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6年10月某天,我和妻子专程去万润装修公司。
一年前,选定了该公司为我们新购的住宅楼装修。今天是去探讨有关装修费用错算、重复收费问题。
当初我买楼不久,便陆续接到一些陌生电话,都是装修公司的。问我是否某某小区的业主,我说是。您是Y先生吗?我说是。您是否需要装修房子?我说,不装修。接着电话挂断。
过几天,电话又来了,还是那一套:先生,您的房子要装修吗?我平静地说:不装修。便果断挂机。那一段时间,我还没有打算装修房子,因为是冬天,我也不着急装。不长时间里,已经有六七家装修公司打电话来了。
这个公司来过,那一个公司又来。走马灯似的,好像都看好了我的房子,不“抢”到手誓不罢休似的。真烦人。
开始,我还没多想。电话打过来多了,我就有点纳闷了。怎么回事?他们又不认识我,我更不认识他们,我的手机号码怎么到了他们手里?他们不仅知道我是Y先生,甚至还知道我的性别?甚至说不定,他们已经对我了如指掌了?是谁告诉他们的?
不知道,他们还掌握了我的多少、哪一些个人隐私信息?
他们的谈话,个个显出职业的套路,侃侃而谈,透着专业的娴熟。通过空中无形的电话线,我似乎看到了他/她黑西装配革履、白衬衫洁而雅。
后来,我就开始问他们,您是怎么得到了我的手机号呢?他们就支支吾吾,说不出明确的答案。他们当然不会透露底细。
当然我也没有深究、揪住不放。
他们在外闯荡江湖混口饭吃,可能也不容易。随便问问而已,我不追究其“侵权”责任。
之后,我反复琢磨,究竟是谁给了他们我的手机号?我的房子信息?
我不追究他们,但是,我会深思、我需熟虑、吾要上下而求索。
我想知道,究竟是谁“卖”了我?这不算过分吧?
接下来,我开始学习、临摹福尔摩斯的探案技巧,从头排查、逐点侦破:一,相关的人、相关因素是什么?二,谁占有我的手机号码?想来想去,剔除不会“出卖”我的熟人同学亲戚朋友,剩下的就是物业公司和售楼处。因为是现房,售楼处与物业公司,如今同时都在参与相关工作。三,谁有“作案”动机?物业公司没有作案动机,开发商售楼处也没有。哦,不对。经验主义了!他们虽然没有“主动作案”的动机,没有主动“出卖”我的机会。但是,也许有被动挣钱的动机、有被动“捡红包”的机会,或被动出卖我们的动机。四,有无“作案”时间、机会?对,如果装修公司的业务、市场公关人员找上门来,奉上重礼,藏进诱饵,那么垂钓起来应该是不费力气,成功的概率不会太低。这时刻,便可能产生被动作案动机、被动出卖我们的时间和机会。
双方一拍一合,买卖就成了!各取所需,互惠互利,皆大欢喜。
现在,金钱社会,物业或售楼处,如果见钱不眼红,那倒是让人不太理解!今人若见了“红包”不接手,似乎应该诊断为他有“脑病”。
至此,我断定,应该就是开发商,或/和物业公司,私自变卖了这些户主的手机号码。
我曾就此问题,专门询问过一些邻居。结果是整幢楼里,有不少邻居接到了这些电话号码。整座楼房的业主电话,应该是一块儿“拍卖”的。
不知他们买了多少电话号码?花了多少钱?
不知不觉,暗地里的装修争夺战,原来早就已经秘密揭幕了。他们的身手触觉,早已搜索、深入到每一处楼盘、每个门户窗口。而我,却浑然不觉。
他们把我的东西、我的隐私信息——“整个我”的一部分,私自卖给了别人,我却完全不知情。也没得到“收入”的分红,或者“分赃”。
后来,我居然想通了。装修公司找上门来,倒省了我的事了,不用我满山去寻找、打听他们了。
他们宣称,冬天不装修,可以先签约。因为淡季的装修费打折便宜些,省几个银子也好。“我们有大礼包赠送!”他们抛出了诱饵。
在六七家装修公司中。经过反复分析考虑对比,我们舍近求远,选中了这一家比较远的装修公司,与我分居于两个市区:我是山福区,他们在山莱区。相距60里地。
我感觉,他们的宣传介绍资料,写得非常漂亮,颇有吸引力,汉语形容词用了一大堆:什么技术一流、工艺顶尖、材料环保,国内领先,全国规模最大,领导国内装修行业新潮流。还有信誉第一、用户就是上帝云云。
真厉害!我读着,不免有几分沉醉。显然,这是我国装修行业的龙头企业,NO.01。
不错不错!就选定这家吧。比较而言,各方面都挺好!选择他们,因为他们声称的装修服务特别好。包这个、包那个,这个免费、那个赠送,几重大礼在向我频频招手、等我去拿、白捡。我一听就满心欢喜,觉得这个馅饼掉下来了,我应该张嘴巴、动牙齿开始咀嚼了!
