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文学作品的第一要素
文学作品是人类文化中比较宝贵的财富,与其他艺术创造相区别,文学创造的工具和媒介都是语言文字。从创造过程来看,它的三个阶段——发生、构思、物化都是离不开语言文字的。语言是思维的外壳,它是文学的“第一要素”。
作为一种形式,语言在文学创造中具有重要作用,它能够使内容得到深化或升华,产生出许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新意和韵味。如“红杏枝头春意闹”和“云破月来花弄影”两个诗句。清末学者王国维说,这一“闹”一“弄”“境界全出”,意思是说这两词的运用使这两个诗句陡然生出更丰富、更耐人寻味的审美内涵。这就是语词运用的准确所产生出的魅力。而这个秘密在于语言不仅具有准确达意之功能,更具有体验性色彩。作家并不是把意思表达完整就心满意足了,他还把自己的情绪、情感融入于字里行间,使读者在阅读时也能感受到这种情绪、情感或氛围。这种情感和氛围是与语言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离开了特定的语言,而这种体验性就会大打折扣。不同语言之间进行翻译,意义是能准确传达出,而这种体验性是很难传递的。这就是翻译不同语言的文学作品很难到位的原因。
同时,文学语言还具有音乐性特征,这一特征在诗歌里尤为明显,而在古文中更是如此。它的音响、它的节奏、它的韵律形成诗歌语言的音乐性特征非常明显,这是构成语言的重要要素。而这些音乐性因素在翻译时也是很难传达出的。因而,可以说民族语言是民族文学的“第一要素”,要创造出一流的文学巨著,首先要第一流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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