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弹唱演员马如飞,某次演出《珍珠塔》,把“丫环移步出了房”唱成了“丫环移步出了窗”。观众哄堂大笑。他知道自己唱错了,但毫不慌张,立即镇定地补上一句“到阳台上去晒衣裳”。台下掌声四起。马如飞一得意,又把“六扇长窗开四扇”错唱成“六扇长窗开八扇”。他又不慌不忙地接唱:“还有两扇未曾装”。又博得满堂喝彩。 马先生的典故一向被当作正面形象来宣传,其应变能力一时传为佳话。传播者声情并茂,旁听者津津有味,其实把“照妖镜”一摆揭开美丽的面纱往里观瞧,不过就是马先生为了维护自己“名角”这张脸,临时扯谎愚弄了观众。谎言成功了,他保住了面子;如果失败了,他连里子都会一起丢光。 面子实在是国人的一大障碍,这张脸不管是实力撑圆的,还是打肿了抽圆的,只要圆了就害怕瘪下去。梅兰芳大师为了忘一句台词痛苦万分,京剧前辈孙均卿叫错了一个称呼再不登台。相比之下,还是马先生好啊,撒谎撂屁过了关,还落得个随机应变的美谈。 那我们中国人到底该秉承什么传统?一方面教诲我们“仁义礼智信”,一方面又灌输“三十六计”兵不厌诈;一方面教育我们实事求是,另一方面又希望圆通世故。到底什么说法是对的?谁说的是对的?是不是谁嘴大谁就是对的! 前日,我在文学群里看到《岁月的烛骨》一文,便对作者使用“烛骨”一词提出了疑问,竟演变成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作者找我私聊,责备我不该在群里提出质疑,埋怨我不该写成文章来让人看笑话!瞧瞧,写错了的理直气壮,提出疑问的如同犯了弥天大罪——那么在两个人的私下对话中,能不能告诉我“烛骨”到底用错没有?最终,作者再度解释“蚀骨”是对的,但是因为很喜欢“烛骨”,加再上诵读感觉顺畅,所以就用了。 原来不管是群里还是私下里,错误的词语都不能直接承认,都必须用这些不成逻辑的借口来维护自己的面子。我不能理解一个人的面子到底有多大,为了一个错字就用无数谎言来掩盖,是否有此必要? 一个县级市的小微信群,一篇公众号小文章出现了错字,在我看来,不就是随时有人指出、随时改正的问题吗?怎么了就让人看笑话了?我们县城周边的林X县,一位农村出来的乞讨女诗人,靠着诗歌卖惨获得了不少救济,人家也混进了省作协,也经常登堂入室,冠冕堂皇地和一群施主们共同畅谈诗词歌赋,人家咋就不怕笑话呢?我们探讨一个词语就成了笑话? 不由得反思起文学群的功能来。混了上百个文学群了——当然现在就剩下两三个了——大家常发文章上来,并附说明“希望方家指正”。不懂什么“方家”,但“指正”我是懂的,既然是文字交流,作者又这么诚恳,细读一下说出观点——我觉得这是对作者的最大尊重。所以我指正了一些人语法上的错误、结构上的拖沓、行文布局上的硬伤。我累得够呛,结果作者往往一抹“请方家指正”的嘴脸,转而对我进行人身攻击。 被踢了很多群才知道,原来有些群里是不能指正的,只能吹捧。“花花轿子人抬人”,甭管跑不跑题,甚至看也不用看,发上来就“哗哗”鼓掌,这就是彼此欣赏、彼此鼓励的和谐氛围吧! 可是文字怎么办?就任由它们死去吗?这些美丽的汉字像晒干的鱼尸,没了呼吸、失去光泽、鼓着眼睛张着嘴,看着这虚无飘渺的繁华世界,它们是否还会留恋自己干瘪的生命? 是呀,文字本就是有生命的!文字的生命在于严谨、在于尊重、在于呵护、在于真诚而执着的守候。搞活经济以后,我们的文学质量一直在下滑,文学圈子越来越窄,文学的门槛越来越低。以往非省级以上的刊物都不算发表作品,现在网络论坛上扔一篇流水账也成了创作,跳广场舞的、卖壮阳药的、搞传销的大爷大妈扔个三篇五篇裹脚布——也可以自封为“文人”了。 圈内吹捧造就了很多“文人”,他们的身份陡涨,报纸上发个千字文,挣了二块五毛钱稿费,那就是“自由撰稿人”;家里的三舅妈在村小学食堂喂过猪,那就是“世代书香”。名头响了,面子有了,再犯错误的时候,就不愿意承认了。想来前文的马先生在学徒的时候也是常犯错误的,也会很自然地反省的,但等到把脸撑圆了以后,才觉得错误是必须掩盖的事实,如果不巧言令色一番,就会像是充气娃娃被戳了一针,嗖的一声,“大美女”就缩成了臭皮囊。 内心不够强大的人,总是经不得这一戳的。而内心的强大,可不是靠简介,更不是靠点赞,实实在在的来说,靠的是自尊自爱。一个人连自己的错字都不敢直视,又怎么能去奢谈胸襟与格局!这些都没了,面子何在?要面子又有何用? 一个错字,竟然引发了关于人性的思考。你可以说我是神经质,可以说我是精神病,也可以说我操心多太累了,更可以说我的头发会更少,但我想表达的,只是在反思“不忘初心”到底该怎么去“不忘”! 看了我的“烛骨”杂文,友人说,不要奇怪一个简单的错字也需要无数牵强的理由,包括笑死人的“为了诵读流畅”而采用错字,有些人只能这样掩饰,因为不敢面对真实的自己。 还有的朋友说,是不是没有人支持你的较真?你既然要不忘初心,又何必要人支持? 其实,还是有人支持我对文字的执着劲头的,只不过唯有我通过书写的形式展现出来而已。做的人都在那气壮山河呢,我这写的人又何必遮遮掩掩呢? 记得有位主编说过:“为了面子坚持错误是最没有面子的事情。”——当一个人为了面子去诡辩的时候,往往连里子都会丢光了。所以,在文章的结尾,我不想蔑视马先生,但我要向不肯文过饰非的梅兰芳先生和孙均卿先生致以崇高的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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