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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南山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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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前尘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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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主| 发表于 2010-6-20 18: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0-6-19 13:13 发表
“对别人说喜欢,也许只是因为你太孤独。以为爱上,不过是太无助。谁能喜欢一个模糊的影子?谁又肯珍惜一份苍白的爱慕?”的确如此,爱不仅要美,更要现实。问好菊!


谢谢您,我也很喜欢您的杂文。我喜欢现实的东西,喜欢那种风格。:hug:
32#
 楼主| 发表于 2010-6-20 18: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汤如浩 于 2010-6-19 12:47 发表
心灵的文字。学习问好!



谢谢汤老师。我以前是喜欢写这种文字的。是很久以前写的,听了同事间的说笑,就写了这段随笔。

我喜欢用“如烟”这个字眼表达一些事,这是我曾用过的名字呵。人总是对某些字有些特殊的偏爱吧?
33#
 楼主| 发表于 2010-6-20 18: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凌云昕 于 2010-6-19 14:11 发表
隔着迷幻的彩虹,在水一方的她必然窈窕婀娜明眸善睐,琴棋书画无所不通,才貌德情样样具备;而这边的他定然玉树临风侠骨柔肠,身边万紫千红却独独钟爱你这一种。这样一份动人凄美的爱情,在这份用缱绻文字所描绘出的 ...


问好,谢谢您的读!
3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0 18: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吕永红 于 2010-6-19 14:22 发表
问好菊花,好字!


谢谢你的肯定,还有你对我这样亲切的称呼呵,你的鼓励让我对自己有一点点信心。
35#
发表于 2010-6-20 18:36 | 只看该作者
  一篇描述虚拟网情的心情及独见文字。
  网络是虚拟的,因看不见摸不着,凭的只是想象,还有言语产生的力量。但有时之所以打动人,正是因为幻想空灵的成份在,同时也有一种说法,文字说话可以是假的,而击键的手是真挚的。
  作者描出了网聊人情感的常态和心态。但也有真实的,据我所知身边就有三例是通过网络而结合的(有一个还是亲威的留学生孩子)。而且他们都还距离极其遥远。不过文章写出了智慧女子的聪慧和睿智,且在该“事”处理上的驾驭和拿捏的思考和本领。
  读了两遍以上都觉新鲜。 
36#
 楼主| 发表于 2010-6-20 18: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李修玲 于 2010-6-19 21:15 发表
提上来,一同分享。


谢谢亲爱的玲。
37#
发表于 2010-6-20 18:37 | 只看该作者
菊菊,你说得真好!我一百个同意你的看法!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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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0 18: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高迎春 于 2010-6-20 05:14 发表
有人说:人是被友谊切割成段的,那是因为成长的阶段不同的缘故。或许,人的爱也会因时间而有所不同。楼上的小云为你鼓掌了,你看到了吗?

感谢高老师,很少在论坛看到您,您一定很忙吧。但是看到了您的话。是一种温暖。小云,是玲吗?恩,我看到了她的话。我也感觉到了。

祝我们的高老师父亲节快乐哦!
39#
发表于 2010-6-20 18:40 | 只看该作者
网情不可取,伤人又伤己,友情可珍惜,男女私情不能有,我曾把它比如鸦片,能解痛,但,适可而止,不然就会上瘾,那就成了吸毒。
周末愉快菊菊!
40#
 楼主| 发表于 2010-6-20 18: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周施梅 于 2010-6-20 07:43 发表
爱情,一个古老的话题,也是一个经久不衰的题材。小菊用她的观点来诠释了对爱情的观点,让人从中有所感悟。

谢谢我的周姐姐。
41#
 楼主| 发表于 2010-6-20 18: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eng167 于 2010-6-20 09:15 发表
“在对方爱上你之后再爱上对方,在对方抛弃你之前先抛弃对方。这样做,不能够保证爱情长久,但是却可以保持尊严。”——山菊朋友很聪明呢。心情文字,泼洒自如,如饮香茗,久久不去的,是回味。问好!

谢谢梅老师。

这段话来源于对生活的感慨,是对一些感情处理的想法,比如男人不爱了,女人是该纠缠还是放弃?比如男人有了外遇,女人是该死死抓住婚姻,还是放手呢?放手也许不是明智的,却是一种最后的尊严吧。

文字开头我写的是关于网上的感情,后面是对现实生活中对待感情这件事的一种思路,感情在网络上或者在现实中,也许都有相同之处的吧?真希望女人都少受一些感情的伤,(当然也希望男人少受伤,)呵呵。
42#
 楼主| 发表于 2010-6-20 18: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宗川 于 2010-6-20 09:29 发表
锋芒锐利的文;让纯爷们儿也不纯一回的心!


哈,是吗?这真是对这篇字意外的夸奖啊!

43#
 楼主| 发表于 2010-6-20 18: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芳香碧丝草 于 2010-6-20 18:37 发表
菊菊,你说得真好!我一百个同意你的看法!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谢谢燕儿的支持哦! 见到燕就感到了春天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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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0 18: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芳香碧丝草 于 2010-6-20 18:40 发表
网情不可取,伤人又伤己,友情可珍惜,男女私情不能有,我曾把它比如鸦片,能解痛,但,适可而止,不然就会上瘾,那就成了吸毒。
周末愉快菊菊!


同感!聪明的燕,和我的想法不谋而合。
45#
 楼主| 发表于 2010-6-20 19:00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房子版主的读。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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