我相信他们。他们的服务也是这么好!我们去公司的话,一律车接车送,想得如此周到。唯一的不足,是远一点,不方便,但可以接受。人家承诺车接车送嘛,远近与我们无关。是他们来给我装修,我们又不是天天去。我们怕什么呢?
如此这般,他们,如愿“钓”到了我。
二
关于今天我们去公司,公司是否派车接送我们,从昨天下午一直在探讨、联系。电话打了好几次,就是谈不妥。
按公司当初的服务承诺,用户去公司,一律由装修公司的专用小车来回免费接送。如果没有这一条,我们也不会选择那么远的他们,来给我们装修房子。
有意思的是,这个服务,在交定金以前是有效的、严格履行的。但是,双方签订装修合同以后,承诺仿佛开始逐渐衰减、失效,悄悄地隐退了。后来渐渐地几乎完全消失。就像从来没说过似的。
记得,我们后来几次去装修公司都要费些周折,或者找不到领导探讨装修事务,或者没有车接车送。
这次,去专门解决这些重复收费问题亦然,公司不想来车接送。于是就接送问题,开始在电话上来回割锯、僵持不下。
我对设计师小毛说:明天怎么走?公司的车,几点过来?
小毛迟迟疑疑地说:明天不一定有车,近期车太忙了。
现在,能不能定下来有车没车?
定不下。
我开始发愁了。怎么办?我问他,叫他说。他就沉默,或是吞吞吐吐。
我只好再问:那么明天早晨,能知道有没有车吗?
他说:明天早晨也不一定有车。
公司有五六辆专用小车。他知道此时此刻没有车,是正常的、合理的。他怎么现在就知道,明天早晨没有车呢?确切说,应该是明天早晨上班以后,才知道这一点。今天,开口闭口可能没有车,不一定有车,说到底,也就是不想派车的托词而已。
原来,人家可能根本就没想接你。
我决定和他耐心地绕圈圈儿,奉陪他的“小游戏”。
我说,什么意思?我怎么听不懂?你说用户多,车子搭不开点,你们的车,忙,是在忙什么呢?是在接员工上班?还是在接送用户呢?
他说:是拉用户。
喔,拉用户,他是用户,我也是用户。你能拉他,不能接我吗?你怎么能说没有车?别的用户你能开车接送,就不能接送我吗?这是什么道理?
我是轻轻地说。我不想刺痛他。每个人都不容易。他可能也有难言之隐。比如,这是领导的安排,他不敢违抗,又无力接我。便左右为难。何况,公司不是他的,他一个打工仔,许多事情自然无权决定。
他无话可说。在电话那头无语。
我继续慢慢地说:既然车是接用户,我和别的用户不一样吗?他还是不吱声。
我接着说:是不是,我这个用户,比别的用户低一等?你们的用户,分不分等级?我的语气轻松自然。
他说:车,确实是忙不过来,大哥。
我说,这么说不行。公司五六辆车,都在接送用户,应该同样接送我。除非公司把我划定为二等用户。车要接送一等用户忙不及,我这个二等用户只好排队等候。
既然车在接送用户,那么我是否有权利说、是否可以说:你先放下别的用户,第一个来接我。行吗?我又慢慢说。
他支支吾吾:公司有规定,老用户一般不派车。现在,新用户才接送。车一般没有时间接送老用户。新用户都接不过来。
他似乎没有退路了。才终于说出真相了。
谜底揭晓,原来如此。他几次电话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原来果然另有隐情。
我就有情绪了。不是对他。公司这个规定,有些荒唐。
新用户接送,无非是害怕他们“跑掉”。我们被你们“抓”来了,握在手里,“逃”不掉了。你就敢冷落我了?那么,新用户,未签约的准用户或潜在用户,你就求爷爷告奶奶,点头哈腰甚至低三下四笑脸相迎他们?甚至坑蒙拐骗、设饵引诱上钩?将其奉为上帝?我们老用户,被你“胜利在握”了,好像卖给你了?你就敢把我们抛到一边不管不问吗?由起初的临时、限时“上帝”,沦落为末流公民吗?
