好青年,把自己哥哥的女儿嫁给她。可是这位南三复,三次拒绝接受窦氏,结果害得她母子惨死,这已经远远不是“白圭之玷”那样“尚可磨也”的小错,而是赤裸裸的“始乱终弃”,是典型的“誓于初而绝于后”,是害死两条人命的“不可为也”的弥天大罪,其“所以报之者,亦比李十郎惨矣”,不亦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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