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让他知道他错了》——这是一篇小说的题目,是我今年卖出去的第三篇小说。我所谓的“卖一篇”,是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二十年前我是从投稿开始起步的,举步维艰,历尽沧桑,加之我又不走人际关系,而省级以上的刊物编辑只认稿子不认人,所以每卖出去一篇稿都像唐僧取经。 到现在我卖出去了四百万字,就算多取了几回经吧。有时候看到一些写手在微信平台上发表作品了,就可以拿出来晒晒了,我却没有这个勇气。靠投稿起步的写手都比较傻气,不结交编辑不抱团的却是比较硬气,可能我这两方面都有吧。 《我得让他知道他错了》来自于我的生活。二十几年前的某一天,我在税务局写公文。有个同事是临时工,他父亲癌症晚期,在路上拦车去医院。单位的司机开车过来了,同事就央求司机送一程。司机说市局检查组来了,要用车。随后我亲眼看见司机拉了几个检查组的人去了台球厅玩耍——而那位同事却只能在烈日下拦了一辆三轮车,在颠颠簸簸中把垂危的老人送进了医院。 后来我给司机的亲属下发了“催缴税款通知单”——我一跃而成了六亲不认的精神病——连单位的同事也不放过。领导找我谈话,我就说了原委。领导说不关你事吧,再说税款也收不到你口袋里,较什么真呢! 这些我都知道啊,但我得让他知道他错了。我得让他知道:不光检查组是人,临时工也是人,老百姓也是人……当时26岁的我固执地认为,他知道这些很有必要! 再后来,下去收税都没人和我一组了。我像押囚犯一样,把他的亲属押到税务局纳税。税务局到了,税款还是没有缴,人家在领导那儿打了个转,扬长而去。我还得继续催下去。 就在这时候,我的祖父深夜犯病了。司机和我们家关系一直不错,开着车拉着祖父进了医院。生活如戏啊!生活的巧合远胜于故事啊,我该怎么做? 我还是继续去催税。我真的很感激他救了祖父,但他的亲属不应该再享受免税待遇——因为,他得知道他做错了。 再后来,我下岗了再就业了,司机则转了正。我们见面时还很亲切,到现在我们的关系也不错,但我不确定时隔二十多年他是否知道他做错了,所以还是用小说的形式写了出来——这也是我第一次在小说里用真名字。找机会我会拿着作品和他探讨一番的,反思自己,也期待更多的人反思。 司机对我不错,但和我关系好和他做错事是两个概念。而我“不讨好”的坚持又为了什么?永远没有标准答案!只知道整个世界也没有人支持我——包括自己家人也在反对的时候,独自一人坚守信念的感觉是充满激情的。人有时候得为了一些信仰和本心去做点什么——就像方方这回惹了不少麻烦,但一个靠写作就可以丰衣足食的退休老人,她还不能坚挺起腰杆吗?我的年龄还远没有到方方这种可以恣意张狂的时候,但我可能也会挺起腰杆去坚持做一些什么。 就比如最近发生的“烛骨”事件。 一位作者在平台上发表了文章《回望岁月的蚀骨》。发到群里后我对“烛骨”提出了疑问。可作者连题目都无法解释。那是不是“蚀骨”的笔误呢?她在群里不肯承认,最终说“应该是蚀骨,但喜欢蚀骨,加上诵读顺畅所以用了”。 ——我们从小受的教育,可是有错必改的!既然读者提出疑问了,就是对作者的尊重。到底错没错,总要有个说法吧。用对了,解释清楚;用错了,改过来就是。这么简单得一分钟能解决的事,最后却绕了好大的圈,给我定位“在群里让人下不来台”“小题大做”“不近人情”……所有这些,都与我的疑问无关,我问的是词语,至于其他的也是可以忽略的。 所以,不想计较别人对我的评价,但我得知道,作者到底用没用错?如果明明知道用错了还四处转发扩散,这相当于故意是让错字广为流传。这种行为对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来说,都是一种极不光彩的事,纯属三观不正。现在一个成年作者堂而皇之去传播错误的文字,这算什么? 我们口口声声说文学已死,这样的态度能不死吗?我们口口声声说,心灵纯洁的人才能写出高雅的文字,这样的矫揉做作还有必要再写下去吗?我们口口声声说,写作者要给这个社会带来正能量,某一天你道貌岸然去参加文学圈的活动,如果有单纯的小学生问你,写错了字你咋不知道改?你将如何作答?难道你还能继续去忽悠这个孩子——是因为“诵读顺畅”故意写错的? 谁让谁下不来台了,我无法确定,三观不同的人看问题的角度也不同。比如作者说我在群里提问是不给面子,我却觉得作者用小把戏蒙骗读者是不尊重人。这些是非纠结总是过往云烟,可我还是得让作者知道他错了!——人都有缺点,写作的也是俗人,好酒贪杯耍流氓的不少见,但是,绝大多数写手对待文字的态度是严谨的,这是信仰,这是梦想,这是底线,也是尊严! 你可能做不到严谨,起码你得知道你错了!你可以写得不好,但不能亵渎文字;你可以巧言令色来掩饰自己,但你不能明知故犯去传播错误的文字。 我还得让他知道,他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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