这不行,讲不通!天下没有这个道理!
我说:这不妥吧?公司当初的承诺是:免费接送。现在,合同签字墨迹甫干,就想抛开我们不管?公司应该信守承诺、言而有信。如果当初,你们说明了,仅仅是为了拉客户,才临时接送;签约以后就不接送了,那我们也不会用你们装修。你们的承诺是无附加条件的、无时间限制的。对不对?你们这样说,忙不过来,怎么办?这么远的路,我们坐公交车去的话,一次次换车,得多长时间?我们确实没有这个工夫。
我的话,加进了几分职场语言味道和公事公办的原则性。
但是,我仍然不想为难他。他一个小小设计师,也不容易,都是打工的。我不应该叫他犯难,也于心不忍。我有本事的话,要发火、要动硬的,直接去朝他的领导来即可。
平时,之前亦然。我只要说到派车问题,小毛就说:公司的车外出了,还没回来。如果是早晨,就说,司机还没上班。如果叫他问领导请示派车,他会说,领导不在家,或者领导刚刚出去,或是领导还没到公司。等等诸如此类。反正是理由一大堆,好像有100个理由随时可以上阵对付我。
......
我总觉得,设计师小毛和工长小吴,或是他们领导,似乎老在和我捉迷藏?
我只好再次叫他找领导解决派车问题。
又是几番来回电话,终于解决了。允许我们打车,见面以后给报销的士车费。
天知道,我们争取到这个结果,多么不易,费了多少心机和口舌。
我们不是没有这几十块打车钱。问题是,这个车钱究竟应该谁出?应该我们出的话,一千一万都可以;不该我们付的,一块钱也不支付。这是原则。公司如果确实没有钱,付不起打车费,我们也可以自己垫付。无所谓的。但是,你别说了免费接送,过后又不践行,言行两层皮。等于是诳我们。
三
快要装修完毕了——我才提出:装修费用不对。我的赠送项目,变成了收费项目。
至今不忘,其实,公司开始是骗我进来的。所以,对此我是有情绪的。我心里憋着一股气。觉得很不爽,那个被骗的感觉,令我很郁闷。
最初,与我谈合同的人,说是3.6万元即可装修个房子。诱骗我交了定金一万元。几天后,到签合同的时候,具体一项项谈完,总费用却变成了9.6万元。冒出了许多巧立名目的收费。
我问他们,当初不是说3.6万元吗?
谈合同的曹女士说:那是基础费用、公共项目费用。
我说:当初说的是,3.6万元就能装修个房子。什么意思?
她说:那是指公共、基础部分费用。而您格外增加的项目,是您要的特色项目。这些都是基础费用之外的。所以总费用增为9.6万元。
......
我这个写文章的人,此时此刻,深感语词的贫乏,颇觉汉语的伟大表现力!
哦,这是个游戏啊?您是在玩游戏。我说。我没好意思说,您在哄(骗)我。我还是给她留了面子。
这样的文字游戏,我很难与之周旋,其中的道理,简直说不清、道不明。
她的话,水分太多了。注水量接近200%。装修总费用,是开始所说价格的近三倍——300%。
总体感觉,他们的话、那些电话、装修合同、报价表,都注水了。是注水语言,注水合同,注水报价。
也许可以说,该装修公司,大概称得上是“注水公司”“浸水公司”?
他们的许多东西,甚至是所有的一切,似乎都用水浸泡过了。
现在,我已经掉进他们的手掌心了。他们把手握得紧紧的,我算跑不掉了。
我已经没有退路。此时,我可以选择不用他们,但是,一万元装修“定金”就白丢了。
这个重复收费问题,此前的几个月里,已经反复多次磋商、探讨交流。先是分别与设计师小毛、现场工长多次谈论,一次次打电话和当面谈,就是得不到解决。
设计师小毛说:大哥,确实是随便写的,凑数的。
我平静地说:这个不能随便写的,小毛。咱们公司也不是小作坊。
我对他没有意见。相反,小毛挺老实的,我倒是挺喜欢他。但是,这不是个人之间的私事,而是涉及我与公司的切身利益。这个公与私,是要分开的。
他说:当时,为了省事儿,就这样凑数了。
我说:是这样,这是钱。咱们公司的装修费,应该是一笔一笔清清楚楚地算出来,而不是随便凑起来、随便喊出来的,是不是?
