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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婚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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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5-28 17: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婚育观
 
  
  儿子已大学毕业,在就读大学的那个城市的一家私营企业里谋了份小职业。
  
  自儿子毕业那时起,妻子便开始在枕头旁喋喋不休地唠叨起来,孩子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
  
  是啊,孩子是不小了。想当年,他现在的这个年纪,正是我和妻子谈婚论嫁的年龄。那时候的农村,虽农田已承包给了各家各户,平时要比集体时来得轻松得多,可毕竟还有农忙节令,忙乎起来,需要的还得是人手。“头莳黄秧二莳豆,三莳要种红赤豆”这样的节令可不可耽搁的。还在我读书的时候,由于我的学习成绩常挤在班里第一方阵中,“书包翻身”而会远走他乡,一直是我好婆的一块心病,因此她才执意让我的父母,以各种理由逼我弃学从工。也难怪,在我们那个小村庄上,总共才七、八家人家,唯有我一家是姓张的,其它的都是徐姓,况且我家几代都是独子单传,一旦为宅基地、家禽家畜甚至上泾岸的走道等诸多问题发生争执时,我家总是占下风。父辈们在这一点上,吃了不少的苦头。再加父亲在六十年代初的那场浩劫中得了胃病,好婆的心思更重。父母结婚两年多,不知是啥因素,母亲的肚皮始终没任何反应,好婆急得象热锅上的蚂蚁,时常在旁人面前唠叨说我母亲是不会生蛋的鸡。但母亲还算挺争气,没辜负当时多子多福的愿望,接连给生育了我姊妹仨个。父母能生养我和弟弟两员男将,好婆是死也不让我俩中有一人远离故土的——农村里讲究的是还是帮口。
  
  到了我们这一辈,那些根深蒂古的婚肓观念,已有了些许的改变。自我的儿子出生后,我和妻子一合计,还是一致认为应该响应国家号召,于是便背着父母,在大队妇女主任的陪同下,去练塘的乡镇医院做了戴环节肓手续,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为此,也没少挨父母的责骂。更何况那时的医疗水平还真不敢恭维,妻子戴环后,老是炎症在身,痛苦不堪,更给父母平添了不少责怪的理由。不得已,只好硬着头皮几度与计生办的领导较涉,才得到同意摘除一段时间,待身体好转后再重新戴的结果。
  
  然而,一事未了,一事又起。大概是95年的初夏季节,由于妻子摘了环后保护措施做得不到位,妻子悄悄跟我说,有近两个月没来那玩意了,我咯噔一下,只得陪着妻子再一次赶到乡里的计生办,计生办的阿姨见我们到来,一脸惊愕,以为又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我调侃说,这次与前几次不同了,乡下的老话说,娘娘有喜,欢天喜地,小姐有喜,急煞急死。现在是娘娘有喜,反而急煞急死了。一听我的调侃,阿姨“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呵呵,说明你们对计划生育有了更深的理解了”,且叫我们坐下,并泡了两杯茶,叫我们坐着慢慢说,并安慰我们别急。随后便叫来我村的妇女主任,陪同我们一起去乡卫生院做了手术……
  
  这次五一假日,儿子回来渡假。席间,妻忍不住对儿子说:年纪不小了,该考虑自己的婚姻大事了。儿子瞟了母亲一眼,丢来一句话几乎让妻噎得哑口无声:晚婚晚育是国策,年轻人该得遵守吧。再加事业才刚起步,那有心思谈这个?婚姻的事早着呢,过二十八岁再说。
  
  看来“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已不再是一句口号,它已完全根植进了国人的意识中,体现在了新一代的行动之中。
  
  
(为征文而作)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尚湖青柳 于 2010-5-30 19: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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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9 08:41 | 只看该作者
婚育观:婚育观—— 很通达的见地,乐观的人生态度。没有过这些生活细节的体验,所以对养育的生活细节都没有相应的知识,但知道计划生育是一种行为,值得提倡。欣赏作者入微的描写,和细腻的观注,使生活原质的一切景象得以叙述的整理,成为生活中的一段记忆。
3#
发表于 2010-5-29 09:54 | 只看该作者
欣赏作者感性的笔触,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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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9 09:54 | 只看该作者
欣赏作者感性的笔触,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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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0 02:18 | 只看该作者
太晚了。白天来欣赏。提上!文章没编辑好。
6#
发表于 2010-5-30 16:46 | 只看该作者
再提。还没编辑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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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30 19: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笨小暖 的帖子

谢谢小暖版主点评!
8#
 楼主| 发表于 2010-5-30 19:17 | 只看该作者
问好敬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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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30 19: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杜永生 于 2010-5-30 16:46 发表
再提。还没编辑好啊。

对不起杜版,近日实在忙,没注意发帖的规矩。谢谢杜版!
10#
发表于 2010-5-30 19:23 | 只看该作者
挺生活的文字。
11#
发表于 2010-5-30 19:35 | 只看该作者
过去,只要身体发育差不多了,就在父母亲的焦急中很随意地就找了个对象,草草结婚了事。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婚育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当然,晚婚晚育是国家所倡导的,同时,生存的压力也迫使晚婚的观念在加剧着。这也是一个令人欣喜的变化,先立业后成家,也是很好的选择。问好!


只好硬着头皮几度与计生办的领导较涉(交涉)。。。
12#
发表于 2010-5-31 08:14 | 只看该作者
再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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