我说:现在,你有没有合理的项目列入?
他说:没有,就是合同、报价表那些项目。
我说:既然没有别的施工项目,那么,就是没有别的收费了。就不应该产生这个费用。这样凑起来的数字,没有实际施工业务与之对应。这些免费项目的费用,都是我们已经谈好的赠送、免费项目。
说着,我翻开装修合同的补充合同。我指着那些项目说,这个钱数,应该去掉。在报价表里面剔除。
......
那段时间,这些话,类似的话,翻来覆去说了许多次。但是基本上等于没说。
还有几次,叫他们二位回去与公司有关领导汇报、请示,然后回来再行叙谈。因为他们说了不算嘛。经过几个月的漫长等待、多次交涉,都未能成功。我们最后才决定去公司。事先约定好了,与公司级的领导谈判。
中间,装修施工还停工几个月。由于这个费用问题纠缠,而延迟工期了。
我也一直不让步。就这么干耗着。
四
双方参与谈判人员,有我与妻子,公司有总设计师丁总,设计师小毛,工长小吴,报价师,另有设计部经理、成本部经理等。
大家寒暄招呼以后,坐下来开始谈判。谈判过程要点简介如下——
我先将报价表的错误之处一一具体说明一遍,并做了一些相关的解释。
1、电视背景墙,用硅藻泥做布景。2、卧室阳台的哑口套。3、客厅石膏板吊顶、餐厅吊顶。4、所有的门上封,所有的过门石。5、厨房的橱柜、吊墙柜。6、垃圾清运费:这个是指装修形成的垃圾,自然是你们清理走。是分内事。7、材料搬运费:是施工材料运到我家,这与我何干?本来就不应该由我负责搬运费等。这些项目,费用合计大约9000元。
这些项目与收费,有的很不合理,本来就不应该收费,比如垃圾清运费,比如材料运输费等。
但是,不管怎么样,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已经谈好了——上述所有项目,均为赠送项目、免费施工。并且有专门的补充协议,甲乙双方都有签字画押。
然而,后来,这些费用却出现在装修报价表里。这就是所谓的计费错误、重复计费。今天,来谈判的主题,正是这些。
这些错误计价的发现,其实很意外,是偶然。应该说,差一点就疏忽了、发现不了!当初,我们根本就没有全面地审核装修合同、装修报价表。因为很信任他们。
特别是,他们的报价表,做得项目很繁复、庞杂,事无巨细、令人眼花缭乱。但是,大多数项目后面,均没有具体的报价钱数,只是分为一些单元,仅有一个单元的合计费用。许多个单元合计费用累加,就是整个房子装修的总费用。因为多数项目报价不具体,没有列出单项价格。所以很难真正地一笔一笔核准,要全面审查报价表颇为困难。
不知道,这是不是公司故意所为?以防用户从中查出实情和猫腻?
但是,后来我们因为其他事情,随便查看装修合同资料,妻子意外看见了:上述项目竟然有具体的价格。当时看到了,也还是没有反应过来。过后一段时间,有一天,妻子忽然想起来了似的,说:不对,那些赠送免费项目,为什么又计费了?列入报价表,就是说还要收费,为什么收费了?这等于没有免费——不是赠送项目!
我如梦初醒。很意外,居然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我们谁也想不到,谈好的免费、赠送项目,会在报价表里再次出现!
基于此,乃至上述种种前因,去谈判出发以前多日里,我仔细权衡、反复思索,论证可行性和成功率。充分地酝酿分析,做足了功课。我觉得胸有成竹,尽管仍然没有把握。
假如他们赖账的话,可能我也不好办。对此,我表示怀疑、信心不足。
前期,开始签订合同时,我曾经懵懵懂懂地当了一回“糊涂上帝”;中间,施工过程中,我这个“名义上帝”“荣誉上帝”被踩在脚下,忽悠来忽悠去;现在,我觉得,我的机会来了,时机到了。时运的天平开始向我倾斜。
我要做一回“上帝”,不带前置定语的上帝,真正做一回正式的“用户上帝”、名副其实的“上帝”。这是上帝赋予我的神圣的权利——权与利。
这一次,我要明明白白、自觉主动地做一回上帝。我要讨回这些多计、错算的费用。
我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讨回来这9000元钱!我要把心中的怨气、恶气,全都吐出来。
特别是,如果他们开始不骗我,我可能还不忍心这样坚决地追讨。既然他们如此三弯九转地蒙哄、利诱,我就愈发坚定果断了。
五
总体上,谈判比较顺利,但也是很艰难、复杂、曲折的。
整个过程中,我与丁总设计师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各持己见、坚持自己的立场观点。我坚称这是错误的计费,应予退还。他则坚持,公司的合同,一经签订,不能更改。等等等等.....
经过反复探讨这些费用、项目之后,我正式请求退款。
丁总说:不可能退款。公司没有先例。
我说:嗯,挺绝对啊。我笑笑:核价有问题,应该退回,有错必纠嘛。
他说:退款,需要先修改合同。
我说:可以,那就修改合同。
他说:合同不能修改。这也没有先例。合同合理合法、已经生效,有法律效力。
他又说没有先例。
他在绕圈圈儿。原来,他的话,围成了一个圈圈儿,“圈圈”里面,是空的。
我说:先例?今天,我能不能给公司创造一个先例?
丁总说:公司有规定,装修合同一经签署,不准修改。
我说:没有这么绝对吧?这个合同有毛病,应予酌情修改。
不能修改。他继续坚持。
“先例”、“不能修改”,其实已经成为他的挡箭牌。
我慢慢说:丁总,其实,没有不能修改的东西。您看,国家政策法令,包括宪法,过些时候有问题了,或形势变了需要改进了,还得修改啊,一般三五年就会修改一回。您说是不是?我们的各项法律,不是经常修订、改进、升级吗?
他反正就是不改合同。他似乎已经死心塌地了。
您看,丁总,中央红头文件,有时候还会修改、订正,甚至撤销呢,是不是?
我对丁总点点头,扫一眼在座的各位,接着说:我们不想改合同,也可以不改。只是把重复计算的费用退一下即可!
他说:那也不行,这也没有先例。公司领导已经一块议过,已经定了。
我说,不用非得有先例吧。丁总,我建议,咱们公司的先例,就从我开始吧。我是否可以,为后人创造一个先例,开创一个先河?我朝他笑笑。
我接着说:丁总,先例是人创造的。我们同样可以开创先例。原始人,类人猿,穿衣服吗?不穿。后来人,开创了先例,开始穿上衣服。后来人,一次次接连不断地地创造先例——第一把石刀,第一个铁斧,第一尊铜鼎,第一颗螺丝钉,第一辆马车,第一艘轮船,第一架飞机,还有航天器、人造卫星......哦,还有第一个文字,第一条法律、第一个合同。一个个先例,伴随我们从远古走到今天。我们既使用或铲除前一个先例,又推出下一个先例......先例创造历史,历史又转过头来开启先例。它们循环往复、携手共进,参与人类、覆盖社会......
不能修改,公司已经决定了。他轻轻地摇着头说。
这个决定,可能需要修改,决定本身也可以修改。不妨先把这个决定修改一下吧。我依旧慢悠悠地说,但是口气坚定,针锋相对,不容置疑。脸也板起来了。
我们今天,先修改这个决定。然后,再修改合同。再然后,退款,如何?丁总?因为,它们,绊住了我们的手脚。今天,就让我们俩——合作——来共同开创一个先例。
不可能!他生硬地摇头说。
我说:这样,不想改合同,那就先退款。我们不妨绕开合同。大家都知道,这个合同、报价是错误的。那就不管它,抛开它,直接退款即可。
我又绕回来了,回到原点。
我不画他的圈圈儿。我要画我的圈圈儿,体现我的意志。
他轻轻地摇摇头。看着我,不置可否。
我说:文件是死的,报价表是死的。人是活的。我们两个大活人,不要被一张纸憋死了。
他说:合同当初是您亲自签的。内容您也看了。签字体现了您的个人意志。
我说:不错。但是报价表是错的。错误报价,这不是我的意志。即使我签署了,它仍然是错的。它没有因为我的签字,而自动更正、“改邪归正”。
这一个点位,以及其他点位,纠缠了老半天。绕来绕去,你躲我我寻你,就是不能“落地”。
......
后来,我拿出“补充合同”,上面清清楚楚写着:这七个项目,都是免费的赠送项目。我递过去:丁总您看,这个合同,有没有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上面,有双方的签字。
他接过去这张不一般的纸。随意看着。
我接着说:您看到了吗?上面也有我的大名,我的墨宝。
他抬眼看看我,轻轻点点头。
我说:这些,有没有法律效力?是否有效呢?
他不置可否。他的心里,应该是不好受、不轻松了。
我说:原合同,有法律效力。这个补充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都有吗?可是,它们两个,现在“打”起来了。一个说:应该交钱。一个说,应该退款。您看,怎么办呢?
我很轻松地说着,朝他微笑着,停下来不再说话。
他不做声。我保持沉默。
我看看他,看看别人。他开始低着头“研究”这张纸,似乎一直在阅读。似乎,这一张纸,比一部长篇小说还要长。因为他很长时间没有读完。
他的心里,可能正在进行一场旷日持久的“人民战争”。我隐约听到了火药味和枪炮声。
他不着急,我很从容。
他不开口,我没说话。
我静静地拭目以待。此时无声胜有声。
他端杯喝口水,继续“阅读”。后来,他把纸换到左手上,又换到右手上,又换到左手上......看过来、看过去。这张纸,可能有点烫手啊。
我喝了一口茶,万润公司的茶水。我累了,开始“稍息”、休息。
终于,我身上,没有压力、包袱了。
......
嘀嗒嘀嗒,时间轻轻走过。
许久,他终于抬起头,看看我,扫一眼大家:
好吧,这9000元,退给您。
嗯,这就对了。我默默地点点头。我说:好的。
我站起来,兴奋地迎过去,微笑着伸手与丁总握手:丁总,多谢多谢!今天,您开创了好几个“先例”——修改合同,修改决定,修改公司的没有先例的先例。衷心感谢您!
我紧紧地握了握他的手。两双手,紧握在一起。
总之,我与公司主要谈判代表——丁总设计师,针锋相对地谈判接近三个小时。终于达成口头协议:他代表公司,同意给我退回那接近9000元的装修费。
六
但是,谈判以后,好长时间没有下文,不兑现、不退款。
期间,自然是你来我往,多次的探讨交流,有电话、有当面;与小毛、小吴谈,与几位部门领导谈,如设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成本部经理等。均无果。
你不给我退款,我就不交装修的“尾期款”。这样又僵持了一段时间。最终,公司让步了。
最后,公司终于执行了谈判桌上的决定:如数退款了!
我这时候才明白,当时,谈判以后,应该签署一个备忘录。双方签字生效。将谈判结果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予以锁定。以防变化。现在看,他们似乎还想赖账,不执行谈判桌上双方议定的的结论、决定。
记得谈判之后,当时我是想提出这一点,但不好意思。离开了装修公司。我和妻子还说过这一点。是否应该签个备忘录?犹豫再三,就没有回去。其实,当时接着回去,和他们补签一个备忘录,也是可以的。并不晚。事实上,差一点被他们赖掉,不给退款。
退款以后,我才交付装修尾款。然后继续装修施工!
简直就是天助!神赐!这件事情,后来妻子的意外发现、及时看破、圆满补救,真是太意外了!真的是意外收获。
房子装修完毕,交付使用大约半年以后。又出现花边新闻了。
因为房子有些小问题,需要找公司派人来整修一下、修修补补。
我拨公司办公电话,没人接。公司的几个电话,有的还成了空号。我又拨打设计师、主管工长等几位的手机,他们说话遮遮掩掩的。有的说不在那里干了;有的说在休假,回自己的外地老家了等,反正是都不明讲。
过了一段时间,还是这样,我就疑惑。反复追问,怎么这么久还不派人过来?催促他们尽快进行售后三包服务。
但是,几个月以后,他们最终才说出了真相:万润装修公司已经倒闭,人员已经解散。装修房子的保修、修补业务,自然终止。
几个月来,我被几个员工和经理灌了迷魂汤似的,云里雾里一头雾水。怪不得一个个说话怎么吞吞吐吐,虚头巴脑的;居然一直不能来服务。原来是已经破产。只是他们没有说破,却又无力派人来,便把话说得云山雾罩的、一次次搪塞我。
完全出乎意料。不到一年就倒闭了!这一家全国最大的装修公司的本地分公司,从此消失了。
我翻出来装修合同看看,承诺的“保修十年”。
天哪,还不到一年,装修公司已经没有了,谁给我实施装修的三包?谁给我实施装修部分“十年质保”?
这次装修的经历,使我对装修行业很迷惑、也很忧虑。
不知道,一个健康的装修行业、装修产业,何时才能出现?我们的装修队伍,何时才能真正的成长、壮大?真正地完善、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